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0-2岁的保育在伙伴关系中培养孩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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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婴儿保育之实践(2)

NHK特别节目出版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人》一书中,记录了几十万年、几百万年历史中人类心理变化的历程。其中有一段人类为什么需要互助的内容,一个理由就是人类分娩比其他动物要困难。他们采访了美国德拉华大学卡伦(Kairen Cullen)教授,卡伦教授是研究骨盆形状的专家,他说,“迄今为止,人们一直都认为人类进化中重要的一点是使用工具和语言,主要关注的是从事狩猎等男人的活动,却忽视了胎儿分娩这个侧面。而我认为,对于人类的进化来说,这一点非常重要”。根据卡伦博士的介绍,“胎儿出生的过程是这样的——从上面看通过产道的胎儿头部,可以看到连接前额与后脑部的线较长,而连接双耳的线较短,呈椭圆形。然而,产道的入口在母胎左右方向呈长椭圆形,其朝向在产道中途以90度旋转。其后,又沿母胎的前后方向变成长椭圆形。因此,胎儿最大部位的头和肩必须沿着产道最宽的部分旋转”。

人类的分娩变得不像其他动物那样简单,必须借助他人的帮助。而孕妇身边最近的、最能够帮助她的人就是祖母,我想这可能就是接生婆的由来。

接生婆不仅仅在接生时提供帮助,在其后也继续给产妇和婴儿提供帮助。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接生变成了医疗行为,除了在医疗体系尚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以外,这种状况已经成为世界性倾向。在美国,对于这种医疗行为的过多介入提出了质疑,要求自然分娩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很多关于丈夫在分娩现场、拉梅兹呼吸法(Lamaze Technique)、水中接生等一些新的接生方法的介绍。

在这本书中,日本京都大学灵长类研究所所长松泽哲郎也讲道,“能够一个人独自抚养孩子的人根本就不存在。在高层公寓里,妈妈和孩子整天在一起,而父亲一直在公司里工作,这样的生活是脱离人类本性的抚养方式”。本来,孩子就是在众多人中间成长的。在美国等国家,有分娩讲师以及泌乳顾问等参与,“而对婴儿来说,肯定是母亲最好”。但是如果这等同于婴儿只是由母亲抚养,则在文化人类学上也是不正常的。

人类抚养孩子的特点

人类属于灵长类,原本是生活在森林中的生物。同是灵长类的黑猩猩留在了安全的森林里,而人类却来到了草原这样一个严酷的环境中。由于留在了安全的森林里,黑猩猩未能进一步扩展协同行动。黑猩猩是由父亲集体守护的,那是在抵抗外敌意义上的守护,而不是抚养孩子以及照顾孩子吃饭等。人类在严酷的环境中建立起了一种相互帮助、众人一起抚育许多孩子的生活。这正是保育园这样的地方。几个人照顾几个孩子的这种行为正是人类的本性。

在《人,为什么会变成人》中,卡伦博士(针对在分娩时孕妇感到不安,证明母亲心理比较脆弱)说,“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从人类在社会背景下分娩获得进化的角度讲,分娩时女性感到不安很自然。长期以来,孕妇在分娩时都有自己的母亲、姐妹、朋友在身边。女性在分娩时,希望有人在身边就是出于这个理由。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度过了漫长的岁月”。

从人在分娩时需要别人帮助这一点上也可以知道,人是一种社会性的生物,需要别人的帮助不仅仅是在分娩的时候,在抚养孩子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也同样需要。卡伦博士说,对“照顾婴儿的母亲一直有人帮助。不需要自己一个人抱孩子,祖母、外祖母,姨妈、婶婶,叔叔、舅舅、父亲都能帮助照顾孩子。

其他动物只有母亲照顾婴儿,而人类的特点是依靠集体,不是依靠个人来照顾婴儿。人类能够抚养没有能力、脆弱的婴儿,正是因为人类是一种具有文化性的动物”。

这个研究表明,人类是唯一由集体抚养孩子的生物。保育园保育指针中所要求的“与特定的大人之间形成情感的纽带”又应该如何解释呢?对于这个要求,在许多保育园都采取了对婴儿“分工负责制”这种由特定的保育员照顾特定孩子的保育形态。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保育形态以及只有母亲一个人在家里的抚养方式,不能说是一种具有文化性的行为。

每当人类濒临灭绝的危机时,都不会将抚养孩子的责任完全推给母亲,而是由集体照顾,以成功地留下遗传基因。京都大学灵长类研究所所长松泽哲郎在《人,为什么会变成人》中还提出,“三代人同居,借助爷爷奶奶的力量抚养孩子,父亲也参与抚养,或者不只生一个孩子,还有相差几岁的哥哥姐姐,或者借助邻居爷爷奶奶的力量,这样的保育方式,可能是几千年、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智人抚育孩子的方法”。

在家庭模式趋于小家庭化开始,应该有意识地建立支持集体抚育孩子的社会网络。抚养孩子的负担都集中到母亲一个人身上,也许是造成少子化社会的一个原因。

从分工负责制改为小组保育

最近的研究发现,分工负责制这种由特定的保育员照顾特定的婴儿的思考方式并不正确。在保育园里,本来就不会出现经常更换保育员的情况。在我们保育园内,负责婴儿的保育员组成小组,由几个保育员同时负责。有时候婴儿会从几个保育员中选择自己喜欢的保育员,这时,应该尊重婴儿的意愿,由婴儿选择的保育员来照顾婴儿。在许多保育园实行分工负责制,结果是根据大人的意愿决定照顾婴儿的保育员,如果婴儿不喜欢,则会增加婴儿的精神负担。如果组成小组,婴儿则可以从中选择自己喜欢的保育员。

保育室内,婴儿并不是一直选择固定的保育员,根据不同情况他会选择不同的保育员。他们会根据时间和场合区分选择保育员,有时候会跑到园长这里来,有时候会去让配餐员抱着。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每当他们感到不安或者情绪不稳定时,肯定会从小组中选择一位保育员。这是因为他们已经与保育小组的几个保育员之间形成了依附关系。

小组保育也可以对应保育时间延长的情况。保育时间之外,孩子还留在保育园时,保育员必须排班照管孩子。这时,如果孩子只与一个保育员亲近,那个保育员不在时,孩子会感到非常不安。由小组排班照管孩子,不论在哪个时间段,小组里总有一个人留下。这种体制绝不是为保育员而安排的,而是考虑孩子可以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在与各种各样的人接触的过程中,学会如何成为社会一员。

午睡

为什么要午睡

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什么?人们常说,需要适当的运动、均衡的营养、充分的休息和睡眠。的确,“睡好、吃好、活动身体”

是必要的。最近的孩子在成长期所应有的基本生活习惯已经被打乱。有人指出,这些基本生活习惯被打乱,是造成儿童期学习意欲以及体力、精力下降的原因之一。基于这种状况,日本政府从2006年开始积极开展“早起早睡吃早饭”运动,以期确立孩子们的基本生活习惯,保障生活节奏。因此,在婴幼儿保育设施中,也有必要重新审视“睡、吃、玩”的问题。

在《婴儿学习能力展示Vol.2》杂志中,有一个关于婴幼儿午睡的专辑,介绍了专家们的见解。日本兵库县县立康复中心中央医院儿童睡眠与发育医疗中心所长三池辉久提出警告,“午睡是人类所具备的、被称为‘时间生物学’(半天节奏的一种生理现象)的一种行为,一般是在12点到15点之间午睡。现代孩子在家里睡午觉的时间不确定,午睡的时间比较迟,有些孩子到了快傍晚时才开始睡午觉。即便是生活相对比较规律的保育园里,午睡的时间也发生了变化,有的孩子15点以后才睡,睡午觉的时间都不一样。其原因是孩子的生活方式趋于夜生活,进入睡眠的时间比以前晚了1~2个小时以上。(1)婴儿的时间近半日节律(circasemidian rhythm)错开,变成在14~17点这个时间段午睡;或者(2)早晨起不来床(因为进入睡眠得晚,而起床时间还和以前一样,造成睡眠不足),午睡不是基于近半日节律的一种行为,而是成为睡眠不足的一种补充”。

一般认为,婴儿睡午觉,幼儿不睡午觉。调查结果表明,实际状况是在托儿所里婴儿下午集体午睡;在幼儿园里,有的孩子在傍晚回家午睡。现在,保育园里的孩子要比在自己家的孩子生活更有规律。

是否需要午睡

那么,是否真的需要午睡呢?稍大一些的孩子不睡午觉的保育园比较多,是不是稍大一些的孩子就不需要午睡呢?日本御茶水女子大学教授榊原洋一针对婴幼儿的睡眠提出,“睡眠时间以及生活节奏在孩子的发育过程中会发生变化。出生后不久,婴儿的睡眠时间为15~16个小时,而1岁左右则为12个小时,之后到了5岁左右,会逐渐减少,为10个半小时左右。成人之后,会进一步缩短为约7~8个小时。到了老年则会缩短至5~6个小时。

从出生到4个月左右,会不分昼夜一次睡上几个小时,而从6个月左右开始则会集中在夜间睡觉……午睡由婴儿期的零散睡眠改为集中夜里睡眠,一部分会留在下午短睡(1个小时左右)。现在,除了欧洲南部国家成人还有午睡习惯之外,许多国家不再有午睡,这是因为学校教育以及工作场所的劳动已经成为现代人的基本生活节奏。有些人对保育园一律睡午觉持批评的态度,然而,完全不睡午觉在生理学上并不一定是好事。”

榊原洋一教授还指出,“现在正在开展以调整孩子睡眠节奏为目标的‘早睡早起吃早饭’运动。其背景是因为有深夜营业的便利店、深夜电视节目等满足大人生活需求的社会环境。将孩子们卷入这样的大人生活不是一件好事。但是,仔细想来,必须早睡是因为‘早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比如7点)起床,在上班前将孩子送到托儿所或幼儿园去’,‘必须充分确保孩子的睡眠时间’这两个理由”。榊原洋一教授提出质疑,为什么要让孩子服从家长的时间?他提议,“有关睡眠节奏的问题,是人体睡眠机制和人类人工形成的社会生活节奏之间的夹缝中产生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睡眠以及对孩子的生活时间这两方面进行社会科学研究”。

婴儿需要什么样的睡眠?需要多长时间的睡眠?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有待于今后的科学研究,至少人们认为是必要的。人们认识到,在必要的睡眠时间上因人而异。包括年长儿童在内,在婴幼儿保育设施中,午睡都是需要的。对于是否要所有的孩子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起午睡我持怀疑态度。午睡的必要性和必要的午睡时间因人而异,同时,还会因每天的活动内容而异。

在我们保育园里,2岁孩子需要同一时间午睡,而在起床的时间上保障了个人差别。不必强制孩子睡到规定的时间。婴儿自己的身体会知道自己所需要的睡眠量。为了不影响睡觉孩子的睡眠,需要为早醒的孩子准备好活动的空间。

玩的意义

大人发挥自己作用的行为是“工作”,而孩子则是通过“玩”发挥自己的作用。对于孩子来说,“玩”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即使他们并没有想学什么或者想如何发育,而兴趣本身会与学习联系在一起。据说,每一次听、嗅、尝、闻、触等运用五感的动作,都会把增加脑和神经细胞连接部位的信号发送给大脑25次。如果玩得高兴,对大脑发育有好的影响。同时,这种玩的重复,会进一步强化脑和神经细胞连接部位。每当孩子们发现新事物,对其感兴趣,都会反复刺激神经。研究表明,不能全身心投入玩中的孩子的脑比一般孩子小20%~30%,容易出现孤独、胆小、软弱等症状,有缺乏社会性、缺乏技术能力、缺乏自信、性格内向的倾向。

大人认为玩是非常单纯的活动,然而对于孩子来说玩却是非常重要的活动。在玩中,孩子之间的接触会刺激大脑。孩子们组成集体,在一起玩得尽兴,对孩子的发育是必不可缺的。儿童权利条约第31条中规定了“休息、玩的权利。”“签约国承认儿童的休息及业余活动的权利,以及自由参加符合儿童年龄的玩及业余活动、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在保育设施中,需要给孩子们准备符合他们年龄的游戏。不是按照便于管理、没有危险、清洁等大人的意愿来决定,而是要考虑如何做对孩子有益。

不要考虑孩子的喜好,而要考虑玩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孩子的“学习”是在玩的过程中实现的。从玩中学习则始于对其他孩子动作的模仿。“学习”这个词,是由“模仿”→“模仿学习”→“学习”演变而来的。保育员应根据对每个孩子的了解,营造能够实现希望孩子经历的内容这一目的的环境,让每个孩子在这个环境中完成符合自己发育的生活。如果孩子有需求,能够对应孩子的需求,表明自己永远站在孩子立场上守护孩子,这一点非常重要。

对于孩子来说,“符合他们的生活”指的是保育园中的哪些生活呢?仓桥惣三认为,其基础就是“玩”,玩在“主体性活动”之中。

“玩”对于孩子来说,是“生存”,是“成长”,是“生存”“生活”的“活动”。现在,在婴幼儿保育的教科书中,都将“玩”定位为“婴儿生活的全部”。“玩”集中了许多婴儿以及所有孩子的“生存”要素。

孩子的“生活”和“玩”是不可分割的。

玩具

对于孩子来说,最好的玩具就是大自然中的火、水、木、土。

本来应该将这些东西放在公园里,让孩子们自由地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