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留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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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夜半(3)

在众多爱好里,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旅行,好像得了不治之症,一旦染上,就会一病到底。有时仅仅是一刹那,我突然就萌发了奔走的念头,于是拎包而行。等我累了,再回来选择安定。旅途中,我热爱背着高过头顶的背包四处行走,住各式廉价小旅馆,与带着各种风尘味道的陌生人睡在一个房间里,坐在各地的小酒馆里发呆,听陌生人讲动听的故事,体会所有未知地的惊喜、慌乱、狂野或安静。在别人的故乡里,我只留一双脚,只占一张床。孤独,和远方一样漫长,但我乐在其中。

我来找你,没有目的,只是想认识你。我从未想过认识你之后,我们会按照俗不可耐的方式熟悉,恋爱,争吵,分离,这些都是太遥不可及的事。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单纯的关系,不疏离伪善、不甜腻功利的那种。我还是我,你也依然还是你。那天,我看到你的照片只一眼,便惊为天人,我确定你就是这些年来我要找的人。你看上去那么自由、健康、阳光,重要的是,你的眼神那样坚定,透过它,我似乎可以直接洞察到你的心。

你凭什么这样肯定?他用我不敢正视的目光直直地注视着我。

感觉。我答。

感觉有时候是会出错的。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浅淡微笑。你说得对,感觉有时候是会出错的。尤其是对我这种智商很高、情商很低的人来说,我的感觉通常都不怎么准。可是这一次不一样,我能感到有一股很强大的力量推着我走向你。我从来都不打算厚着脸皮、壮着胆子、耐着性子、攒着劲儿、浪费着真心去取悦一个在我看来与我毫不相干的人。我相信我要找的这个人,一定能陪我走过我的梦境,并且认真地告诉我时光何时折返。所以这一次,我不会错。

打个比方说,有些人爱一个人爱得歇斯底里,其实他们真正爱的并不是对方,而是自己所付出的爱。这就跟你要找到我是同样的道理。对你来说,在找到了我之后,我是什么样的人、是不是跟你想象的一样、我们以后的关系如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享受了寻找我的过程,满足了你自己的心理需求,你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快乐,这就够了。其实,你也满足了我,被你找到也是一种快乐。所以你看,你一个人的疯狂举动快乐了两个人,我要谢谢你。他说。

这一次,我终于敢直视他的眼睛了。我看着他,一边拼命地摇头一边说,不是这样的!找到你,不是满足我心理需要的途径,也不是我沾沾自喜的资本。这些对我来说,一点儿都不重要!我不是一个需要用异于常人的行为换取满堂彩的白痴。重要的是你,是你!你是我无论如何都要找到的那个人,是我心里认定的那个人。可如果你现在问我,为什么你对我来说那么重要,我回答不出来。也许时间一久,你自然就能了解。有时候,按部就班的生活节奏会被某件一念之间的事情所打破。可就是这偶然的一瞬间,却能够成为我们长久怀念的快乐之源。对了,等一下,有个礼物送给你。我从背包里取出一本我刚写完、最新出版的小说《坛城》,递到他手上。

我看着他有些兴奋地接过我的书说,对对对,我还打算去买,你就带来了。为什么你要写书?

我重新回到他身边坐好,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五岁起,我便弹钢琴。这不是我想要的,是我父母想要的。他们总喜欢为我的将来打算,比方我应该做一个优雅而有社会地位的钢琴家,有轻松的工作、丰厚的收入,每年有带薪寒暑假。他们对我的要求是,无论学习或弹琴,我都必须、也只能是第一名。哪怕有一次我不小心失去了第一名的头衔,也会遭到毒打。给你看看我的手。我把右手掌心摊开在他的面前说,你仔细看我的手心,缝了七针。初三那年,我参加了一届全国钢琴比赛,因为没有得到第一名而被父亲打烂了手。长大之后我明白了,那些为了考前三名、为了夺得各种各样的比赛冠军所流下的汗水和泪水,甚至连一朵花都浇灌不出。虽然早就不疼了,可是心里的疤,一直都好不了。

给我看看,给我看看……好奇妙的事业线。哈哈哈哈……他一边抚摸着我手掌心上那道被疤痕切割得丑陋不堪的掌纹,一边开玩笑地说。

毕业以后,我便坚决不再弹钢琴。我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写字、旅行……什么都好,只要是我喜欢的,我都会去做。人的心,有时候大得像一个收纳狂,喜欢把各类人和事都分门别类地摆在架子上。我时常不断矛盾着、衡量着,究竟是放在这里好呢,还是放在那里好?在我将自己彻底清空之后发现,我的身前身后出现了无数种排列组合的方式可供添加、挪移,或者丢弃。心里的架子那么大,时间那么长,总会有机会摆放出最得意、最适合自己的位置。如果够运气,或许还会恰好摆成最舒服的姿势。所以,这些年,我一直都在努力挑选,为了得到那个最佳位置,我张望、小跳、以微小的速度奔跑,而后乾坤挪移。你有没有觉得,人在三十岁前后,会有很大不同。身为女子,三十岁之前,无论心性如何纯良内敛,心底里都或多或少滋生过些许轻薄曼妙的云。可过了三十岁,烟消云散后,会慢慢由内而外变得坚韧、质朴、沉实。就算眼角、嘴角多了细密的纹路,但那涂抹了时间沉淀与信仰的面容,却变得更加庄重美好了。一个人的美丽,年轻的时候或许依靠的是容颜,但随着岁月的变迁,你所经历的过往、在心中留下的伤痕,让人坚强、让人静谧。因此,优雅并不是在父母的棍棒和教导下便可以修炼出来的,那是一种阅历。而淡然的态度,既不是伪装,也不是性格使然,那是一种沉淀。是时间,也只有时间,可以让我被温柔的光覆盖,从而变得又轻曼,又甜蜜。就因为这样,我要写书,要做我想做的事,要不断实现我的理想。我愿意把肉身出卖给理想,算上遮体的衣服,它也能抬高我的身价。

听听你过的日子,我觉得自己活得特别幸福。长这么大也没受过什么罪。谁都以为,只是听说就没有重量。但实际上,它并不是那么遥远以至于不能想象的。他说。

嗯,你是很幸福,至少跟我比,你幸福太多了。我现在所说的,只是经历但都不算不幸,能说出口的,都不算事儿。我碰到的不幸太多,以至于现在我再想起来,会偏执地认为,没有什么不幸的就算幸运了。不过这些事情,不说也罢。我愉快地望着他笑,心里却隐隐灼痛。有些事,不用说,有些情,无须表。就算我多么想告诉他“我千万里寻找的人儿啊,如果有机会,总有一天,我会悉数向你诉说这些年我所经历的一切。我想让你明白,在你眼里勇敢、激情的我,也许会悲伤,但我也甘愿为你留下来”,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一样。

我讲这些年我在旅行中碰到的好玩事儿给你听。我清清嗓子,迅速转移了沉重的话题接着说,我的朋友住在首尔很大的教堂对面的酒店,夜里无聊便去东大门逛商场。首尔的商场开到很晚,凌晨过后还在营业。清晨4点多、天快亮了的时候,他逛完出来,拦了一辆出租车打算回酒店睡觉,上了车却不知道该如何告诉司机自己要去哪儿。于是,他双臂交叉,摆成十字架的形状跟司机说“I want to go to the church”。司机听不懂英文,正一脸迷惑地不知所措,车里忽然飘来一串“哈利路亚,哈利路亚……”的歌声。再一看,朋友正一边巩固着他的十字架动作一边唱着“哈利路亚”。可司机仍旧不懂,朋友只能无奈地翻出酒店名片递给司机。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你太好玩儿了。他抚一下我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