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废都后院:道不尽的贾平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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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文坛剽客

平凹最近心里烦,烦的是有人冒名顶替,用他的名义对外发稿,赚取稿费。虽然以“西安市作家协会”的名义发出一信,却泥牛入海无消息。

6月1日中午吃饭时,平凹说了这件烦心事,并委托我代表他调查处理此事。我说我抽空一定帮你把这事查办清楚。

6月3日上午10点30分,我冒雨赶到莲湖巷2号西安市文联平凹的办公室。

敲门,无人应声。

见门虚掩,推门而入,平凹正翻阅当天的报纸。他说:“整天忙得连报纸都看不成。”

我说:“那我敲门你也得应个声嘛。”

平凹说:“我以为是我单位的这伙人,没大没小地逗我哩。”

我说:“昨天忙,没过来,你看那个事咋办?”

平凹说:“人家已发了文章,你先看。”说着,他递给我一张当天的《华商报》,他又接着看其他报纸。

我接过《华商报》,头版显眼位置刊发了一则消息,标题是:朝为田舍郎暮登“文豪”堂户县一农民盗用名家名义骗人陈忠实、贾平凹等人的大名被其“贩卖”

我认真看完全文,问平凹:“咋办?”

平凹说:“太不像话了,要找孙林雨村里的书记,看谁给刻的章子,谁开的证明,看他拿了多少钱,都在哪里发过稿?要对那里的人说清楚,这事侵犯了我的名誉权,真是太气人了,太胆大了!”

我说:“我马上就走,你忙。”

平凹说:“人家让打扫卫生哩,那你先去。”

我下楼后,出门买了一份《华商报》,打的直奔户县,去寻找把陕西省作家协会搬到“秦渡南沙河99号”自己家中的“文坛剽客”孙林雨。

那天,城里下着蒙蒙细雨。到达南沙河时,这里刚雨过天晴,花出租车费85元。

恰巧,《华商报》实习记者雪峰,摄影记者胡国庆也刚刚开车赶到,我采访孙林雨的母亲,雪峰记录,胡国庆摄影。

孙的母亲说:“咱能挣的钱就挣,不能挣的钱千万别挣,咱丢不起人。我经常这样说他,他却不听。”他母亲还说,“就我一个,娃没他爸,娃可怜。要结婚,没钱,娃心里急,负担一下压到娃头上。”见同学(记者)三天两头来,他母亲又说,“我太害怕来人闹事,咱哪怕吃瞎些穿烂些,事情不敢往大里闹,咱就靠娃呢。”

他母亲告诉我:“咱没文化,不懂,送信件的需要盖章时,我就把娃的大把章子给人家,让人家挑着盖。起初没啥,后来送信的说,别再让娃用名家的名字,要写,写自己的名字,万一追究下来,不好办。说没事就没事,事来了就是事。我给娃说了两回,娃就不写了。”

我又找到村支书訾大谋,他说:“贾平凹先生委托你来调查了解情况,我跟你实话实说,娃没他爸,年轻,走错一步难免,我教训他。取钱,文书开证明,章子都在文书手里,我不管事,大事我管。给贾平凹先生说,以教育为主,饶了娃。”

第二天,《华商报》头版刊登了雪峰《追访文坛骗子孙林雨》一文,披露了孙林雨盗用名家名义发表作品谋取稿费的一些内幕。

第三天,《华商报》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陈忠实京夫谈看法望孙林雨迷途知返》。当得知冒名之人并非同名同姓,也不是想像中的文学青年,所寄发的稿件也均为剽窃时,他们说:这事影响很不好,我们和文章真正作者的名誉都受到了侵犯,听说他还私刻章子,就更是违法的了。同时,两位作家也表示了同样的宽容,声称不会去和这个农民青年“较量”:没精力,也没时间。毕竟还年轻,给他一个机会,希望通过舆论的谴责,他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这篇消息由王冰采写。

这一天,《华商报》实习记者雪峰又依次发布三条消息:一是:《贾平凹已委托人去调查》二是:《闻知儿子作为“文豪”母亲伤心》三是:《孙林雨躲起来了》。

雪峰打电话给我,说:“文章已发,你看一看。再就是请你约会采访贾平凹老师。”

我说:“平凹很忙,事情太多,自己要保健治疗,还要给女儿看病。”忽然想起明天与平凹有约,就说,“我试试看,明早8点回话。”

第四天,我陪平凹先到南郊八院王荣荣家,后到东郊某医院,都是为女儿浅浅访医寻药。中午吃过饭后,经我和周聪联系安排,在西安宾馆南大厅恒河沙文化读书沙龙,平凹接受《华商报》实习记者雪峰的采访。

平凹说:“今年一月份以来,我曾陆续收到一些汇单。当收到《重庆晚报》邮来的汇单时,我想最近没有给《重庆晚报》写过东西,问他们是咋回事?他们说是‘陕西省作协秦渡南沙河99号’寄来的稿件,我让人打听是咸阳的“秦都”,还是卖凉皮的‘秦镇’?但没有打听出下落。看到《华商报》刊出的文章,才知道了确切地址和具体的人,便委派我的朋友鲁风去南沙河调查处理此事。”

平凹还说:“在此之前,我曾以‘西安市作协’的名义发出一信,并警告盗名之人停止侵害,我在信上还写了:你的文章写得不错,就用你的名字发。看了报上的追踪报道后,才知道剽窃别人的作品,而用的却是我的名字,这性质就更严重了,以后的麻烦也多,别人还会以为我盗用了人家的文章。有的收书后,怕将来人家找我的麻烦,说不准还会惹上官司。”

因此,平凹说:“这事对孙林雨可以宽容,但是不能纵容,太纵容了就起不到对他的教育作用。他私刻的章子一定要收回,所有发过的文章要澄清,他如果始终闹,我就要寻他的事。”

第五天,《华商报》依旧在头版追踪报道,标题是:贾平凹对孙林雨的行为发表看法。

可以宽容,但不能纵容

文中大部分是平凹昨日接受采访时说的话,同时,还配发了一幅照片,平凹坐在沙发上,态度严肃,面看记者,左手拿烟,右手食指指着茶几。照片的配文是:“我可以宽容,但不能纵容,我将保留诉讼的权利。”贾平凹说。

照片上平凹的右侧能看出坐有一人,那就是我。

当时,茶室不大,摄影记者胡国庆让我坐得离平凹近一些,好拍照一起上报纸。

我说:“不要照我,不能喧宾夺主。”

后来,有一位叫徐正林的人著书《文坛剽客》。

其中有一篇是:《中国当代十大“文坛剽客”(嫌疑人)排行榜》,作者对这十个人从个人身份,知名度,所惹出的祸的大小等进行排行,孙林雨排行第六位,主要作为是:“把陕西作协搬回家”。

有人又抄袭徐正林的文章,改头换面,冠以孙林雨为“最大胆剽客”。

我的朋友,西安秦凰创编书院关岚月先生,那时先后打电话,寄信给我,说:“报上见了你为贾老师跑户县调查盗名事件,可你为什么不写调查纪实呢?再好的题材撞上你便是跌进泥里了。此事,胡香写了那么大块的纪实稿发在《文学报》上,为什么不是你?真让我着急!凡是靠近贾平凹的人都沾一身光辉,写出许多好文章,你是光写日记不见文章,人家把素材放到酿酒缸发酵,你却把素材放在冰柜里了……老兄是个直肠人请你原谅,或许你在全心全意关照贾老师的健康,静心一事不谋私欲。那么,也替我向平凹尽一点心吧。”

我在调查回来后,就向《军工报·新生活周刊》的小头目说了写纪实报告的打算,可是,他说:“不用。”此人此时正“得志”,写了也是白写。

《华商报》追踪报道《贾平凹已委托人去调查》,文中说:“本报《户县一农民盗用名家名义骗人》一文刊出后,作家贾平凹便立即委托军工报记者鲁风前往户县南沙河村调查处理此事。……”

我们报社的个别人风言冷语,说我“替外报干事”,“出尽了风头”,“成了新闻人物”,等等。他们都忽略了,真正“出尽了风头”的不是我,而是我名字前面的《军工报》。当时,军工报已“日落西山”,后来更名《经济新报》,失去了仅有的赖以生存的军工优势。而那时,《华商报》却蒸蒸日上,“如日中天”。这不是我替外报吹捧,这是报界同仁报刊市场不争的事实。《军工报》搭上了《华商报》的快车,人家还没收广告费,还没见外呢,窝里的人却犯了病。

另外,我想说,我是“从小卖蒸馍,啥事都经过”,对“出名”早已不屑一顾,把名利看得清淡如水。

我心想,最重要的是不负重托,帮助平凹调查处理好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