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文艺美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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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中国文艺美学的解释学实践(4)

在中国古代艺术中,虽书画并举,但画艺高于书艺,书艺可以为无数人所掌握,而画艺只有少数人能掌握。画艺的复杂性超越了书艺,因此,在看到书画同源的法则时,更要领略中国人对书画的生命理解。书画,作为中国文人雅士的生命创造趣味之一,它成了生命的对应物,它既有纯粹艺术的追求,又有纯粹生命真意的呈示;在强调书画同源时,更应突出画优先于书的地位。画的语言,比书的语言更复杂,因为书是有限的创造而画是无限的创造。在中国书画中,画优越于书,正是这一迹象的展示。在书画独立形态中,书是书,画是画,画比书的境界深,而在书画一体中,书法只是陪衬。书艺高不一定画艺高,画艺高则必定书艺高,这大约是反证,可见,在强调中国书画合一的同时,又要看到中国书画的内在分裂。尽管如此,“书画同源”,在中国文艺美学价值形态中,始终被强调。

5.画中诗与诗中画:中国文人的艺术趣味

如果说,中国书画在形式笔法上有内在的结合倾向,而在内在精神上有着境界高下之差异,那么,中国画与诗的生命空间,则能够冲破这种局限,取得共同性关注和等价地位。虽然诗歌与绘画在技法上和符号上相差如此遥远,但是,在其内在精神上如此亲近,这大约是历代批评家乐于就诗画关系大放高论之根源。画与诗的亲缘关系,无人提出极力的反抗,人们历来都赞同“画中有诗,诗中有画”,即便是在后现代主义诗人和画家那里,也未从根本上破坏这一准则。“画与诗”,为何有着如此密切的联系呢?这源于诗画间的精神联系,不是外在的比附,而有精神的统一。绘画与诗歌的本源精神,存在一致性,绘画是线条色彩构图的艺术,诗歌是语言歌唱的艺术。从中国绘画与诗歌相互作用的历史中,可以看出:绘画与诗歌存在多方面的内在沟通性。其一,绘画与诗歌的审美对象具有共通性。“自然”,对于绘画和诗歌来说,皆是带有情感燃烧性的表现方式,当画家和诗人看到奇妙的自然时,都会为之感动。在西方,印象画派和后印象画派,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和法国象征主义诗人,在东方,中国山水田园诗和山水画,日本俳句诗与山水画等,也描绘了大自然的奇美景象。自然世界,是点亮诗人和绘画之灵光的火炬,从生命表达上说,绘画和诗歌,对人情之表现,也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在写人方面,绘画似乎优越于诗,而等价于小说。从生命境遇上看,绘画与诗歌,在造境上具有共通性,因为他们力图表现生命的虚灵境界。画面的造境是直观的,而诗歌之造境是间接的,但是,由于在人的审美心理结构之中,形象带有一定的构造性,因而,在诗歌中,可以呈现出画面结构,而在画面结构中,又可以呈现出诗的灵质,这种意境上的相互沟通,是诗艺与画艺的共同生命所在。

绘画与诗歌的生命意识,都可以通过物像、词语去体味那种生机与活力。所有样式的艺术,是否只有触及“诗之本质”,才能构造生命的神奇与自由的形象?对此,可以引入外国诗人与哲人的看法以资佐证。海德格尔,对这一问题有其深刻论述,他认为:“语言本身就是根本意义上的诗。但由于语言是存在者之为,存在者对人来说尚未首先在其中行以完全展开出来的那种生发,所以,诗歌,即狭义上的诗,在根本意义上则是最原始的诗。语言是诗,不是因为语言是原始诗歌;不如说,诗歌在语言中发生,因为语言保存着诗的原始本质。相反的,建筑和绘画的这种敞开仅只发生在道说和命名的敞开领域之中。它们为这种敞开所贯穿和引导,所以,它们始终是真理把自身建立于作品中的本已道路和方式。它们是存在者之澄明范围内的各种特色的诗意创作,而存在者之澄明早已不知不觉地在语言中发生了。”这一论述运用于中国诗歌与绘画的解释也是恰如其分的,中国诗画自由沟通之秘密正在于此。在中国文人艺术中,诗画一体,最能显示生命贯通的自由艺术精神,在中国画和中国诗中,似乎永远有悠扬的音乐旋律作主宰。音乐之境,是诗的无穷魅力之所在,这种生命之流,贯通诗艺和画艺,使诗画成为一个有机的生命艺术结晶体。

诗与画的关系,中西方都有深入的研究。以西方为例,波德论诗评画,雨果论诗评画,雪莱和华兹华斯的诗论画论,罗丹的诗论画论,莱辛的诗画界限论,叶芝和艾略特的诗画意识,布莱克、凡高、马蒂斯、海德格尔的诗画意识,都达到了超然独绝之高度,创造了诗画合一的生命美学。以中国为例,王维、苏轼、黄庭坚、石涛、郑板桥、钱钟书、宗白华等的诗画合一论,步入了哲学澄澈之高度。在论唐朝大诗人王维时,苏东坡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在《中国诗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中,宗白华提出:“画家以流盼的眼光绸缪于身所盘桓的形形色色,所看的不是一个透视的焦点,所采的不是一个固定的立场,所画出来的是具有音乐的节奏与和谐的境界。”在中国古典文学艺术中,宗炳把他画的山水悬于壁上,对着弹琴,“抚琴动操,欲令众山皆响”。山水,对他表现出音乐的境界,与他同时代的嵇康,也是拿音乐的心灵去领悟宇宙,领悟道。的确,中国诗人画家是用“俯仰自得的精神来欣赏宇宙,而跃入大自然的节奏里去游心太玄。用心灵的俯仰的眼睛来看空间万象,诗和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是俯仰自得的节奏化的、音乐化了的中国人的宇宙感”。“我们欣赏山水画,也是抬头先看见高远的山峰。然后层层向下,窥见深远是山谷;转向近景林下水边,最后横向平远的沙滩小岛。”这样,远山与近景,构成一幅平面空间节奏,我们的视线,从上至下地流转曲折,形成有节奏的运动。宋代郭熙说:“正面溪山林木,盘折委曲,铺设其景而来,不厌其详,所以是人目之近寻也。傍过平远,峤岭重叠,钩连缥缈而去,不厌其远,所以极人目之旷望也。”显然,这是诗画合一的音乐极致,是视听觉与内心世界体验的欢乐极致。

在《中国诗与中国画》中,钱钟书指出:诗画号称姐妹艺术,所以,他认为,“诗与画,既然同是艺术,应该有共同性;它们并非同一门艺术,又应该各具特殊性。”“总结起来,在中国文艺批评的传统里,相当于南宗画风的诗不是诗中高品或正宗,而相当于神韵派诗风的画却是画中高品或正宗。”中国诗画的内在精神特性的审美把握,钱钟书显然心领神会,匠心独表。诗与画的具体关系,在中国诗画艺术中,有其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诗配画,例如,唐诗画意,一页是诗,一页是画,这种诗配画,相益得彰,诗意画意俱显。二是画配诗,例如,古代文人画。在主体画之空白处配上一首诗,进一步表现画家的诗性体验,点染烘托,显示了画家诗人的双重品格。在现代画家中,张大千就极注重这种“诗画合一”之境,但他的诗虽有很大成就,毕竟不足以与画相抗衡。三是诗中画,或画中诗,前者无迹,后者无言。诗是语言的构造,但其画意浓郁,画是线条构图色彩之艺术,但其意趣极具诗意。

诗画之间的三种构成关系,包括题画诗和题诗画,都可以纳入其中,看来,古人充分重视诗画之关系。必须指出,无论是诗配画,或画配诗,在中国艺术中,虽是一常见形式,但也许由于力量的分散,诗与画,在具体的艺术实践中,只能各突出某一方面。如果硬要将两者合在一起,则不仅导致诗对画的破坏,而且会导致画对诗的破坏,两败俱伤,或两相平庸,是诗画平均用力之结果。

诗艺和画艺的独立性不容忽视,因而,最可取的方式,应该是“诗中画与画中诗”的创造性突破。关联性的探究,而不是分离性探究,是分析诗画关系之根本方法。诗中画与画中诗,所应追求的是“有无之境界”,“有无之境”,可以使诗画获得生命交融。在原初的生命意识中,生命之道,可以通过不同方式去领悟,而不同存在方式之领悟,又具有生命意识的内在互补性。

诗的领悟,是语言领悟,即必须借助语言感觉去领悟生命的感知,生命视野和记忆中遭遇的一切生动形象,都必须转化到生命直观之中。语言的细微触须,点拨着生命的细微律动,这种诗的细微触角,只有具备画的直观和清晰,才可能直接点燃生命的感情。因而,在诗画之自由图式中,对神的赞美,对神境之描绘,对神思之体悟,对神性之描摹,有可能显出空灵的诗意和美学意味,这就决定诗在内质上与画的沟通。天然的浪漫主义情感,使诗画在优美的方向上能够融为一体,绘画所具有的生命韵律,是通过线条的扭曲变动和色彩的大块涂抹而获得的。色彩,在现代浪漫主义和后浪漫主义画家那里,获得了奇异的力量,就西方艺术而言,凡高、莫奈、马蒂斯使色彩臻于表现的极致,他们让色彩疯狂地歌唱。

在中国艺术中,人们大都欣赏的是“黑白艺术”,当然,在中国水彩画中,中国画家的奇妙涂染所表现的色彩意趣,显示出特有的生命质感。现代画家中,张大千大约是最杰出的一位山水画大师,他的《长江万里图》、《庐山图》所具有的奇妙的生命感情,借助色彩的渲染而获得无穷的生命乐趣,他的色彩本身便在唤醒着诗,唤醒着生命意识,唤醒着庞大而又惊人的宇宙境界。生命画境中,充满诗的快乐和情的浪漫,画的构象,在某种意义上,拓展了诗的眼光。诗人眼中不只是物,不只是情,而是新奇的色彩,他们为大自然的奇光异彩和山水灵秀所感染而激动,那流贯其间是一股生命的洪流,因而,诗画的内在融合开拓了生命的新境界,这是中国古典文艺美学最值得重视的艺术现象。

诗画的关系不会终结,它展示着新生机与活力,把诗融贯在画中,把画意渗透到诗中,艺术家对原始生命和自然生命的把握,就可获得直观的力量。对于打破抽象主义和历史主义诗风与画风,诗与画的自由结合,应该具有摧枯拉朽的力量。

6.走不出的混沌:诗书画一体的审美局限

在探讨诗与书、书与画、画与诗的圆形关系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诗书画一体问题”。“诗书画一体”,在中国古典艺术中表现为最流行最经典的艺术表现形式,不言诗,不言书,不言画,似乎意味着某种程度上的精神残缺和艺术生命的狭隘,因而,在中国文学艺术中,追求诗书画一体成了最突出的文人化倾向。在中国古典文艺美学中,文人诗、文人书法、文人画有其特定的意义,它直接与文人的生活相关。在中国古代生活中,文人的基本存在方式是:做官,他们在担负朝廷公职的同时,有大量的闲暇时间,他们借此交友与交游,诗词结社与书画品鉴乃至园林生活,是其日常生活的审美趣味与审美追求。正是由于文人生活的闲适性,他们以其独特的审美趣味,承担了中国古典艺术的职业创造性的角色。在文人艺术之外,就是民间艺术,但是,在古代生活中,民间艺术不能登大雅之堂,故而,文人艺术成了中国古典艺术的核心内容,他们有其独特的审美趣味,即对寒山、秋色、花鸟、山水、松竹梅兰、白鹤,对安静闲适的诗境,有着特别的偏好。从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些审美趣味,显示了中国古典艺术的独特魅力,但是,也应看到,文人艺术的生命表现力,偏重冷寂与闲适,缺乏对生命活力的热烈崇拜,与现代艺术的审美取向构成内在的对立。

中国艺术家为实践自我的全面修养,写书,攻诗,习画,练印,追求这种艺术的圆通,在古代艺术中是可能的,因为中国古代艺术是相对封闭、相对定型化、法则化的艺术。相对而言,诗歌作法讲究韵、律,讲究平仄,不习音律则无法作诗写词。书法讲究笔力,气力,墨法,章法,楷法,行法,草法,法是根本,虽说是“无法之法,乃为至法”,但在其精神实践中,较少人能步入这样高超的艺术境界。画法讲究各种定则,树有树的画法,画兰,画竹,画梅,画山,画水,画物,都有其特殊之规定性,是不可随便造次的,因而,“诗书画一体”,就是力图为了全面地展示中国文人的全面艺术修养,构成了中国艺术的多元合体。必须承认,艺术的多向思维比单向思维有可能达成创造性突破,但是,艺术的多向思维,如果受制于传统定则,而不能专攻一艺,那么,艺术独创性也势必受到减损。质的突变,并不因为量的驳杂而产生。从前文提到的多维艺术关系探讨中,可以看出,没有一种艺术能和另一艺术形成“多元合体”,它们总是有其内在对抗和冲突,而且,在不同程度上,一艺术往往构成对另一艺术的破坏。这种破坏,有时是致命的,结果,不但未达成诗书画一体化的理想效果,相反,还减损了艺术的审美力量。这种破坏,在诗书画合一的艺术中屡见不鲜,许多艺术精品因此而被破坏,在古画中,尤其严重,因为不断累积的题款和题诗,占去了绘画的全部虚灵空间,结果,使绘画艺术变得滞塞。相反,那些不题诗、不写字之画却具有视通万里的虚灵而充实的美,可见,诗书画是无法完全地融为一体,若要强制沟通,必然要导致艺术形式与艺术精神之间的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