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高职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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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高职教学基层组织(5)

(4)在学院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系的专业建设、精品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及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及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等;

(5)在学院的统筹规划下,完成重点实训基地建设、精品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等项目的非常规性任务;

(6)在国家和学院政策法规范围内,积极开展系间、系企间、系与社会的产学合作办学与科技服务,提升系的造血功能,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7)制定内部财务制度,在执行预决算制度的基础上,在财务、审计部门指导与监督下自主支配本单位办学资金;

(8)定期召开系情通报会,做到系务公开。

3.教研室工作职能

教研室在系(部)领导下,主要有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五方面的职能。

(1)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落实本教研室承担的教学任务,填写教学任务安排表,组织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实施教学;收集、审查教研室承担课程(含实验、实习)的教学进度计划表;研究课程教学重点、难点,探索课程体系改革,审议所开课程和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和教案。交流教学经验教训,共同探讨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学术交流、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并进行评议,检查各教学环节的教学情况,反馈教学信息;编写与修订教学大纲,研究教学方案,审议备课中的问题,审查考题;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探索,并结合教学实践撰写教学研究论文。

(2)科研工作。结合学科特点,制订本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制订科研计划,做好科研课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3)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制订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个人的培养计划,对每个教师要定方向、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定措施,并定期检查,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做好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使之尽快成为教学、科研骨干。建立青年教师试讲、听课制度,指派有经验的教师指导青年教师;按照学校教师考核制度的要求,做好对教师经常性的考核工作。加强本教研室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向学校和系(部)提供本教研室教师晋职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依据和意见。

(4)课程建设。结合培养方案制订并实施本教研室课程建设规划,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做好本教研室各门课程的建设工作(至少合格);做好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申报和实施工作,接受学校的检查评估;支持和帮助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开展实验课程建设,研究和设置实验项目,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

(5)教材建设。根据课程基本教学要求,对所开课程使用教材进行认真的讨论和研究,严格履行教材征订手续,选用适应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要求的国家推荐优秀教材,对于暂无公开出版教材的课程,教研室应组织力量编写高质量的教材(讲义),满足教学需要。积极倡导教师编写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鼓励教师把多年的教学经验、科研成果总结出版。教材编写人员要考虑老中青三结合,使青年教师通过编写教材提高业务水平。

4.实现院系两级管理后系(部)和教研室的责任与权利

实施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后,系(部)和教研室主要应承担的责任:

(1)专业建设责任。明确系(部)和教研室为专业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系主任是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聘任系主任时,要求应聘者在学院发展战略规划的框架内提出明确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并将专业建设指标纳入系行政负责人的考核指标体系,由学院专业建设办公室对其任期内专业建设规划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2)教学质量责任。系和教研室对本系、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质量负责,系和教研室有责任帮助教师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并接受教务处和督导组的监督检查。理论课教学质量和实践操作课教学质量均纳入教学检查评估的范畴。

(3)社会服务与对外交流责任。系和教研室有责任不断发展与行业、社会团体和企业界的广泛联系和合作。系和教研室应成为对外交流和产学研合作教学的主体。

根据匹配性原则,系和教研室在承担三大责任的同时,拥有三大相对权利,即自主用人权、自主理财权和自主配置系和教研室内物力资源权。

(1)自主用人权。在学院政策规定和下达的各项指标范围内,有权设置和调整本单位内部的教学、科研、实验及行政等机构;有权聘任内部机构负责人;有权设置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在学院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自主聘任专业技术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管理人员;在完成院部核定的教学、生产和科研工作量的前提下,有权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细则,自主核定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标准,对本系和教研室教师实施分类考核。

(2)自主理财权。在遵守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学院核定的预算范围内,系(部)和教研室有权自主编制预算和决算,自主制订财务分配政策。在明确用途及支出比例的基础上,系(部)和教研室在经费定额内可自主审批具体经费使用事项。

(3)自主配置物力资源权。系(部)和教研室在遵守学院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前提下,在核定的经费和设备规格范围内,有权自主统筹购买和使用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工作所需的设备及物品。

二、高职院校教学基层组织模式的构建与优化

1.高职院校教学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不断发展,我国高职教育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大学生急剧增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管理与培养、教学、教研工作等一系列因素随之发生变化,高职院校的教学基层组织特别是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的工作难度也随之增加。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在迎接办学水平评估、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重点实训基地建设和示范性高职院校等建设中,把办学的注意力更多放在硬件建设上,对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往往重视不够,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边缘”状态,教研室存在问题愈加突出。概括起来主要有:

(1)教研室建设未形成制度化。这主要表现为:①职责不清。一是教研室应承担的职责不清;二是教研室主任的职责不清——教研室主任往往只是在学期初安排教研室课程分工、在期中教学检查时参与听课和评优、在期末组织阅卷而已,没有形成以教研室主任牵头的致力于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的严整的、制度化的管理机制;三是教研室成员职责不清;②工作中心不突出。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教研室日常工作主要是教学(包括常规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专业科研和日常管理三方面工作。其中教学是中心,科研是手段,管理是支撑。但事实上,教研室工作往往偏离教学这个中心,忙于一般性行政事务,如学习、传达各种教学工作以外的行政指令和会议精神,布置各种检查和评优等;③日常管理缺乏规范。教研室工作目标没有硬性规定,日常工作随机性比较大,往往是出现问题之后,再针对现有问题而解决问题,在工作方面缺少预见性;教研室资料归档不规范;教研室业绩考核不清晰。

(2)教研室设置不规范。高职院校教研室设置主要承袭了普通本科院校的模式,而普通本科院校的教研室大多是按专业及其几门性质相近的课程而设置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专业本身综合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分与发展,使得学科专业的调整已不局限于原有学科专业的自我完善,或单纯淘汰几门课程、增设几门新课程,而是几个学科专业或课程的重新优化组合。传统的教研室设置方法难以适应这种变化,不利于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不利于课程设置与改革、不利于学科专业发展和创新人才的培养,最终会导致学科僵化落后。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推行,更是给传统的专业教研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求开设大量的跨专业选修课程成了教研室最为棘手的问题。

(3)教研活动缺乏合作精神。教研室作为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其职责就在于针对课程建设和学科教学中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研究或经验交流活动。实际上,连续几年的扩招,使得各高职院校原本紧张的师资队伍受到更大的影响,教师的教学任务日益繁重,工作量成倍增加,很多教师在超负荷地工作。因疲于上课,教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教育教学,自身的提高受到阻碍和限制。一些教研室在每学期制订教研活动计划时,没有征求成员的意见,缺乏合作精神,导致成员个体目标不被重视,执行时就容易遭到消极对待。还有的教研室制订活动计划时虽然广泛征求了意见,但因少数教师或是抱着随大流的态度,或是自身性格的原因不愿意表达自己的观点,使得教研室活动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缺乏配合与合作。此外,少数青年教师缺乏对教育事业基本的职业精神,甚至缺乏健康的人格,专业知识基础薄弱,又不愿进取,对于教研室安排的教研活动不感兴趣也不予以配合,影响了整体教研室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