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古骨族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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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 骨墨

常毒药……呃,错了,常独摇常二公子,抱着一床薄被,死守在微凉的房前,看样子打算打地铺,向释迦成佛前的苦行看齐。若不是在自家中,兴许会来个身无覆盖、不避风雨,顺便割股、断臂。

“少爷、少爷,今晚你真的要在这儿……”

“行了行了,铺好了没?”

“铺好了,小的特地拿了三床年初弹的新棉垫,保管你睡在地上和睡床上没区别。”

“我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常二公子追问一句。

秃宝拍着弱小的胸,用力点头,“我办事,少爷放心。”眼光移向廊外花圃处的木桶,让常二少彻底放心。

“少爷呀,法师驱鬼,你在这儿闹什么?”准备睡下的陈妈照列探望睡前的二位主子,因为今夜有法师驱鬼,家仆们都早早躲进屋里不敢出来。

“我怎么知道他究竟是驱鬼还是闹鬼?”常独摇瞪眼,看着一身紫绸衣的高大男子,眼中溢满浓浓的防范和怀疑。

“独摇,你确定要在外面睡?若真的撞到鬼怎么办?”窗子由内推开,沐浴完的常微凉支颌倚窗,不明白自家小弟为何偏要守在门外。

“睡觉,你快睡觉!”他三步并一步跑到窗边,先将她推进屋,随后“啪”地关上窗,阻断有心人探来的目光。

开玩笑,让那家伙驱鬼就已经不对劲了,居然还让他在微凉的门外待一夜,谁敢保证他半夜里不会变成鬼——色鬼!

看着毒药公子跳来跳去,摄缇摇头,又见披散头发的清新俏人儿只在窗边闪了一闪,心中不免惋惜。

方才换衣费了些许时间,让常独摇以为他掳了微凉跑掉;又见他身边多了凯风和随从,常小弟眼中的怀疑只增无减。若是听了凯风的话,让随从全部守在常宅,不知道常小弟会生出怎样激烈的反应?

唉,任他闹去。

憨厚刚毅的脸挂着浅笑,深邃的眼在月下形成一方阴影,掩去闪闪晶亮。爱兽穷奇照例趴在腿边,昏昏欲睡的模样,没半点威胁。

微凉的确是吓到,似乎,真有什么东西在窗外飞来飞去;而这个看他总是用瞪的常小弟似乎真的不怕,不但念什么“怪力乱神子所不语也”,居然抱了被衾打地铺,完全胸有成竹,笃信不会有“鬼”这种东西。

墙外,更夫已经开始打响第一梆,夜半来临,常家的人渐渐睡去。

“啊嚏!”坐如钟的常家二公子,半眯眼打个喷嚏,将薄被裹紧一圈。

“你……不必在这儿。”静静坐在台槛上,摄缇忍不住劝他。

“你管我!”低声嘀咕,常独摇没好气地呸他,将被头拉高。

“呜!”穷奇低低咆哮,冲傲气十足的常二公子龇牙。展臂拍了拍它,摄缇不以为意。

夏风轻吹,悠远的更鼓声迤迤逦逦,飘荡在寂静的城中。

这一夜,宁静。

晨曦微现,常宅院内。

赏了一夜的月,摄缇盯着渐渐吐白的天空,若有所思。常二公子睡熟在门边,连人带被滚出秃宝精心铺垫的棉褥,成为墙角的蚕蛹一颗。

兽皮靴缓缓走到蚕蛹边,将包住头的衾被轻轻拉低,让他呼吸顺畅。

“木尊。”身后传来轻叫。

“你回客栈去,不传勿到。”他不回头,听脚步消失,心知凯风已走,又将注意放到那颗与微凉相似的脸上。

这个只会拿白眼看他的毒药公子,很怕他接近微凉,好像怕自己的宝贝被人抢走似的。他们是一胞所生,长得……不太像。

他的脸虽然白皙,却不细腻,毕竟是男子,比不得女子的细滑娇小;他的眉又黑又粗,不比微凉的细眉漂亮;微凉的眼比他大,微凉的鼻……唔,姐弟俩的鼻子最像,又高又挺;微凉的唇比他小、比他红,柔软而溢满了香气……

想到唇,摄缇自然忆起用一巴掌换回的吻。举手掩唇,也掩去突来的笑弦。

突然,常独摇动了动,又将被子包住脑袋,缩成虾状。

掩唇的手放下,轻轻拉开薄被,看到一张舒适的睡脸。若不用眼瞪他,常独摇倒也算个稚气的俊秀青年,他与微凉同日出生,如此,微凉也快二十了吧。

不知微凉睡着了是如何模样?

念头一起,一探究竟的心意便越来越强,他慢慢站起,低头小心越过虾球状的蚕蛹,正要推门——

“你想干什么?”蚕蛹破茧而出,化为身带火焰的飞蛾。

看着只到他眼角的青年,摄缇搔了搔头,笑道:“我想看微凉睡着了是什么模样。”常家小弟比微凉高,微凉还不到他的下巴。

看姐姐睡着的模样?哼,撒谎!睁开眼就瞧到他鬼鬼祟祟地站在门边偷窥,棒子,棒子,快摸棒子。该死的,秃宝昨天把棒子藏哪儿去了?

双手在被中摸索了一阵,常独摇如愿摸到自己要的东西,当下一棒在手,气势汹汹拦在摄缇面前,“休想。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我要进去,你这只棒子能拦得住?”他若真有心进屋,在他睡如蚕蛹的夜里,机会多呢。

正要斥骂,房内倏然巨响,是瓷器的清脆破裂声。

“糟了!”顾不得互瞪,常独摇转身推门,随即——后悔——姐姐睡觉时并不老实,时常踢被,床边的琉璃灯不知碎了多少个。灯碎事小,被摄缇看到姐姐的睡相可就事大了。

转身,他要补救,但……但啊,狼入羊圈,为时已晚。

立在门边的男子嘴角含笑,为自己看到的晨景满意:乌发如瀑,睡颜酡红,比脑中勾出人影更可爱。

“啊嚏!啊嚏!啊嚏!”

“少爷,你干吗非要天天守在小姐的屋外?三天了,何苦让自己着凉?”

“多嘴,招呼客人去。”病恹恹的常二公子从后堂撵人。

“少爷,这些天有位公子常来买洗头药呢,他的眼睛总往小姐身上溜……啊,少爷,别跑那么快。”

秃宝的声音在梁上绕着,常独摇已经掀帘冲到铺中,果然看到一位华服的男子,微凉正对他推荐洗头洗牙的药膏,该死的摄缇表情木然地坐在门边,神色愀然。

哼,白白守了三天,鬼影子也没见半条,他驱的什么鬼!害他也跟着在房外守了三夜。

本想开口赶人的常小弟,看到摄缇微现青灰的脸后,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一句“秃宝,扫地”硬生生吞下肚,换成了——

“这位公子,常氏还有很多受欢迎的药品,就让家姐为你介绍一二。来来来,啊嚏……对不……啊嚏啊嚏,呵呵,染了风寒,这边请、这边请。”

“早就听闻常二公子风流倜傥,常大小姐灵机活泼,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华服公子赞美。

“夸奖夸奖。啊嚏!”不买账地虚应一声,顺便将满腔的喷嚏全冲到华服公子身上,迫得他不得不退离常微凉。

“公子如何称呼,仙乡何处?听你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吧?”染了风寒的脑袋虽然沉重,却无损精明。

“在下姓罗,罗炎。常公子说得没错,在下是北方来的生意人。”罗炎抱拳躬身。看他的年纪不过三十,样貌却显得老成,宽宽的额头又光又亮。

“罗公子来常氏,不止为了买洗头膏吧?”故意说大声,他存心让青灰的脸转向紫灰。

“啊?”罗炎似乎被他的话吓到,低头看着地面,半晌才道,“在下……在下于十五夜赏花灯,在街边看到常姑娘的身影,不觉……”

“一见倾心?”捣药的兔兔突然插道。

“噗!”趁着小弟招呼客人,绕到柜台后喝水的女子一口喷了出来,赶紧转身,“兔兔,不得胡说。罗公子,你若需要其他的药粉,我家小弟比我知道得多,问他就没错了。”

不再理会两人,她看了看摄缇,见他与凯风低声交谈,赶紧别开眼去。

他似乎不擅长说话,一板一眼的脸虽然老实,可板起来也是蛮吓人的。他的个子较寻常男子高,此时的脸色带了点青灰,不知是不是心情不好。随即,凯风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只见他的眉头突然皱起来,神色染上一丝戾意。独摇与那罗公子颇谈得来,两人热络地坐到一边说起话来。

吁口气,常微凉走到柜台后,翻看这个月的账簿。

常氏生药铺除了这间铺面,另有制作成药的作坊。对外买药材谈生意多是独摇出面,她只负责铺子,算算账本。

常氏,严格说来不算是间药铺,虽说他们也卖药,独摇偶尔还为人号脉治治病,重心上,他们的心思其实不在医术和药材上。

常大夫,他们过世的爹,并不因为她是女儿便不传医术,基本上,爹同样想将一身医术传给他们,只是……天生不是做大夫的料啊。爹在广州城也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大夫,喜欢无偿为穷人家治病,不管药材贵贱与否,总是大包大包地给,别看开了间药铺,在她的印象中,小时候家中只能用拮据来形容。十五岁,广州城闹瘟疫,爹只顾着替人治病,药材照旧大包小包地送,又不注意自己的身子骨,这一送,把自己送给阎王爷,陪那黑鬼下棋去了。

爹其实很笨。想让他们继承衣钵,没想到她生来就对医书没兴趣,独摇亦是如此,家中成堆的医书,他只挑自己喜欢地看,害得爹时常骂他们拿着医书当故事。

爹过世后,留下这间铺子给他们打理。当时只是单纯想着,他们既然只懂医术的皮毛,倒不如就只卖皮毛的药。偶尔在街上看到有趣的东西,她的脑子会蹦出些奇怪的名儿,独摇听了也觉得有趣,翻了翻医书,在药材堆埋了五六天,倒还真让他磨出些有用的东西来。她又适巧被诓进绯绿社,成天听那些小姐吟诗唱曲,久而久之,唐宫迎蝶粉、金莲稳步膏就这么出来了。

段合欢与她不对盘,常氏卖敷面粉,她就卖凉茶。广州城内还好,城边的乡村时常发些瘴气,倒让丑婆婆生药铺的凉茶独占一席之地。

真不明白,她卖的是日用药,合欢卖的是入口茶,争什么啊?!

唉!眼光在账簿上转了一圈,又绕到皱眉的散发男子身上。

仿佛、依稀,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是不是因为这三天无功,所以面子上挂不住?

“木尊,你不是来捉鬼的,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找骨骼,找被小小主人一屁股挤烂的黑色异人骨,捉鬼这种事,太……太……”凯风面露薄责。

“太什么?”

太过分!凯风心中念着,“木尊,咱们还是快点找到黑骨回去复命,小的听说了,其他四尊都没什么消息回去,想必是找不到。咱们先一步找到,你不但有半年的休息,还可以统领五星骨宫,多好!”

“怎么找?到哪里找?”摄缇问得非常漫不经心。

“……”凯风小心翼翼看他一眼,“木尊,我看这城里街上时不时有人笑出一口黑牙,黑骨人应该很多,就算找不到大小完全一样的,差个分毫族长也量不出来。难道……难道……你不会不记得,咱们这次出来是为了什么吧?”

“骨头。”

呼,还好没忘。凯风正要松口气,却被摄缇接下来的话咽个半死。

“你急什么?”

“我……”点着自己的鼻子,凯风瞪眼如牛,“木尊,不是我急,小的是为你急。你……”瞧到他的眼光绕来绕去,又绕到柜台后的蓝裙女子身上,凯风的气咽得更厉害,“木尊,你这次出来是找骨的,不是找女人呀!”

“……我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管了?”不看凯风,摄缇盯着翻阅账簿的女子,满意她的气色。比起三天前,她的脸色又恢复成初见时的光泽。

三天来,虽说夜里平静无事,但他能感觉到,确有一些东西盯着常家。寂静时,除了更夫的鼓声,远远的,有些东西嗡嗡绕着,不敢接近。看来,那些东西倒有嗅出危险的本领,是因为他在那儿吗?

“凯风。”他突然开口。

“在。”

“今晚你在常宅守着,只许看,不动手。”摄缇紧了紧拳,平静的眼神夹着隐隐怒气射向相谈甚欢的两人,特别是额头宽宽的罗炎。

“我……我?”一手点点鼻子,一手掏掏耳朵,凯风不信。

“你不愿意?”黑眸一睨。

“不、不是……木尊,不是这个问题。咱们是来找黑骨的。”他要死谏,外加引诱,“先一步完成任务,你就可以……”

“半年休息,统领五星骨宫。”他嗤了嗤,勾出讽刺的笑。

他会在乎是否统领其他四星骨宫?哼,骨骨阁的收藏全碎了也不关他的事,他要的不过是半年的自由休息。那四人若想统领其他四宫,任他们争去,他可一点也不想掺一脚。对他而言,找骨的事不重要,重要的是微凉……

该死,那个宽额头的家伙又贴到微凉身边去了。

“腾”地站起,尚来不及迈步,常微凉却先一步绕过柜台走到他身边。

“我……我现在要替独摇去作坊配药方,如果、如果你有空,待我配完药方,我带你去找黑牙齿的人?”

她双手背在身后,紧张地握成一团。天知道她在紧张什么。她不是为了安慰他的捉鬼无功,不是哦。“……”

“你……没空?”不会吧,看他坐在这儿很有空哦。

“好。”他笑。

憨厚无害的笑容没什么变化,她却觉得心头一跳,慌忙移开对视的眼,她转身冲喷嚏不断的弟弟嘱咐几句,便拿着方子与摄缇出了铺。

“木……”

断然挥手打下凯风的叫唤,高大的身影紧紧跟在碎花蓝袖边,不疾不缓。只是,两人走得太快,没听到常独摇的话。

“姐,我——啊嚏……我已经……啊嚏啊嚏……请罗公子今晚去家里做客,吃顿便——啊嚏……饭,那个驱鬼的,今晚……啊嚏,你……啊嚏啊嚏……”

“你是让我家木尊今夜不必再守在常家?”捂着鼻子,凯风避过天女散花般的鼻水。

“对。”常独摇没好气地横一眼。

“放心,木尊今夜绝对不会去常家。”凯风抬抬颌,示意随从离开。

“真的?”常小弟忍住喷嚏问。

苦笑点头,凯风转身迈出药铺。木尊的确不会去,可今晚倒霉的是他。

放下药方,叮嘱坊工作活时精细些,常微凉抬头看了看一路无语的人,突然笑道:“我带你去找的人可不一定是你要的。”

“无妨。”他不在意。

两人走出作坊,在门边遇到看管作坊的六宝,常微凉冲他一笑,不多言语。出了坊,摄缇回头望了望,欲言又止。

“你……你想说什么?”她扬眉。

“那人……”

“你指六宝?他是秃宝的哥哥,长独摇三岁,药坊的事独摇忙不来,全交给他打理。”

哦,难怪越看越像成天拿着扫帚的小伙计。摄缇点点头,回她一笑。

默默走了一段,她突然开口:“找到你要的东西,你就要回去,对吗?”

“嗯。”

“那……你为什么向我提亲?以为我是你要的黑色异人种?”望着街边卖糖葫芦的,俏丽的小脸敛去笑意。

“……你不记得?”他诧异反问。一直,他一直以为,她,应该记得。

“记得什么?”排到丑婆婆生药铺门口的喜盒,不仅让段合欢绿了脸,也让她高兴了一阵。只是……他提亲的意图,让她不堪。倘若她真是什么黑骨的人,为了骨头,他就真娶了她?他对婚娶当真如此儿戏?她,真的不记得了!摄缇心中暗叹,难怪某个星骨宫的家伙说“世间唯女子翻脸之快,甚过于男子”,一点不假。

“没什么。”拉起她的手,不让她冲在自己前面,也让自己能看清她不笑的脸,“微凉,你喜欢……怎样的男人?”

“……”她挣扎着要抽出手,却被他紧捏不放,薄薄的脸皮染上酡红,“你管我。”

“我想知道。”意外的,他一本正经。

“……根本就没有,我怎么知道自己喜欢怎样的男人。”鼓起腮,她瞪他,又羞又气地嘀咕。以为他听不到,再瞪时,却看到他笑了,“笑什么?”这句很大声。

缓缓走着,白牙在他脸上勾出优美的弧弦,“微凉,你总是很高兴。”也很胆大。

没见过她惊慌失措,对人总是微笑,对客人的微笑是生疏而礼貌,对家人的笑却轻松而俏皮。她的嗓音清脆,每每听她开口,对他而言,犹如水滴滑落山泉,一滴一滴敲在心上。不知何时开始,她的笑她的话已深深印在他的脑中,藏入他的心里。看不到她的时候,便一次次从心底翻出来反复重温。

他对她,是喜欢,却不仅限于喜欢,不知何时开始,他起了……收藏之心啊。

想收藏……想收藏……

“你觉得我很高兴?”没到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地步,她笑了笑,对上他发呆的眼。

“嗯。你总在笑。”

“对,我是很高兴。能有一家铺子,我高兴;能赚到银子,我高兴;看到独摇钻研药方,我高兴;城里人喜欢常氏的药品,我也高兴;就算那朵合欢花处处与我不对盘,我还是很高兴。啊,你应该不认识,合欢是我的朋友,也是死对头。”最后三字有咬牙感。

“……我呢?”默默盯着她的笑,他突兀问。

“你怎么了?”看到拐角的青瓦屋,她加快脚步,“快点儿,到了。”正是前不久喝豆腐花时,她在那儿看到一个黑齿的小男孩,脑中便蹦出黑玉固齿膏的名儿。

“我能让你高兴吗?”

呃……啥?她顿脚,回头。

“我想……让你高兴。”抬手点点她粉红的颊,他低头,将唇边的一抹惊讶吞入,眼中,是势在必得的狂傲。即使,在一张憨厚老实的脸上,不该出现如此狂傲的眼神。

她怔忡,一时不知如何接话。

他说什么?什么意思呢?他想让她高兴,而且……啊,他又吻她,像小狗一样舔她的唇角?怎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她为什么觉得心跳得如此剧烈,像是要……是要跳出喉咙口般。

“你……”粉唇微启,让他有机可乘,舌尖顺着贝玉齿溜过,吻住她。

是的,他想让她高兴。如果说最初仅是欣赏,进而由欣赏她到喜欢她,如今,比喜欢更进一步的是什么?收藏她?基本上,他没有收藏某种东西的欲望,但,真的,方才的一瞬间,他的的确确起了收藏之心。而一经他确定的事,多数是不会再变更了。这是他的原则。

吻……吻得她双脚无力,颊飞云晚,才想起要……甩他一巴掌?

五指高高举起,却被他眼疾地擒住。依恋不舍地咬了咬唇角,他退开,脸上仍是那抹憨厚的笑。

“你……你放手。”她差点跳脚。哪里憨厚?啊,他哪里憨厚,根本是……是……大智若愚?不,他是登徒子。

他不放,反而伸开五指与她交握,“微凉,我欣赏你,喜欢你,想收藏你。你……愿意让我收藏吗?或者,被我收藏,你会高兴吗?”

“……”

“微凉?”

登徒子!登徒子!她要……她要……突然捂住心口,她惊喘一声瞪向他。

好快,心跳得……好快。他说什么,说什么呢?喜欢她,收藏她?当她是什么?这人,为什么油嘴滑舌没正经时,笑容还是那么的老实?那张脸分明就是生来骗人的,可……他眼中的神色不像骗人,不像是……骗她啊。

闪烁的黑眸似乎等待着她的首肯,就连唇角的笑也是那么的……无害。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说过要收藏她,从来没有。曾有些富家公子故意来店中搭讪,她从不觉得公子哥儿有什么好,他不同,他没有文弱之气,粗壮的身形却因憨厚的笑让人无法去害怕。他从不说自己如何厉害,可由凯风对他的恭敬中也能猜出身份不凡。

他说……收藏她?是真心吗?

她,不敢确定。

一颗。只有一颗。

纯白无污的布上,放着一颗七八岁孩童脱落的乳牙,漆黑如墨,也格外刺眼。

刚回药铺的常微凉捂着嘴,吃吃偷笑,似乎出去一趟,遇到了令她开心的事。

“那是什么,姐?”早就打发掉罗炎的常独摇,瞪了眼原本走掉、却又去而复返的凯风,挪到偷笑的人身边。

“牙齿。”放下素手,随后忍俊不禁似的,常微凉又捂住笑了数声。

“谁的牙齿?”常小弟为了防止风寒染到她,特地拿了毛巾捂住嘴,声音听起来嗡嗡作响。

“一个小男孩的牙齿。”看了眼端详牙齿的男子,常微凉拂了拂小弟颈后的乌发,想起方才在青瓦屋见到的情景。

因为他的话,满脑晕沉沉,进了青瓦屋才清醒过来,没来得及害羞,注意力却被屋内住的一对兄弟吸引过去。

兄长十五六岁,弟弟不过七八岁,那兄弟与寻常人无异,倒是弟弟的牙齿较一般人乌深许多。他们说了些什么没听清,她只记得,摄缇不怎么在乎地牵着她的手要离开,小男孩追了出来,犹如献珍宝般——

“送给你。”小男孩高高举着拳,飞快跑出来。

“什么?”摄缇蹲下身,扶住他有些急的小身子。

“是我刚换下的牙齿哦。”小男孩很得意地咧嘴笑了笑,将牙齿放在他手上,转身跑进屋。

那颗乳牙,现在正躺在白布上,黑白格外分明。

贴着独摇的耳朵细述看到的,红唇间或飘出吃吃的笑声,随后,夹入一边打喷嚏一边忍俊不禁的沙哑狂笑。

姐弟俩怪没形象的窃语加狂笑传入凯风耳中,不露痕迹地瞪他们一眼,他将注意放到乌齿上,“木尊,这种小牙齿不值钱,小的在街上看到不少黑齿人,小的全打听好了,德一街的王公子牙齿黑,手指甲也黑,应该符合咱们要找的东西。不然,德二街刘老爷的大公子也行,他在姑娘堆里笑的时候,不小心露出大牙,全黑。”

这就是他去而复返的原因,全打听清楚了。

“凯风,你为何总要‘小的小的’?”摄缇将黑牙举到眼前晃了晃,看向他。

“入乡随俗嘛。若木尊不爱听,小的……咳,属下不说便是。”

默默盯他,直到他收起嬉皮的笑脸,摄缇才道:“最好。”说完,他伸手,“拿来。”

“是。”赶紧从怀中掏中黑布包裹的东西,凯风展开黑布,取出一块墨样的四方之物,约两指宽三寸长。

接过那东西,摄缇自腰间取出锋利的小刀,削了些墨粉在布上,随即将乳牙如法炮制,在白布上挫出两小堆黑粉。拈在指上磨了磨,放在鼻上闻了闻,随后将两种黑粉放到穷奇鼻下,“一样吗?”

“呜。”穷奇点头。

“果然是了。”他沉吟。

“真的真的?”凯风似乎更激动。

“那两兄弟并非亲生,从牙粉来看,小男孩的确是黑齿人的后裔。只是,他们全是孤儿,年纪又小,骨骼未长成,不符合骨骨阁收藏的条件。”

“木尊,小的……”收到似有似无的一瞥,凯风连忙改口,“属下有妙计。”

“嗯。”他点头暗许。

“第一,咱们可以等小男孩长大,然后重金买他的骨骼。但这个费时太长,咱们不能等。第二,打听那男孩的祖坟所在,咱们挖上一挖,相信能找到符合老主人要求的骨骼。第三嘛,这城里黑骨人多,随便到哪家找个年轻力壮的,嘿嘿……”奸诈的笑声从凯风嘴中飘出。

这样也行?有谁会傻乎乎抹了脖子,等着人来收尸的?

姐弟俩对望一眼,同时缩了缩脖子,他们不认为摄缇会赞同凯风的“妙计”。

“不行。”果然,摄缇浓眉扬起,眸中涌出指责,“第一点的确不行,第二点也行不通。那对兄弟说了,他们是逃难来此,根本不知道自己出生何地,家中有何人,当然也不会知道祖坟在哪儿。第三嘛……”他静了静,“凯风,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那些公子真是黑齿人?”

“嘿……嘿……木尊,小的只想提醒你,咱们的任务很重。而且,多多益善也不错。”

突地,一道怯怯的声音插入:“为什么……呃,我想问,为什么要多多益善?找一副不够?”

两张相似的脸挤在桌边,提问的是姐姐。

莞尔一笑,不待凯风回答,摄缇已开口:“黑齿民又叫黑骨人,他们的骨骼是灵界制墨的上好材料,古骨家族除了收藏特色骨骼,亦会将多余的骨骼按功用进行加工,制作成有用的东西卖给其他家族。”他指了指桌上三寸见方的墨块,“这个,就是用黑骨研磨,加入精致香料制作而成的墨块,用此墨书写的文章,永不褪色。”

人骨墨块?真是恐怖哇!

姐弟俩各自抚了抚胳膊。有人不怕,好奇地问:“这种墨很值钱?”

“当然,一块骨墨的售价买三百间药铺还有多。”不屑的语调,绝对不是摄缇。

“你们……怎会有如此奇怪的嗜好?”

“在灵界,我们——绝不浪费。”摄缇摇头。这可不是奇怪嗜好。

“你的意思是,如果有幸知道那对兄弟的祖坟所在,你真的会去挖人家的祖坟?或者,街上真的全是黑齿人,你也会多多益善地重金买骨?”常独摇思量着刚才听到的话。

“对。”摄缇承认。

“呃……请问。”怯怯的声音又插进来,“要收集人骨,必须那人死了才行吧?若是没死……”

很恐怖的问题呢,而答案,从凯风口中飞快溜出——“等到他死。”

“哇!砰——哗啦!”

跳离桌边,姐弟两人抱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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