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企业纳税会计》自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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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增值税及其核算(3)

应纳所得税额=2000-1200-(200-20+9-10)-350-24-18=229万元

(3)应纳所得税额=229×15%=34.35万元

五、综合计算分录题

1.答:

(1)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所得税费用。

(2)会计分录

第一年,借:所得税费用16.5

递延税款3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9.5

第二年,借:所得税费用16.5

递延税款6.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1

第三年,借:所得税费用16.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26

递延税款9.24

第四年,借:所得税费用16.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32

递延税款15.18

第五年,借:所得税费用16.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32

递延税款15.18

2.答:

(1)应纳所得税额=(100000+10000)×33%=36300元

(2)应付税款法的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363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6300元

纳税影响会计法下的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33000元

递延税款33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6300元

(3)应付税款法下,所得税费用为36300元,公司净利润为63700元;而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所得税费用为33000元,公司净利润为67000元。纳税影响会计法比应付税款法的净利润多3300元。

3.答:

(1)该外资股东再投资额=100×60%=60万元

再投资额换算成税前利润为=60/(1-15%)=70.59万元

该再投资额已纳企业所得税额=70.59×15%=10.59万元

该外资股东再投资退税额=10.59×40%=4.24万元

(2)分配现金股利时,

借:利润分配60万元

贷:应付股利60万元

现金股利增资时,

借:应付股利60万元

贷:实收资本60万元

收到再投资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4.24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4.24万元

将退税款退付给国外投资者时,

借:其他应付款4.24万元

贷:银行存款4.24万元

4.答:

(1)应缴纳预提所得税,应交预提所得税额25000元(250000×10%)。由于外国企业未在中国设立子公司和办事处,因此,应由支付专利使用费的私营电器生产企业代扣代缴。

(2)支付专利使用费时,

借:管理费用250000元

贷:银行存款225000元

应交税费——代扣预提所得税25000元

实际代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预提所得税25000元

贷:银行存款25000元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及其核算

一、单项选择题

1.D、2.B、3.A、4.C、5.B、6.A、7.C、8.D、9.C、10.B、11.B、12.A、13.D、14.C、15.C、16.B、17.D、18.B、19.C、20.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2.CD、3.BCD、4.ABC、5.BCD、6.ABC、7.BC、8.AD、9.BCD、10.ACD、11.ABD、12.ABCD、13.ABD、14.AB、15.BD、16.AC17.BCD、18.BCD、19.ABCD、20.AB

三、判断题

1.×、2.×、3.√、4.×、5.×、6.√、7.√、8.×、9.×、10.×

四、计算题

1.答:(1)中方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已交税额=(3000-1600)×10%-25=115元

(2)王某从中方公司取得的工资及中外合资企业支付的奖金,应合并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每月应纳税额为:

(3000+1500-1600)×15%-125=310元

(3)由于100000/12=8333,所以奖金收入的应税所得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因此:

应纳税额=100000×20%-375=19625元

(4)王某2008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10×12+19625=23345元王某应补个人所得税=23345-115×12=21965元

2.答:(1)工资收入应纳税额=[(5000-1600)×15%-125]×12=4620元

(2)效果图设计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且为一次所得,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0)×(1-20%)=20000

应纳所得税额=20000×20%=4000

(3)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所得税

(4)稿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000元

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8000×30%=2400,实际捐赠额3000元大于扣除限额,则按扣除限额扣除

应纳所得税额=(8000-2400)×20%×(1-30%)=784元

(5)张某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额=4620+4000+784=9404元

3.答:(1)工资收入应纳税额=(4000-1600)×15%-125=235元

(2)演出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

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限额=40000×30%=12000元,实际捐赠额少于扣除限额,按实际捐赠额扣除应纳所得税额=(40000-10000)×30%-2000=7000元

(3)房屋转让的税金及附加为=150×5%×(1+7%+3%)=8.2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50-80-8.25=61.75万元

房屋转让应纳所得税额=61.75×20%=12.35万元

(4)该演员2008年10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35+7000+123500=130735元

4.答:(1)过节费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纳税,另外,个人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其他与工作有关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因此,该记者取得的报社支付的稿酬收入应按工资、薪金纳税,所以工资收入应纳税额为:

(6000+2000+5000-1600)×20%-375=1905元

(2)出版文集的稿酬收入应纳税额=20000×(1-20%)×20%×(1-30%)=2240元

(3)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4)福利彩票中奖收入低于1000元免税

(5)该记者2008年1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905+2240=4145元

五、综合计算分录题

1.答:(1)李某工资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000-1600)×20%-375=905元

由于200000/12=16666元,所以奖金收入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则支付奖金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0000×20%-375=39625元

合计应代扣代缴所得税额=905+39625=40530元

(2)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20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8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40530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530

2.(1)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20000=80000

应纳所得税额=80000×35%-6750=21250元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留存收益21250元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1250元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1250元

贷:银行存款21250元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及其核算

一、单项选择题

1.B、2.C、3.C、4.D、5.A、6.C、7.A、8.A、9.D、10.C、11.C12.B、13.D、14.B、15.C

二、多项选择题

1.BD、2.BD、3.ABCD、4.ABCD、5.AD、6.ABC、7.BD、8.ABC9.ABC、10.ABC

三、判断题

1.√、2.×、3.×、4.×、5.√、6.×、7.×、8.√、9.×、10.√

四、综合计算分录题

1.(1)由于该公司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印花税可以计入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在计算增值额时扣除。

营业税:5600×5%=280万元

城建税:280×7%=19.6万元

教育费附加:280×3%=8.4万元

印花税:5600×5%=28万元

(2)该公寓楼为旧房产,因此,应按评估机构确定的重置成本乘以成新度折扣率来确定该公寓楼的评估价格:

6000×70%=4200万元

(3)扣除项目金额=4200+(280+19.6+8.4+28)=4536万元

(4)增值额=5600-4536=1064万元

(5)增值率25.33%(1064/4200),不超过50%,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因此:

应纳税额=1064×30%=319.2万元

(6)会计业务处理如下:

结转公寓楼的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万元

累计折旧500万元

贷:固定资产1500万元

转让取得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560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5600万元

缴纳营业税等,

借:固定资产清理336万元

贷:银行存款336万元

计提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319.2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319.2万元

结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3944.8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3944.8万元

2.(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8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1600万元

(3)由于利息支出能够准确计算分摊并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利息可以据实扣除(罚息不能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300-30-20+(800+1600)×5%=370万元

(4)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应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在计算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时不允许扣除,因此: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000×5%×(1+7%+3%)=275万元(5)房地产企业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

加计扣除额=(800+1600)×20%=480万元

(6)扣除项目金额=800+1600+370+275+480=3525万元

(7)增值额=5000-3525=1475万元

(8)增值率41.84%(1475/3525),低于50%,应纳税税率为30%,应纳税额=1475×30%=442.5万元

(9)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应缴的土地增值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44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442.5万元

实际缴纳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442.5万元

贷:银行存款442.5万元

3.(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万元

(3)由于利息费用不能准确分摊,房地产开发费用应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扣除:

(1000+1500)×10%=250万元,小于实际开发费用800万元,按250万元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费=6000×5%×(1+7%+3%)=3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