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古代戏曲小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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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目连戏三题(2)

郑本《尼姑下山》沿袭《词林一枝》。中卷第二十九出《过黑松林》摩腹的情节沿袭徐渭《四声猿》杂剧的《玉禅师翠乡一梦》,而徐渭又取材于《清平山堂话本》的《五戒禅师私红莲》。又如中卷的《遣将擒猿》、《白猿开路》、《过寒冰池》、《过火焰山》、《过烂沙河》取材于小说及戏曲《西游记》。

如果说以上取材于别的戏曲的出目不到十出,只能看作是局部的现象,然而采用(半天飞)、(马不行)、(中央闹)、(寸寸好)、(味淡歌)、(一江风带过跌落金钱)等,留下改编民间戏曲痕迹的出目却有25出之多。这正是《劝善记》并非创作而是改编的确凿证据。

《劝善记》改编完成,并在万历十一年(1583)出版,现今所见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四川等省的地方剧种目连戏无一不受到它的影响。

有了这样一个完整的参照本以后,各自独立发展的演变过程几乎中止,各地都以《劝善记》为依据改编各自的传统剧目,同时也顽强地保留了自己的地方特点,如莆仙戏特有的刘贾部分。莆仙目连戏现存58场,即使补上所缺的第三夜上本,它也只有郑本的四分之三左右,它与郑本的相同部分远远不及四川高腔《目连传》。

究竟是郑本以莆仙戏系统的古本为依据而加以改编呢,还是相反?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莆仙戏第一夜下本第三出《二棍较议》的二棍:一名张枯有;一名段以仁。它说后者“善造假银”,并以“假银”影射他的姓名开玩笑。郑本上卷第十八出《拐子相邀》,拐子姓名是张焉有和叚(jia)以人,叚以人显然是原始姓名,用来和假银谐音。由此可见莆仙本源于郑本。

四川、湖南辰河、浙江新昌等地的高腔都有《前目连》,莆仙戏则有《傅天斗》,他是目连傅罗卜的曾祖父。这些戏和南朝梁武帝萧衍拉上关系,有的称《梁传》。据说傅天斗曾在梁武帝时任长沙太守,显然这是由罗卜上推到他的父、祖和曾祖,可能在郑之珍着手改编时就有这样的传说,但他没有采取。

四川高腔《目连传》(据光绪十年(1884)敬古堂刊印本和光绪十九年(1893)益州王龙宣抄本整理)上中下三卷104折,每折都同郑本保持一致。它只在郑本上卷第九出《观音生日》之后删了一出新增插科《化强从善》,却又另外增加(分立)两出,它是郑本的忠实翻版。莆仙目连戏现存58出(缺六本中的一本),可说是郑本在民间经历了四百年演变后存留的一个标本。除它之外,还有施合郑民俗文化基金会出版的《绍兴救母记》、《超轮本目连》,这两者的校订都比较精密,但它们大多曲牌名都被省略,要研究郑本在民间流传后曲牌的演变,只能以莆仙本为依据。虽然莆仙本的校订比较草率,断句不合曲律,原本两句硬合成一句或原本一句人为地分作两句的情况不时出现。

中国戏曲分南北两大体系。金元杂剧和曲牌联套体的关系,由于王国维的深入研究,可说已经有了定论。南戏和曲牌联套体的关系则常常发生误解,南戏应是南方各地区地方戏的总称,它并不始于温州一地。

昆腔和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都是南戏的一个分支,所谓四大声腔只是一种偏重东南一隅的权宜而方便的习惯说法。由于史料缺乏,余姚腔的具体情况我们所知甚少。另外一方面,各兄弟剧种又互相交流,互相渗透,使得剧种的区分相当困难。如金华地区的婺剧有三合班、两合半之称,它是不同外来剧种的融合,但又都有金华地区的地方色彩。又如苏州昆腔和金华昆腔、永嘉昆腔、湖南昆腔、北方昆腔,既有同是昆腔的共性,不妨称为同一剧种即昆腔,但也可以着重它们各自的地方色彩,把它们看作不同的剧种。

南戏四大声腔中的昆腔,由于在晚明到清初鼎盛,被误会成与南戏俨然对立的别家,而不把它作为南戏即南方的地方剧种之一看待,仿佛所有的文人传奇都为它的演唱而创作,南戏的曲牌联套体仿佛为它所专有。

昆腔艺术家对《琵琶记》、《荆钗记》、《玉簪记》、《牡丹亭》等表演艺术世代累积的创造和发展,已成为我国民族文化艺术遗产的瑰宝。它们原本都不为昆腔而创作,昆腔对它们的移植和加工是后来的事。更确切地说,所有的南戏和文人传奇都是南方各声腔的通用剧本。弋阳腔演唱《玉簪记》要改调而歌之,昆腔演唱它也同样需要作曲配谱。昆山腔和海盐腔以及别的声腔的区别不在于剧本本身,而在于不同的声腔和舞台艺术。

《莆仙戏目连救母》可以为上述说法作证。

《莆仙戏目连救母》同样采用曲牌联套体。民间艺人会以讹传讹把(新水令)省称(水令),(蛮牌令)错成(万牌令),多数情况不会不标曲牌名,但有时也有省略。如第二夜上本第四出《沿途拜佛》连用四支(驻云飞)都不标曲牌名,只写“罗卜唱”、“李公唱”。有时在一句中重复两个字作为帮腔,实际上仍是遵守一定的句格。

连用两支曲牌时,它一般都不标明(前腔)。它也采用犯调或集曲,处理时比文人传奇自由。如第二夜上本第五出《到家见母》(傍妆台)当作(二犯傍妆台)。它以(傍妆台)(前四句)、(八声甘州)(第五、六句)、(皂罗袍)(第七句)、(傍妆台)(第八句)合成。它以《荆钗记》第二十二出《获报》为例。既然《荆钗记》可以不标明“二犯”,它同样不标未可为非。

第一夜上本第十八出《乡众行吊》用(驻云飞)曲牌,定格“苦”字后应是五字句,却只有四字。下面缺四字、五字、七字各一句。

第二夜上本第八出(缕缕金):“虽是人间,不殊仙佛境。”前句应有五字,后句则应是四字,末句应该全句重复,却只重复了最后二字。

以上情况在汤显祖的剧作里也时有发生。如《邯郸记》第七出的(粉蝶儿);《南柯记》第五出的(玩仙灯)、第十八出的(粉蝶儿)、第三十五出的(哭相思)都只有二句。除(哭相思)原本四句,(粉蝶儿)和(玩仙灯)都应该六句。

又如《邯郸记》第十四出《东巡》的(斗双鸡),有一位先生的校勘径自以他所信奉的叶堂曲谱改为(滴溜子),还加了一条校记说:“(滴溜子),原误题作(斗双鸡),据叶谱改。案:朱墨本引臧懋循评语(斗双鸡)眉批云:‘此调名(滴溜子)。’叶谱盖有所本。”其实在清代叶堂之前,早在明代沈璟编着、沈自晋重订的《南词曲谱》卷一四中,就说明(滴溜子)和(斗双鸡)原本是同一曲牌的两个异名,没有正误之分,正如它还有第三个名字(双声叠韵)一样。

晚明苏州及其附近地区的一些曲家指斥汤氏作品中歌戈与家麻韵、支思与皆来韵通押是江西土腔,其实是他们自己少见多怪,他们只会昆曲,不懂南戏。那些相邻韵部通押,在宋元南戏中早有先例。如果他们能看一看《莆仙戏目连救母》,不知他们对东冬韵的疯、空、穷和江阳韵的忘,以及庚青韵的疼四部通押(见《莆仙戏目连救母》第一夜上本第四出(孝顺歌)作何评论?还有歌戈韵的娥、呵,萧豪韵的刀,家麻韵的渣,东遮韵的猎居然也四部通押(见《莆仙戏目连救母》第一夜下本第六出(风)检才),岂不是可以使自己大开眼界吗?

作为民间戏曲的南戏,应该引起戏曲研究同仁的重视。它既不是昆腔,也不是昆腔的附庸。昆腔在魏良辅对它进行改革之前,原是南戏的一个分支。只有把南戏看作南戏,才有可能让中国戏曲史的真面目大白于世。《琵琶记》、《荆钗记》、《刘知远白兔记》、《拜月亭》、《杀狗记》或目连戏都可以作为研究它的起点。

(台北《民俗曲艺》,1996年1月第9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