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腐败现象居高不下,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世袭和特权现象再度出现,贫富阶层出现固化现象,社会流动机会减少,各类治理主体都出现了行政化现象,这些都说明国家管理者向国家所有者即人民负责任的民主责任体制的明显缺失。国家管理者受人民的委托担负着公共管理的重任,他们有权汲取社会资源、进行经济社会行为监管、对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的分配。如果国家治理结构中缺少民主责任制的制度安排或相关的制度徒具形式处于虚置状态,国家管理者群体就会“近水楼台先得月”成为一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特权阶层,其中有的成员不满足于已有的特权而公权私用通过腐败犯罪发财致富,有钱人则会通过官商勾结的非法途径获取不义之财而暴富,收入分配差距由此拉大,地位待遇向官员看齐的行政化冲动会向全社会弥散开来,贫富分化的社会阶层就会走向固化,社会流动机会日益减少。这种官本主义体制所映衬的是民主责任制的国家治理结构的缺失。腐败、特权、贫富分化和官本主义的盛行,强化了民众的仇官、仇富心理,削弱了党和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形象的公信力,危及党和政府执政的正当性。
最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导致人的现代化,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社会群体推动着国家治理制度的现代化。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律师、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职员等中产阶层是现代化的产儿和载体,他们率先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强烈要求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并成为活跃的意见领袖或社会政治活动家。农民工已经不同于传统的农民,这部分农民的工人化、市民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他们接受了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熏陶而具有了强烈的现代意识。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和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中国加入全球化进程,青年人群比起中年人和老年人在政治参与愿望和能力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导致现代化人群的“政治参与浪潮”和“期望值的革命”。现有的国家治理体制在接纳政治参与方面的制度容量和满足人们对更高水平的社会公共服务的期望的能力方面都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主导的现代化模式使得党和政府在现代化过程中处于关键位置,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没有国家治理的转型和现代化,经济社会等方面现代化就难以进一步深入推进;不推进国家治理改革,市场化改革也难以走向深入。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浪潮冲击的一种积极的和主动的回应。若无这种积极和主动的回应,则可能出现全面的、系统的国家治理危机甚至导致国家治理失败,现代化进程将因此而中断。
三、如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作为一个制度体系,包括了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政党治理等多个领域以及基层、地方、全国乃至区域与全球治理中的国家参与等多个层次的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于各领域改革发挥着统领作用。全面深化改革是对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国家治理制度的全面改革、系统改革和综合性改革,其目的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而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已经就如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做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路线图和时间表。这里笔者想就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点任务谈谈自己的观点。
进一步放权和分权,让各类治理主体在国家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国民生活质量的普遍提升和可持续稳定等三大国家治理目标,仅靠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不够的。因为他们所掌握的资源、信息和知识都是有限的,理性和能力也都是有限的。全能全控型的国家治理模式需要转向一核多元、良性互动、合作管理的国家治理模式。为此需要向市场和企业放权,向社会组织放权,向基层自治组织和地方政府放权,同时在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司法机关之间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分离和制约,倡行社会参与和监督,做强做大各类治理主体,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使得11根制度支柱均衡发展,共同支撑国家治理大厦,合力实现国家治理目标。
以民主责任制建设为方向完善国家治理结构。
现代国家是一个由民众授权、向民众负责,且民众可问责的国家。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需要以民主责任制为方向优化国家治理结构。人大代表向选民负责、党代会代表向党员负责、人大常委会和党委会向人大和党代会负责、行政首长和党委书记分别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和党委会负责的责任链条应当完整,薄弱环节应当加强。选举改革应当加强选举的自由选择性和竞争性。两次选举之间,人大常委会和党委会作为民意代表机关和党内代表机关其决策权能和监督权能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应保证书记和行政首长执行权的集中和完整。逐步探索党委委员进入人大常委会任职并实现专职化(常委和书记除外),且不再兼任党内和政府内其他职务,同时强化其对政府组成人员提名审查、行政监察和财务审计、预算审议、编制和薪酬审查、行政首长弹劾等职权。条件许可时推进书记经过依法民主选举担任行政首长,党委常委经过政治任命担任相关政府部门首长,并保证行政首长其对政府组成人员的提名权,强化政府的行政执行权能。
健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负反馈调节机制,实现可持续的稳定。
负反馈调节机制利用系统中信息沟通的多通道和衡平纠偏机制使输出起到与输入相反的作用,消除系统输出与系统目标的误差和偏差,使系统在动态调整中实现长期稳定。政治沟通中如果只有上下级党政机关之间单一的信息沟通渠道,就会出现下级对政策执行效果“报喜不报忧”的正反馈从而使错误的政策得不到及时的纠正最终导致系统的崩溃。在公共权力侵犯私权利的场合中,如果缺少独立于行政权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仲裁机构发挥衡平纠偏作用,官民冲突将会愈演愈烈。保证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的言论自由,发挥好民间专业民意调查机构的作用,有利于获得政策执行效果客观真实的评价信息,从而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保证法官和律师在司法裁决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利于发挥法律的衡平纠偏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执政党和政府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将会促进各类治理主体共同遵守宪法和法律,实现规则和程序之治。
发展决策咨询系统健全协商民主,提高公共政策决策质量。
谋断分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现代公共决策体制发展的一个新趋势,与此相适应,决策咨询作为一种新兴的“智力服务业”得以发展起来。协商民主作为对代议制民主的一种补充这些年来也得到广泛的应用。他们对于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提高立法和公共政策决策质量,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可考虑发展相对独立的决策咨询系统,将决策咨询列为各级人大立法和各级党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以培育决策咨询市场。同时可考虑设立各级党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并鼓励受聘的决策咨询委员进入政协常委会任职,先咨询后决策,形成法定程序。还可以将比较成熟的协商民主技术如协商性民意调查等广泛地应用于各个层级和领域公共政策的决策前咨询环节,使政策更好地反映民意。
培养职业政治家、职业文官和法官、职业律师,推进国家治理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政治与行政、政治与法律的分离和分工,是政治发展和政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政治、行政、法律从业者开始分化为职业政治家、职业文官、职业法官、职业检察官和职业律师,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专业伦理和专业能力要求。职业政治家的任务在于集中民意提出政策远景,控制官僚机构使之服务于民众,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把握机会实现政策目标。职业文官的责任在于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性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忠实高效地完成职业政治家所提出的政策任务。职业受保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则在法律的适用范围内发挥各自的专长和作用。中国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培养自己的职业政治家、职业文官、职业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依法建立各自的专业分工和职业保障制度,提高国家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推动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和普及化,夯实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
以现代善治基本价值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体系只有内化于各类治理主体并体现在型塑这些治理主体的规则和程序设计之中,国家治理制度体系才能按照善治的要求有效运转,一个良好的、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真正建立,国家治理的三大目标才有望实现。为此需要各类治理主体特别是党和政府自觉地担当起政治社会化和政治教育的职责,推动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化和普及化,促使国民和官员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核心价值体系,从而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何增科,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3.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4.俞可平主编:《国家治理评估——中国与世界》,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
5.戴维·阿普特着,李剑等译:《现代化的政治》,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
6.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等着,曹沛霖等译:《比较政理解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
7.俞可平:《沿着民主法治的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载于人民网2013年12月1日。
8.徐湘林:《中国的转型危机与国家治理:历史比较的视角》,载于《复旦政治学评论》2011年5月31日。
9.《公司治理》,载于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