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国情报告(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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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政党与政府(4)

2011年,吉林省全面启动了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相继发放执法证件8万个,并纳入吉林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在吉林省范围内重新聘任行政执法专职和特邀督查员1000余名。这为吉林省规范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2年:“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打造“十个一”载体

2012年,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为根本任务,将2012年确定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开展主题活动。

2012年年初,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了《2012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十个一”活动的主要内容。按照部署,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围绕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突出“发展”和“民生”主题,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领导协调机制,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机制,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

2.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县”标准建设,使“示范县”率先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2012年要在全省市县开展“十个一”活动。

3.科学制订并实施立法计划,积极探索政府立法的创新性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开展创建规范性文件管理示范点活动。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量化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执法违法案件的追究查处力度;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5.推进行政应诉制度建设,起草《吉林省行政应诉实施办法》,积极创新行政复议体制,加强对全省仲裁工作的指导,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

6.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推动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有序发展;立足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法制研究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2012年7月,吉林省法制办在榆树市召开了吉林全省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总结暨“十个一”活动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榆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评定了榆树市等18个县(市、区)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评定长春等4个市级政府法制办为“示范县”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对开展“十个一”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对进一步落实“十个一”工作提出了要求。下半年,吉林省法制办对市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并在年底前评定了50名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十个一”活动优秀法制工作者。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法制办把落实“十个一”活动作为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的着力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通化市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均召开了“十个一”活动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榆树市政府法制局创造性地提出一次考评、两训结合、三步评查、四级创建的工作思路,拓展了“十个一”内容。四平市铁东区法制办对“十个一”活动认真研究部署,做到“一盘棋”部署全局、“全方位”统筹推进、“常态化”完善机制。

2012年,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及“十个一”活动,吉林省大量重要的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新的提升。

2013年:“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年”锁定九方面内容

2013年,吉林省政府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年”主题活动为抓手,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这个主题,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为目标,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创造良好法制环境为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管理方式转变,创新政府立法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年”有九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是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创新立法工作;五是宣传贯彻省政府有关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法制统一;七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八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九是加强县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发挥其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通过开展上述九项工作,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2013年1月,吉林省法制办主任李大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省法制办将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的力度,依据《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拓宽执法申诉案件受理渠道,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特别是对影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违法案件,要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对食品安全领域方面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建立与纪检监察、信访及媒体的联运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对有关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行政违法案件的人员,坚决实施责任追究。

贵州:法律顾问团护航法治政府建设

针对实践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政府处理和化解,依法行政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的实际,2008年贵州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进程。

在此基础上,2011年3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正式出台,“以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健全和执行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成为贵州省深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

夯实基础: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2011年3月29日,贵州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软环境、扩大投资规模、做大经济总量的基本保证,是加强社会管理、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会议要求,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务实的作风,认真组织对56家省直行政机关和9个市、州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行政机关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分,同时将考核结果报送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组织部,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有效推进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

2011年,贵州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根据2012年7月20日发布的贵州蓝皮书《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2)》,2011年,贵州省地方法治建设紧密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地方立法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行政注重民生保障,司法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继续推进,为服务全省经济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贵州法治发展报告(2012)》指出,2011年,贵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第一,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1〕8号)。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贵州省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黔法办〔2011〕3号),明确了贵州省省直行政机关、市(州、地)政府(行署)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并对55个省直部门和9个市、州、地政府(行署)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第二,201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向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7件,制定规章9件,其中《贵州省开发区条例》《贵州省电煤供应和采购储备考核奖惩暂行规定》《贵州省抗旱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定,有力促进了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第三,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集中清理成效明显。二是组织开展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细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四是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狠抓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2011年,全年换发行政执法证1079个,新申领行政执法证2873个,换发行政执法监督证543个,新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949个。

第四,行政复议公信力明显提升。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1年全省各级法制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21件,决定受理2188件,办结1428件。二是深入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全省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制定了《贵州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试行)》《贵州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规定。三是推进行政复议“三公开”试点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第五,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以贯彻实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契机,抓住机遇,勇于作为,积极主动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汇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争取重视、支持。

第六,科学拟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经贵州省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论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其中一类项目(省政府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12件、二类项目(拟提请省政府制定的规章)4件、三类项目(调查研究的地方性法规)及四类项目(调查研究的省政府规章)共53件。

专家护航: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日益规范

进入2013年,为加强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4月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法律顾问室的设置,政府法律顾问的配备、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三方面对加强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事实上,贵州省政府法制办于2004年4月就加挂了“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事务顾问室”牌子,并设立了法律事务处,全面启动了贵州省政府的法律事务顾问工作。该项工作启动以来,省政府法律顾问室紧密联系贵州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省政府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参与协调、处理涉法涉讼的法律事项,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积极建言献策,做了大量工作,减少和避免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依法维护政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为省政府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