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随机应变的口才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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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演讲与口才(12)

又如前费城乐观人俱乐部主席保罗·吉比斯先生在演说“罪犯行为”时,开头就使用这样令人惊讶的句子:“美国人是世界上最坏的罪犯。这句话虽极令人诧异,但的确是事实。克利夫兰、俄亥俄的杀人犯竟比伦敦多六倍,盗窃犯按人口比例计,又比伦敦多170倍。克利夫兰境内每年被抢或被盗的人数比英格兰、苏格兰与威尔斯三处被抢者的总数还多。纽约城的凶杀案竟多于全法国,或全德国,或全意大利或全英国,这种悲痛的事之所以发生,就是对罪犯不严加处罚的结果。”

这两个演讲的开端,例举的事例和所做的论断,虽都有些危言耸听,但只有如此,才能立刻让听众震惊,引起他们的好奇和关注,产生非听下去不可的欲望。而他们讲的又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只是更“有力量”的报告罢了。

——峰回路转

如果你是一位副主任,有一天公司为了表扬你平时优良的表现,升你为主任,于是,当天下班你兴冲冲,欣喜若狂地吹着口哨回家,看见妻子后你会如何告诉她这件喜事呢?“我回来了,我今天升了主任,你开不开心?”一般人通常会忍不住喜悦,直接地告诉太太这个好消息。

“别高兴得太早,往后得更加卖力工作,否则会被人家说闲话……”也许有些妻子会如此泼冷水,或没有你预料中的热烈反应。因此,建议你不妨改变一个方式,用点心思告诉她这个喜事,“我回来了”,然后你再装出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打招呼。

“怎么了?无精打采的。”太太会关心地问。

“今天我被叫到董事长办公室。”

“他对你说些什么?”

“他叫我这个副主任明天开始不用再做了。”

“怎么会呢?你不是做得好好的吗?为什么被开除?”

太太一定会十分紧张地问你,此时你再露出个得意的笑脸,“谁被开除了,他是叫我不用做副主任,改升我主任了。”“真的!”太太会瞪大眼睛,松了一口气说,“你真讨厌,害得我担心死了。”虽然说“讨厌”,可是却露出喜悦的神情。稍微思考改变一下说话的方式,所得的效果马上与众不同,演说依然,相反的讲话方式有助于提高“效果”。

正文乃重中之重

正文是演讲的主体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这个部分主要是充分论述你的观点,除此之外,你还需要用一些实例、理由、证据和他人的证言支撑你提出的观点。它的任务是要通过阐发主题来感染听众、说服听众、鼓动听众。因而须全力以赴地对待。

要使演讲正文吸引人,不妨设计几个醒目的问题,自问自答,这将会大大增强语言的魅力,产生戏剧化的效果。

在演讲正文里制造几个高潮是非常必要的。

林肯的葛提斯堡演讲,不到3分钟,听众5次鼓掌。陈毅1962年在广州作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长篇演讲,听众失声欢笑达62次之多。演讲应当这样,尽可能造成几次高潮。如何在演讲中造成高潮呢?

造成高潮首先靠思想,有思想,才能闪耀着真理的光辉,甚至说出来的是至理名言,听众自然信服。造成高潮需要技巧。在演讲中运用铺垫蓄势、衬托对比、强调突出、设网解扣、当头棒喝、层递阶升,等等,都可以酝酿出高潮。造成高潮的语言应当义深、言奇、语简。

总的原则是:从演讲的目的出发,选择最利于表现中心议题的结构形式安排正文内容和表达次序。这还要讲求一定的技巧,把各种内容安排得既紧凑严密,又波澜起伏;表述的层次既眉目清晰,又错落有致,不宜一根直线抽出来,四平八稳。那么,不妨在讲话的中间或结尾之前,设置一两次高潮,着意筑起突兀的奇峰,用出奇制胜的办法和非同寻常的语言,如巧妙的修辞、精辟的论述、强有力的逻辑推理、充满激情的语言、幅度大而得体的动作,等等,说出最精彩、最感人的要点,升华你和听众的感情。这样,你的讲话也能得到强烈的反响,给听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为了加强这种戏剧性效果,可以这样排列你的观点:好的在前,更好的其次,最好的观点排在最后。这样,你的观点就会如金字塔一般呈现在听众面前,造成强烈的感染效果。直至引导出最后的结论。

演讲不可咬文嚼字

弹琴看听众,说话看对象。演讲时心中要有听众,意识到自己是讲给他们听的。如果他们是普通的工人、农民、市民,就必须使用浅显、平易、朴实的语言,尽量少用专业术语,更不可咬文嚼字,故作高深,否则别人不易接受。如果听众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人,语言就可文雅些,让自己的谈吐适应他们的水平。

当然,能够做到雅俗共赏是最理想的,那将使你拥有更多的听众。但无论如何,为了接近群众,和群众交流,并受其欢迎,演讲语言首要的还是通俗易懂。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汲取口语

口语的特点是:多用简洁明快的短句,少用冗繁复杂的长句和欧化的倒装句;多用通俗易懂的常用词,少用某些特殊专业或范畴专用的非常用词;多用音节清晰、语调铿锵、易于听懂的词;适当运用一些社会流行的富有生气和活力的新词语。

当然,演讲运用的口语主要是指那些多数人能听懂的口语,而不是那些多数人听不懂的方言土语。

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深刻的道理,这就并非“信口开河”能办得到的,而需要付出心血,经过认真学习和实践锤炼,方能“易处见工”。

——运用熟语

口语因为在人们口头长期流传,渐渐固定下来,就成了熟语。熟语具有丰富的内容与精练的形式,包括成语、惯用语、谚语、格言和歇后语等。它们虽然字数少,但寓意深厚,言简意赅,若运用得当,可使言语简洁,增强说话效果。

成语是约定俗成的固定词组,具有稳定的结构和整体性的意义。它是经过千锤百炼而约定俗成的相对固定的语言形式,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丰富的表现力。如果我们在演讲中能恰当准确地运用成语,会大大提高语言的精练程度。

例如,要表达“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的意思时,可以说“功成不居”;要表达“巴结或投靠权势者从而猎取个人名利”的意思时,可以说“攀龙附凤”。

惯用语是口语中定型的习惯用语,它简明生动,含义单纯,通俗有趣。如要表达为某人或某事“提供方便”的意思,可以说“开绿灯”;如要表达空许诺言的意思,可以说“放空炮”。恰当地引用惯用语,可以增强演讲和谈话中的幽默感和说服力。

谚语和惯用语一样,也可以为语言增色。谚语是劳动人民的社会生括经验经过长期传播在群众口头流传的通俗而含义深刻的固定语句。它富于哲理,句式匀称,音调和谐,具体通俗,形象生动,运用得当能大大增强表达效果。如要表达“思乡”的意思,可以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树高千丈,落叶归根”之类的谚语。谚语经历了干百年的长期流传,千锤百炼,因此常为讲演和谈判者使用。

1988年5月,美苏两国领导人会谈。在欢迎仪式上,戈尔巴乔夫说:“总统先生,你很喜欢俄罗斯谚语,我想为你收集的谚语里再补充一条,这就是‘百闻不如一见’。”戈尔巴乔夫之意,当然是宣称他们在削减战略武器上有所行动了。

里根也不甘示弱,彬彬有礼地回敬道:“是足月分娩,不是匆忙催生。”

里根的谚语形象地说明了美国政府不急于和前苏联达成削减战略武器等大宗交易的既定政策。

两国领导人经过紧张磋商,在某些问题上缩小了分歧,都表示要继续对话。戈尔巴乔夫担心美国言而无信,于是在讲话中用谚语提醒:“言必信,行必果。”里根也送给戈尔巴乔夫一句谚语:“三圣齐努力,森林就茂密。”

歇后语也是口语的一种,带有隐语的性质,它的前一部分是比喻或说出一个事物,后一部分才是要表达的真意。如你要表达“两面讨好”这个意思,可以说“快刀切豆腐——两面光”;如果你要表达“假情假意”的意思,可以引用“|F雨出太阳——假晴(情)”这样的歇后语。这样会使你的话生动活泼,饶有趣味,给听众留下鲜明深刻的印象。

常言道:“美味不可多用。”作为语言中调味品的歇后语也是如此,用得恰到好处,准确简练,一语千钧,增添力度;用得多了滥了,就会令人生厌,流于肤浅和滑稽。

演讲语言固然要求通俗易懂,但并不拒绝文采,相反,演讲的语言一定要有文采。演讲的语言讲求生动形象,必须调动一切语言技巧,如逻辑技巧、修辞技巧,以增强语言的生动性和形象性。

为了让你的话悦耳动听,演讲者可以像诗人写诗一样,讲究音韵。这里说的讲究音韵是指在必要时跟写诗一样押点韵,或恰当地选用一些双声叠韵的词语。这样,说起来顺口,听起来也很悦耳。

抑扬顿挫,调动情绪

如果老师上课保持“清平调”,学生的脑袋瓜子就铁定“猛垂钓”;倘若广播员播音“要死不活”,听众一定转台,决不留情;如果候选人说话“病恹恹”,定会低票落选!演讲也如此,演讲者若不“抑扬顿挫”,听众必然迅速逃脱。所以演讲者一定要考虑自己说话的味儿。

演讲语言不仅由演讲词构成,还有演讲的“味儿”。演讲语言的“味儿”是由演讲者的语气、声调等构成的,它们是演讲语言的物质外壳。演讲语言的物质外壳往往显示着演讲人的情绪和感情。

听话听音,听众听的就是说话的味儿和言谈间流露出来的情绪、思想和精神。说话自然大方,味儿正,给人以诚实可靠之感;说话怪声怪气,油腔滑调,一股怪味儿,往往令人难以信任;说话平平淡淡,像老和尚念经一样索然寡味,则令人昏昏欲睡。

有的人说自己天生就是一副破锣嗓子,那么,一定无法作好演讲了。事实并非如此,二战罪魁祸首希特勒的音质也不好,但他的演讲却富有煽动性,鼓动了无数人为他的罪恶事业卖命,所以演讲的成功与否和音质的好坏没有绝对关系。只有利用声音的本质发出灵活有弹性的声音,那才是最真实且魅力十足的好音色。

另外,演讲时轻重相宜也是不可忽视的关键。

演讲不是念经,声音应有大小强弱之分,即说某些词或句子时要加大音量和力度,而说另一些词或句子时要控制音量和力度。因此,演讲之前,不妨在声音的大小、语气的轻重、音调的高低和吐词的快慢等方面作一番自我估价和安排,把握好演讲的基调。

在演讲中,为了抓住听众的注意力,有一个简单方法,那就是将音量放大。姑且不论所讲的内容如何,单就声大即有着气势壮阔的优势,因此演讲者应该训练自己如何站上台放“声”一搏,突破声音的习惯领域。间接提高胆识,说话不再“声音细如丝”,充分建立舞台自信,强化说服力。

当然,演讲的声音只是大还不行,因为没有人能长时间大声说话。这样轻则因“吼”过头而失真,听众不能领会;重则因“吼”过猛而失声,像是活吞了一个消音器。能放能收、掌控自若才算真功夫,若是收放失调,难以自我拿捏,就很容易出现尴尬。

当要表达急躁、悲愤、豪迈、兴奋等感情时,或叙述紧张、惊险、热烈场面时,可以加大音量和力度;当要表达欣慰、犹豫、体贴、思念等感情时,或描述沉闷、恬静等环境时,就要控制音量和力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轻重相宜。

轻重相宜,实际上是在音量和力度上恰到好处地运用对比度。关键在于如何选择重音区。按照语法和逻辑要求选定重音区,当然是说话时必须遵循的;然而,按照表情达意的要求确定重音区,通常更能体现说话人运用重音的技巧性。如果重音区选择不当或滥用重音,就会产生“虚张声势”的副作用。

你可以将自己选择出来的任何句子或单词突出地表现出来,在说到它们时突然提高或降低声调,直到满意为止。这种方式会令听众愉快,不会有奇怪的感觉。事实上,这正是把某项要点突出地强调出来的最好方法。著名的演说家奥利佛·罗吉爵士、布里安及美国总统罗斯福等人就经常这样。他们都这么做的原因,就在于这是演说中一条千古不变的法则。

林肯在强调某一要点时最喜欢的方法之一就是:他会以很快的速度说出几个字,当到了他要强调的那个单词或句子时,他会拖长他的声音,并一字一句说得很重,然后就像闪电一般,迅速把句子说完。他会把他所要强调的单词或句子的时间尽量拖长,几乎和他说其余五六句不重要的句子的时间一样长。这种方法必然会引起听者的注意。

另外,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最易把握,而又最能表现自己的语言区域,这个区域称为自我语言表现强力区。在演讲过程中,要力求话语形式符合说话人的精神境界、气质、情操、性格等特征,以及在特定处境下的特殊心情。因为这些因素决定了他的语言强力区所在。如果跳出这个强力区,就会导致舌笨口拙或装腔作势,以致失去情真意切的话语形态。

林肯就是一个善于选择语言强力区的人。他没有受过正规的高深的学校教育,靠自学成才。他体态高大而显得笨拙,思想反应也略显迟钝,但他阅历丰富,考虑问题周密,态度和蔼,平易近人。根据自身的这一系列特点,林肯在说话时,总是语出平实,不用艳词丽语,而以洞察幽微见长,且夹杂着幽默诙谐之句,好用比喻,正是这种风格独特的话语使他自己成为一个著名的演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