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内源主导型:浙江的开放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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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浙江开放模式的决定因素(3)

从历史的角度看,一个区域的开放进程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甚大。例如中国明朝政府实施的“海禁”基本上切断了中国的民间海外贸易。而在15世纪开始的重商思潮影响下,欧洲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政策,鼓励海外贸易,极大地推动了这些地区向全球的开放。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基本上阻隔了民间的对外开放。政府严格管制下的区域经济并不是缺乏开放的动力,因为开放所获得的合作剩余总是激励区域开放的恒久动力。问题在于政府的管制极大地提高了个体开放的成本,使得固守原有的封闭运行体系变得更加有利可图。

大体上说,政府在区域开放中的作用可以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直接的贸易控制,即通过法律法规规定是否贸易以及贸易的领域和范围等。直接的贸易控制往往是决定可否贸易的问题,包括哪些产品、领域、区域可以参与开放和贸易等。例如,绝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某些国防产品不能参加贸易(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制定的特区政策是将开放限定在特定的区域范围。直接的贸易控制是最为严格的开放控制政策,也是政府最直接干预开放的表现形势。一般直接的贸易控制是将其上升为法律的高度,经济主体违反直接贸易控制的法规将面临极高的违规成本。因此,在直接的贸易控制下,开放的程度提升是非常困难的。

(2)贸易权的管制,即通过赋予特定的主体以贸易的权力,来控制贸易的规模和开放的程度。在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贸易权主要集中在少数几家国有外贸公司手中,其他企业均无权直接进行贸易。而改革开放之后,贸易权有所放松,但当时仍然实行严格的管制政策,只有达到某种标准且经过管制当局审核的企业,方可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参加贸易。1998年之后,贸易权管制进一步放松,取消了自营进出口权审核制,实施备案制,使得贸易权范围进一步扩大。

(3)贸易调控政策,即通过关税政策、补贴和反倾销政策、技术壁垒等贸易政策以及汇率、外汇兑换等金融政策,促进或阻碍贸易和开放。关税的高低直接影响贸易规模,而补贴政策则有助于促进出口规模的扩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大大刺激了中国外贸规模的扩大,同时实施强有力的出口补贴政策,刺激出口。在金融政策方面,中国人民币经常项目仍然实行严格控制,汇率政策正在由过去盯住美元的政策转向有管制的浮动汇率政策。外汇兑换的成本即自由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贸易和开放的程度。对区域而言,关税政策、汇率政策、外汇兑换政策均是无法调控的,但是补贴政策却是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的。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大多数时期,我国都实施了高强度的出口鼓励政策,其中的重要表现就是出口补贴和创汇奖励,这是推动我国出口急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4)部门产业政策,即通过对出口部门实施鼓励性或者抑制性政策来调配资源,达到促进或者阻碍开放的目的。例如在土地的供给、信贷配给、税费等方面,对外贸企业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在我国各地方政府所制定的地方性产业政策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产业政策是针对出口企业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自上而下对出口创汇的鼓励,使得各级地方政府都把本地出口规模的增长和创汇数额的增长作为重要的政绩指标。

在这种情况下,出口企业所面临的产业政策相对更为宽松,从而也导致了资源更多地被配置到出口部门,促使出口部门过度膨胀。

在上述四类政府针对开放和出口的政策中,政府的作用和角色是不同的。相对而言,第一类政策和第二类政策更体现了政府的直接干预角色。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这两类政策的范围在不断地缩小,事实上我国的市场化改革也正是这两类政策不断缩小的过程。第三类政策和第四类政策则体现了政府的间接调控角色,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

在我国,一方面政府对对外贸易一直实施管制政策,另一方面却又极力推动出口。这种单向的开放政策导致的结果是出口规模的急速增加和大规模的贸易顺差。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形成的体制,已经固化为各级地方政府的行政模式。最近几年,尽管这种情形在试图努力改变,但是,单向的开放问题仍然是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一个严重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与政府的行为密切相关。

(二)分权竞争与开放模式

对于浙江的各级地方政府而言,其干预开放进程的方式既有相似于全国的一面,也有不同于全国的一面。

在一般的区域发展层面,中国实施的是典型的财政分权和政治集权的体制。这种体制给予了地方政府更大的发展经济并进而获取税收的权力和积极性,而政治的升迁取决于上级政府,其决定因素仍然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绩效。因此,地方政府形成了一个类似于竞标赛的竞争格局。各个层级的地方政府在同层级的政府中,只有取得显着的发展绩效,才能增加行政长官升迁的可能性,同时才可以获得更大的财政支配权。这种体制安排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各个地方政府作为一个主体,在发展地方经济中的积极性。

作为浙江政府而言,依靠什么来获取发展绩效是一个需要破解的难题。

浙江省既缺乏自然资源,又缺乏中央政府的充足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依靠民间自发力量的创新,才能获得充足的发展动力。因此,制度创新是推动浙江省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发展的最重要动力。但是,必须看到,制度创新在中国改革的进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涉及产权、资源配置基础方式、劳动雇工等问题上,改革的进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放手发动基层的创新,可能意味着地方经济的勃兴,同时也意味着政治风险的降临。

姚先国(1999)曾用一个十分直观的方式描述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在政治利益和地方经济发展利益之间的取向和权衡。政治利益意味着与中央在政治上的一致性,也就意味着对创新的抑制,或者说维持原有体制。因为自主的体制创新在相对长一段时期内并不是中央政府所鼓励的,而与中央保持一致维持原有体制则是规避政治风险的重要方式。但是不鼓励创新就意味着地方经济发展的抑制,这在浙江这样的资源小省表现得尤为明显。但是,在两者构成的无差异曲线的形状上,不同层级政府的取向是不同的。一般而言,越高层级的政府,对政治利益的考量,也就是对政治风险的规避越强烈,而越基层的政府,对地方利益的考量越多,于是就形成了不同层级地方政府的不同政策行为取向。越高层级的政府,考量地方利益越少而政治利益越多,而越基层的政府考量地方利益更多而政治利益较少。

这个简单的框架似乎可以说明,基层政府有更大的动力推动制度创新和发展本地经济,这与我们的直观印象相一致。但是,对于浙江而言,似乎仍留有两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考察:一是同样层级的政府,浙江省是否比其他省份有更强的发展本地经济的取向?二是经济发展的权限是否应该更多地下放给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