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比较研究
18710500000010

第10章 行动选择与规范重构:地方政府决策公众参与的两个实证案例之分析(6)

从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泽国模式与新河模式最大的差异之一就是泽国模式强调公众直接参与政府项目预算决策,而新河模式强调的是公民通过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政府全部预算决策和监督过程。泽国试验在温岭市普遍推广的民主恳谈会基础上,将恳谈会与政府预算直接对接,使得民众参与政府预算的过程中,通过参与讨论,民众的意见表达直接对政府预算产生影响。在泽国模式下,公众与政府直接“民主恳谈”后所形成的决议以人大会议的形式通过,而新河模式将民主恳谈直接纳入人大制度,透过人大代表与政府的直接对话的方式确立预算决策的民意基础,以人大代表所代表的民意来对政府预算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进行监督。

新河模式将基层人大放置于民主恳谈的主导位置,有利于参与式预算改革与基层人大的相关制度资源的有机结合,而泽国模式的培训机制、主持人制度、专家专业理性的融入则有利于民主恳谈中审慎的商谈和公共理性的建构。泽国模式的抽样民主接近直接民主,而新河模式则是代议民主制的体现。从现有法律来看,由于泽国模式通过随机抽样产生的民意代表没有法定的代表身份,他们的意见只是作为民意调查报告而作为政府预算决策的参考,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定效力,政府和人大会议可采纳也可不采纳。而新河模式则依托人大作为制度平台,人大代表与民众通过恳谈会进行互动和配合,进而达成共识意见,并通过人大会议表决通过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对政府的约束力更强。新河模式不仅超越了协商民主的范畴,而且较泽国模式更接近公共预算的理想类型,由人大代表而不是政府随机抽出的民意代表参与预算的讨论、修改和表决,人大代表的法定身份使得经过民主恳谈得出的结论性意见可以透过人大制度平台转化为具有法定约束力的预算决议,从而具有要求政府必须执行的强制效果。

用一位学者的话来说,“新河镇的改革在公共预算中突出了人大的作用,将“橡皮图章”的人大改造成一个有实际制约权力的人大,这样就在地方事务当中激活了人大的作用,使得人大可以就此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河模式对于进一步推动公共预算协商民主的发展更具有参考价值。

(三)温岭“民主恳谈会”的现实价值

1.民主恳谈会是协商式民主在中国实践的载体

从内涵来看,民主恳谈与兴起于西方的、强调现代社会公民作为决策者和决策受众平等理性参与的协商式民主有着天然的契合。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决策机制,旨在让所有受决策影响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到公共决策过程,都有条件自由地发表意见,交流信息,通过促成社会成员之间的对话和沟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合因社会分工所引发的社会分裂,促进社会阶层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理解,实现民主决策和民主治理。根据埃尔斯特的观点,协商民主使得公民或公民代表能够基于理性与公正的价值立场,通过讨论和协商的方式形成集体决定。协商民主同时也是一种具有巨大潜能的民主治理形式,它能够有效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社会认知的某些核心问题。它尤其强调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促进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辨别所在政治意愿,以及支持那些重视所有人需求与利益的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协商民主对程序的重视甚至超过结果本身,通过相互审议和彼此的对话,“在联合性活动中的参与者认识到他们有助于且影响到结果的时候,即使他们对结果不赞同,协商也是成功的”。

协商式民主倡导通过对话、交流、倾听、相互尊重和理解,重建社会共识,以此鼓励公共参与和培养公共精神,激发公民的平等、自治的理想,增强公民的政治效能感和参与能力,从而将民主型塑为一个具有持续性的创造性过程。

而温岭的民主恳谈机制强调重大公共事务的决定都要经过民主恳谈的程序,听取多元的利益主体的意见,鼓励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定过程,进行对话、协商和交流最后形成社会共识,并将此社会共识性意见作为公共决策的依据。因此,作为中国新型的民主决策形式,民主恳谈与协商式民主有着共同的机理和内涵。

第一,公共性。协商式民主旨在彰显一种公共精神和公共责任,让公民能真正参与公共决策。正如罗林·亨德里克斯所说:“协商民主更像是公共论坛而不是竞争的市场。其中,政治讨论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在协商民主机制下,民主决策是平等公民之间理性公共讨论的结果,正是通过追求实现理解的交流来寻求合理的替代,并做出合法的决策。”在中国,政府主导的公共决策过程往往没有公众的参与,而温岭的民主恳谈机制则凸显公共议题,鼓励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过程,让公众有机会和渠道就政策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相互沟通和交流,最后形成结论性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因此,民主恳谈为公众的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提供了平台。民主恳谈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可以使公众在参与过程中形成彼此的合作互惠和相互信任的心理和社会关系网络,进而克服乡村民众个体的自利理性,培养起公共责任意识。

第二,开放性和多元性。协商式民主体现了现代民主的包容性和开放性,协商民主强调所有受公共政策影响的社会成员都应该参与其中,进行广泛的交流、协商和讨论。因此,对话和协商的参与者是每个人。

协商式民主对于审议的结果也是开放的,随时准备接受未来的挑战。协商式民主对继续对话保持开放的态度,允许公民对先前的决策提出批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动议。尽管一项政策必然会持续一段时间,但它必须随时准备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上迎接挑战,在这个意义上,它又是临时的。协商式民主承认对话的参与者之间存在多元性,强调公共讨论中多元化视角有助于根据正义的要求来设计话语,所有人都可能提出自身的利益诉求,所有人都可能具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和价值倾向,这样就需要通过对话和协商,互相倾听和相互包容,从而克服相对的偏见,最后集体决策作出符合公共利益的决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分层化,利益多元化的格局逐渐形成,不同主体、不同利益、不同阶层的冲突也日益复杂,为了反映这一社会变化,公共政策的决策方式和决策过程都必须作出回应,民主恳谈正是在这种情势下应运而生的,通过自由平等的对话和协商的过程获得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公共利益。温岭的民主恳谈在程序上是开放的,参与对象也是多元的。民主恳谈会的参加人,除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官员、专家、公众代表,还包括自愿参加的普通群众,或者企业外来员工的代表,身份不受任何限制,只要有时间或兴趣都可以参加,民主恳谈为社会上的各种利益群体就其自身利益进行讨价还价提供了平台和机制。

第三,平等性。协商式民主主张平等的自由协商程序正是政治秩序合法性的来源,强调参与者具有平等的讨论公共决策的权利和机会。协商民主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各种具有不同利益诉求和偏好的政治主体进行政治对话的过程,这些参与的政治主体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每个参与者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他们平等地参与、平等地交往,信息互通,给每个参与者提供平等的影响他人的机会,通过公共辩论和批判来决定公共事务。温岭的民主恳谈也体现了协商式民主这一平等的精神,恳谈会的参与者在对话过程中都有平等的发言机会,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泽国模式还采用随机挑选的方式产生民意代表,大会发言也用抽签的方式选取议题,都体现出民主恳谈形式平等或机会平等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