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社会化小生产:浙江现代化的内生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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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社会化小生产的历程与主要样式(1)

一、30年来浙江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的演进历程

改革开放30年来,以家庭工业、家族企业为载体的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作为浙江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社会事实”,其在浙江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一段白手起家的创业历程,谱写了一个个自强不息、跌宕起伏的创业传奇。浙江人多地少、资源稀缺,浙江人从微不足道的以家庭工业为主体的草根经济开始,靠着艰苦创业、精打细算,积跬步而至千里,汇细流而成江海,迅速完成了初步的工业化所需要的资本和各种要素的积累,走出了一条以家庭工业为核心,前店后厂、专业市场与特色产业相结合,具有“轻、小、集、加”浙江区域特色的社会化小生产的发展之路。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以家庭工业、家族企业为载体的社会化小生产演变历程有着这样一些基本特点:从地域分布看,社会化小生产的实践形式演变经历了“由点到面”的全面扩展过程,即家庭工业由原先的一些先发地区如宁波、杭州、温州、台州等传统工商业氛围比较浓厚的地区逐步向全省各地如衢州、丽水、舟山以及欠发达的县域和乡镇全面铺开,成为全省各地的重要工业形式,并形成一种块状经济的分布模式;从企业组织形式看,社会化小生产的实践形式由最初传统色彩比较浓厚的家庭工业和家庭手工业等家庭作坊式的组织形式向现代家庭工业、家族企业形式发展,其中早期就比较成功转型的家庭工业、家族企业,甚至发展为全省、全国的大型企业集团,由此实现了企业组织形式上的飞跃性发展;从企业规模和效益看,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由最初的小生产、小经营、资本力量相当单薄的个体企业逐步过渡为拥有巨额资产和财富的私营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从企业的分工与集聚来看,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由最初的一家一户的分散化生产到由社会分工而形成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从理论和政策支持方面看,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的发展演变,从政府的不反对,逐步到理论界和政府开始重视和关心、扶持其发展,最终实践证明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是符合浙江快速实现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有效方式。

依据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演变历程的这些基本特点可以看出,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末的复苏时期,20世纪90年代初21世纪初的发展时期,以及21世纪以来的提升时期。

(一)社会化小生产的复苏

社会化小生产这一实践形式并不是改革开放后才出现的,而在近代及民国时期已有了萌芽与发展,它是由中国传统的家庭手工业与农村工业演变而来的。在改革开放后,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最早表现为家庭工业的复苏和初步发展。家庭工业,传统上是指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以家庭住宅或承租场地为生产场所,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生产资料归家庭所有,劳动成果归家庭共同所有,并以家庭财产对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工业生产组织形式。由于这段时期家庭工业的复苏和经济充满活力的增长,事实上是长期束缚和压制后的回弹反应,所以,这些乡村农户兴办的家庭工业,作为乡镇企业的组成部分,既有非常强烈的传统家庭工业的特性,又具有现代家庭工业的因素。

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中国农村社会被压抑已久的发展活力重新得到舒展,许多农民开始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利用自家的空余房屋或院落,组织家庭成员或适当雇用乡村剩余劳力,拾大工业之遗,补市场供应之缺,办起了小型工厂,促成了家庭工业的复苏和快速发展。由于家庭工业的特点是规模小,投资少,资金周转快,产品转向也较快,经济效益高,经营管理方便,所以,在这一阶段,家庭工业在乡镇企业中占相当比重,在丰富市场供应、满足广大人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提高农民收入方面起着相当大的作用。这时候,虽然大多数家庭工业仍以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由家庭成员分工协作,形式上也仍然与农业“结合”在一起。但是,其中一些家庭工业无论在技术设备水平还是生产规模上,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甚至可以说已从农业中独立出来,因为这些家庭工业企业的工人和管理人员虽然是过去的农民,现在却已不再务农。这些家庭工业在而后的发展中,开始逐步演变为以家庭劳动力为主,有少量雇工,亦工亦农工农结合的一种私营经济形式。

浙江农民洗脚上田,务工经商,在全省迅速造成了“百万农民创业,千万农民就业”的局面,家庭工业和私营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和崛起。但是这种萌芽和发展,事实上是在国家政策宽松后的一种习惯性反弹或者说是恢复性发展,其更多地保留了自然经济状态下的那种生产组织形式。并且这种发展,逐渐形成以家庭工业为基础,以挂牌经营为依托,以购销员为骨干的市场经济雏形。

以温州市为例,改革开放以前,温州市国家投资少,国有工业十分薄弱,乡村工业几乎空白,政府财政十分困难,乡镇、村级集体积累很少。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温州市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大多数乡村都同时把集体的耕牛、仓库、山地及少数集体积累,或承包给个人或分散到各户,大量农村家庭工业和私营企业开始出现。由于国家经济社会政策出现一定的放松空间,作为其社会化小生产的最初表现形态的家庭工业(含家庭手工业),从“文化大革命”中的几乎为零,突然开始恢复和发展,主要从事编织袋、打火机、鞋垫、纽扣、服装等生产,不仅户数回升,而且产值增长,这些家庭工业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肆意“生长”起来。至1985年,发展最为迅猛,原市区家庭工业已发展至4700余户,产值3700万元,分别比1982年增长2.3倍和22倍。

到1986年,全市家庭工业已飞涨至14.65万户,从业者33.8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2.66%。而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竞争的激烈,很多家庭工业开始以资金和土地、技术、信息、劳动力作为共同纽带联合起来,形成更高形式的合伙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等具有现代气息的家族企业。1986-1993年,温州股份合作企业从1万家发展到4万家,工业总产值从13.6亿元发展到192.8多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7.85%上升到56.2%。家庭工业发展导致温州民间资本的积聚更是惊人。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温州民间资本已经高达300亿元。不过,这一时期温州地区的家庭工业一般都是从适合自己的小工业和小商品入手的。这主要有“拾遗补缺”两个方面:一是拾遗。收旧利废,发展再生行业——再生布、再生塑料、再生胶、再生毛等等。利用城市、农村、工厂、家庭的破旧废料,并把垃圾变废为宝,重新清洗、分类、粉碎、加工、制作,如编织袋、塑料袋、塑料鞋、再生布等等。二是补缺。拾大工业、大企业、大工厂不能生产、不好生产、不愿生产的小五金、小电器、小配件、小纽扣等,利用它们生产的边角料、小块料、零星料、次品料等,进行再加工,以补大工业、大企业、大工厂产品之缺。如乐清市柳市镇的低压电器、永嘉的阀门、瑞安塘下的汽配等均属于此类。

又如在台州,改革开放后,家庭工业首先主要出现在“两水一加”领域,即发展以水果、水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和饲料加工业等领域。“两水一加”同传统农业的区别是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一条龙”,农业劳动者从单纯的自然经济状态的生产者转化成为以市场为导向的商品生产者,是社会化小生产的一种典型形态。1982年,全地区出现了各类专业户、重点户6万多户,占农户总数的5%;同时,出现了各类新经济联合体1.2万户。同时,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资本的不断积累,台州的家庭工业逐步转到工业废料的采购和重新加工上来。路桥等地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就开办了机械、五金等小工厂。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厂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和钢、铝、铜等金属材料无法解决,于是,路桥人不仅外出收购废旧钢铁、铝、铜材和塑料、橡胶等废旧物资,将之运回本地进行重新冶炼,还到全国各地以低廉的价格购买报废的机床、电机、汽车、船只,甚至境外的飞机、坦克零部件,千辛万苦地运回来,大拆大卸,转卖给小厂。这样台州就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拆卸业,进而派生出一定规模的旧钢铁市场。仙居县的炼银业,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仙居人到各地把含银的废定影液、废旧胶卷、过期的X光片以及损坏了的电火花塞、含银下脚料等“废物”收集起来,炼成“银渣”,最后炼成纯度达99.99%的白银,一年产量达500吨,占全国矿山冶炼银的1/4。到1984年,以家庭工业为主体的台州乡镇工业已经形成了相当的规模,区域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当然,这一时期浙江以家庭工业为主体的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虽然发展速度非常迅速,但大多还带有浓厚的传统家庭工业的色彩,并且这种家庭工业和私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大多依靠自身力量的推动,主要通过农民自身的行动来推动,明显不同于其他地方。如福建泉州地区主要依靠侨胞侨眷等推动,泉州市拥有700多万的泉州籍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900多万泉州籍台湾同胞,又临近港澳,一些泉州籍港澳同胞及菲律宾、新加坡等地华侨先后回乡投资,创办三资企业,走上一条家庭工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共同推进工业化道路;又如苏州地区则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便拥有相当雄厚的城市国有工业和一定基础的乡村工业与集体资产,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没有分散集体资产,同时苏南(包括苏州)群众集体经济意识很强,“在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的选择上,(许多群众)仍然倾向于自己从中得到很多实惠并对社区和国家作出很大贡献的乡镇集体经济”,于是乡村政府创办作为“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集体经济部分的乡村工业便自然充当农村工业化的主要依靠力量。

同时,这一时期浙江以家庭工业为载体的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在外壳上依然挂着集体经济的牌子,如温州的个体工商业大多采取挂户经营的方式,家庭经营有70%都是挂靠经营的。其中苍南县的标牌业、瑞安场桥镇的羊毛衫工业、乐清柳市镇的低压电器业等等行业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最初大多孵化于家庭,借助“挂户经营”形式得以发展,如苍南的文具业发展就是典型的“挂户经营”过程:最初该县的文具分散于“一家一产”生产、销售,1980年,县内一乡村(金星大队)率先实现组织创新,挂出“金星大队文具厂”的牌子,对外统一厂名、银行账号,统一纳税、上缴管理费等等,内部则实行分产生产,称为“挂户经营”。这种组织形式,既适应了内部私有产权关系,又合乎外部集体(公有)偏好的社会需求时尚,因此为周边地区所仿效。一年之内,仅在该县的塑料标牌、工艺品制造行业,就形成2500多个挂户经营式企业。又如苍南县金乡镇上的五个村都设立了“总厂”式的挂户组织,1985年为全镇3000多户家庭工厂推销产品3750万元。再如瑞安县金乡镇金后村有家庭工业224家,合伙企业43家,也都是挂在村办的“金后村塑料制品厂”上。

另外,此时浙江以家庭工业为主体的社会化小生产实践形式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但是由于专业市场还没有充分形成,其产品的销售和经营,还主要依赖于庞大的推销员队伍。他们不仅人数众多,而且还具有游离于乡镇企业和家庭工业的特点。他们有时并不附属于某一家厂,他们以挂靠的形式先挂在某一个单位,而后联系的业务,可以随便到哪一家工厂采购,这使家庭工厂变成了一个只管生产的角色,供销员有权到哪一家家庭工厂采购产品。以温州为例,社会化小生产萌芽时候的温州家庭工业严重依赖于数目庞大的、有着高度流动性的供销商队伍,这些温州的供销员大多挂靠在乡镇工业公司上,肩负着多重功能,既搞推销,又传播信息(主要是外地市场的信息),同时也搞承包。这些不断壮大的供销商队伍,将温州的乡村工业与远地的商品市场、非劳动要素源泉联系在了一起,促成了温州家庭工业的大发展。有资料显示,20世纪80年代中期,温州制造业中从业人员与供销人员数量之比就高达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