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快乐心灵的动人故事(青少年快乐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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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赏心悦目的盛宴(12)

泥浆虽然再没有上涨,但饥饿却使他的身子出现了一种悬浮的感觉。他仿佛看到死神,正在身边朝他狞笑。一件悬浮物,被他的身子挡了一下,他赶紧抓住了它,那是半截榆木矿柱。

他一阵惊喜,他紧紧抱住那半截榆木,吃力地从上面撕下一缕树皮,放在嘴里嚼了起来。在他脑海里,这些枯涩、粘连的树皮,被想象成了香美可口的牛肉干……

106个小时之后,救援队员们在那个废弃的矿道里发现了他,并立即将他送入医院抢救。数日后,他作为这次矿难事故的唯一幸存者,在女友的陪同下,接受了一些媒体记者的采访。

其中,有一名记者这样问他:“在生与死的考验中,是什么毅力使你支撑了下来?”

他从女友手中接过那只银手镯,说:“是这只银手镯——再过两天,就是俺和她的定亲日。按照俺家祖传下来的规矩,在那天,俺要亲手把它给她带上。”

在场的人听了,眼睛都红了,坐在一旁的她早已泣不成声。

在爱的召唤下,会产生一种神奇的力量,这不就是吗?

敲三下,我爱你

文/琼瑶

不能同死,但能同在!不能相聚,但能相爱!不能今生今世,但能无阻无碍!

这个故事是兰妮告诉我的。

“你认识胡吗?”她问我。

“是的,去年冬天,我和她吃过饭,印象中,她是个很温柔,很灵秀,很有才华的女人。”

“喜欢她吗?”

“是的。”

“那么,你应该知道她的故事。”

胡是个年轻的女作家,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擅长写新诗和小品,文笔流畅生动,笔底充满了感情。从她的文笔看,她该是个细腻而多情的女孩儿。

胡尚未结婚,和父母定居南部。在一次台北的文艺聚会中,她认识了住在台北的周。周不是作家,而是某报的文教记者,能写,能谈,能欣赏,而且会画一手极好的写意画。他的才气和风采立即吸引了年轻的胡,但是,周已经是有妇之夫。

人类有太多“相见恨晚”的故事,但是,相知却永不会“恨晚”;胡和周由相识而相知,由相知而相爱,这之间是一条漫长而坎坷的路。我相信他们这条路走得非常艰苦,必定充满了矛盾、挣扎、痛楚、压力和犯罪感。台湾的社会,说新不新,说旧不旧。一方面有非常耸人听闻的新潮人物,另一方面,也有极端的保守派。胡和周就在这夹缝中生存。

周是书香门第,妻子也是出自名门,而且已有了一儿一女。无论在道义上、责任上,都不允许他有外遇,更别说离婚再娶。因而,他们只有抑制着这份感情,不容许它泛滥开来。他们经常在宴会上,或人群中相遇。四目相对,灵犀一点,千言万语,却常苦于无法倾诉。于是,有一次,当他们有机会单独相处时,周说:“那只是三个字;三个从有历史,有人类,就会互相诉说的三个字:我爱你。我不能时时刻刻亲口对你说这三个字,但是,让我们之间有点默契吧,如果我敲三下桌子,就表示我在对你说这三个字;如果我拍你三下肩膀,也是说这三个字;如果我打电话给你,铃响三下就挂断,那是我在对你说这三个字;甚至……如果我向你眨三下眼睛、弹三下手指、喷三口烟……都是在说:我爱你。”

多么浪漫的表达方式!

然后,有好长的一段时间,他们生活在“三下”里。敲三下,我爱你;拍三下,我爱你;看三下,我爱你;铃响三下,我爱你;吹三下口哨,我爱你;叹三口长长的气,我——爱——你。

这种爱情,有它的凄凉,有它的美丽,有它的诗意,有它的残忍,有它的狂欢,有它的痛苦。

不论怎样,周和胡就这样“两情默默”地度着日子。胡为了忠于这段“不为人知”的爱,竟摒退了所有的追求者,一直与小姑独处。

逐渐,两人的知己朋友,都知道了这段感情。而他们在无数的刻骨相思之后,越来越觉得彼此间的爱,已浓得再也化不开。于是,周开始和妻子摊牌,开始和父母商量,开始为两人的未来而奋斗——这是另一条艰苦的路,几乎是残酷而血淋淋的。周为了胡而奋战,胡为了周而受尽唾骂。

最后,周的妻子终于同意了离婚。

去年七月某日,胡和周约好在台北某餐厅共进午餐,胡乘飞机北上。那天,她心情极好,因为这么多年的暗恋,终于有了拨云见日的一天。终于可以公开约会了!谁知,这顿午餐,周却没有出席,而且,他永远不会出席了。

周就在那天早晨,因撞车而丧生。

就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走了,消失了。

而活着的人,却必须继续活下去。

胡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那些日子,她生不如死,对于周围所有的事和物,都视而不见。心碎的滋味,只有心碎过的人才知道。

那些日子,她没有感觉,没有思想,没有意识,活着只为了活着,痛苦的底层,是再也没有爱了,再也没有希望了。“死亡”摧毁了一切,爱情、梦想和希望。

在周死后的第七夜,周的诸多好友们,都聚集在一起,为周开追悼会。胡也参加了追悼会,她彷徨无措,心碎神伤。眼前都是旧相识,可是,谁再对她敲三下?拍三下?看三下?吹三声口哨?叹三口长气?

那夜,台北全市灯火辉煌。

但是,那夜,在周的追悼会上,一间大大的客厅,却忽然灯火全熄。灯灭了,一片黑暗。大家在惊愕中,灯又自己亮了,然后,再灭,再亮,再灭,再亮。一连明灭了三次!

胡几乎脱口狂呼了!闪三下,我爱你!

他来过了!他见到她了!他说过了!闪三下,我爱你!闪三下,我爱你!他表达了他的意思,他带来了他的关怀、热情与安慰。

死亡,不是终点。胡又活过来了,又能面对生活了,又开始写作了。死亡,也不能阻止爱情。这是个爱的故事!

我听完了,说不出的感动,说不出的心酸,也说不出的激荡。爱,如能超越生死,该是件多么伟大的事!但愿死而有灵,相爱的人永不被死亡分开,那么,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这不也是种“美”吗?提起笔来,我情不自禁地写下几行字:

“不能同死,但能同在!不能相聚,但能相爱!不能今生今世,但能无阻无碍!”

给胡,给周。为了他们的爱。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文/张晓风

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车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自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的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就是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色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记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又总期望着未来,想到地老天荒的他年。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收房间,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色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特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竞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子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做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车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爱的细节

文/佚名

婚姻生活本来就是平淡的,它是由一个个平常的爱情细节组成的,只要在每一个生活细节里都注入关爱的心意,就是最完美的婚姻。

居委会要在所辖的街道内评出一对最恩爱的夫妻。几经筛选后,有三对夫妻入围。于是,居委会通知这三对夫妻,叫他们周六的上午去居委会办公室,做最后的评比。

三对夫妻如约来到,他们一对对相拥着在居委会办公室外的条椅上坐着,等待评委会的召见。

评委将第一对夫妻请进了办公室,叫他们说说他俩是如何恩爱的。妻子说,前几年她瘫痪了,卧病在床,医生说她能站立起来的可能性很小,她绝望得几乎要自杀。但她的丈夫鼓励她活下去,多方为她求医,对她不离不弃,而且几年如一日地照顾她,任劳任怨。在丈夫的关爱下,她终于又站了起来。她的故事十分感人,评委们听了,都为之动容。

随后进来的是第二对夫妻,他俩说,结婚10年,他俩之间还从来没红过脸吵过架,他俩一直相亲相爱,相敬如宾。评委们听了,暗暗点头。

轮到第三对夫妻了,却很长时间不见第三对夫妻进来。评委们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就走出办公室看个究竟。只见第三对夫妻仍然坐在门口的条椅上,男人的头靠在女人的右肩上,已经睡着了。有一个评委当时就要上前喊醒那个男的,女的却用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小心地从包里抽出一张纸、一支笔,写下一行字递给评委。做这些的时候,她都是用左手做,而且动作轻柔,生怕惊醒了自己的丈夫,她的右肩膀纹丝不动,稳稳地托着丈夫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