书城法律宪法(21世纪实用法律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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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政权组织形式(10)

我国现行《选举法》第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一方面能够保证选举活动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广大劳动人民参与到选举中来,真正实现选举的普遍性和平等性。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相对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优越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二)选举的法律保障

选举的法律保障包括积极、消极两个方面。首先,1979年选举法是对1953年选举法的重大修正,而且至今已经经历了四次修改,正处于不断完善之中。现行选举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文件具体规定了选举的原则、具体程序,这就从积极方面保障了选举活动的有序进行。其次,现行选举法和刑法还规定了对破坏选举活动的行为的法律制裁。这是从消极方面对选举活动的顺利进行加以保障。我国《选举法》第52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我国《刑法》第256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从上述两条规定来看,现行法律对破坏选举的行为的法律制裁包括了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刑罚,为选举的正常进行提供了比较全面的法律保障。

【复习提要】

1.政权组织形式是一国统治阶级组织国家机关以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形式。

一国的国体决定着该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但政权组织形式对国体也具有一定的反作用。现代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可以分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有君主立宪制、立宪君主制、总统制、议会内阁制、委员会制、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等多种形式;其中前两种可以归为君主制,后四种可以归为共和制。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属于共和制的政权组织形式,苏联首创了苏维埃制度,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借鉴了苏联的苏维埃制度;总体上,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可以归结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整个国家机关体系的核心与基础的一种政治制度。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历了70多年的曲折发展,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土地革命时期的苏维埃政权制度。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借鉴了苏联的苏维埃制度,但也保留了自己的特色。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内阁制也存在一些相同之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最重要的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我国国体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而且在本质上优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然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仍不够成熟,还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选举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我国选举法从1953年至今已经历了两次立法、四次修改,正处于不断完善之中。现行选举法规定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和无记名投票原则。现行选举法对选举的组织、选区的划分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投票选举等选举程序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加强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现行选举法还规定选民和选举单位可以罢免其选出的代表,并对代表的罢免程序作出了规定。为了保障选举活动的顺利进行,选举法还对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作出了规定。选举的经费由国库支付;而违反选举法,破坏选举活动的行为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课后练习】

一、选择题

1.下列国家中,政权组织形式相同的有()。

A.英国B.美国C.德国D.日本

2.下列国家元首中,不掌握实权的有()。

A.英国女王B.美国总统C.瑞士联邦总统D.约旦国王

3.关于苏联最高苏维埃与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都由两院组成B.都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C.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D.都设有常设机构

4.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民主集中制

C.人民代表制D.共和制

5.关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说法中()是正确的。

A.国家主席为虚位元首

B.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大负责

C.国务院总理可以解散全国人大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只服从法律,无须向人大负责

6.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7.选举法规定,在直接选举中,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之前公布。

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公布日期?()

A.5日之前B.15日之前C.20日之前D.10日之前8.选民王某,35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14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一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仅以电话通知受托人的方式,尚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

B.王某必须同时以电话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员会,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

C.王某以电话委托他人投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D.王某不能电话委托儿子投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

9.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由下列哪些方式提名推荐?()

A.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B.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

C.人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推荐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

10.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可以在选举日回其原选区参加投票?()

A.冯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还差1个月期满

B.马某,被刑事拘留15天,已执行2天

C.王某,被劳动教养3年,已执行1年

D.汪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已执行刑罚5年

11.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中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的情况?()

A.未满18周岁B.被剥夺政治权利

C.被劳动教养D.患精神病

12.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A.参加投票人数为6835人,高获得选票6831张

B.参加投票人数为6841人,高获得选票3421张

C.参加投票人数为13643人,高获得选票6749张

D.参加投票人数为13685人,高获得选票13073张

二、名词解释

1.政权组织形式

2.委员会制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人民代表大会

5.选举制度

6.选区

7.选民登记

8.无记名投票

9.间接选举

10.委托投票

三、简答题

1.简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之间的关系。

2.简述君主立宪制与立宪君主制之间的异同。

3.简述总统制与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异同。

4.简述君主立宪制与议会内阁制的异同。

5.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苏联的苏维埃制度的异同6.简述我国选举法关于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的规定。

7.简述我国的差额选举制度。

8.简述我国人大代表的罢免制度。

四、论述题

1.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2.试论如何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试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4.试论我国公民选举权的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