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守护型婴幼儿保育:一位日本幼儿园园长的倡议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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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守护型保育的理念(3)

在集体中,有着各种正面的力量。尤其是在统一教授知识的时候,集体保育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然而,集体保育也有消极的一面,就是往往会忽视每个人的意愿及个性,或者发育阶段的不同。

以食物为例,从前的集体保育或教育如同做“豆腐”。就是把许多大小和形状不一的豆子泡在一起,磨碎,固化,做出形状,变为另外一种叫做“豆腐”般的集体。在这里,必须把与大家不同的“异物”清除出去。

本来应该从集体获得力量,然而不知何时,努力“创造好的集体(=整齐光滑的豆腐)”成为创造集体的目的,这就是本末倒置了。

于是,时代的潮流朝着尊重每一个人的个性及价值观,重视每一个人的意志,伸展每一个人的个性的方向转变。但是,如果这种个人主义朝着错误的方向转变,集体就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功能了。比如,学年崩溃(1)。以排除他人来主张自己,以及无视共生社会规则的行动,我们绝不应该容忍。这是因为孩子们不可能从一个蔓延着错误的个人主义、功能不健全的集体中获得力量。

我们在“承认个体”“重视个体”的同时,也必须创造将“个体和个体紧密结合”的新型集体。我试着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纳豆理论”。现在,即使一直在主张个人主义的欧美国家,作为下一个时代的课题,也在积极努力实现的就是这个“聚合(cohesion)”的概念。

就是说,把大大小小的豆子放在一起煮之后,不是做成豆腐,而是做成纳豆。不是把豆子磨碎、固化、定形,而是经过发酵、搅拌,让豆子和豆子以丝状联系在一起。如果需要拔出更多的丝,则需要更好地搅拌。这样,随着豆子与豆子之间距离的可即可离,丝会连在一起,不容易被切断。不是浑然一体,但也绝不是支离破碎。我们要认同每个人的差异,扩展每个人的个性和能力,然后再把这样的个体与个体紧密地联系起来。从黏黏糊糊之中提炼出美味,这是日本人最擅长的。我们要将“不是均一的团块”,而是“个体和个体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种像纳豆一样集体的模式传遍全世界。

集体的模式

目前,日本的婴幼儿保育大多数平均定位在step1~2阶段,今后,应将我们的婴幼儿保育提高到step3~4阶段的集体模式。

step1排斥保育(Exclusion Education)

把孩子按照年龄或者有无障碍等这些外表可见的形态进行区分,然后分别进行必要的保育。在国外,按照出生年月日划分孩子集体的这种婴幼儿保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被视为是一种歧视。

step2融合教育(Integration Education)

也叫综合型婴幼儿保育。不是按照年龄和有无障碍分别实施保育,而是进行相同保育。这是基于虽然每个孩子有着不同的素质,但是只有进行相同的保育才平等这样一种理念。就是将3~5岁的孩子放在一起,做同样的事情,这是基于将不同年龄的孩子,以及把健全和有障碍的孩子放在一起进行保育的思维方式的模式。

step3全纳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

这是基于将所有孩子放在一起进行保育的思维方式的模式。承认在发育、年龄、有无障碍等方面的个人差别,对每个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援。这就是我所考虑的实施混龄婴幼儿保育的模式。

step4聚合教育(cohesion)

按照发育程度、能力、兴趣等,形成自发性的集体,在集体中,个体与个体紧密联系,在这种联系中学习,这是实现混龄守护型保育的另外一个目的的模式。

守护型保育中的分班(混龄的意义)

当我们将婴幼儿保育的思维方式,从教授给孩子、替孩子做,转变为由孩子自己去与环境互动,保障孩子的主体性活动,对其进行援助的思维方式时,则需要对我们的保育课程进行修改。必须摆脱对孩子的各种固有观念,以及大人的主观认定,优先按照每个孩子自身的发育程度、个性、环境进行规划。不同国家、贫富、男女、健全和非健全人之间等都有着固有观念及主观印象。当今日本的婴幼儿保育中,最大的固有观念就是年龄。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婴幼儿保育指针(1)中规定的年龄重视的是发育过程的年龄区分,而实际年龄只不过是一个大致的尺度。婴幼儿保育必须考虑每个孩子发育的连续性,切实保障其发育的连续性。

从开始提倡混龄婴幼儿保育,到现在各个保育园实施混龄婴幼儿保育。大孩子帮助小孩子,小孩子向大孩子学习。会做的孩子教给不会做的孩子,不会做的孩子向会做的孩子学习,是一种学会互相帮助、相互关心的好的学习方法。

然而,如果将3岁、4岁、5岁孩子这样一个以年龄横切的集体再以纵切方式排列,那么,这还是真正的混龄婴幼儿保育吗?

按年龄分班,是因为按照4月入园来区分比较方便。同样是3岁的孩子,有4月出生的,也有3月出生的,以4月入园时间划分则年龄相差11个月;而4月出生的3岁孩子与3月出生的5岁孩子之间则只有不到1个月的年龄差。从这点来看,并不是5岁孩子“会做”,而3岁孩子就“不会做”。

所谓的混龄婴幼儿保育,并不是单纯地做成一个跨学年或者跨班级的小组进行活动。而是为了“相互学习”“相互培养”,不应该单纯重视出生年月日,而应该重视每个孩子的发育阶段,针对当时孩子面临的课题,来考虑什么样的集体适合解决什么样的课题,形成不同形态的孩子集体。

比如,在同是1岁孩子的班里,发育早的孩子想要照顾发育晚的孩子。什么都不会的孩子,会盯着动来动去的孩子看,从看中学习。其中,与在发育上稍有差别的孩子在一起有它的好处。还有,需要使用剪刀制作手工的时候,3岁孩子和5岁孩子使用剪刀的方法在熟练程度上有所不同,让他们做同样的东西就有些困难。然而,让同是3岁的孩子做同样的东西也同样有困难。保育人员在单方面教授给孩子认知性知识时,可以实施统一婴幼儿保育,而4月出生的孩子和3月出生的孩子的发育程度就不一定是一样的。当孩子进行主体性活动,自发地去玩的时候,需要按照不同发育程度准备不同的选择给孩子,让孩子们去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形成同龄集体,也可以形成混龄集体。孩子们应该在符合自己的环境中开展活动。

3岁不会做,而5岁就一定会做的这种想法,就如同男人力气大就拿重的东西,女人力气小就拿轻的东西的想法,让3岁到5岁的孩子做同样的事情,就如同因为提倡男女平等,男女就应该拿一样重的东西的想法。我认为,应该让更有力气的人拿重的就可以了。不能因为是男人就该拿重的,因为是女人就该拿轻的,不管男女只要有力气就可以拿重的。拿不动的人可以在其他地方发挥自己的能力。这不仅仅是男女差别、年龄差别,还可以说是个体差别。这样,就可以让孩子们自然地相互理解、学习和培育每个人的“差异”。

但是,这并不是说全部都按照不同发育程度分组就可以了。为了促进孩子的发育,有时需要个别指导,有时需要根据孩子的兴趣和关心组成小组,也可以根据发育及对各种事情的学习能力和熟练程度分组。新宿圣加保育园的孩子们,0~1岁的班级是根据发育程度分组的,3~4~5岁孩子的班级则是根据游戏和活动内容,自发地形成集体。为了便于分组以及活动和交流,组成自发性的集体,还准备了3岁、4岁、5岁孩子的混龄班。

守护型保育的目标

守护型婴幼儿保育的目标是要培养能够“共生”“贡献”的孩子。同时,培养具有作为社会一员这种市民意识的孩子。理想的孩子形象,就是希望孩子将来能够成长为理想的大人的形象。

共生

人类具有给子孙留下有自己遗传基因的遗传基因。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非常利己的行为。然而,越是利己,越会感到单凭自己是不能留下子孙的。如果不与其他生物共生,就不能留下自己的遗传基因。于是,就诞生了共生这一概念。

自古以来,人类就是靠狩猎生存。为此,人具备适合狩猎的特性。如果单纯靠狩猎而进化,人类应该是皮肤坚硬、腿脚很快、牙齿尖锐、具有攻击性的性格。然而,实际上人类却具有恰恰相反的身体特性。人所具备的不是猎人的特性,而是适合被狩猎,适合做猎物的身体特征。人类为什么可以在这样的特性下繁衍生存呢?人可能是培育了具有适合形成集体的特性。因为皮肤柔软,所以人在互相亲近时会感到舒服;因为腿脚慢,人才并排走路;因为性格弱,才需要他人。

日本人形成集体的能力很强,是因为具有优良的“受容”能力,和“共感”能力。人们经常批判日本人不善于自我主张,这是因为日本人不希望把自我主张强加于对方,征服对方,而是要与对方“共感”,“受容”对方,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进行自我主张。这种方法是在易于迁移的日本的风土中培育出来的,具有在世界上引以为自豪的交流能力。

但是,日本人以往形成的集体是压抑和消除自我而存在的,是顽固地守护自我存在而作用的,不能说这种集体只有好的一面。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集体,是要排除异己的。

今天,我们指向的是一个深化自己的社会。在包容他人、共同生存的过程中,去创造每个孩子都能深化和丰富自己以及他人的人生的集体。

贡献

如果有人问“你希望培养出一个什么样的孩子?”对于这样的问题,家长经常回答的是“心地善良的孩子”、“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孩子”,等等。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孩子”吗?即使是非常自立的大人,也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做所有的事情。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存在一点也不给别人添麻烦而能够生存的人。

自己不会做的事情,超过自己能力的事情,可以去求别人帮助解决——这也是很好的自立。这个过程中给别人添了麻烦的部分,可以以自己会做的事情去做贡献即可。所有的生物为了留下自己的子孙,都会与他人共生。但是,在这些生物中,只有人类具有高智商,留下了比较多的子孙。因此,今后的人类应该以自己的智慧,更好地与其他生物共存。

通过各种体验,掌握智慧和知识,并不是学会这些本身具有意义。这些智慧和知识只有在用于“共生”,用于为他人做出贡献时才具有意义。我们所指向的孩子形象,是通过为他人做贡献自己会感到快乐的孩子。

“社会一员”的意识

我们培养孩子的目标是让孩子自觉地成为社会的一员。也就是说,应该让孩子知道,这个社会是由木工、渔民、面点师、医生、有障碍的人、没有障碍的人等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这些人是在相互帮助中共生共存的。

做到这些绝非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对于孩子来说,契机便是“你喜欢什么?”“你长大了想做什么?”这些日常问话。

保育人员自己必须首先具有很好地成为社会一员的意识。必须自觉地认识到,在世界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人和各种各样的职业,有着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和各种各样的价值观,这一件件事、一个个人,都是有意义的存在,自己则是其中的一员。

婴幼儿保育的目的不是大量培养相同的孩子。保育人员必须守护着孩子们,使他们不为单一的价值观所束缚。

最近,有人在提倡地产地销。所谓地产地销就是将在当地生产的农产品和水产品就地消费。而我提倡的是“地产地活”。即在当地出生成长的人才,应该让他们为当地做贡献。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要认同每个孩子的差异。

守护型保育一词

如前所述,我的婴幼儿保育观及婴幼儿保育实践,不知从何时起,被称为“守护型保育”。但是,可能有人会想,为什么突然将守护一词用罗马字MIMAMORU来表达呢?

这是因为当我接待来自海外的客人到保育园参观,想向他们传递“守护”这个概念时,却找不到可以直译的、合适的词汇。而这就是使用罗马字的缘由。

日语中的“守护”,有“观-注视”和“守护”两个意思。同时,不仅包含行动的意思,而且还包含“在精神上支持”的意思。

因为没有特别合适的词汇,我想,那就以在集体中个体和个体以丝线连接的纳豆理论以及包容和共感来坚持自己的主张,这种包含着日本人看家本领的婴幼儿保育,就直接按照日语发音叫做“mimamoru”,将吸收了日本人引以为豪的温暖和独特性质的“守护型婴幼儿保育”传播给全世界吧。

就是这样,模仿马泰(mottainai)女士的称谓,最近,就说成是“mimamoru保育”。守护型保育这一概念为保育人员提供了一种思维方式,那就是让孩子通过自己与环境的互动而发育成长。同时,也让孩子在集体中逐渐确立自主性,学会判断哪些事情自己可以做,哪些事情需要请别人帮忙,这是将来成为社会一员应具备的自我意识和自律成长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