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虫落
她还是坐在男人身上。
看着一边扭来转去的小弟,常微凉没有勇气离开温暖的怀抱,特别是,身后还有两只奇怪的东西。想到这儿,她更没勇气跳下地。
“独摇,你不怕?”以前怎么没发现,她家小弟好厉害。
“怕什么?”常独摇很想大叫“秃宝,扫帚”,奈何姐姐坐得安稳自在,让他无从下手。
佩服地盯着弟弟瞧了又瞧,她将目光调向摄缇,“它们是什么?”
“虫落。”掬起秀发,摄缇拨冗看了眼挣扎的飞头。
“什么虫落?一个是玉商罗炎,一个是他的随从!”常小弟瞪着宽额头,恨自己引狼入室,虽然这头狼迟早会被他“解决”掉,“他们来常家干吗,想吃了我姐?”
“不,他们不会伤害人。”淡淡看向常小弟,摄缇缓缓道,“他们又称落头民,与黑骨人一样是非常稀少的骨种。这些骨种在灵界是绝对找不到的,也是老主人拼命想收藏的东西。他们平时与常人无异,黑骨人只有在死后全身骨骼才会变为黑色。”见怀中人睁大眼,他一笑,“也有例外,如果活着时骨骼变黑,则可从牙齿和指甲看出预兆。”
哦,哦,原来如此!想起他盯着男孩的乳牙端详,她只有偷笑的分。
“落头民在熟睡时,其头能脱离身体而飞,耳朵会长成翅膀,而黎明时分,这些离体的头会自动飞回身体复原。虽然,”他顿了顿,“虽然对你们而言有些可怕,他们其实并不伤人。”
“不伤人,会吓人。”常独摇嘀咕。
听到他的抱怨,摄缇揽紧纤腰,脸色沉下来。
“他们来常家干什么?”怀中传来闷闷的轻问,这个问题才最重要。他们是不是稀罕骨种不关她的事,又不能入药,知道也没用。
“凯风。”摄缇唤了声。
“木尊,有头无喉不能言。”要知道为什么,得让他们头身复原才行。
敛眉想了想,摄缇点头,“明日辰正,带他们来见我。”
“是。”转身想走,凯风歪头,似突然想到什么,回头问,“带去哪儿?”常氏生药铺,喜客栈,还是这儿?木尊行踪不定,他好难把握啊。
“喜客栈。”怀中柔软的身子无心移动,他也乐得抱满怀,丝毫不在意常家下人猜测的目光。
凯风依命离开,青衣随从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常宅恢复宁静,下人喝了安神茶,被管家抽了几个派去打扫满是狗血的院子,有些为小姐整理新屋子,还有一些无事的,杵在厅堂上大眼瞪小眼。
今夜真是异相环生啊,先是会飞的头,再来是摇出两颗头的狗,还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就让他们一次看全听够吧。
“你们不去歇着,杵在这儿干吗?”常独摇见他们一动不动,皱眉问。
厨房的师傅正想问蹲在一边的是什么东西,常微凉先开了口。
“那只狗……是你的吗?”知道身后奇怪的东西被人拎走,她才敢转头打量四周,这一打量,又见到奇怪东西了。
“它是穷奇。”见爱兽仍是双头模样,摄缇微微一笑,“穷奇,把头收回去。”
“呜——”双头又开始剧烈摇晃,众人又是一阵眼花时,两颗兽头合二为一,穷奇恢复成原来的寻常狗样。
“它……”使劲吞着口水,她指着穷奇,双眼瞪得又圆又大,“它是不是狗?”
“不是,它是穷奇兽。古骨族独有的异兽。”
“兽……兽啊?”好小心的口吻,她问,“它吃不吃人?”兽比狗凶吧,她记得自己某天踩了狗尾巴……不不,是踩了兽尾巴一脚,它会不会记恨?
“不吃人,它只吃熟肉。”这只穷奇已经被凯风养刁了,“不过……”
刚要放下的心,又被他的话吊起。
“淋了鲜血的熟肉,它更喜欢。”言下之意,也就是爱兽嗜血。
故意吓她?瞪着眼,她有些气,听到他唤了声穷奇,那只狗……兽,“呼”地向她扑来。细细惊喘,赶紧将头埋进他怀里。半晌,才听到耳边“呼呼”的兽喘,她眯开一只眼,见似狗的兽脸近在咫尺,似乎想……亲近她?
有他在,她确定这只兽不会咬她,终于睁开眼,小手慢慢抚上穷奇的脖子。近看她才发现,穷奇长得不太像狗,额比狗宽,牙比狗尖,凶狠的样子像一只小老虎。
“软软的,没什么不同嘛。”还以为会摸到两条颈骨,去,和狗没两样。
“呼————”乖乖地让她摸,柔软的兽毛抖了抖,穷奇露出惬意的呼气声,前爪搭在椅柄上,抬头舔了舔她的脸。
野兽的灵敏感向来比人强,穷奇又是世间稀有的灵兽,自然能从主人的动作感到他的情绪。主人怀中的女子,好像会成为它的女主人啊,它就多舔两下,讨她欢心……舔舔舔……
“好痒!”躲着兽头,她嬉笑将脸别进他颈间,意外听到他突然扬起的大笑。
“哈哈哈!”爽朗的笑声传出主人的愉悦。
完了!惨声暗呼,水雾眼看着大笑的侧颜,直勾勾移不开。
他一定很少大笑。不知为何,她却笃定。大笑的他仍然憨厚,刚毅的脸线全部柔化开,让人感到他的笑从心底升起,他的喜悦浸透着全身。这样的他,让她的心怦怦直跳,脸颊又热又烫,很像刚出蒸笼的荔枝糕啊。
这样的他……这种感觉……比起以往见到喜爱之物的愉悦更甚啊。每当她看中一件东西,喜欢一件东西时,就是又热又高兴啊。
完了完了,看中他,喜欢他?真的喜欢上他了。怎么办怎么办,好像不止喜欢,还是很喜爱他呀!
怎么办?她要怎么办?
嘟着嘴,有些气也有些怨,她小声抱怨了句:“我怎么会喜欢你呢?”
大笑顿住,他低头瞅了眼怀中小脑袋,又低笑数声,然后——咧嘴龇牙,一张脸变为标准的傻笑。
另一边,可怜的常小弟咬着衣袖,对姐姐的忽视幽怨无比。
隔天清晨,常氏生药铺——
支颌倚在柜台后,瓷样的小手捏着精小的药杵,一嗒一嗒敲着药。乌发垂在腰间,眸星半闭的女子一袭蓝素苎丝罗裙,不时打个小小的哈欠。
解决啦,以后再也不会遇到这种离奇怪事了。
常微凉打着盹儿,唇边含着一片笑。
昨夜闹到四更天,谁也没睡安稳。她记得自己在摄缇怀里睡去,醒来在独摇的房中,天色大亮。独摇折腾了一夜,现在还窝在秃宝的房里梦周公,幸好睡前不忘让四宝来铺里帮手,不然,没精打采的兔兔和秃宝哪能看药铺,甚至包括她,全缩在台后打盹。四宝是秃宝的哥哥,长他们姐弟三岁,学了些功夫,木讷老实,算是常家的护院。
“四宝哥,现在没客人,你不用站着。”掩嘴打着哈欠,她困着眼说道。
“不碍事的,小姐。”四宝回头看她,眼中带着宠爱,宛如看着自家妹子。
见他不动,她没说什么。从小玩到大,姐弟二人也没拿他们当下人看。静了静,秃宝乩童起乩似的睁开眼,迷迷糊糊站起,从怀中掏出一个蓝布包。
“什么?”常微凉转头。
“我也不知道,小姐。”叫她一声,秃宝揉了揉眼,挪到打盹的兔兔身边,“兔兔?”
“嗯……”
“这个……这个昨儿去药坊时,六哥让我交给你的。我差点忘了。”六宝神秘兮兮地将这包东西交给他,叮嘱一定要亲手交到兔兔手上。昨夜闹哄哄,他也把这事丢到脑袋后了。
接过蓝布打开,兔兔“咦”了声,清醒不少,“发簪?”叫过后,兔兔倏地红了脸,低头将簪子包回布里,万分紧张的样子。
“六哥送你簪子干吗……啊,我知道了,他喜欢你。”秃宝嘀咕半天,大叫起来,也引来四宝的好奇回头。
喜欢?
打盹的眼睁开,眯了起来。什么喜欢啊,他们在说什么?
“臭秃宝,你……你走开。别惊了小姐。”兔兔的声音很……甜?
“六哥要是不喜欢你,干吗送你簪子?你说是吧,四哥?”
“……应该是吧,老六不会随便买东西送人。”四宝估量着六弟的性子。
咦,送东西给人就表示喜欢呀,嗯嗯,不错,这招可以学学。眯起的眼再次合上,唇角笑花盛放。
他很喜欢她吧,不仅上门提亲(被拒了),还时不时吻她、想让她高兴,又无偿为常家驱鬼,这点毋庸置疑。问题是,他喜欢她,她知道;可她……好像也喜欢他了耶,他知道吗?倒不如……唔,送点东西给他,让他明白她也很喜欢他。
送什么好呢?黑玉固齿膏?不行,他应该不会喜欢自己的牙变成黑色;仙方洗头药?不行,这东西太……不值钱了;香发木樨油是女人用的,当然不能送他;至于洁发威仙油……吗,头发像稻草的人才会用到,他的发丝细滑,根本无用武之地。
怎么……办——呀!想起来了,绯绿社里喜欢杂剧的小姐们演过——某位姑娘生气地丢下一张罗帕,似乎害羞又好像生气地瞧着对面的公子,那公子面带微笑拾起罗帕,缓缓放在唇边印上一吻……中间一下花一下月的对诗她不记得,只知道最后……成了!
小手摸向腰间,抽出一条绣着月桂的丝帕。放在眼前瞅瞅,再放到鼻下闻闻……咦,被她拿来擦过手,有药味。
丢开帕子,常微凉站起,“兔兔,我出去一下。”
“去哪儿,小姐?等等我。”
“你看铺子。”冲出的身影又快又急,口里叫着“我去买东西,很快就回来”,人已跑到街头。
追赶不及的兔兔愣在门边,不知如何是好,“小姐想买什么,让我去呀。”
“不会有事的。”四宝笑了笑,整理捣得满桌皆是的药粉。
三人看着铺子,转眼太阳已挂上屋顶。药铺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忙过一阵后,客人少了些,三人正想喘口气,铺外又走进一群人。
“微凉呢?”来人的声音带着一丝异样。
三人齐齐转头,“摄公子。”越过他,看清紧随其后的面孔,兔兔尖叫一声,跳到四宝身后。四宝满眼戒备,秃宝则早已抓起扫帚。
“他不会伤人。”摄缇神色怪异,扫了眼铺子,“微凉在铺子后面?”他刚去过常家,知道她来了这儿。“小……小姐不在。”兔兔挤了一句。
“去哪儿了?”
“买……买东西。”
“我等她。”径自坐在椅上,他瞟了眼身后二人,“罗公子,你再多等等。”
这一等,直到一个时辰后,挂着窃笑的人影才慢慢返回。
又半个时辰后,常宅。
“微凉,你再仔细想想,会不会扔在什么地方?”侧头微笑,温柔哄着躲在身后的女子,摄缇感到腰间的衣袍被人紧紧捏住。
“没有。”躲在他身后,常微凉探头,好奇的眼光在两人身上打转。
怪她?全怪她?落头民找上她、常宅闹鬼,归根结底全是她惹出来的?
那罗氏公子的东西不见了,关她什么事?若不是昨夜闹了一番,很难想像他们会是稀有骨种(凯风是这么说的吧)。至少,一身绸袍,腰环玉带,头束金冠的罗炎,完全是富家公子样,他的随从也是人高马大,唯一露出端倪的是罗炎耳上的牙印——穷奇咬出来的。
罗炎说她“抢”了他的玉佩。是吗,她何德何能会去“抢”他的玉佩?
“十五夜,罗某……熟睡后,离头在一条巷子里休息。当时常姑娘突然跑进来,罗某口中的玉佩失落在地,待我飞下地拾起时,常姑娘……”吞吞吐吐半刻,罗炎尴尬道,“常姑娘踢了罗某一脚,将玉佩缠在腕上把玩,不肯取下。打扰到常家,罗某也是不得已。此玉佩名为锁喉玉,虫落族人出生时便共存于体内。夜间飞头离身,清晨需得此玉方可使头身复合。若失锁喉玉,头身虽能复合,却不牢固,且必须在十五日内寻回,否则等到第十六日,飞头一旦离身,便再也无法与身体复合了。因期限将至,昨夜惊到姑娘,在下深感抱歉。”
“我没拿你的锁喉玉。”她再次摇头,小手拽了拽盾牌的衣服,细声道,“喂,摄缇,我真的没拿他的玉,他说我房里有,让他自己去找,找到快走。找不到……也快走。”
满屋的狗血早已清理干净,能拖出去洗的东西全被下人折了下来;不能拖出屋的,下人们也仔细擦洗净,房中薰了檀香,只剩光秃秃的桌椅木床,想找东西很容易。
“罗某知道唐突,但罗某的确能感到玉佩在姑娘房中。飞头能闻出锁喉玉的气味,罗某肯定玉佩就在姑娘床下。”
“床下?”听了他的话,摄缇看向觊风。
不愧是善解人意的贴身侍卫,冲青衣随从弹了弹响指,头一歪,一群人有条不紊地搬椅子抬桌子,很快屋内只剩光秃秃的梨木床一张。四人将床抬起,众人入内,只见梨木床下——空无一物。
“看吧,我都说没‘抢’他的……”
得意的话没说完,罗炎伸手在贴墙的床柱边轻轻一探,缩回时,手中赫然提着一条银白细链。轻轻松了口气,他将链子戴回脖上。
“戴回去就行?”将脑袋搁在摄缇的胳膊边,常微凉感觉不到任何变化。
那块眼熟的玉佩就这么干巴巴地挂在罗炎的脖子上,没闪银光,没融入他的体内,耳朵也没动静,总之,很平常就对了。
提到眼熟,她不禁想在哪儿见过那块玉。其他暂且不提,单是玉佩何时跑到她的床下去就值得头痛了,好在独摇仍梦昏在秃宝房里,若是让他知道一切的闹鬼麻烦全是她惹来的,岂不要被他念成白发三千丈……
“喝——”长长的哈欠后,门外传来满是困惑的声音,“怎么回事,姐你整理屋子……他他……他怎么在这儿?”惺忪睡眼一下睁得比桂圆还大,常家小弟跳过门槛,指着摄缇的鼻尖质问,“罗炎为什么在这儿?你昨天不是解决他了吗?”转头对着罗炎,“你……你来我家干吗?别以为我请你吃过饭,和你说过话,你就当自己是常家的朋友了,迟早我要解决……秃宝,秃宝呢?”
“少爷,秃宝去铺子了,四宝也去了。”一位家仆动手为他系好腰带,细心道,“少爷,您还没擦脸呢,我去倒水。”
“不必了,你!”常小弟指着家仆,“把昨晚没用完的狗血给我提……”
“独摇,别胡闹。”
“姐,这不是胡……”不对,姐的声音没那么粗,“吓,你……你凭什么管我?”这个找人骨头的家伙管起他来了?正要跳脚大骂,腰间一紧,人已被拉到摄缇身后。
“不要胡闹,独摇。”扯过弟弟,常微凉伸出一指比在唇边,嘘声道,“出了什么事我待会儿再告诉你,你帮我想想,八月十五那晚,我回家时手里有捏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好委屈啊他,“姐,你干吗帮着外人说我胡闹?”
“快想。”她没空理小弟含幽带怨的眼神。
“姐,你抱着什么,又买什么东西啦?”她怀中的包袱引来常小弟的斜视。
瞟他一眼,她紧了紧胳膊,“没什么!快想啊!”
“……今儿十几?”
“晦日(即八月三十日)。”
“……姐,十多天前的事,又黑漆漆的,你记得?”
“就是不记得才问你。”她扣他一记爆栗,“想起来没?”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捂着后脑勺,常小弟很顺从,“那天夜里你跑到城边的坟地里,还是家里的狗找到你。说到那晚……”他来气了,“让你去绯绿社听戏,你喝得醉醺醺,说合欢总与你不对盘,成天气你,拿了一圈诗糗你;还一个劲地说看到奇怪的大鸟,捏着不知在哪块坟头上捡的破链子在咱们面前晃来晃去。让你扔了,你当宝一样。”
“……”难怪她觉得那块玉很眼熟哇,隔天醒时似乎瞧过,后来……是被她踢到床下去的?常微凉吐了吐红舌,“那……我有没告诉你,那链子在哪儿捡到的?”
“没有。”他的奇怪看她一眼,“姐,你突然问这个干吗?”
“啊,没事没事。去去,你快去擦脸。”推着弟弟,常微凉尴尬一笑,正想找个借口搪塞,前面的人突道——
“罗公子,找到玉佩,你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兑现。”
什么事?姐弟俩停止推拉,竖起耳朵。
他的话令罗炎身后的随从有些气愤难平,黑着脸道:“你根本是强人所难,公子怎可……怎可……”
“无妨。”制止他的愤然,罗炎苦笑点头,“罗某不会忘。”
“好,十天后送到喜客栈。”
支开下人,找了处花圃,常微凉抱着小包袱抬头看天。嗯,不错,院子里有花,天上挂着月亮,正应了戏曲词儿里的“花前月下”。
“微凉,看什么?”被莫名其妙拉来的摄缇溺笑着,不知她神神秘秘所为何事。
“摄缇,你……你让罗公子十天后送什么来?”走到花圃边,无意识摘着花瓣,她寻思着该怎么办?剧里都怎么演来着……
“落头民的骨骼。”
扇子戏——姑娘拿着香团扇,掩在鼻子下,一缕丝络在手上绕啊绕,然后她害羞地将扇子送给含情脉脉的公子,坚决地说:“苍天为凭,明月为鉴,今以团扇赠郎君,匆使君相忘。”公子于是含笑将扇纳于怀中……
“他不该吓到你。”
帕子戏——姑娘将香气扑鼻的丝帕轻轻塞在公子手中,一片深情凝视着坐在身边的公子。时值春日花宴,姑娘饮得数杯后,对公子缓缓道:“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冯延巳《长命女》)。”公子感动,掏出自己的汗帕,挥笔成一词回赠姑娘……
“微凉?”花瓣落了一地,见她默默无语,以为自己吓到她,他不禁倾头叫道,“微凉?”
红豆戏——姑娘托着盘子,盘里盛满红豆,姑娘拈一颗红豆,轻声吟着王维的《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随后姑娘将红豆塞进荷包送给情郎……
糟,忘了买红豆!
扔下只剩秃杆的花枝,她恍然回神,惊然转身才发现他近在咫尺。吓,她赶紧退后一步,“你……你靠这么近干吗?”
“微凉,你有心事?”近些****对他冷淡生疏,他知道,却不知该如何讨她欢心,甚至根本不知哪里又惹她误会。
“啥?啊,没有没有。”再退再退,直到后腿感到冰凉的栏杆,她低头咬牙,干脆跳坐在栏柱上,拍着一边的空位道,“你也坐。”
受宠若惊啊!极微的愣神后,他挂起一如既往的憨厚微笑,撩起长袍坐下。
“呃……穷奇呢?”
“觊风帮它洗澡。”
“嗯,你喜欢合欢吗?”
“……”她问得突兀,他也奇怪。那位总让他喝凉茶的姑娘是她的朋友,他自然礼让多了三分客气,“她怎么了?”
“没什么,他喜欢她?喜欢她送的凉茶?”心里开始寻思起来。若他说喜欢,她的东西就不必……
“不。不喜欢。”那茶不对他的口味,那女子也不对他的口味。他喜欢的,他爱的,只有她。
是的,爱她。如果对她记忆深刻到念念不忘,甚至浓到变成想拥为己有的情感是爱,他不得不承认,在寻找黑人骨的旅途中,他找到了额外的宝贝。
也许常被人说性子木讷不知变通,他自认那是有原则,而她的灵活慧黠是他本身欠缺的东西,下意识里,他想拥有她的性子吧。慢慢地,从想拥有她的性子,进而到想拥有她的人。
他是古骨族木星骨宫的木尊,有权有势,他从未如此迫切地想拥有过什么,她却是个例外。在他不知变通的生命中,她的例外带给他波澜微起的欣喜。而他,更想将这份欣喜永远留在木星骨宫。
心头万转,他无言,静静瞧着她。
哼哼,很好。她挪挪臀,靠近,“摄缇,我……我有东西送你。”
他惊讶,侧首看她,只见她在身侧的包袱里摸索半晌,掏出一块粉红色的丝帕,“送……送你。”
愣!眸星微闪,他默默接过,黑瞳中竟有着激动。送帕子给他啊……岂不表示她……
见他捏着帕子发呆,她细眉皱起,以为他不喜欢,又赶紧在包袱中摸索,掏出五颜六色的丝帕来,“你不喜欢粉红色啊?没关系,我买了很多,你喜欢哪种颜色自己挑。”
呃……抱住她塞在怀中的一堆丝帕,他低头。赤橙黄绿青蓝紫,哦,还有白色,她打算把这堆帕子全送给他?尚不及开口问,又被塞帕子的小手分了心神。
五条、六条……塞完帕子,抬头看他,仍是那副呆愣的表情,颊边热了起来,她有些哀怨,低头闷闷地从他怀中拈起帕子,一条条扔在身后,“你……你不喜欢帕子啊?没关系,我还有其他东西送你。”掏空他怀中的丝帕,小手回到包袱中摸索,半晌,手中多了把团扇,“这把扇子……送、送你。”
可惜地瞅了眼地上的丝帕,他接过扇子,不知她玩什么。扇子并不好看,可她笑靥上的一抹飞红,却让他想拥入怀中。
姑娘送东西给男子,其意不言而明,她送东西给他,是否……喜欢他?
“还是不喜欢?”转着扇子发呆的脸,怎么也看不出愉快的痕迹,她撇嘴,将包袱全部打开,一股脑儿塞进他怀里,“给,这儿还有檀香扇、折扇、镂花扇、辟邪扇,喜欢哪种你自己挑。”
“……”
“全都不喜欢?”难道让她现在去买红豆?心里想着,手也不停地开始扔扇子。
握紧扔扇的手,摄缇将包袱轻放在身侧,靠近她,眼中是一抹不同寻常的妖艳异亮,“微凉,你喜欢我吗?”
走开走开,靠得太近了。她侧身后仰,不察他的双臂已圈住她,将她锁靠在栏柱上,“你……你问这个……”
“喜欢我吗?”他意外地坚持。
“……”
“微凉,我喜欢你,我爱你,你喜欢我吗?”
“……”他什么时候变得会说话起来?她有点热,不止脸上热,身上也热,而这,全归功于他靠得太近。小手伸出,抵在他的胸上,“你……你退开些,好热。”
这一推,反倒让他靠得更近。
退退退,臀儿继续挪……糟,没地方退了。她惊慌抬头,鼻尖拂过他的发丝,带来麻麻的微痒。叹口气,小手早已无意识地为他将垂发掠后,看到他眼中波动的情愫。
“微凉?”近来的冷落,让她此刻的亲近更令他珍惜。
很热,也实在没地方可退了。她鼓起腮,承认:“喜欢喜欢,我喜欢你。”
听了她的话,他露齿一笑,黑如夜空的眸子全是喜悦,心中突来的激动让他一时无言以对,只得低头吻上她光滑的额。
喜悦而激动的神情,让她觉得……她对他似乎很重要啊。
他不如富家公子一般会讨女人欢心,当然也谈不上风流倜傥,他甚至没有独摇的活泼可爱,可这尊默默立在身边的高大身影,却不知不觉站到心上去了。何时开始,她的眼睛总搜寻着这尊高大身影,希望能在抬眼或转头时能看到他。对他,似不仅止于喜欢啊!
温温的唇在她额上印下数吻,他突道:“微凉,随我回灵界,嫁给我。”
“……”他跳得也太快了吧。何况,那灵界是什么地方?“你……你说的古骨族和灵界,和这儿一样?有山有水有城有房子?”
她翻起白眼怀疑的模样可爱极了,让他忍不住低笑,“对。灵界和你生存的空间一样,有山有水有城有房子。古骨族相当于一个很大的城市,古骨家族是城主,我们那儿也有铺子街道,有富家穷家;而其他的城市则居住着不同的族类,彼此间都有往来,或交朋友,或谈生意。这儿有的一切灵界皆有。”
听他这么说,从这儿去灵界,就和从广州到大都没区别呀。她转了转眼,心中有个模糊的念头盘旋,正待呼之欲出,轻沉的声音又在耳畔响起。
“我喜欢你的声音,我想时时看着你,微凉,随我回星骨宫吧,不管我去哪里寻找,不管离开多久,我希望回到骨宫时能看你抱你,知道有你在那儿,知道你很高兴,如此,我也……高兴。”
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脸,听着他的话,她的心竟感动起来。
他的话没有戏里的公子说得有文采,也没有浓烈的爱语或让山崩掉的海誓,所幸她对文采没什么兴趣,可,她就是感动,很感动,非常感动呀。
知道她高兴,所以他也高兴吗?
他的话让她很受用哦。如果当初只是因为他高大的身影让她感到安稳定心,进而慢慢习惯,慢慢喜欢,现在,可是非常非常喜欢了呀。
喜欢一个人,若到了极致,是什么?
是爱吧。
呵,这人,真是一板一眼得让人……不,是让她,让她想不爱也难。
拂过发丝的手绕到他颈后,眨了眨眼,她破颜一笑,“摄缇,你……从来没想过自己换衣服?”
“……”困愣重回他的脸,“没有。”
“为什么没有?”嬉笑着,羞红的脸艳如蜜桃,灵动的眸子映着两弯月牙,闪闪发亮。
因为从来没必要去想。迷恋她靥上的嫣红,他想也没想地道:“从小就有凯风帮我打点,木星骨宫的职责是‘寻找’,我只要负责寻找散存于各界的奇骨即可,没必要管那么多。”
“木星骨宫里,只有你一人到处找……嗯,那个……人骨?”如此说来,他岂不是很辛苦。
“不会。每个星骨宫都有许多部下,不然,世界这么大我一人怎找得完。”
“倘若,我是说……倘若,我随你回古骨族,你不会让我天天盯着你有没有换衣服吧?”自凯风出现后,才见他天天换袍子。真是个坏习惯,还是从小养成的坏习惯,得改!
他仍是困愣,随后明白她话里的意思,霎时狂喜于心,“微凉,你答应嫁我?愿意随我回灵界?”就算他曾想过,无论如何也要带走她,心底却隐隐担忧她的不快。如今,她亲口的许诺,让他如何不心喜如狂。
收回拂发的手,她低头,双肩因吃吃低笑而耸动。盘旋在脑中的念头越来越清晰,已完全浮出水面——在灵界,也许她可以……嘻嘻嘻!
心底有丝甜蜜,却不影响她偷笑的喜悦。低笑中,感到腰间被人紧紧抱住,她抬眼,瞳中映入憨厚而喜悦的笑脸。近在咫尺,近在咫尺,近在……
突地坐直身子,红唇贴上他的脸,满意他的微傻,她红着脸再印上一吻,在唇角。
“摄缇,我喜欢你。你想高兴,我就天天高兴着让你高兴。”顿了顿,她忽然皱眉,“还有,不许喝合欢送的凉茶。”
咦咦,她也是蛮小心眼的人哪。抿唇点了点头,她不觉得小心眼有何不妥。
他把她拥得更紧,自然不会满意她的蜻蜓点水。鼻尖蹭了蹭她的,他缓缓低头,想吻上甜美的软唇,一如那天……
“啪!”
异样的轻响来不及阻止,他的唇,不偏不倚吻在——她蓦然打开的扇面上。
举扇掩去酡霞,睫羽飞眨数下,趁他愣神之际成功挣脱他的怀,跑到远远的回廊边,才见她回头,冲他可恶地一笑,“想娶我,来提亲呀!”
丢下这句,她转身就跑,毫不留恋。
不知过了多久,在常家某个僻静的花圃边,传出间歇的沉沉低笑。
他很高兴,而这高兴,源自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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