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curriculum standards)在《教育大辞典》中被解释为:“规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文件。一般包括课程标准总纲和各科课程标准两部分,前者是对一定学段的课程进行总体设计的纲领性文件,规定各级学校的课程目标、学科设置,各年级各学科每周的教学时数、课外活动的要求和时数以及团体活动的时数等;后者根据前者具体规定各科教学目标、教材纲要、教学要点、教学时数和编定教材的基本要求。”我国自1912年公布《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后,课程标准一词沿用约40年,1952年称前者为“教学计划(instructional plan)”,称后者为“教学大纲(instructional program)”。近几年,在基础教育中恢复使用“课程标准”,在高等教育中,称为“教学基本要求(instructional essential requirement)”。然而,无论是课程标准,还是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都是学校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是对学生接受一定教育阶段之后的结果所做的具体描述,是教育质量在特定教育阶段应达到的具体指标,是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考试命题的依据,包括课程内容标准和考核标准两部分。
现代意义上的课程标准是20世纪90年代“标准运动”(the standards movement)的产物。1995年12月由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NRC)推出的《全国科学教育标准》,分别对制定美国全国性科学课程标准的目的、科学课程的目标、原则与界定、教学标准、教师专业发展标准、评估标准、内容标准、“计划标准”和“系统标准”等做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和说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这种情况表明,在课程标准文本中各种课程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得到了越来越明确的反映。课程标准在内容与结构上趋向全面而系统,在相当程度上从自身特性与品质方面奠定了其功能与作用的基础,使之变得更有影响力。
国家课程标准既要提出统一的共同的规定和要求,又要考虑到地区、种族、文化、经济等方面存在的多样性,为实施留有调节的空间,提供选择性策略和方式,保持一定的弹性;更为积极和主动的是,课程标准本身要为相关目标和要求的实现设定并创造条件。如在提出“内容标准”的同时,提出“表现标准(成就标准)”,并提供“机会标准”,要求教育系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合适的条件。因此,我们当前所谓的课程标准,应包含内容标准、表现标准和机会标准。内容标准一般指对学生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规定;表现标准一般指对学生掌握内容标准的熟练程度的规定;机会标准一般指为保证学生达到内容标准和表现标准的要求,对教育者提供给学习者的教育经验和资源的性质、质量的规定。
3.高职教育课程标准
高职教育课程是课程的子概念,是指高等职业院校和其培训机构,为实现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特定目标,在课堂教学、课外学习以及学生自己活动等方面的内容纲要和目标体系,是教师教学工作和学生学习活动的规划和安排的总和。高职教育课程标准就是指高职教育阶段,依据教育目标,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形成为重点而确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标准。它是对学生经过高职教育之后的结果所做的具体描述,是高职教育质量应达到的具体指标,是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其重点是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它包括课程的定位、目标与任务、内容与体系、组织与实施等课程内容标准和对课程在知识、能力、技能、素质等方面提出的“质”和“量”的课程考核标准。
二、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特征与功能
1.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特征
高职教育具有双重属性:高等性和职业性。因此,高职教育课程标准也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的高等性特征和职业教育的职业性特征。
(1)高等性。高职教育属于高等教育范畴,高等性是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定位的基准。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高等性主要体现在高职教育的学术属性和知识属性,学生的发展潜能和创新能力。
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高等性,是有现实要求和理论依据的。从高职教育现状来看,近年来,在高职教育的发展中,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重实践、轻理论,重视职业性课程、忽视知识性课程,重视应知应会、轻视普遍联系的现象,其实质,就是重视高职教育的职教属性,轻视甚至背离其高教属性。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格和解决就业问题的客观要求看,一方面是社会对人才需求的职业技能和能力趋于复杂、综合,难度等级有较大提高;另一方面是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级实用技术应用型人才,需要重视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学习,具有较高的知识素养。
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需求看,尽管在一定时期内,一对一的岗位课程设置和量化的能力标准以及与之配套的教学设计都较易于操作,但这种分工体制的局限性非常明显。由于知识不断更新、进步,产品日益复杂,市场日显短暂,相应的,人们的职业周期变得短促,职业选择面也随之扩大。显然,在这种形势下,仅具备单一专业岗位素养,是远远不够的。从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来看,21世纪是以知识为核心、知识劳动在社会总体劳动占主导地位,生产出高质、低耗、知识集约化的产品,并实现社会生产过程高效管理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一是明确了知识的价值。知识不仅有使用价值,也有交换价值,其使用价值体现在知识要素成为劳动过程诸要素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其交换价值既体现于知识载体,亦体现于知识的运用结果。二是知识资本化。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生产知识的各级各类劳动者是企业最重要的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化将成为知识经济管理中稳定人才的最重要原则。三是知识信息化。信息无时无刻不体现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于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乃至整个社会内部,信息知识将创造巨大的财富。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推动人类文明向纵深发展,并对人们的知识层次提出更高的要求。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是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掌握知识的高职毕业生,同样也将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传播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在一定意义上是以信息的形式传播于社会的,如何有效地学习和利用有益的信息,这不仅是一个学习能力的问题,也是一个是否具有扎实的、能广泛学习的知识基础的问题。而知识源于积累,没有基本的高教文化基础,何谈知识进步和学习能力的开发。同时,在知识经济时代,作为知识传播机构的高职院校,也将面临更现实的选择:是单项传播实践知识,使学生成为社会固定岗位的机械操作者,还是传授他们以适应社会、适应时代的能力,使他们掌握并能运用文化知识,以便在社会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答案显而易见。知识经济的发展对高职教育及其培养对象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职教育课程标准也只有在重视职业性的基础上,始终不移地坚持其高等性,才能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需求,也才能无愧于其培养现代化应用型人才的使命。
(2)职业性。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职业性特征是由职业教育的特殊属性和职业教育的特色决定的。职业教育的目的有四:“一谋个性之发展;二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三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四为国家及世界增进生产力之准备”。除“谋个性之发展”外,其他目的决定职业教育的特色应体现在地方性与行业性、技术技能性、市场导向性等三个方面。地方性与行业性体现在发展高职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实质是在发展的目的上,体现在办学的主体性和行业的差异性上;技术技能性是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所决定的,是为了实现对人才的技术技能的培养;市场导向性,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市场对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决定性上。
地方性与行业性是发展高职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职教育主要是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的发展以及行业的发展服务。黄炎培先生曾经说过,职业教育是“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虽然现代高职教育的功能已经大大拓宽,同时具有就业、升学、继续学习的功能,但出发点、落脚点同样离不开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离不开为行业(企业)的生产服务,地方、行业(企业)标准是检验高职教育课程质量的标准。由此可见,高职教育的课程标准应依据地方、行业(企业)的需求,强调教育标准与地方、行业(企业)标准的融合,突出职业技术标准,把课程考核与执业证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职业教育的地方性与行业性,还体现在地域和行业的差异性上。不同地区和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开发方向和生产力水平。高职教育必需主动适应这种差异性,突出地方和行业的特点,高职教育课程标准应具有鲜明的地方性和行业性特征。
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技术技能性是由培养目标所决定的。高职教育培养的目标是技术应用型人才即技术技能型人才。技术型人才主要是使工程型人才的设计、规划、决策变成物质形态;技能型人才主要依赖技能进行工作。技术技能型人才需要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有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现场突发性问题的应变能力和一定的操作技能等。尽管随着终身学习体系和教育“立交桥”的建立,高职教育不是终结教育,但是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学生毕竟是多数,因此,只有让高职的毕业生掌握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熟练的技能,才能胜任就业岗位的需要,这也是高职教育的本质要求。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技术技能性主要体现在:①高职教育课程标准应突出能力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高职教育的课程目标有明确的职业定向性,定向于某个特定的职业岗位(岗位群)或技术领域。课程综合了各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形成了某个职业能力或某个能力体系的一部分,整个教育过程突出了能力的培养和职业技能的形成。相应的课程标准应该突出能力标准和职业技术标准。②高职教育课程标准应突出职业核心能力。技术标准与技术操作标准以能力为主是高职教育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由于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是有限的,能力的培养和技能的掌握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使学生掌握本专业的核心能力和关键技术(或主流技术)。每一门专业课程承担培养某个(或某几个)核心能力(技术)或某个核心能力(技术)的某一部分,以这些核心能力(技术)的培养为主线构建其课程体系。因此,在能力标准与职业技术标准中,要突出职业核心能力标准与职业核心技术标准。③高职教育课程标准应突出理论知识应用及科学原理向技术原理的转化。要引导教师和学生把教学的重点从掌握系统完整的学科理论转移到形成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从注重科学概念、科学原理和科学方法,引向注重向技术概念、技术原理、技术方法的转化。课程标准应准确把握理论知识和科学原理的深度与广度,做到合理、适当;基础理论教学是以应用为目的,加强课程的实用性理论,强调科学原理向技术原理的转化,增加实际工艺流程、操作规范、产品(技术)说明等有关的内容。侧重于技术的科学化,减少理论学习的盲目性,要处理好适应性与针对性的矛盾。
市场导向性是由高职教育面临的生源市场、资本市场、资源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所决定。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对高职教育的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具有决定性作用。
发展高职教育必须考虑学生的充分就业,这是衡量高职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毕业生能否充分就业,主要取决于劳动力需求,最终反映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市场的人才需求类别、规格、岗位决定着高职教育课程设置的层次、教学内容。劳动力市场是变化的、是动态的,高职教育课程标准必需主动适应这种变化。
当然,在强调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市场导向性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考虑劳动力市场调节的失效性,必须重视教育本身的规律性,重视政府在发展高职教育中的指导作用。在我国,高职教育课程管理目前还相对薄弱,基本依赖市场调节,不利于高职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别需要政府加强统筹和协调。加强高职教育课程的规范管理,建立高职教育课程标准是办好高职教育特别是办好示范性院校、示范性专业、精品课程所必需的。
2.高职教育课程标准的功能
课程标准对课程具有规范、指导、评价、协调和组织等功能或作用。在一定层面上制订的课程标准,为一定范围内的课程组织与管理活动提供了目标、原则、策略和方法等依据或手段,使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活动建立在同一规范、同一水平的基础上,从而获得一定的公信力或专业影响,使课程教学管理过程具有明确指向和多方面的依据,达到所期望的状态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