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废都后院:道不尽的贾平凹
18925000000022

第22章 仗义执言

1998年7月19日中午,我打电话给剑铭兄,说我在编辑一本有关平凹的书,问他手头有没有写平凹的文章分他说有,还是写他当年出事时,平凹仗义执言,为他辩冤的鲜为人知的故事。

我一听此话,马上来了精神,立即搭车从西安南郊赶往号称“北大荒”的北郊八府庄。到了剑铭兄家,翻箱倒柜,翻看十几册厚厚的《无梦书屋》文稿剪报,弄得我俩满头大汗,却一无所获。

等嫂子回来,她毫不费力地在装手稿的一纸箱内找到了。

我开玩笑说:“一个共产党员藏的东西,一百个国民党员都寻不见!”我急不可耐地看完文章,又和剑铭兄讲起了往事。

1985年初,我和在西安晚报社当副刊编辑的徐剑铭兄一起逛街,在离报社不远处的小南门外,他看上了一种新上市的摩托车。见他有些动心,我还劝他不要买,路远就骑自行车或换坐公交车,早起早走,全当锻炼身体。我甚至引用当时流行的顺口溜:“要想死得快,就买一脚瑞”,让他死了买车的心。谁知没过几天,他听从仅有一面之交的商店老板花言巧语地动员,买了一辆摩托车,因没带现款,便打了一张2950元的欠条。后来,店老板因诈骗被捕,办案人员从账本上查出这张欠条,找他了解情况。他如实讲明买车的过程,为避免纠缠,他干脆把车退给办案人员。原以为从此平安无事,万万没有想到,他在1986年2月18日被抓进了监狱。理由是犯了“受贿罪”。

这件事在全国新闻界曾轰动一时。在我等候有关剑铭兄的消息而晚去两天报到的南京中国兵工报刊编辑学习班上,讲新闻采访学的老师就拿《陕西工人报》的赵冀广和《西安晚报》的徐剑铭开刀,说陕西新闻界连着出现“败类”。而我,又是惟一的一个陕西学员,一个了解情况的陕西学员,我也来了“二杆子”脾气,与老师和外地学员争辩起来。

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一向胆小谨慎,又从不张扬的平凹,竟然为剑铭兄鸣冤叫屈?剑铭兄更不相信,他身陷囹圄,又被新闻媒体称之为“败类”,平凹却敢为他挺身而出?尽管他俩曾一起筹建市作协,创办文学院,创刊《散文报》,开办作家书屋,为西安的文学事业风风火火地折腾过,但平凹的脾性他是一清二楚的。当然,剑铭兄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他获释出狱不久,便去找平凹核实。

剑铭兄登门,平凹非常兴奋,招呼吃烟,喝茶,还问剑铭兄在号子里的情况。剑铭兄急于了解平凹仗义执言的事,就直接了当地问:“听说你为我的事给市委写过信?”

平凹笑着说:“写了,唉,你不知道,为这信还真把我难住咧,专门借了法律的书,看了几遍。给头头们写信,不能胡说,得找法律依据嘛。”

剑铭兄很激动,因为传闻得到证实,便对平凹说:“兄弟,老哥得好好谢谢你呀!”

平凹却说:“谢我的啥呢?白写,没顶事么。”

剑铭兄说:“顶不顶事是上边的事,老弟的这份情我是领了。”又问,“你那信是咋写的?有底稿么?”

平凹说:“写信是周矢的主意。信写好后就寄走了,没留底稿。”

听说没留底稿,剑铭兄闷闷地抽着烟,一句不吭。

但是,平凹却突然笑眯眯地说:“底稿没留,内容我全写到《浮躁》上了。那阵子我正在写《浮躁》,里面有个叫金狗的记者。我按着你的事安排了一个金狗因借钱而被指控为受贿抓进监狱的情节,后面就有了青年记协给地委写信的事。书中的这封信基本上就是照抄了我给市委写的那封信。”说着,平凹从书架上拿了一本《浮躁》,很得意地告诉剑铭兄说,“那信在这没起作用,咱就让它在书上起作用。原始材料是咱的,不能浪费么!”

平凹翻到444页,其中以州城报社“青年记者学会”的名义写给公检法的信——《关于雷大空一案涉及金狗受贿的说明》,原文如下:“金狗不属于受贿犯罪。理由之一是:据法律规定,受贿罪应是‘以本职权力为他人谋取私利,而非法获得收入’,而金狗身为记者,记者的本职权力就是写新闻报道,但金狗并没有为雷大空的城乡贸易联合公司写过一个字的新闻报道,这也就不存在为雷大空谋取了什么私利。理由之二是:金狗因为与雷大空是同乡,熟人,私人借款是正当交往,而虽说二千元是向公司借的,但当时主动要求打有借条。”

除了人名和金额作了虚构外,其基本情节都是照剑铭兄的事写的。而且,从文中所列两条理由来看,平凹在写信时确实研究了法律。

剑铭兄仔细看过这一章节,平凹又把书拿过去,在扉页上题写了一段话:“剑铭兄存正文学虽系虚构,但《浮躁》中的一些材料运用,您读后会有兴趣的,谨作纪念之。贾平凹1988.1.20”

这段话虽然是1988年初写的,如今早已时过境迁,剑铭兄也平反落实了政策。但是,平凹仗义执言却是件永远值得纪念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