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在参与中成长的中国公民社会:基于浙江温州商会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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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温州商会与政府的关系(6)

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推进下,鞋业协会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以使政府政策落实到位。首先,行业协会对鞋革生产进行质量控制。1988年温州市标准计量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皮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意见》,1991年温州市工经委等八个部门出台《关于坚决制止生产、销售伪劣鞋类的报告》,要求从各个环节加强对鞋业质量的控制。1988年成立的鹿城区鞋业协会将配合政府做好鞋业质量控制当作主要工作。协会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对所有生产企业进行质量抽检,并负责一年一次的质量合格证的验收和发放。1999年,针对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鹿城区鞋业抽检中的问题,协会经过多次讨论后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小型企业对行业新标准掌握不够。于是,协会向鹿城区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加强鞋业行业管理的请示》,受到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组织工商、技检等部门举办了鞋业行业标准学习班。其次,行业协会参与打造温州皮鞋品牌。当温州鞋类遭遇声誉危机时,许多温州鞋企放弃品牌建设,与上海等地鞋厂联营,联营中的不规范现象比较严重。针对这一情况,协会开始引导温州鞋企创建自己的品牌。一方面,协会协同政府打击和取缔各种假联营;另一方面,协会通过举办每年一届的“鞋城杯”比赛,推出鞋类精品。同时,积极参加各类评比,鼓励和协助鞋企创名牌。嗣后,在鹿城区鞋业协会基础上成立的温州市鞋革工业协会进一步推进了品牌建设工作,使温州众多鞋企获得驰名商标和着名商标,并且在区域品牌建设上获得突破性进展。再次,行业协会积极参与鞋业规划。1999年,温州市政府在国家轻工局支持下,打造“中国鞋都”。次年开始建设“中国鞋都”产业园区,鹿城鞋业协会参与了园区前期论证、入园企业资格标准制定和鞋都博物馆规划等工作。在行业协会引导下,300多家鞋企进驻“中国鞋都”产业园区,有力地推动了温州鞋业的规模化发展。

除了产品质量控制和品牌塑造之外,行业协会在环境治理、生产安全和劳资关系等方面都与政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如电镀行业协会和合成革商会的技术改进与园区建设推进了节能减排工作,各行业协会将生产安全作为日常工作来抓,紧密配合建设“平安温州”。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各行业协会组织学习,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协调劳资关系。

其次我们来考察政策执行中商会与政府的博弈。

在当前我国的利益格局中,存在着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而形成了多种博弈关系。其中经常可见的是中央、地方与企业的三方博弈,这种博弈可能的后果是,中央政策在地方得不到贯彻执行,出现所谓“政令不出中南海”现象;企业往往成为政策扭曲的受害者,或遭遇政府的“掠夺之手”侵犯;企业也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侵害公共利益。在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中,单个企业往往因力量薄弱和“搭便车”取向而不愿意与地方政府博弈,代表企业与地方政府博弈的常常是行业协会。在温州,行业协会与地方政府常常围绕中央和省政府政策而展开博弈。

在这方面,泰顺的小水电协会是比较典型的例子。泰顺的小水电在20世纪90年代发展迅速,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省物价局下发的有关电价政策得不到落实,另一是地方政府征收各种费用(主要是上网配套费和以电养电基金)。1996年泰顺小水电协会成立后,协会直接向省水利厅和物价局反映这些问题,并得到支持。在省水利厅的坚持下,省物价局的〔1996〕259号文件得到执行,电价由0.33元上升到0.44元;省物价局确认以电养电基金属于乱收费并责令泰顺县停止收费,泰顺县三电办自1998年6月1日起停扣每度6分的以电养电基金;省物价局向全省各地下达《关于制止向小水电站收取上网配套费的通知》,1998年4月泰顺县供电部门停止收取上网配套费,并退回已经收取的50多万元上网配套费。1998年,小水电协会两次向中央纠风办反映省有关部门变相收取已被六部委文件取消的小水电发展基金,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干预下,小水电发展基金项目于同年12月全部停收;在小水电管理费上,协会根据六部委文件据理力争,在省物价局的支持下,1999年8月由2%下降到1%,承担灌溉任务的电站更是降为0.5%。2006年,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植力度,实现水电全额上网,同网同价。同年9月,由泰顺、景宁等县小水电协会组成的浙江小水电联谊会在杭州召开,参加会议的除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和各县小水电行业协会外,还有物价局、水利厅、水电管理中心等单位领导,会议就如何贯彻八部委文件进行了讨论。自小水电协会成立至2007年底,泰顺县小水电站已从53座增加到140座,装机容量由2.6万千瓦上升到19.78万千瓦,年发电量由0.55亿千瓦时上升到4.5亿千瓦时,年发电产值已达2.43亿元。另有在建电站14座,装机容量1.49万千瓦;规划电站36座,装机容量32万千瓦。这些数据说明泰顺小水电协会的努力取得了良好效果,推进了小水电行业的迅速发展。

泰顺小水电协会与政府博弈的成功尽管有其特殊原因,但行业协会还是巧妙地利用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间利益的差异,利用更高层级政府的权威,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以使中央部委或省有关部门关于小水电价格的政策得以有效执行,保障了行业利益。至少在这个案例中,行业协会已经是一个独立行动的实体,它不仅仅是公共政策的执行者,而且还影响了公共政策的执行。

(三)商会参与政策调整

政策调整是政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随着政策目标、政策环境和政策资源的变化以及政策局限性的显现,有必要对政策进行调整。在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中,随着社会力量的成长,原有政策所涉及群体的力量和利益关系发生变化,推动了政策调整。在这个意义上说,政策调整是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随着温州商会的产生、发展以及与政府博弈能力的提升,一些相关政策随之进行了调整。

商会参与政策调整的目标之一是推进政府减轻企业税费。在转型时期,我国企业除了要交纳各类赋税之外,还要交纳各种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许多政府部门出于自身利益对企业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使企业不堪承受。尤其在竞争激烈和利润下降时期,这些税费构成了企业的沉重负担。商会将推动政府减轻企业税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0年,龙港企业家协会通过与政府交涉,成功地减轻了企业税费。如纺织品税,原定是企业利润率的3%,并代征1%。经过磋商,地税部门同意按利润率2%收取,代征0.66%。再如企业管理费,企业家协会以协会文件形式递呈县财政局,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要求,将乡镇企业管理费标准从销售收入的0.5%-0.7%降到0.1%,同时还要求退回销售收入达500万企业1万元管理费,退回销售收入达100万元的企业1.5万元管理费。协会的上述意见受到了政府重视,政府部门随后满足了协会提出的要求。此外,协会还多次向县政府提出环保部门光收费不治理问题,工业园区土地价格问题,公安边防的辖区管理和不合理收费问题,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外来人口登记程序问题,税务部门的重复查账问题等,其中不少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如园区土地价格由原来的每亩16万元降到10万元,税务部门对重点企业查账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

2008年上半年以来,因美元贬值、原料价格上涨、新《劳动合同法》执行导致用工成本上升、出口退税下降等原因,部分温州中小企业陷入困境。为了寻求应对之策,国家领导人、中央部委和省级部门领导人多次来温州调研。

在行业调研和各种座谈会上,行业协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行业协会汇报了中小企业生存的困境及其原因所在,并提出中小企业所需要的政策条件。

2008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司司长马林一行六人来到温州调研。这次为期两天的调研涉及到了许多方面,并在温州市国税大楼举行了一场中小企业出口形势研讨座谈会。与会企业家多为行业协会领导,他们介绍了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以及对政府出台新政策的期待,尤其是在退税和增值税上,希望政府能够采取协调政策或者放缓出口退税降低的速度。7月,国家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刘丽娜一行抵达温州展开调研,并分别召开了由省市两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民营企业家参与的意见征询会。在座谈会上,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提出“宽财政”建议,提议减免企业税,其中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并要求考虑加大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补贴力度;烟具协会会长周大虎等多位民营企业家表示,在银根收缩政策持续实施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热切盼望着在税收方面能获得政府的减免优惠。温州市经贸委在会上提出建立完善温州市中小企业扶持政府专项基金,财政部官员在对近百名企业家代表解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走向时表示,国家可能即将出台在金融、财税方面对中小企业予以倾斜的政策。

可以看到,商会出于行业利益需要,往往要求政府修正某些政策。在转型时期,我国的许多政策强调“一刀切”。但中国地域广阔,区域发展极不平衡,行业发展也有很大的差异性,一些政策很难适用于所有区域和行业。一般而言,如果不是规模非常大的巨型国有企业或跨国集团,就难以对这些政策作出反应。而行业协会作为众多企业的利益代表,通过与政府的博弈,就能够推动对某些公共政策进行修正。

泰顺县小水电协会通过不断上访,推动地方政府修改了水电定价。1998年春,全国进行上网电价调整,以省为单位报国家计委重新定价。浙江省在重新定价上报前,协会常务副会长何序昌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当时的省委副书记刘锡荣,向刘锡荣讲述了泰顺小水电发展中的诸多困难,请求省计委在上报电价时能够从扶贫角度提高一点。这一请求和建议得到了省委同意,省计委上报国家计委的小水电上网电价为0.45元/度,比江苏省报价高出6分钱/度。2000年起,浙江省上网电价下调,2001年泰顺县的下调幅度达18.5%。2001年12月,泰顺县小水电业主代表集体到温州市政府和浙江省政府上访。恰逢朱镕基总理考察杭州,此次上访引起了省政府的重视,温州市政府同意上网电价每度加5分,但仅执行一年。随后,泰顺县小水电协会向省委张德江书记递交了《关于强烈要求执行指导价公平对待泰顺小水电的紧急报告》,指出电力部门和水电行业之间是买卖关系,因而水电定价不能只有电力部门说了算,要求坚持“政府定价”原则。在省调研组赴泰顺调查后,小水电协会又给省有关部门递交了《制约欠发达地区水电事业发展的三个根本问题》报告,浙江省最终出台《欠发达地区地方公用小水电上网电价有关规定》,使泰顺县上网电价达到每度0.535元。自200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暂时稳定两年。该规定的执行,尽管没有达到小水电业主们的理想目标,但是迫使相关利益群体作出了妥协。

温州市百货商会以商业企业性质不同要求在限电时特别对待。2003-2004年夏季,温州因供电严重不足而出现电荒。为了保证居民用电,政府在用电高峰期间对企业进行限电。这项政策得到公众的好评,但使商业企业陷入困境。因为商业企业和工业企业不同,工业企业的生产时间一般能够与用电高峰错开,而用电高峰时间往往是商业企业购物高峰时间。而且大型商业企业多在闹市区,周围是居民区,因空间和噪音问题而无法配置大功率发电机自行发电。百货商会及时向市政府和电力部门提出《关于要求取消对商业企业实行高峰限电的建议》,这些建议很快被政府接受。

必须指出,有些商会通过非正式方式参与政策调整,其行为往往不合规范。如一些家电企业出售的音响有质量问题,受到质量监督部门的处罚,温州市家电协会出面活动,使相关企业免于处罚;钢材市场有些企业出售的钢管规格不符合要求,被省质量监督部门查获罚没,金属商会和工商联出面要回钢管,并要求降低罚款。这意味着商会参与的政策调整并非都是合法的,也不一定都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商会参与政策调整,政府同样需要予以管理和规范。

从商会参与政府的政策过程可以看出,商会与政府之间既存在合作关系,又存在博弈关系。通过合作与博弈,商会与政府之间可以实现信息沟通和行为互动。商会参与使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调整都不再是政府单方面的事情,政府需要与商会互动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尽管在很多情况下,商会的建议和反馈没有得到政府重视,也没有对公共政策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温州商会参与政策过程表明,温州商会具有自主行动能力,能够通过集体行动影响政策过程。通过参与政策过程,温州商会的行为得到了政府确认,政府对商会进行赋权,进而扩大了商会的行动能力。这样,商会与政府之间建立起了一个良性循环,通过互动而进一步明确了两者的行为边界,最终可能在商会与政府之间形成平等的伙伴关系。当然,由于国家与社会以及社会各利益群体之间的不平衡发展,商会与政府之间合作多而博弈少,商会行为在有些时候可能侵害其他利益群体,这就需要在政策过程中规范商会与政府的行为,使之在特定界限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