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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二日(1)

你遇见我,我遇见你,这就是意义

心灵间的呼唤与呼应

投奔与收留

袒露与理解

那便是心灵解放的号音

是和平的盛典

是爱的狂欢

那才是孤独的摆脱

是心灵享有自由的时刻

——史铁生《灵魂的事》

倘若那个时候他转过我的脸,定会看到,我饱含泪水的眼。那双宽厚的大手触及我头发的一瞬间,我忽然懂得了王小波曾经说出“爱你就像爱生命”这句话时,带着怎样的温柔与渴求。我知道总有一天,会遇上一个人,以证曾经沧海。他让我的欢笑和泪水都有意义。他善待我,把我当成生命中重要的部分。我是那样庆幸一眼便辨识出了他,并依着他留下的气息,寻到他身边。现在,他在这里,在离我咫尺的地方,给我我想要的爱。爱其实一点都不复杂、不做作。它只是我能为他做什么,就做什么。

起床,起床,起床!快快快,我饿了,起床吃饭去。他在我耳边轻唤。

几点了……你怎么又饿了……外面这么黑,又阴天……还下雨吗?好困……别催我……再睡一小会儿……你的电话,响了一早上,热线一样……怎么有那么多人找你啊……有点儿冷,可以开空调吗?我懒懒地翻一个身,抱住他温暖的身体,一条腿搭在他的腿上。其实在他唤我的那一刻,我便已经醒了,只是想在他身边赖一下,一下就好。

在武汉,我像一个中转站。他们之间彼此找人、要电话、需要帮忙等等全找我。不早啦,都十二点了。好像不下雨了。他打开空调,把我抱进怀里,不再催促。

嗯,看出来了,电话吵死了。你应该开一个中介服务,顺便收点手续费。如果不是被你的电话吵醒了多次,我会觉得这样的日子可真好过,不用上班,黑白颠倒,混吃等死。我说,尤其是混吃等死,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种状态、一个词,听上去很霸气、很带感、很有力度。

嗯,热闹久了、玩累了,偶尔闲下来待着,什么都不做,这种感觉真舒服。他说。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一觉醒来,会特别想念一个人?所以,我想你了。我说。

空调忽然自动关闭。

嗯……怎么了?停电了吗?他说。

嗯,有可能,管它呢……脸有些冰凉,我把脸缩进被子里用很小的声音对他说,我希望再过几年可以离开北京,在气候温和的南方小城,开一间书吧,朋友们闲了便来坐一坐,聊聊天、喝喝茶。不用大,很安静,不是非赚钱不可,只要能保持收支平衡,能养活得起自己便好。我从来都不是需要太多钱才能过活的人,我不买高档化妆品,也不追求奢侈品,更不爱钻石珠宝,我喜欢以很慢的速度,活在自然里。

你打算去哪个城市?他问。

去哪个城市,等去的时候再做打算,现在想,毫无意义,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那个时候,也不是非结婚不可,甚至可以连男朋友都没有,一直单身下去。我所需要的,只是慢下来,慢下来。或者也可以经历时光,添加一些崭新的情感,成为另一种记忆——一些好像风景一般深刻的记忆。两年、五年、十年以后,过往季节的空气里散发着什么味道、人是什么样的细致感受,也许已经全然忘记,但总会记得,那年,一切都是愉悦的、无忧愁的。而且,不会重来。我说。

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虽然我们过去经历的很多事、认识的一些人,在经过了一段时间后都会忘记,但我能记住某个特定的画面。那个画面就像定格在脑子里一样,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都会觉得很美好。我通常就是靠这样一个画面来保存对某一个人的记忆的。尤其是当人老去之后,脑子里一定像在看电影一般,一个个场景、一幅幅画面地浮现在眼前,是这些画面构成了我们的一生。他说。

尽管我刚刚从一个完美的梦中慵懒地醒来,但那一刻,我知道自己是清醒的。我即将面对新一天的开始,或者从他唤醒我的那一分钟起,它就已经开始了。可这也意味着,我与他相处的时间,只剩下了两天。想到这一点,我几乎无心再睡眠,迅速从被子里钻出来,端起他放在床头柜上、我伸手就能拿到的一杯水喝了几口,又点燃一支烟,靠在他的身上说,我并不这样想。用一场终结换一次美丽,就算不是预先安排好的,听上去也还是觉得残忍。我不愿意。还不如种一棵平常的树,绝了幻想。过去就是过去了,我不会长久地记住过去的人和事。记忆的容量是有限的,当不断有新的东西填充进来的时候,势必有些什么会被遗忘。为了那些忘却的记忆,我常常让自己在每一段经历中都格外小心和认真。这样就算日后隐约觉得失去了什么,也并不遗憾,毕竟该经历的,都经历了。因此,对我来说,经历比回忆更重要。况且,我不知道等我老了,还会不会有记忆,倘若得了重病失了记忆呢?那我还能回忆什么。相比把所有希望都寄托给未知,我更愿意拼尽全力感受现在,尽可能多地做一些事,免得日后后悔曾经什么都没做过。

今年十月,我在西藏扎日沟,那里是喜马拉雅山的腹地,离印度划分的中印边境——麦克马洪线只有五公里,人迹罕至,却似人间仙境。入夜以后下了雨雪,我和几个朋友躺在一间藏房里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由于我们都已经睡下了,大冒险也便作罢,只说真心话。轮到我时,有人问了一个问题:过去你最爱的人是谁?我想了很久说没有,让他换个问题问。对方又问:现在你最爱的人是谁?我说也没有。我没有说谎,是真的没有。我也很想深情款款地爱上一个人。可那个人是谁?我甚至想不起很多人的名字、面孔,更不记得我与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只是隐约知道有这样一群人,曾存在于我的生命中,来了又去。惋惜吗?不。回忆吗?不。留恋吗?也不。虽然有人觉得无人可想、无人可恋是一件很悲哀的事,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会这样想——看上去好像什么都不缺,仔细想想又什么都没有。但当我认清了人生其实就是不断地忘却之后,这一切也就变得合理起来了。于是,我开始拼命努力去尝试经历,走别人不走的路,说他人不说的话,做没人愿做的事……对我来说,生命是一场体验,只经历,不占有。可现在有一点不一样了。如果以后还有人问我,最爱的人是谁?我想我有答案了,这个人,一定是你。我愿意为你做我能做到的一切。

我也是。他说,我也愿意为你做我能做的一切,只要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可你知道的,我什么都不要。这样就够了,我已经非常感激了,感激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掐灭烟头,重新躺进被窝,拥抱他。这一生,有这样一个人,只要他在身边,我便快乐地可以飞向天空。我爱他,却得不到他,可就连灵魂都跟了他走。于是,我的情怀瘦成了一张皮影,只剩乏善可陈的壳,低到尘埃里。三天,只有三天。我用三天与他相遇,却要花费一生时间去爱他、去回忆,我的身边曾经躺着一个我爱的人。

起来吧。我说,我不冷了,去洗漱。

停电了,没有热水。水太冷,你等会儿,我去给你烧些水来。他与我一同起床,我没能偷看到那有安全感的脊背线条。

没关系,不冷,凉水洗就好。只是我想在洗漱台洗一下头发,昨天淋了雨。我说。

他不理会我,拿出很大的两只锅,在炉子上烧开水。不多时便把热水端进了卫生间。头发先别洗了,你的头发那么长,怎么洗啊。一会儿我们出去洗。你冷不冷?他说。

哈哈哈……头发长的人从来都不觉得洗头发是件麻烦的事情,因为已经习惯了。等我一下,很快就好。我堵住洗漱台的下水口,接了一半凉水,再倒上些热水。

我帮你。我看着他卷起袖子,一双手插进我的头发里……

不用,不用……走开,走开……你不用帮我,自己来就好。我死死低着头,用一只胳膊推开他。倘若那个时候他转过我的脸,定会看到,我饱含泪水的眼。那双宽厚的大手触及我头发的一瞬间,我忽然懂得了王小波曾经说出“爱你就像爱生命”这句话时,带着怎样的温柔与渴求。我知道总有一天,会遇上一个人,以证曾经沧海。他让我的欢笑和泪水都有意义。他善待我,把我当成生命中重要的部分。我是那样庆幸一眼便辨识出了他,并依着他留下的气息,寻到他身边。现在,他在这里,在离我咫尺的地方,给我我想要的爱。爱其实一点儿都不复杂、不做作。它只是我能为他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从未那样追随过绝望,就像戏里的痴人、梦中的对影、诗人烈如玫瑰的心,只知道盛放,不顾衰败的寂寞。我愿意从此信仰爱和神奇,以及一切姗姗来迟的眷顾与补偿。正是他,给了我此生最平静又最动人的爱情——晨昏相伴、耳鬓厮磨,拥抱过最真实的温度,握过他的手掌……他是我的草原,我的森林,我心里的神山、圣湖。此生,他为鹰,我为鱼。就算我们是不被看好的故事,就算他们说故事的最后总免不得咽泪装欢、黄粱一梦,却也因为走得坎坷而更真实。

人的心,隐藏了太多爱、温柔、骄傲、冷漠、孤独,用来遇见或离开一个人,极为磅礴深邃,却也最是凉薄。用沉默和凝望倾诉我对他的全部爱恋,是我最大的善待、最钟情的温柔。我是那样想念他,即使在他身边,一刻不离,我也仍无法停止思念。百无一用是深情。思念,也只好思念。何必言说。何必言说。

将一切收拾停当后,我们出门。很旧很旧的风在天上,云浓重,非雾非烟,有旧雨,无新知。偶尔有树叶飘落下来,滑到潮湿的地上,像一场柔软的投奔。枯萎,却蓬勃。就像我与他,相逢在黑夜的江城。记得也好,忘掉也罢,都是流波,挽手不及。我来了,终究要走。透明的。要记住,要忘记。在一瞬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保持微笑。恍过神,以为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一切远离的都是动人的吧?

我们交换彼此的秘密、重负,以及那以为早已痊愈却永远不会痊愈的溃烂心。感情的深度虽然有赖于时间的长度,却全不必把时间作为唯一的丈量尺度。我望着他,一时间不知该如何表达对他的独特感觉。于是,我仰起头,吻了他。空气里干燥清凛的味道让我无比思念他,即使那个时候我就在他的身边。因为思念,就连气味都变得芬芳。我是如此贪恋与他相关的事物,一木一草都成了信托。我爱他,胜过爱自己。

请原谅我,这样用尽全力记录我与他说过的每一句话,走过的每一个地方。你不是我,不知道细细剜出最疼痛的回忆并一一将其讲述,是多么痛苦而艰难的事。你不是我,不知道耗尽一生爱一个无法触摸到的人,心有多绝望。绝望是,没有悲伤、没有哀愁,没有躁动、没有哭号,没有痛恨、没有憎恶,没有咒骂、没有倾诉,没有渴望、没有期待。绝望是,很深很深地沉默,与失了灵魂的苟延残喘。陌路很近,天涯很远。相比之下,刻画别后的光阴漫长、此情可待,要容易得多。

餐厅。午后2点,我们并排坐着吃饭。原本我是坐在他对面的,但被他拉到了身边。吃完饭我们去俱乐部黄鑫那儿,晚上曾浚哲要请你吃饭,之后去唱歌。他说。

曾浚哲是一位摄影师,来往于北京、武汉两地,年龄与我相仿,脾气与我相投。是个子很高、喜欢玩各种小魔术骗得大家惊奇欢喜的好性格大男孩,也是我极要好的朋友。嗯,好。你怎么跟昨天一样,中饭还没吃就又开始惦记晚饭了。你总有那么多朋友,每天都活得热闹,像过狂欢节。虽然我的生活里,也有很多朋友,熟悉的、生疏的、亲密的、肤浅的,可我太懒惰,总是疲于联系,就连旅行都是一个人。我说。

我很喜欢跟我的朋友们一起玩,他们都是很有意思的人。一个人旅行,会孤单,也很危险。他开始点菜。

任何事情,只要习惯了也就觉得没什么了。选择了独自旅行,就意味着选择了孤独沉默,拒绝邀舞。一个人的好处是,可以把自己装扮成任何人的模样,而不被揭穿。既可以很专注地在途经的时装店外看店长如何把衣服层层叠叠裹在模特身上,搭配出绚丽的姿色,也可以穿着短裤拖鞋蹲在街头巷尾抽烟……因为无人识得,所以心安理得。当然,这并不是我一个人上路的全部理由。更重要的原因是,我的旅行,多半艰苦坎坷、少坦途,这对旅行者本身的体能、耐性、承受力、喜好等,都是极大的挑战。常有人羡慕我走过了遥远的路、经历了未知的事,却不曾想过我付出的辛苦和所面对的危险。我碰到过很多次雪崩、塌方、泥石流,有几次都险些丧命。极致的美,往往与死亡比肩。在我不了解同伙的体能状况、适应能力等各方面情况时,是断不敢贸然邀请的,因为我要对他们的生命负责,这是很重大的责任。每当我去偏僻而美丽的无人之境时,为了安全,也是会邀约非常熟识且与我有着相同户外爱好的挚友的,只是不多时。你知道前几天有一个上海的女孩死在西藏阿里了吗?尸体在普兰,当时很多人在帮忙找车,希望有车能把她送回上海。后来好像运回去了。

你能吃辣的吗?他问。

能,随便什么都行。

他点完餐,搂住我说,我知道那个事情,闹得挺大的。出门在外,安全第一。不过像你这样的长途旅行,确实需要与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否则就是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