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的力量——浙江社会发展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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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改革开放与区域文化变迁(8)

第二,工业的生产方式逐渐地培育了浙江人的现代思想观念。工厂本身就是锻造现代思想观念的一个大熔炉。英格尔斯曾通过对阿根廷等六国6000名不同职业的被试者的实证研究,令人信服地证实了工厂体验同人的现代化的互为因果的关系。英格尔斯认为,“素质有可能通过参与像工厂这样的大规模现代的生产企业而取得,也许更重要的是,如果工厂要有效地经营,这些素质可能是工人和职员所必备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在工厂中工作,就意味着他必须具备同时也能够通过这种工作获得一些不同于从事农业的个人素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地区的工业组织形式,已逐渐形成高低不一、规范程度不同的多元化格局,如乡镇集体企业、独户经营企业、双层经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联户经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毋庸置疑,这些不同的工业组织形式,都在不同程度地给予大批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浙江人以现代性的体验。

一是培育了浙江人的创新精神。传统的农民不太愿意接受新的事物和新的思想。传统农业社会之所以缺乏创新,原因就在于任何一种尝试,都可能导致一种灾难性的后果。小农是十分脆弱的,只要死一头牛就足以让其陷于破产的境地。工业社会和以前社会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它总是处于急速的社会变革的状态之中。工业社会中充满着竞争。在一个优胜劣汰的、充满竞争的环境中,一个工厂如果不迅速地实现产品的更新换代就会被竞争对手无情地淘汰。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创新是现代工业的灵魂。按照熊比特的观点,创新就是把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新组合包含五个方面:引进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开辟新市场,获得新的供应来源、实行新的组织形式。熊比特把创新视为执行新组合的间断性变化,其内容十分广泛,既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制度创新,并认为制度创新不仅本身重要,而且技术创新往往要通过制度创新(形成新的企业组织)来实现。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可以说,浙江当代工业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就是一部无数工厂的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历史。而创新活动无疑需要在工厂中工作的人具有创新的意识。M.罗杰斯认为,“创新的发展过程通常始于意识到某种问题或需要的存在,这种意识刺激人们开展研究和开发活动,从而创造一种解决问题或需求的创新措施”。不仅如此,创新之被采纳,也需要采纳者具有创新的意识,即一种新思想、一种新实践或是一个被个人或其他采纳团体认为是崭新的东西。因此,现代工厂创新的需要,极大地冲击了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传统社会心理,要求在工厂工作的浙江人必须具有创新的精神和适应环境的能力。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地区的各种工业组织形式,乃是培育浙江人创新精神和适应环境能力的大学校。

二是培育了浙江人的效率意识。效率是现代工厂的生命。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现代工业企业的基本目标。正是这种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持久的而不是一时的、自觉的而不是被迫的对利益的追求,才使现代工业企业在社会分工愈来愈细、交换关系愈来愈复杂、需求变化愈来愈纷繁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根据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变化,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决策,从而达到合理有效地使用和配置资源的目的,少投入,多产出。正因如此,可以说效率是现代工厂的生命。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迅猛的工业化进程,并不单单意味着厂房、机器以及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而且也意味着与凝重慢速的传统农村生活相对立的快节奏的“工业狂想曲”,意味着与“无用时间就是资本”的传统农村居民的自然经济价值观念相对立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工业经济逻辑。换言之,工业化的迅猛进程哺育了浙江人的效率意识。与改革开放以前相比,浙江人具有更强烈的个人效能感,对人和社会的能力更加充满信心,办事更讲求效率。

三是培育了浙江人的相互了解、尊重和自尊意识。传统的农村居民具有较强烈的权威意识、等级意识和求“天然首长”保护的意识。正如秦晖等所说,“导致中世纪神学目的论文化流行的决定力量既不是圣奥古斯丁的忏悔,也不是罗马皇帝的米兰敕令与尼西亚宗教会议,而是古典社会没落后人们(实际上即农民)厌恶自由的‘求庇心态’。儒学之所以能在中国封建时代战胜百家,取代古典时代流行的主张自由放任的黄老学派与以强者取代长者的法家学派而定于一尊,也是因为它更能契合于宗法农民寻求温情与安全感的心理。”而现代工厂主要是由制度而不是情感来管理和运作的,因此,从理论上说,应当能够避免或减少因个人好恶而形成的对他人的压制和不尊重。

也就是说,现代工厂能使人学会相互了解、尊重和自尊。英格尔斯认为,现代社会里上司与下属之间的关系,工厂中经理与工人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了解的程度,以及对他人尊严的看重,远胜过最传统的乡村中那些地主、土司对农民和部落人的关系。现代工厂本身可以是一种人与人关系的训练场所,能教诲工作在其中的人们尊重他人和自尊,上司在同雇员打交道时,也明白要约束自己。英格尔斯的这一观点,在“浙江省私营企业主的思想道德状况及其对策”课题组的调查结果中,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印证。课题组的调查采用问卷与访谈两种形式。2002年6-9月,在杭州、温州、湖州、金华、台州、绍兴等地向私营企业主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17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分别有72%和21.8%的私营企业主“大力提倡”或“有时提倡”“员工要以企业为家”;分别有40.1%和47.6%的私营企业主认为自己与员工的关系“很融洽”或“基本融洽”。对于“成功的企业家最重要的素质”这一问题,有45.6%的私营企业主认为是“创新精神”,33.8%的私营企业主认为是“能干、会经营”,26.6%的私营企业主则认为是“能尊重人”。许多私营企业主或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73.4%),或出于塑造企业形象的需要(16.5%),或出于员工自身发展的需要(15.1%),都会考虑给员工以一定的知识技能培训。

这些都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工业化的迅猛进程,已经在客观上促进了在工厂中工作的浙江人的相互了解并培育了他们的尊重和自尊的意识。

四是培育了浙江人的守时、惜时意识。传统农业社会的时间观念是与季节性的农业生产相联系的,具有笼统和模糊的特征。所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比较形象地显示了以太阳作为一天开始及结束标志的农业时间观念。

而现代工厂的生产程序和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守时,珍惜时间。“学校、铁路的时刻表和工厂的轮班模式形成了现代时期的一种受到更多控制的、有系统有条理的时间文化。”在现代工厂中,工作被系统化为受控制的单元,以周、天、小时、分、秒来衡量。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工业化进程必然动摇着传统的时间文化,它在客观上要求大批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将原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时间观念以及根据季节性的农业生产循环对时间的把握,转变为与工厂生产程序和管理制度相一致的对严格的、有规则的、准确的时间的恪守。“现代工业社会是如此复杂,以至于机械时钟对协调大量必须完成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像医院、商业和政府等大型权力机构缺少它就无法运作。这种时间概念逐渐占据支配地位的历史时期,被称为现代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工业化的进程有助于培育浙江人的守时、惜时意识。

2.城市化及其对浙江区域文化精神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区域社会也经历了从乡村社会到城市社会的转变,即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伴随现象,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这不仅是因为城市的聚集经济效益,而且因为城市是现代生产的综合体,同时,城镇工业的大规模兴起,造成了空前广泛的就业机会,吸引了大批移民和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迅速取代向西部农村流动,成为人口流向的主要趋势。城市社会无论在物质生活上还是在文化生活上都与传统的乡村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西美尔认为,城市的本质就是创造了独特的城市个性。

乡村社会和城市社会的本质差异,无疑是由乡村和城市的不同的聚落方式所规定的。索罗金(Sorokin)、齐默尔曼(Zimmerman)、盖尔平(Galpin)曾把农村聚落方式和城市聚落方式的差别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职业不同;(2)环境不同;(3)地域社会的规模不同;(4)人口密度不同;(5)居民的社会心理特性中的同质性和异质性不同;(6)社会分化、阶层、复杂性不同;(7)社会流动不同;(8)移居方向性不同;(9)社会性互动体系不同。根据富永健一的看法,村落之作为村落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人的社会关系在特定的地域上集聚,而很少有超出这一地域的。这一条件在现代产业社会的城市中通常都得不到满足(农业社会阶段的城市则不一定如此)。城市中的地域内社会关系的集聚不如村落紧密,反之,跨越地域的社会关系的频率则较高。富永健一认为,是村落但不是乡村或农村的例子,如渔村,以及马克斯·韦伯作为非第一产业的事例而提到的工业村(Gewerbe dorf),它们毫无疑问属于例外情况。人们通常所说的乡村或农村,是在村落上加上居住者大部分都从事农业这一产业上的条件。作为更一般的规定,村落之作为村落有一个条件就是它的规模和人口密度均较小。特别是农村,由于大面积的土地是农业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因而人口密度不可能大(工业村则不如此,房屋栉比而筑)。在总结上述观点的基础上,富永健一得出了关于村落或乡村社会的基本定义:所谓村落或乡村社会,就是人口密度和人口规模一般比较小,社会关系大部分局限于地域内部,居民大部分从事第一产业的地域社会。

显而易见,富永健一关于村落或乡村社会的定义,是与他关于在社会内部就可以提供大部分满足成员生活需求的手段的总体社会的定义相一致的。也就是说,传统的乡村社会或村落社会是小总体社会,其间封闭地累积着提供人们需求满足手段的社会关系。富永健一还认为,可以从上述索罗金、齐默尔曼、盖尔平等所归纳的农村聚落方式和城市聚落方式的九个方面的差别中,抽象出被认为是特别重要的几个方面,把城市社会界定为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一般较大,社会关系不是被封闭于地域社会内部,而是向外开放,居民大多从事非第一产业的地域社会。很明显,这是前面所定义的乡村社会的反定义。

毋庸置疑,与农村型聚落相比较,城市型聚落具有人口总数和非农业人口数量多,人口密度大,居民职业构成、社会构成复杂,以人工景观为主、各种物质和现象高度集聚、生活方式高度现代化和社会化等特征。正是从这些特征出发,铃木荣太郎认为,城市是蕴含着“社会交流的枢纽机关”的地域社会。

关于这种蕴含着“社会交流的枢纽机关”的地域社会的特征,铃木列举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商品集散;国民治安;国民统治;技术文化传播;国民信仰;交通;通讯;教育;娱乐。在铃木看来,位于这些从地方聚集到城市或由城市向地方扩散的流动的枢纽点上的机关就叫枢纽机关。与上述诸方面的流动相对应,这种枢纽机关包括:零售商和行会贩卖部;军队、警察;政府机关和公立诸机构;工厂、技术人员和工匠;神社、寺院和教会;车站、旅馆和机场;邮局、电报电话局;学校和其他各种教育机关;电影院和游乐场。在这些枢纽机关中,聚集着许多工作人员以及利用这些机关或光顾这些枢纽机关的人,因此,城市集中了许多人口。铃木认为,村落一旦具有社会交流的枢纽机关也就同样地具备了城市性。

1949年以来,浙江城市化经历了一个较大的波折。1949年浙江总人口2083万,城镇人口246.02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1.81%,非农业人口308.07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4.79%。20世纪50年代曾是浙江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时期,1960年比1950年增长了69.7%。然而,在60年代前期伴随经济调整和压缩就业,城镇人口急剧减少。1965年浙江人口比1960年减少139.2万人,低于1950年的水平。此后,浙江城镇人口增长随着政治运动和生产停滞而止步不前。1978年浙江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数比重为14.9%,与1949年相比只提高了1.6%;1978年浙江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数比重为12.26%,与1949年相比则下降了2.53%。从城市数目看,改革开放以前浙江特大城市只有杭州一座,没有一座大城市,中等城市只有宁波、温州两座,人口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也只有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等少数几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