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依法行政与社会治理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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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行动选择与规范重构:地方政府决策公众参与的两个实证案例之分析(2)

以“散步”方式展开的公民行动最初是以分散的个体形式存在的,但现实中分散的、数量众多的个体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问题上却是困难重重的,单独的个体在面对政府权力时显得无能为力。“当一个社会中各种成分缺乏有组织的集团充分代表自己的利益时,一个偶然的事件或一个领袖的出现都有可能触发人们蓄积着的不满,并会以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的方式突然爆发。”而集群或联合行动显然比单个人的利益诉求拥有更强的组织能力和组织资源,因而在与政府进行利益博奕的过程中更为有效。按照集体行动理论,通过个体之间的联合,人们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过程建立一种规则,通过群体成员之间的合作来降低个体的风险,提高个体和集体的收益。作为集体行动的参与者,他们都必须有一种集体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密的社会共同体意识,亦即集体的共意性是公民由分散的个体行动走向联合的集体行动的前提和基础。

在厦门PX事件中,网络论坛和短信等现代传播技术工具的运用以及传统大众媒体的跟进报道都对于这种集体共意性的形成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2007年3月的全国政协头号提案经新闻媒体曝光,呈现出厦门PX项目立项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缺乏以及政府权力的暗箱操作问题。问题暴露后,厦门市民围绕PX项目问题进行了积极的组织和动员,QQ群中发出了“还我厦门碧水蓝天”、“厦门是厦门人的厦门”、“反对PX,保卫厦门”的民意动员,厦门当地最大的网络论坛小鱼社区,网友们的热议也将PX项目推向了风口浪尖,5月28日关于PX项目有毒的手机短信在厦门百万市民中迅速传播,号召公众走上街头“散步”的呼吁也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而后,海内外媒体纷纷跟进报道,作为主流媒体的《中国经营报》以“厦门危险”作为小标题率先进行了报道,《南方周末》的报道则引用了一个归国留学生的话评述:“PX项目的上马正摧毁着厦门市民一直以来对于环境的优越感和自信心。”《华盛顿邮报》等国际性媒体在报道中用略带感情色彩的笔触描绘厦门特殊的环境条件,并以赵玉芬委员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厦门是不一样的”作为结尾。

从网络和QQ群上的小道消息传播到海内外主流媒体全面、公开报道,厦门市民对于PX项目有了较为科学的认识,建构了特殊荣誉感和身份的认同感,形成了共同的价值观和态度以及共同的心理话语,强化了集体共意性,从而在各自不同的社会利益自我意识上产生了集体行动的动力以追求和维护自身的权益。“利益不一致的人生活在一起的基础是基于身份的认同和利益互惠,同时也是对公民社会中自身角色所承载的责任的把握。”大众媒体的传播通过对共同荣誉感、责任感和身份的认同感的塑造,并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在厦门市民中产生了强大的效果,厦门市民们彼此之间产生了集体的共同情感,突破了“搭便车”的集体行动困境,积极参加到集体行动中来,因此,大众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和事件评论等形式给予了集体行动鲜明的主题包装,促进了市民之间互动和集体共意性,激活和形成了集体行动的动员潜力。与此同时,集体行动自身也为公共话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们不仅是大众媒体的素材,而且也影响着媒体讨论的结果。从分散的个体行动到集体行动的过程,彰显了厦门市民的公共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在这次以“散步”为名的集体行动中,参与者表现得温和、理性和克制,表现出厦门市民坚强的公民意志和成熟的公民伦理。

(四)PX事件后期的公众参与和民主协商

在PX事件后期阶段,厦门市政府面对市民“散步”式的游行示威,没有走向保守和封闭,面对民意的反对声浪,感受到了公众强烈的参与意识和权利诉求,没有将“散步”行为视为恶性的群体性事件,没有以危害社会秩序为理由进行压制而恶化政府与市民之间的关系,而是积极拓展公众利益表达的渠道,积极沟通协商,善意回应民意,挖掘民情,集纳民智,从而疏导了民间的情绪,并努力为双方如何解决公共危机的问题寻找建设性共识。2007年5月28日晚,《厦门晚报》以环保局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正式对海沧PX项目进行全方位介绍。厦门市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障公众对于环境信息的知悉权,更在于为公众积极有效参与并与政府平等协商来解决公共危机提供前提和基础。6月,厦门市将PX项目纳入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新的考量。中国环境科学院受厦门市政府委托,承担这一课题,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21名专家出任顾问。经过前期的危机阶段,厦门市政府在“散步”事件后并面对外界强大舆论压力的情况下,引入了规划环评程序,积极回应公众的呼声,宣布暂缓PX项目,并且升级环评层次,公布必要的政府信息,启动了公众参与的法律程序,召开了市民代表、专家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实行平等的民主协商,在公众参与和专家理性的基础上作出最后的决定。

12月5日,厦门市政府召开的《厦门市重点区域(海沧南部地区)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正式拉开帷幕,从参与座谈会的代表构成来看,包括50名通过市民自己报名并随机摇号产生的公益代表和5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众座谈会在代表遴选和发言权分配上都很有特色,现场直播随机摇号的方式在技术上克服了公众对于代表遴选环节的可能质疑,在发言权分配上保证了绝大多数公众代表都有发言的机会。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政府除了将相关的环评信息公开外,还对公众环评座谈会从代表的产生到座谈会的具体内容等信息都给予准确和即时的公开。厦门市政府在这次规划环评和公众参与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可能开中国规划环评信息的先河,是在《环境信息评价法》规范过于原则化而缺少可操作性的情形下进行的有益探索。用座谈会主持人、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子鹭的话来说,厦门这次环评座谈会透过电视向场外直播,无论是在信息的透明,还是程序的公正上,在国内没有先例可循,“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座谈会的最终结果,85%的与会代表表示坚决反对兴建PX项目。12月16日,福建省政府针对厦门PX项目问题召开专项会议,会议决定迁建PX项目。

厦门市政府在PX事件后期所启动的公众参与程序,以政府、专家和公众在程序中的理性协商为主,协商从形式上看是保证参与者的平等,让公众、专家参与决策而不是政府自上而下地征求意见,最终让专家的意见形成明确的结论,并对政府公共决策产生约束力,以民本为导向促成了多方利益博奕达到合作共赢,这也反映了现代公共决策协商民主的发展趋势。在民主协商过程中,公众代表的意见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因为现代公共政策的受众不是作出决策的专家而是成千上万的社会公众,因此决策者必须首先考虑公众的感受和需要。当代科学技术的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往往使得专家难以真正处理和解决环境风险问题,甚至专家的判断之间也会存在争议或矛盾之处,如果完全依靠专家的论证,强调环境风险问题由专家解决,而忽视社会公众的认知和参与价值,排除环境风险应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必然会造成科学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割裂,严重削弱公共政策的正当性基础,最终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和对公共决策的合法性质疑。

厦门市政府的最终决策合理考虑了公众在参与程序中的意见表达,并最终作出了科学合理的决定,实现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最佳平衡,使得公共决策具有了某种可接受性和可执行性,政府的公信力和公共政策的正当性、合法性得到了恢复。在PX事件后期阶段,厦门市政府改变了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采取了一种较为开放、宽容和民主的现代型社会治理模式。在现代型的社会治理模式下,公众参与一方面是治理模式转型的产出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源泉。公众通过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程序,在制度的框架下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造就了具有参与能力的公民和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社会,实现与政府之间良性互动,推动了公共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促进了政府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厦门市政府正是通过公众的广泛参与,促进了现代社会多元治理主体的形成,实现其治理模式从传统的命令、强制和封闭的模式向开放、公众参与和互动协商的模式的转型。

(五)PX事件的省思和规范重建

厦门PX事件从一个简单的环境争议问题演变为政府决策和民意相互对峙的公共行政危机,虽然在事件后期厦门市政府在公众压力下转变了传统的公共治理模式,启动了公众参与程序,实行了民意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解决了事件前期公众利益表达渠道受到阻却,政府决策缺少监督的公共行政的合法性危机,但是,该事件还是留下了很多让我们省思的空间和重要的启示,引导我们对于该事件整个过程中所呈现出的制度缺失部分进行规范重建。

首先,应该理顺政府职能,发挥人大的政治监督功能。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主要通过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来行使国家权力,各级地方人大的职权包括决定本区域内的重大事项。PX项目所在地海沧区的功能定位和PX项目的立项和迁址问题显然属于“本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厦门市政府单独对海沧区的定位和PX项目设立问题作出决定属于超越其法定职权范围,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加以撤销。但是,由于我国人大制度还存在着很多制度性和组织性缺陷,违背了原先的制度设计或政治安排时的原则和初衷,不能有效地履行其应有的对政府决策的政治监督职能,面对政府超越行使职权的情形往往无动于衷。在厦门PX事件过程中,作为厦门市民利益整合和利益表达的制度化机制,厦门人大和政协没有针对PX项目提出相应的提案。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监督主体的缺位,削弱了公众对于制度化参与机制的信任和信心。

当制度化参与渠道被阻却,公众最后只能诉诸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方式。因此,我们必须推进人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健全各项制度,理顺政府和人大的权责关系,明确人大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让人大制度真正体现出其作为各种利益整合、利益表达的制度平台和制度性监督主体的功能,成为现代社会职能体系中的重要组织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