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报告
18713800000031

第31章 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新经验(5)

一是就业和增收工程。深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

建立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对困难群众实行价格动态补贴。

着力提高农民工福利待遇,拓宽居民收入来源渠道,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7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592元,分别增长10%、13%。新增城镇就业2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是健康工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扩大优质卫生资源覆盖面。重点建设城市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2013年减免城乡低收入和低保对象医疗费用3834.5万元,惠及12.98万人次。

三是普教优教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加教育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推进学区化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2013年教育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4.2%;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入选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

四是养老敬老工程。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与机构养老相配套、满足城乡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网络。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至134家,床位数13044张,在596个村建立了农村老年协会。

五是安居工程。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3年,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7455套、竣工2806套,新增分配入住公租房2075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000户。

六是畅通工程。着力疏解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建设,着力改善城市微循环道路系统,提高道路运行效率。大力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全面建成“三环十六射”骨干路网;轨道交通1号线全面开工;中心城区畅通工程二期正加紧规划建设。

七是生态建设和整脏治乱工程。强化生态建设,巩固“三创一办”成果,深入推进“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乡村清洁工程。2013年实施石漠化治理17.2万亩,完成营造林24万亩,新增绿地103万平方米;城区清运垃圾量约为102.5万吨,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41%。

八是平安工程。深入推进“平安贵阳”建设,强化治安卡点建设,搞好重点地区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保持“双降”。

九是传统美德弘扬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把弘扬传统美德与“绿丝带”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相融合,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十是扶贫济困工程。深入推进开发式扶贫,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快速反应机制。2013年,13.1万城乡低收入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02个贫困村实现“减贫摘帽”,荣获全省“整市脱贫特别奖”。

抓制度

健全法规保障机制

制定和完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市容整治、水源和森林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强化司法保障和行政执法,充分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的作用。在《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等法规的出台过程中,采取开门立法的方式,让市民全面参与法规的起草,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立法工作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体系。以《贵阳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规划》为指导,以《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为依据,构建生态文明城市的指标体系,完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指标体系,有针对性地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公共财政制度,设立生态项目补偿专项资金和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财力性转移支付;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充方式;制度制定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因保护生态环境、发展项目受限而导致的财政减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依法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税费。坚持科学评估,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法规政策,落实生态补偿机制。

完善多元投入机制

涉及民生、生态环境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主要由财政保障。公交、煤气、污水处理等公益性质经营性项目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其他经营性项目要搭建市场化的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开展项目库建设,争取中央、省和金融机构以及外国政府、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支持。

形成鼓励创业机制

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整合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开展投资“软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治理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行为。制定和完善鼓励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创业的政策。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实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采取超常规的政策措施引进培养IT、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人才,力争每年引进1-2名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到贵阳服务,引进或培养10名以上核心专家、省管专家和博士。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力倡导“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激活现有人才。

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一把手”会抓发展

党政强力推动

纵观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找准工作载体、措施稳健有力及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的结果,是发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贵阳精神,坚持不懈、百折不挠、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结果。其中,各级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解决重大问题。各级人大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各级政府提高执行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级政协积极履行职能。

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则充分发挥作用。拓宽信息发布渠道,规范新闻发布制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08年1月,为确保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标,贵阳市委公布《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对2007年12月发布的《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进行责任分解,贵阳市市委、市政府等20位市领导分领100多项目标任务。

党委高度重视

贵阳市委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入点和总抓手,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和群众,在历届市委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埋头苦干,取得显着成绩,开创了贵阳从“洼地”上崛起的新局面。在2007年12月召开的市委八届四次全会上,贵阳市首次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从2008年到2010年,党委每年的1号文件都是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的,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到战略高度。2008年年初,市委下发《中共贵阳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筑党发〔2008〕1号),提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5年奋斗目标、指标体系和基本原则;2009年年初,下发《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09〕1号);2010年,下发《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执行力抢抓新机遇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10〕1号),着力从坚定发展信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生态经济发展质量、解决民生热点问题、提高市民生态文明素质、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和提高各级干部执行力入手,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2012年,市委结合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提出“到2015年,加快建成经济实力更强、生态环境更好、幸福指数更高的生态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