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阿里·沙里亚蒂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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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沙里亚蒂的社会思想(1)

对伊斯兰理想社会的勾画

正如柏拉图的道德《理想国》、康帕内拉的宗教《太阳城》、康有为的伦理《大同书》对“理想社会”都有一番详细的构想和描述一样,伊斯兰文化中的理想社会蓝图集中在对“乌玛”(Umma)社会的勾画中。然而,与上述“理想国”所不同的是,伊斯兰世界从来没有一个权威的经典文本来描绘“乌玛”的社会构架,有的只是对先知时代(622~632年)和四大哈里发时代(632~661年)的各种历史叙述性的宗教回顾和向往。作为以构建伊斯兰意识形态为己任的伊斯兰革命理论家,沙里亚蒂对未来的社会必须提出一套自己的前景和目标,围绕这样的前景和目标,他的一系列宣传和鼓动才能有一个生机勃勃的、明确的方向感。

沙里亚蒂对理想社会的勾画,是与他的历史观紧密相连的。因此,我们首先考察他的历史观,然后再来看他的理想社会到底是什么样子。

沙里亚蒂的历史观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中汲取了营养。按照沙里亚蒂自己的说法,他的历史观是建立在对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进行批判吸收之后的“科学决定论”基础之上的,即强调,历史过程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运动,在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渐展开的,在这一过程中,“人”和“人的意识”可以起到某种作用。他说:

历史过程就是辩证运动,即通过矛盾运动展开的过程。整个历史上存在的一切社会,无论从民族的和政治的角度,还是从经济上来理解,都是建立在矛盾之上的。在每个阶级社会内部,都存在着两大敌对阶级,一方是帝王、财主和贵族,另一方是神和人民。一方是多神教,另一方是一神教。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只相信人被经济因素决定,或者根据他在社会中拥有财富的多寡来决定他的阶级属性。实际上,人在社会上的财富从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但是,你不能说这个人的阶级属性在他的一生中也是变化不定的。况且,如果按照财富多寡来进行阶级分类,一个人就被经济状况所决定了,反抗也失去了意义。而我的科学决定论则认为,阶级首先是根据财富多寡来决定的,但不是唯一决定因素,人的意识可以在阶级变化中发挥作用,如果人在其中不能发挥作用,人的意识便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人与动物也因此失去了区别。

沙里亚蒂根据自己的这套“科学决定论”对伊斯兰社会的发展史进行“社会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考察,得出的结论是“历史上两大对立阶级的斗争,从地球上出现人类开始,总是处处在展开”。在后来回答采访时,沙里亚蒂又指出:

历史从某个地方开始,必然要通向某个地方。它有自己的目标和自己的方向……我相信历史会必然地朝着正义最终胜利、被压迫人民最终得到拯救,而压迫和阶级压迫不是不可避免的方向运动。我的历史观与马克思所不同的是,马克思曾说“历史,就其本身而言,正如人在社会中一样,是独立于个体之外”,而我给“人”在历史进程中以地位。如果说,后来有人赋予马克思主义以“人”的历史地位的话,那么应该是从列宁和毛泽东摆脱十九世纪以来的唯科学主义和唯社会论思想开始的。

在历史发展动力问题上,他又根据自己的“科学决定论”指出,伊斯兰发展史从出现“哥哥该隐杀害弟弟亚伯”开始,就存在两大对立阶级,两人分别代表不同的生产方式,该隐代表的是农业生产方式,而亚伯代表的是游牧生产方式,该隐战胜亚伯,是农业生产方式对游牧生产方式的胜利,并认为,该隐和亚伯之间的冲突是所有历史阶段都存在的斗争,将永远持续下去。用马克思的“阶级分析法”对宗教故事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该隐代表统治阶级,而亚伯代表被统治阶级)后,沙里亚蒂指责传统教士只是从这个宗教故事中得出“你不该杀”的道德结论,而没有看到这个宗教故事背后的经济政治因素。沙里亚蒂一再批评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说马克思的“历史唯物论”最大的理论缺陷是忽视了“人的意志”(Will of Man)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忽视了宗教因素对历史的巨大反作用。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韦伯所强调新教对经济和历史的反作用,则比马克思高出一筹。可笑的是,沙里亚蒂还说,按照马克思的智力水平和人道精神,他不应忽视宗教的历史反作用,马克思之所以执意不提宗教的好处,乃是因为他在爱情上受挫折,才使他对宗教产生了憎恨情绪,就像诺贝尔因为爱情挫折执意不设诺贝尔数学奖一样。

综上所述,沙里亚蒂所说的“科学决定论”便应该是“阶级分析法+人的意志”,他的历史观则是,历史总的发展趋势是,在阶级矛盾规律支配下和“人的意志”作用下,逐渐走向人的解放和正义必胜的方向,越来越接近于“善”与“完美”的过程。

那么,“人的意志”在沙里亚蒂的历史观中究竟处于何种地位呢?沙里亚蒂完全接受了萨特的一套存在主义哲学观,认为人有充分的选择自由,对“人的意志”起到限制作用的外部因素只有“死亡的不可避免性”和“衣食住行以及与其相关之生理必需”。除此之外,人有选择的绝对自由,因此对自己的选择绝对负责。在《伊斯兰学》一书中,他批评那些“唯物主义者”把“人的意志”捆绑在“经济决定论”绳索下,人丧失了自主性,人成了“被决定物”,成了“机器人”。沙里亚蒂用形象的语言对“人的意志”在历史中的作用进行了解说:

人在历史中,就像鱼在河流中,河流的进程可以经过湍急、浅滩、狭流、深谷,还有可能遇上长时间地质年代形成的瀑布。可是河水里的鱼,则能够朝着不同的方向游来游去,甚至还能逆流而上。人,就其本身而言会受到科学的因果法则影响,可是,也有选择行为方向的自由,甚至还可以选择自杀。

沙里亚蒂坚信,马克思所忽视的“人的意志”正是伊斯兰所重视的,因为伊斯兰最强调“人的意志”在通向神的、接近神的修炼(Perfection)过程中的作用:

人高于宇宙间一切生命之处正是人的意志。他是唯一能够朝着自己本性的相反方向有所作为的动物,而其他任何动物和植物都做不到这一点。你绝对找不出一种可以斋戒两天的动物,从来也没有听讲一种植物因痛苦而自杀,或者做出什么巨大贡献。人是唯一一种可以反抗自己的生理的、精神的和物质的需求,或者抛弃善和美德的动物。而且,他还是唯一可以不按照理性去行为的动物,可作恶,也可行善,可以像泥土,也可以具神性。更重要的是,拥有“意志”是人的最大特点,显示了人与神之间的联系。伊斯兰最重视人的意志在完美过程中的作用。

在把“人的意志”,即人的“主体性”提高到方法论之后,沙里亚蒂便开始把“主体性”应用于社会改造,开始张扬“人的意志”在历史创造过程中的作用与意义。首先,他认为,推动历史变革的起点是人的观念的变化,因为,人的一切行为均由观念所支配。改变人的观念,必须正确地运用“创制”。他说在伊玛目隐遁之后,穆斯林社会的最大问题,就是“创制”问题,因为“创制权”被萨法维教士垄断后,人们只知道一味“效仿”,丧失了自己的“创制”意识,个人意识也随之丧失了。没有人的独立思考和自由判断力,人便成了受外界和命运驱使的奴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沙里亚蒂才强调指出:“通过自己思想上的‘创制’是每个穆斯林的客观义务。”其次,沙里亚蒂提出,每个穆斯林在现实生活中,都必须做到“弃恶扬善”,这是穆斯林的一项基本义务,也是体现“人的意志”的基本要求。这是“所有人——群众、被压迫的人、知识分子和商人——的使命和义务,所有人都有责任做到这一点。任何人在这个问题上都不存在例外和中立”。按照沙里亚蒂的理解,如果人人都能做到,那么,社会就有了活力和进取心,历史变革便有了思想动力。再次,沙里亚蒂还主张,为了接触到新鲜事物,保持精神活力,力求达到更完美境界,每个穆斯林都应像先知那样择善而“迁徙”,既要做到内心的“迁徙”,又要做到空间上的迁徙,唯有“迁徙”才可以摆脱僵化和墨守成规。总之,在沙里亚蒂看来,只有把“人的意志”充分发挥出来,才能表现出人的价值和尊严;只有人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出来,人(类)通往理想社会之路才有可能,才有起点。一句话,观念改变社会,信仰造就历史。

沙里亚蒂对理想社会的勾画和展望,曾在一篇《理想社会——乌玛》演讲中进行了集中和浓缩:

伊斯兰的理想社会叫“乌玛”。与其他语言和文化中,把人类共同体或社会称为“社会”、“民族”、“种族”、“人群”、“部落”、“氏族”等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在伊斯兰中称呼这个“群体”,则只有一个词。这个词来源于阿拉伯语词根,而词根的意思是“去”、“致力”、“奔向某个方向”,它本身就被赋予了一个动态含义,而不是某一事物的静态指称,渗透着变动和进步的精神,隐含着一个生机勃勃的、有使命意识的、也是在某种思想指导下的社会远景。

这个词还有道路和愿望的含义。因此,这个词指的是这样一个社会——一个由不同个体组成的群体,拥有一种共同信念和目标,带着奔向或走向共同目标的愿望走到了一起。

其他定义人类共同体的表述中,经常以血缘和土地的同一性以及物质利益共同拥有作为社会划分的依据,而伊斯兰,通过选择“乌玛”这个词作为自己的理想社会,则确立了以某种社会观为基础,指向同一个目标运动的知识分子责任。

“乌玛”社会的基础结构是经济,因为“没有物质生活,人绝不会有精神生活”。它的社会制度是以平等、公正和人民财产所有制为基础,以恢复“亚伯的制度”——人人平等,由此而人人皆兄弟的无阶级社会。这是一条根本原则,而不是目标,不像在已经保留了西方市民社会的世界观的西方社会主义中。“乌玛”的统治哲学和政权形式不是领导人民主、不是没有责任且没有方向感的自由主义——其仅仅为竞争势力手中的玩物,不是臭气熏天的贵族政体,不是反大众的专制,也不是强奸民意的寡头政治,而是“有领导能力(不是领导人,因为那样就变成了法西斯主义)的纯洁”、有使命感和革命性的领导阶层组成,负责提出社会进步和成熟的世界观和指导思想,负责提出创造性的计划和方案以实现人的崇高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