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舆情报告(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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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时代大舆情(10)

转作风,最怕一阵风。2012年12月13日,刘云山主持召开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八项规定”的落实,贵在领导带头、难在长期坚持、重在形成机制。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并制定强有力的组织、考核和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如信息要更公开透明、公众要更多参与等。

2013年3月19日,中央纪委发通报强调,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走形式、搞变通。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经济上予以退赔。要针对存在突出问题,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2013年5月27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2013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2013年8月,中宣部等5部门发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

2013年8月21日,中纪委召开会议,发出“月饼禁令”: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此后,中央又连发3次通知,明确此次禁令的重点在于不得使用“公款”送节礼送月饼,被外界解读为强化中秋的反腐工作;

2013年9月,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2013年9月23日,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用制度来约束会议腐败这颗“毒瘤”,彰显出中央对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坚定决心;

2013年10月31日,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2013年10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作风建设上升到党内法规的高度;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进作风常态化的一系列制度。

2013年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无论是“轻车简从”“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的细致和坦率,还是“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的真诚和坚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正以身体力行的方式,为端正党风政风率先垂范。

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2013年11月8日在接受网络访谈时表示,截至2013年10月7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共收到关于中秋、国庆专题举报917件。不良风气积习甚深,改起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完中秋、国庆,再抓元旦、春节,一抓到底。

不仅如此,一些地方也在探索通过监督、问责让八项规定真正“落地生根”的方法。广东省重新制定了各类检查活动和评比表彰活动项目;湖北省来凤县委则通过多次大规模督办检查,对乡镇、县直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明察暗访。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首次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更是让人们看到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新希望。

2013年4月1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0多个政府部门纷纷向社会公开了各自2013年的部门预算,与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同时亮相。自2010年首次公开部门预算起,中央各部门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已是第四个年头。与往年相比,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时间进一步提前和集中。2012年中央部门在4月23日至25日三天时间内公开了本部门预算,2013年则提前到4月18日,而且在一天时间内,80多个中央部门都晒出了本部门的预算。将“三公经费”预算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是此次预算公开的一大亮点。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是7月随同部门决算一起公开的,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改变了以往随同部门决算一并公开的做法,第一次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更加便于社会对预决算情况进行监督。

不仅公开时间提前,从公开的内容来看,2013年预算的一些科目也更加细化。2012年,各部门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5个类级科目的支出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2013年在2012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到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两个科目。2012年各部门公开的内容中只反映了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13年增加公开了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同时,针对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时社会比较关注的住房保障支出等问题,中央部门做了较为详细的解释说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是新一届政府对公众的承诺。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中央本级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据。与2012年预算执行数相比,2013年中央本级预算“三公经费”减少1.26亿元。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表示,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以及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两会上做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承诺,对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把党中央的这些要求落到实处,财政部在编制预算时做出了严格规定:

严格控制中央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在确保中央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总体不增加的基础上,对公务接待费预算进一步压缩,中央部门平均压缩了4.3%,有的部门压缩了6%。例如,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13年海关系统公务接待预算3358.86万元,比上年减少214.4万元,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6%。

同时,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明确要求中央部门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的规模内,切实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经费开支标准,继续严格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2013年11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将“三公”经费开支作为七大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

标本兼治:推动反腐败进入法制化轨道

“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制度反腐是全球公认的治本之道。2013年3月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解读“未来5年的立法规划”时,提到“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些都是今后立法的重点”。这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首次公布反腐立法的时间表。这一天,距全国人大史上第一份建议制定《反腐败法》的议案,恰满14年。

从14年前的建议性的议案,到正式确立5年期的反腐立法时间表,中国反腐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路径日益明晰。尤其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中更是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急迫。习近平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曾特别要求,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高层的一系列表态说明反腐制度建设势在必行。为反腐立法设立时间表,是新形势下反腐工作的迫切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

综观世界各国,反腐败立法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制定专门的反腐败法,二是有关反腐败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各单行法律法规中。这两种模式各有其合理性,其形成与一国的历史、国情等密切相关。英国早在1889年就制定了第一部专门反腐败法——《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美国、韩国、英国、新加坡等也都出台了专门反腐败法。这些国家的反腐败法,从类型上看,有实体型的、程序型的,还有实体和程序兼备的综合型的。

从功能上看,有惩罚性的、预防性的,也有两者兼备的。从效力上看,在对事、对人、时间和空间的效力范围和力量上都有扩大和增强的趋势。

近年来,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一批腐败分子被依法查办。如2013年发布的“两高”工作报告中,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8万件,判处罪犯14.3万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中,厅局级有950人、省部级以上有30人。这些数字,表明了中国对腐败“零容忍”的决心和实效。

纵观中国过去20年的反腐历程,以制度反腐并不是一个新课题。以党的十六大为界,自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刚好可以分为前10年和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