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公共财政之路:浙江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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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财政预算决策新机制:温岭民主恳谈会(3)

镇政府根据预算民主恳谈会的讨论、审议情况,经联席会议研究修改预算草案后向人代会提交“预算修改方案”;人大代表在参加各代表团对“预算修改方案”的讨论之后,如果对镇政府的“预算修改方案”不认同,可以五人以上联名提出“预算修正议案”。通过大会主席团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议案列入大会讨论和表决,政府根据表决通过的代表修正议案再修改预算,提交镇人大表决通过。修正权限包括:(1)削减;(2)否决;(3)增加,但必须同时提出其他支出项目的削减,以保持预算平衡。

表决通过了的两份“预算修正议案”的内容是:(1)计生事业费中的四项手术及外出调查经费100万元调减为50万元,城建基本建设支出中的村庄整治投入200万元调增为250万元。(2)增加对农村村庄整治50万元和垃圾清运经费追加50万元,在镇预备费中划拨。在提交大会表决时,均获全票通过。人大代表提出“预算修正议案”是对政府“预算修改方案”和整个预算草案最后也是最有力的纠正,是让民意得到充分表达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

人大代表在民主恳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府在修改预算方案时,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此时政府是主动地修改;而人大代表提出的“预算修正议案”一经人代会表决通过,政府必须修改,此时政府是被动地修改,这是制度内在刚性约束机制的要求。

2.发挥财经小组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

根据宪法和法律,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只是在人大会议期间有一个预算审查委员会,会议闭幕后就解散。这导致人大会议后缺乏预算监督机构。为此,在2005年的新河镇人大会议上,一项关于建立财经工作小组的决定获得通过。财经小组的职责包括:日常咨询权,可以随时向镇政府了解预算的执行情况;季度审查权,每个季度镇政府要向财政小组汇报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权,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重大变动、新增预算开支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财经小组要及时向人大主席团汇报,并由人大主席团召开镇人代会进行依法审议和表决;下年度预算编制参与权,财政小组直接参与下一年度预算的编制。财经工作小组的成员由本年度的人大主席团决定,可以邀请部分专业人士参加财经工作小组。

在财经小组刚成立的时候,有些成员还不适应特定的角色定位,习惯与政府的所有主张保持一致,弱化了对预算的审查和对政府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没有将财经小组的职能履行到位。为此,将财经小组成员扩大到八位。

新增成员的民主意识较强,对财政预算和当地的经济社会情况比较了解,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在预算审议过程中发挥出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财经工作小组对预算执行的硬约束是激发和促进镇人大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将财经工作小组作为常设的监督机构,能够保证公共预算反映人大的意愿,并促进镇人大监督预算职能的履行。

3.增设代表预算知识的培训

由于缺乏预算知识和参政能力,人大代表对各项权利认识不清,大多数预算讨论成了走过场。增强代表责任感和促进政治过程参与的关键环节是为他们举办专门的培训。2005年7月、2006年3月和2007年4月,在预算民主恳谈之前,新河镇邀请了一些专家学者,就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查以及人大代表履职等方面的知识,为人大代表和村民等举办专门的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参与者了解到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政府支出应该向纳税人公开、并接受纳税人监督的基本理念。专家们还详细解释了预算编制过程的原则、程序和技术性细节。前后共有200多人参加了这样的培训活动。当代表和公民期望参与政治决策过程、表达他们的偏好、监督政府以及提出建议时,这种培训增强了他们的行为能力。这是保证预算民主恳谈成功实施的重要因素。

另外,会前实地考察有关公共项目也对代表加强预算审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人大主席团、财经工作小组以及人大代表审查和讨论的预算信息如果只基于预算报告就没有直观印象,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判断。2006年7月27日,新河镇人大主席团和财经工作小组的成员对预算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

这些项目包括:老街道的改造、工业区的建设以及农田设施的标准化建设。

考察结束后,新河镇常务副镇长解释了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调整后的预算报告。镇长和其他6个副镇长接受人大代表的提问。人大主席团和财经工作小组讨论了两个报告,并根据其知识、经验以及考察结果提出修改建议。

根据这些建议,镇政府修改预算报告并将修改后的报告提交讨论。

4.细化的预算项目

预算项目的细化是预算审议的基础。在此之前,新河镇人代会审议预算与其他各地一样,徒有其名,完全走程序化的形式,人大代表即使有心想认真审议也无从审起。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政府提交的预算报告只是粗略地列出十几个没有具体内容的支出大项,而没有将这些支出项目细化、具体化,人大代表不清楚政府把这些预算资金用在哪里、如何使用。所以,所谓人大审议政府预算只能是一句空话。从2005年开始,新河将财政预算支出方面的内容予以分解细化,人代会上提交的不仅仅是粗略的预算报告草案,而且还有具体、详细的预算细化说明,具体说明钱用到哪里、用多少,使代表们对资金的使用一目了然。新河镇政府提交给人代会审议的2006年度预算报告草案中有15项预算支出项目,预算资金共计9297万元,其预算的细化说明则列出15个支出大项所包含的全部具体的子项目,共计110项。以“行政管理费”为例,预算报告草案中有一大项“行政管理费”的支出是1587万元,预算的细化说明则将此大项分解为17个具体的子项目。这样,人大代表就能够仔细地审查各项行政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参与式预算:预算民主的进一步扩展

民主恳谈促进了预算民主在体制内的实现,多年民主恳谈的经验也为预算民主在温岭的进一步拓展打下了基础,这就是参与式预算。参与式预算兴起于巴西,后在巴西之外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包括加拿大、德国、法国等国家。参与式预算是一种创新的决策过程,最初的目的是将公民纳入决策过程,以利于公平分配资源、激励行政改革和监督行政官员。在决策过程中,通过参与各种会议,公民能够获得分配资源、确定社会政策优先性,以及监督公共支出的机会。总之,参与式预算的特征就是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政治过程中,这是对代议制民主的一种超越。毕竟,民主的本意是参与,让利益相关者加入到与己相关的决策讨论中,决策才能反映民意。

1.参与式预算的两种模式

(1)泽国镇的参与式公共基建项目预算

2005年初,泽国镇政府在年度公共基本建设项目安排中,提出了涵盖全镇的4大类共30个项目,共需资金13692万元。而2005年度预计可用于公共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只有400万元,镇政府必须要对这30个事关民生的建设项目安排做出选择。泽国镇政府决定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因为随机抽样体现了公民参与的平等性与广泛性),由随机抽选的民意代表自行决定建设的优先次序。按照1000人口以上每村(或居委会)4人、1000人口以下每村(或居委会)2人的原则,镇政府通过乒乓球摇号的随机抽样方式,从全镇12万人口中抽选了275名代表。

大会前10天,政府向随机抽选的民意代表送发了30个项目的说明材料和由专家组提供的项目介绍,使各个代表有较充裕的时间理解和把握材料的内容,同时被告知,最终的决策会根据民意代表投票的优先次序自上而下确定。在此基础上,代表们就这30个项目按重要程度填写了第一份调查问卷。

2005年4月9日,泽国镇重大公共事务决策公民参与会正式举行。民意代表以随机抽样方式分成16个小组开展讨论,小组讨论由经过培训的中立主持人主持。小组讨论结束后,由每个小组选派代表带着本小组讨论时最关注的问题和最集中的意见参加大会发言。当天下午,再分小组进行讨论,然后再派出代表带着本小组讨论的新建议和新问题参与第二次大会讨论。

在参与会结束时,民意代表又填写了与第一次调查问卷相同的问卷。会后,将两次调查问卷的数据输入计算机进行处理,得到了每个项目的得分情况和30个项目从最重要到不重要的优先排列顺序。第二次调查问卷的填写实际上就是民意代表对原有偏好优先次序的一次调整与修正过程。两次民意调查问卷的结果反映出,民意代表的偏好随着交流的深入而出现较大的转换,这也充分说明了公民参与具有相互启发的功能。

协商讨论结束后,泽国镇政府组成人员召开办公会议,根据民意代表提出的建议和二次调查问卷的预选结果,从第二次调查问卷中依得分高低排序,将12个项目拟定为2005年城建基本项目,其余项目作为备选项目,根据财力情况,再按优先顺序选择建设。在2005年4月30日泽国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镇政府就上述内容向大会作了“关于泽国镇2005年度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讨论。84位镇人民代表投票支持,7位反对,1位弃权,最后通过了此项决议。

泽国镇此种模式将公众参与引入了预算编制的环节,使预算编制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众的利益需求,解决了地方公共产品提供公众偏好显示的难题。泽国镇模式与巴西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处。

从1989年开始,巴西南部的阿雷格里市政府拿出一部分预算资金(尤其是涉及公共项目投资内容的,大约占到全部预算的20%-30%的份额)交由公众直接决定。阿雷格里市参与式预算在实行的过程中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参与度,并注意了公民参与的制度保证及政府与公众的双向管理。这一形式一出现即受到巴西国内社会民众的广泛赞誉,也受到国际社会的好评,迅速扩展到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现在,我国的哈尔滨市和无锡市也进行了类似巴西模式的参与式预算试验。

(2)箬横镇的预算初审民主恳谈会

箬横镇的预算初审民主恳谈会也是参与式预算的一种形式,此种形式与泽国镇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在预算编制环节公众并不参加,在镇人代会召开之前,增设了两次预算民主初审,在初审中广泛吸收了公众的参与,公众的意见以预算初审报告的形式最终反馈到镇人大。具体过程如下:在镇政府完成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后,镇人大主席团要在本镇人民代表大会正式会议之前,领导镇人大财经小组组织财政预算草案初审民主恳谈会。财政预算草案第一次初审民主恳谈会由镇人大财经小组主持,在本镇各管理区分别组织本管理区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对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并写出第一次初审报告。财政预算草案第二次初审民主恳谈会由镇人大财经小组主持,分经济、社会、城镇建设三个专门小组进行,分别组织人大代表和公民代表对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审。

财政预算草案经过两次民主恳谈后,各专门小组分别负责汇总各方意见形成初审报告。在镇人大召开期间,镇人大财经小组向大会做财政预算初审报告。初审报告一方面将影响镇人大代表对预算的审查,另一方面它也同时提交镇人大主席团,形成镇政府修改财政预算草案的基础。

值得说明的是,在这个公众参与的过程中,财政预算和预算的细化说明提前分发到了各位代表手中,使各位代表有充分的时间消化预算的内容。预算的公开和透明在这里得到了最彻底的贯彻。为了使各位代表能够充分履行职责,预算必须公开;为了使各位代表能够提出中肯的建议,预算必须细化;而公开、细化是预算民主的最基本要求。

2.公众参与乡镇预算决策的意义

(1)公众参与是预算民主的应有之义

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语,意思是“人民的统治”,或者说是“多数人的统治”。参与,意味着民主,这是不言而喻的意义。只有在大众普遍参与的氛围中,才有可能实践民主所欲实现的基本价值,如负责、妥协、个体的自由发展、人类的平等等。然而,随着社会治理复杂程度的提高,随着公民人数的不断扩大,古希腊城邦的直接民主在现代社会中是不可操作的,代议制民主成了民主的主流。就政治统治或国家治理的形式而言,代议制民主至今不失为一个把民意与效率统一起来的最佳制度安排。主流民主集中关注国家层面上的民主建构,以及对古典民主学说的批驳,尽管也强调了民主的制度建设、社会条件等问题,却刻意忽略了公民个人的民主参与能力以及相应条件的培养。也许大多数公民的冷漠和不感兴趣对于维持整个政治体系的稳定是重要的,大多数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仅限于选举机制,不超过维持民主运行的最低水平。参与式预算是实现参与式民主的一种方式,不过,它并不等同于直接民主,“参与”强调的是公众对自己的生活加强控制的一种方式,它弥补了代议制民主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