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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胡歌——帅了二十多年了(1)

胡歌 著名演员

飞蓬!

龙阳!

景天!

奇幻的剧情,感人的爱情,《仙剑奇侠传3》登录浙江经视全国首播以来,收视一路飘红,备受仙剑迷们的追捧!那么谁又是《仙剑3》中最耀眼的人物呢?

又是谁一人分饰三个角色呢?没错,就是他——胡歌!

胡歌,第一外号“上海第一帅哥”,第二外号“胡猫猫”,从《仙剑1》中的李逍遥,到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再到如今《仙剑3》的绝对男主角,一路走来,星途坦荡,这个看起来很乖的上海男孩,究竟是凭什么一步步走红?对热播的《仙剑3》,他又有怎样不同的感受呢?趁着他来杭州宣传,我们《程程访问》采访了他。

精彩对话:

程程:你一个人在这个剧里头要演这么多的角色,你怎么区分呢?能分开吗?

胡歌:其实是同一个人。除了李逍遥以外,另外三个同一个人,只是因为他们有一个轮回,三生三世。而且他们彼此之间是有联系的有关联的。比如说第一世,第一世他是一个天界的神将,叫飞蓬。是飞蓬不是天蓬啊!(笑)

程程:对对,那个时候老是搞错。

胡歌:飞蓬,他就是因为在天界他找不到对手,他是天界武功最强的一个神,他找不到任何的对手,他觉得很寂寞,那他就每天都希望找到一个值得他拔剑的对手。这是他最大的一个人生,不能说人生,“神生”。“神生”的目标和追求。然后下一世他变成了龙阳。龙阳是一生出来就被赋予了要救国的这么一个命运,可是他自己向往的是一个安逸的生活。可是命运不能让他得到这样的生活,他必须一生下来就要背负一个救国的这么一个重担。然后到了景天。

程程:第三世了。

胡歌:对,第三世了。完全就是另外一个颠覆了前两世所有的东西,他的命运给他的是把他推到了救世的第一线,让他变成了一个救世主。可是他自己又不愿意。所以其实这三个人都有矛盾都有挣扎。

程程:演得过瘾吗?

胡歌:过瘾。尤其是扮演姜国太子龙阳的时候,我其实很喜欢那段戏,可惜太短了。

程程:为什么你会特别喜欢那段戏?

胡歌:一个是我从小就有一个将军的情节。就是我小时候老觉得自己应该生活在古代,如果生在古代的话,我一定要做一个将军,骑着战马征战沙场。这是我小时候最大的一个梦想。然后要是能够穿上盔甲演将军的戏,我就会特别来劲。

众所周知,正在我们浙江经视热映的《仙剑3》出自同名经典游戏,这也是这部剧备受仙剑游戏迷们追捧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剧也让很多仙剑游戏迷们感觉不太满意,因为剧情和游戏其实并不一样。

程程:但是也有人在说,其实《仙剑3》和《仙剑奇侠》的游戏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了,借了一个名头做了一个剧。

胡歌:我能够理解仙剑游戏迷所谓的那种不满吧,因为他们真的是游戏的死忠,包括我之前也玩过《仙剑1》。我在拍摄《仙剑1》的时候,也会为了一个招式的名字和我们的武术指导说老半天,要解释给他听。那个在游戏里面,他的招式是那样的,他用的武器是那样的。我完全能够理解,毕竟游戏是游戏,电视剧是电视剧,这是两码事情。游戏我觉得更像一个半成品,因为它是要玩游戏的人参与到里面的,你可以去改变主角的命运,你可以去选择游戏的结局,你可以去影响这个故事发展的方向。可是电视剧不一样,它是一个成品。

程程:完整的。

胡歌:对,它是完整的。

程程:演的过程当中你觉得这个剧是一个特精彩的剧吗?

胡歌:这样说吧,以前我们总说,一部成功的作品给人带来的感觉是含泪的微笑,那《仙剑3》就是飙泪狂笑。可能你开心的时候会特别特别开心,你会捧腹大笑。但是看到感人的时候,你会哭得稀里哗啦。

程程:这个是对《仙剑3》的一个概括。

胡歌:其实《仙剑》的精髓就是一个“情”,爱情、亲情。那么在《仙剑3》里面也是。大家可以看到,为了爱情有人可以等待三世,两百年,就是紫萱对长卿;有人为了爱情,为了一个遥不可及的爱情,可以等待一千年,比如说飞蓬在神界的一个算是红颜知己吧,惜瑶;还有就是亲情,就像龙阳和龙葵,他们是兄妹。也是他们为了这个感情可以等待几千年。所以大家可看到,在仙剑里面情是最重要的,他们为了情可以放弃一切。

程程:之后还会有《仙剑4》吗?

胡歌:这个我倒不太清楚。但是我倒挺希望能够继续拍的,能够继续一部一部拍下去。那我可能那个时候年龄也大了,可能我演不了那个活泼的调皮的角色了,可能我会演其他的角色。

胡歌,1982年生于上海,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2004年,《仙剑奇侠传》第一部,胡歌出演李逍遥一炮而红,在很多人眼里,他是个幸运的小子,好像一夜之间就成了明星,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他从初中时候就开始演戏了。

程程:在我们的印象当中,胡歌红得很快,就是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一个小伙子,特帅,突然就红了。

胡歌:其实我在拍《仙剑》之前,我也演了很多戏,但是可能那些角色是没有名字的,是群众演员,或者是特约演员。

程程:你当过很多群众演员吗?

胡歌:对。我在念中学的时候,就是会在暑假或者寒假,我会去做群众演员,去挣一些零花钱。

程程:是这样的啊。

胡歌: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运气很好。第一次我拍了一个通宵,因为拍通宵是超时的,钱会拿得比较多,那次我拍了一个通宵,挣了七十几块钱。

程程:那是哪一年的时候啊?

胡歌:那是1997年。

程程:你还在……

胡歌:念初中。

程程:你还在念初中啊?初中演的什么群众演员啊?

胡歌:在酒吧,在酒吧喝酒。

程程:初中生怎么演在酒吧喝酒啊?

胡歌:就打扮的,反正他们给你比较成熟的衣服,反正一站就行了,也没有特写,特别开心。我记得就一晚上没睡觉,然后拿着那七十几块钱还不舍的花,可能买两块钱的车票就可以坐车回家,然后我就硬是走了40分钟,把那个钱揣在兜里。

程程:你连两块钱都没舍得?

胡歌:揣在兜里然后一边走,还走着走着拿出来看看,再放回去,然后回到家还一点都不累,就睡不着。

程程:兴奋。

胡歌:对。挣了那么大笔的钱。

初中时就“触电”,胡歌应该算是一位“老”演员了,但是其实真正算起来,胡歌接触表演的时间还要向前推到他童年的时候。

胡歌:小时候当然也学过一点表演,当然很小的时候了,大概六七岁。上海有一个叫“小荧星艺术团”。

程程:哦,很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