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阿里·沙里亚蒂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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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沙里亚蒂的经济思想(3)

于是,他勾勒了“中间派”的主要原则。他认为,所谓伊斯兰中间派,指的是,伊斯兰世界应该自成一体,有自己的一整套哲学基础、政治主张、经济方案、对外政策,概括而言,便是:

哲学上介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经济上介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政治上介于东西方两大阵营之间。“中间阵营”在政治上有双重含义,即一方面可以在东西两大阵营之间充当一个缓冲带,以减少两者之间的紧张状态,另一方面,这个缓冲的“中间阵营”的存在也可以有效地抵御两大阵营对伊斯兰世界各国的肆意干涉。经济上也有双重含义,一方面,伊斯兰世界可以吸收西方的政治民主和俄国的经济民主,另一方面,伊斯兰经济的道德前提可以充当个人财产私有制的解毒剂,抑制资本竞争带来的社会分化。

这篇文章的核心论点是,伊斯兰完全可以看成可行而有生命力的“第三条道路”。文章的写作时间1954年,当时“不结盟”运动在国际上搞得轰轰烈烈,经伊斯兰世界的政治领袖如纳赛尔等人的积极倡导,在伊斯兰世界引起了极大的思想震动,沙里亚蒂的文章,似乎是对这一国际性的政治路线的一种回应,更是沙里亚蒂试图调和各种思想,用伊斯兰这面镜子加以审视的一次综合。摆脱对东西方的屈从和依赖,探索一条属于伊斯兰世界自己的道路这一主张,在25年后的伊斯兰革命中变成了霍梅尼的口号“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如果要进行思想回溯的话,则至少可以追溯到沙里亚蒂的这篇文章和当时思想界的呼声。

沙里亚蒂在一篇演讲中,对资本主义制度和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提出批判:

资本主义制度对人的蔑视使人变成消费奴隶,资本家是,产业工人也是,没有消费,其生产一天也进行不下去,人完全异化为物质消费主义的附庸,几乎看不到有闲暇来从事精神生活,人们精神变得无比空虚;而苏联共产主义经济制度,把人完全变成国家的奴隶,为国家生产并为国家消费,丧失了对人性的基本尊重和义务,而且还培养出来了一批国家官僚共产主义者,享受着与人民完全不平等的一切特权,缺少社会主义的道德追求。只有伊斯兰才既把人看成物质的,也看成精神的,其义务和道德是至高无上的。

沙里亚蒂在演讲中还认为,任何经济制度、经济理论、经济活动一定具有某种道德前提,或者说某种价值前提,人从来不是西方经济学家所说的纯粹“经济动物”,也不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动物”。把人看成二维度的(Two-dimensional),而不是单一维度的(One-dimensional),换句话说,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所犯的同样错误,正是把人当成单一维度的人。而伊斯兰则不同,伊斯兰把人看成二维的,首先是肉体的人,而这个肉体的人身上同时具有某种超越肉体的神圣的,或者说精神性的东西,基督教称之为灵魂,伊斯兰教称之为精神,佛教称之为道性,都是一回事,都是把人看成可以变化的、可以升华的、可以修炼的,从泥身(Mud-like)开始逐渐接近神似的(God-like)一个逐渐完美的过程。于是,他接着说:

人在其生命历程中,就可以在神的崇高意志引导下,逐渐成为一个崇高而道德高尚的人,人在包括经济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中,其自身逐渐接近完美的过程就是接近神的过程,就是追求社会正义和平等的过程。《古兰经》号召人们反对不平等,要求公正(天平),而社会主义就是实践平等和公正的原则,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说,《古兰经》与“社会主义”毫无冲突之处。

应该说,沙里亚蒂的“伊斯兰社会主义”主张,由于当时伊朗国内的言论环境所限,与伊斯兰世界的其他理论家的论述相比,要笼统得多。因此,在这里回顾一下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潮在伊斯兰世界兴起的来龙去脉、基本要点和社会根源,也许对理解沙里亚蒂笼统的“伊斯兰社会主义”主张,倒是很有帮助。

“伊斯兰社会主义”是在俄国十月革命和随后的众多社会主义革命浪潮影响下,一些伊斯兰国家为谋求民族解放和复兴,在寻找和探索一条适合伊斯兰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独特道路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宗教与社会学说。其基本倾向是认同伊斯兰教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学说,同时亦强调二者间的区别,认为社会主义学说源自《古兰经》和伊斯兰教教义,伊斯兰的理想社会制度就是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因而,两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区别,即,来自西方的社会主义最大缺陷在于这种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之上,而伊斯兰不仅重视物质生活,而且还重视道德修炼和提高等精神生活。

作为现代伊斯兰社会思潮与社会运动之一,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潮首先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末,40年代得到进一步传播和发展,60年代被部分伊斯兰国家付诸社会实践,形成伊斯兰社会主义运动。“伊斯兰社会主义”产生同伊斯兰教的社会主张有直接关系。在《古兰经》、“圣训”以及其他伊斯兰经典中,主张消灭剥削、压迫,创建一个平等、公正、合理的“乌玛”理想社会的经、训文字比比皆是。因此,“乌玛”观念在广大被压迫的穆斯林中有深厚的社会基础。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各国穆斯林民众看到了希望,之后不久,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就先传入了印巴次大陆和中东地区。最早受其影响的,在伊朗是奥格利;在印度半岛是罗伊和艾克巴尔。奥格利早在1920年就在伊朗北部沿海的巴库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组织,而罗伊则是受到列宁接见的印度早期社会主义政党的创始人。在伊斯兰世界最有影响的,则是曾经留学英国剑桥大学和德国慕尼黑大学的著名穆斯林哲学家、诗人艾克巴尔(1876~1938年)。他在著作中称马克思为“未受启蒙的摩西”、“未遇难的耶稣”,相信其著作“有宗教般的召唤力量”。艾克巴尔称颂十月革命消灭了剥削和社会不公,铲除了垄断物质财富的“伪神”,实践了伊斯兰教清真言中的“万物非主”。他认为,科学社会主义提倡无神论,故未能验证清真言的下半部分“唯有真主”,因此,十月革命仅具有否定性价值,而它的肯定性价值只能求助于伊斯兰教。艾克巴尔的这一论点为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奠定了基调,其后,在伊斯兰世界又先后出现了四个伊斯兰社会主义流派。

(1)印度伊斯兰学者欧拜杜拉·辛迪的理论。他曾赴苏联访问,归国后开始宣传伊斯兰社会主义理论。他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核心问题是实现经济公正。实现这一目标在伊斯兰世界只能通过伊斯兰革命,首先要有一个伊斯兰革命党,领导穆斯林大众对不义的统治者进行圣战,夺取政权,建立一个伊斯兰社会主义政教合一政体。

(2)印度伊斯兰学者哈菲兹·拉赫曼·希瓦维的理论,提出了建立“正义之国”的思想。认为伊斯兰社会主义的核心是公正地分配社会财富,这种经济制度只能借助伊斯兰法治来实现,而伊斯兰教“天课”制度正是为了消除贫富不均,改变不合理的分配制度,严格遵循“天课”制度即可缩小贫富差别,而无需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差别。

(3)巴基斯坦伊斯兰学者阿卜杜勒·哈吉姆的理论以及穆罕默德·穆斯赖乌丁。前者著有《伊斯兰教与共产主义》等著作,其理论观点强调伊斯兰教意识形态的独立地位,认为共产主义否认人的精神价值,是一种非道德的运动,因此在思想体系上与伊斯兰教是不相容的,伊斯兰国家在经济改革中可借用科学社会主义的某些因素,但穆斯林大众所追求的社会公正的理想,只能通过伊斯兰社会主义来实现。后者著有《伊斯兰社会主义——含义解析》,作者为牛津大学经济学博士,该书作者从经济学的角度,详细论证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如企业国有化、集体经济、税收、财产分配制度等在伊斯兰社会主义经济中具体的可操作性及可能性。

(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阿拉伯国家也曾出现过试图把“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进行协调的思潮,主要代表人物是叙利亚学者穆斯塔法·沙巴里以及埃及伊斯兰学者库特卜等。他们都提出了一套伊斯兰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在伊斯兰世界享有很高的理论声誉。另外还有埃及的西巴伊、伊拉克的阿弗莱克等理论家,都是很有影响的人物。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伊斯兰社会主义开始从理论走向实践。大约是从1948年巴基斯坦“开国之父”真纳(1871~1948年)开始宣布“巴基斯坦的立国根基是社会主义与强调兄弟情谊的那种伊斯兰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为稳定的立国根基”开始,伊斯兰世界各国——埃及、叙利亚、伊拉克、突尼斯、苏丹、阿尔及利亚、利比亚、塞内加尔、索马里、几内亚、马里、西撒哈拉等纷纷跟上,竞相标榜自己是“社会主义”,并且还分别拥有自己的专用名称。然而,尽管名称五花八门,但都有一些最基本的价值诉求和理论要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伊斯兰社会主义”是主张社会正义、社会平等,走“中间道路”的社会主义。这些理论家普遍认为“资本主义剥削成性,而共产主义又是极权主义”,唯有伊斯兰社会主义既告别了资本主义各种形式的剥削,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平等和兄弟般情谊的社会关系,又避免了共产主义的极权;“走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中间道路”,建立了伊斯兰的私有财产制度和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所有制的并行制度;既反对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又不承认有无产阶级的存在,“伊斯兰提供了一个绝对无阶级的社会”。人们不仅在社会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安拉面前也是“人人平等”,“清真寺内不分哈里发和奴隶”,遵守《古兰经》等于实践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伊斯兰社会主义”是维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因为《古兰经》维护私有制,“允许穆斯林个人消费安拉所拥有的一切”,不回避钱财,也不贪图享受,信仰纯正,道德高尚。“更确切地说,我们的社会主义是有文化的、积极的、建设性的社会主义,意欲建立一个完美无瑕的社会”,资本主义下的一切罪恶——贫困、危机、饥饿、失业、疾病、小偷小摸、娼妓、堕落都不存在,力图摆脱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不正义社会现象,只要“做到互助、互济、合作和兄弟般情谊”,社会主义就一定能实现。“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事,但是没有剥削。如果有人发财了,安拉号召他施舍;如果他太穷了,社会主义会帮助他。当然,穷人也要勤奋工作,悲痛者亦须忍耐。”

第三,伊斯兰社会主义=“真主+社会主义”。这些伊斯兰社会主义的理论家,“从《古兰经》中找出大量与社会主义有关的经文,加以对照,一发现有相似之处,立刻宣布是《古兰经》所规定的义务,这比说是从马克思著作中来显得更有说服力,认为人的生命是两重性的,一种是此生的肉体,一种是崇高的精神。肉体的问题用社会主义来解决,精神的问题用《古兰经》来解决”。社会主义如果离开了安拉的指引和规范,没有宗教在其中的核心作用,便不成其为“社会主义”。

1300多年前在阿拉伯半岛兴起的伊斯兰教,与产生背景完全不同的西方现代工业文明产物——社会主义,却能够在20世纪初在伊斯兰世界相遇,并结合在一起,这也是世界文化交流史上的一个奇迹。应该说,这种结合,除了用“社会主义”和“伊斯兰教”有相当多的契合之处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普遍心理现象可作简单解释外,还有深层次的内部原因和国际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