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行楚敲了敲车窗,“我进去一趟,你是跟我进去,还是在这里等着?”
车里的人摇了摇头,踢掉鞋子,双腿抱膝,继续闷闷不乐的发着呆。
“我马上回来,不许乱跑。”顾行楚知道她心里不好受,甚至可能在怨他,没有勉强,留她一个人在这里静一静。
直到他买了东西回到她的公寓开门进屋,余漫也没有再说过话,只是低头跟在他后面。
顾行楚叹了口气,有些时候她的一些行为举止真的很让他气堵。比方说,现在她又在生闷气,而且等着他安慰,只顾自己难受,却从来不想他心里什么感受。说的好听一些是没心没肺,说的难听一些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别人包括他做什么都得围着她转顺着她意才高兴。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受不得一点委屈,受了委屈等着他哄,什么事情无形之中都以自我为中心,这些小习惯刚进华娱的时候余漫并没有的,而是在这半年里他温水煮青蛙让她养成的。当时只想着让她无形中行成依赖他的习惯,现在只得自食其果。
“顾行楚,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没其他女人好,你别生气,我会改的,我会努力不让自己这么自私的。我以前不是这样的,遇上你以后,你什么都顺着我,对我很好,所以我就真的把自己当公主看,把你对我的好当做理所当然的挥霍。我现在知道了,我会努力改正的。你别生气。我给你做饭吃,冰箱里只有胡萝卜和鸡蛋,你想吃什么?我现在就下去买,好不好?”
顾行楚低头看着余漫像是被主人嫌弃的小兽,仰着头可怜巴巴的咬着他的袖子求原谅,纵使心里有气也消失殆尽,更何况他本就知道自己的那句话对她来说其实也是一种伤害。
他真像对待宠物一样挠着她的下巴,将手上还没来得及放下的一大袋超市战利品在她眼前晃了晃,“小兔乖乖,没看到主人买了这么多吃食?”
余漫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咯咯咯笑得没心没肺,踮起脚尖在他脸上“吧唧”亲了一口,眼睛笑成了月牙,“爷,你对奴家真好。奴家这就去做饭。”
然后,红着脸抢过顾行楚手上的袋子,一溜烟跑进了厨房。
顾行楚半边被偷袭的脸颊微微发烫,无声笑得灿烂。主动亲他?这还是破天荒的头一次。哦,早上那次不算,因为那是主动吻他。
同时,他也有些后悔自己的磨叽。看这样子,妮子根本就受不了他给的半点委屈,换成外人她早泼辣的咬人,可换成他却只是忐忐忑忑的希望他别生气,这其中的不同他再清楚不过。看来,她也应该是对自己早有意思的,只不过连她自己没有意思到。他真该早下手,居然磨叽了半年,浪费了两人半年的宝贵青春。之前,不管是他还是她,都让钟凡这个烟雾弹给迷惑了,太把钟凡当一回事,以至于在他们的感情里钟凡真像是那么回事。
厨房里,余漫对着顾行楚买回来得一大堆食材一筹莫展。她长这么大就只会炒胡萝卜和番茄炒蛋,还有煎蛋,其他的蔬菜应该炒起来步骤差不多。可是他买的,这个鱼片,鸡肉,墨鱼,小龙虾之类的应该怎么弄?
“那个,你先看会儿电视,我去换身衣服就给你煮吃的……”别无他法,她从顾行楚眼前飘过,嘿嘿笑着,滚回房立刻上网去查菜谱,准备现学现卖。
她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但佐料步骤之类的都好复杂,虽然客厅连通当书房用的小阳台那里台式电脑传真机打印机一应俱全,但也又觉得那样露陷的概率太大不敢冒险,于是只得拿出小抄赶紧抄写。书到用时方恨少,早知道以前老爸教做菜的时候就该好好学的,猪脑袋啊猪脑袋。
她用了十五钟以最快的速度将精简内容抄好,来不及换衣服就冲出房门,在客厅没发现顾行楚,正疑惑他在哪里却听厨房传来锅锅铲铲声。
厨房里,那个平日里高高在上在顾氏帝国呼风唤雨的男人此刻脱了西服,只穿一件淡蓝色衬衫,围着她那条印了喜羊羊和灰太郎图案的可爱围裙,动作熟稔的正往煸炒好的酸菜里添水煮鱼片,盖上锅盖,将水池里洗净的小龙虾放进已添了香料的高压锅中蒸,然后又变戏法似的从上方余漫够不到的柜子里取出另一只油锅,开火炒蔬菜。
古语有云,君子远庖厨。
明明是油烟弥漫噪声密布的活儿,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在他做起来,却像是金庸小说里江湖上那些武功高强的大侠在行云流水的舞剑一样,酷帅的发呆,让余漫差点把自己的神魂都给迷了进去。
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吗?怎么越看越帅?
余漫眼冒粉红泡泡,觉得能勾搭上这么一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金龟婿简直就像是被天上掉下的馅儿饼给砸到,嘴巴咧到耳根,毫无形象的笑着,“嘿嘿……”
帅哥爱美女,又有哪个女人不爱帅哥?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他居然这么带的出去又这么宜家?
“口水掉地上了,还不过来打下手,妮子。”顾行楚闭着眼睛也猜到在他背后傻笑的姑娘是哪家的,眼睛都没眨一下,心里却也有些自豪,第一次觉得年轻时候出国被逼着学会自己烧菜做饭也不是件坏事。
余漫回神,忙擦了擦口水,发现嘴唇很干好不好,又让他给耍了。不过她现在高兴,也无所谓,蹦蹦跳跳的就上前去打下手。
酒足饭饱,某肚子吃撑的兔子靠在BOSS身上一起看电视,艰难翻了个身,掰正顾行楚的手,笑嘻嘻,“爷,奴家明明和你才交往几天,可奴家怎么觉得奴家和爷却像是已经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