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高职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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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高职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实践(6)

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是人才定向、课程调整的重要杠杆,也是学生自身未来发展的设计坐标。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不仅关系到高职院校课程结构内部课程配比的综合功效和结构比例,同时也决定了高职院校课程内部课程设置的广度和深度等因素。因此,高职院校培养目标是高职院校课程结构优化与变革的根本依据。

三、高职课程结构优化的基本原则和策略高职课程结构

优化的基本原则

1.整体优化原则

高职课程结构的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系统中的要素——某一门(类)课程本身的优化,需处理好课程门类间的关系,同时,还需协调好课程系统与学校内部其他系统及社会大系统的关系。整体效应作为系统论中最重要的观点,它启迪高职的课程结构改革与其视之为单个的每门(类)课程的优化,不如将其视为建立一个全新的专业及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的过程。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指出:通过涨落达到有序,即通过涨落能形成新的结构。过去我们进行的高职课程结构改革,之所以未能很好地实现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主要原因就在于只对原有结构做小变动,导致涨落太小,难以形成新的结构,因而也表现不出新的功能。系统的改革绝不能简单视之为系统内部某些甚至某个要素的改变。同样,当前的高职课程结构的优化,也绝不只是对原有结构的简单修补,而必须是一个整体优化的过程。

2.“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原则

“知识与能力是紧密相连的,一方面,掌握知识的速度与质量依赖于能力的发展。另一方面,知识为能力的发展提供基础。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往往见解深刻,思考问题比较周密,处理同样的事情比一个没有知识或知识面狭窄的人快得多,成功的把握大得多。不以知识为基础的能力充其量只能是一种低级的技能,甚至是本能。在某个领域内没有知识,在该领域内也必定是无能的。正是由于已掌握的知识的广泛迁移,个体才形成系统化、概括化的心理结构,从而形成某种能力。”可见知识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对我国以“学科为中心”的“三段式”课程结构提出批判的时候,不能把课程结构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完全否定。不能一味地强调专业实践能力,忽略专业知识对于实践能力培养的决定作用。不可否认,知识是能力的基础,是就业的基础,是人的社会化发展的基础。但知识与能力不是简单的等号关系。知识的掌握为能力的发展和形成提供了可能,但很多的操作技能还需要通过反复的训练才能最终掌握,包括认知能力和一些创造性的能力也需要在实践环境中加以培养才能真正获得。反过来能力的获得,也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已有的知识。“素质是以人的先天禀赋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与教育作用下形成的顺利从事某种活动的基本品质或基础条件。素质的基本要素是知识和能力,核心是能力和价值观。由于能力是在各种活动中体现的,因此能力是素质的外显形式,素质诉诸实践就表现为能力,离开能力素质就无从表现、观察、确证和把握。”因此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是高职教育课程结构优化的根本原则。

3.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培养模式相统一原则

在我国高职教育课程结构的优化过程中,需要遵循全面体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培养模式相统一的原则。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职院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高职院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组织和进行的。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职院校课程结构的设计之纲。同时,高职教育培养目标也是高职院校课程结构发展与变革的基本依据。此外,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也在一定层面上影响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与运用。在我国高职教育课程结构优化的过程中,应注意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人才培养模式的统一。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决定了人才培养的方向,课程结构在实际操作中执行这一目标,人才模式配合课程结构在人才培养的过程环节做好高职教育目标的落实工作,三个环节紧紧相扣,密不可分,步调一致才能达到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的。如高职院校课程结构不能呼应高职培养目标,那么就在很大层面上拖累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环节的实施,导致此人才培养环节以失败而告终。同样,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必须呼应于高职教育课程结构的构建,才能最大限度地达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否则,高职教育课程结构的功能就不能发挥尽致,同样使人才培养环节处于缺失状态。基于此,在我国高职教育课程结构的优化改革过程中,必须遵循全面体现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与培养模式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地把握我国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过程,实现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合格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

4.理论化与实践化相统一的原则

长期以来,高职教育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影响,课程结构中存在着重视理论课程、忽视实践课程的倾向。这种高职教育课程结构理论化的浓重色彩严重阻碍了学生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重视经验、实践经验和实际动手能力是现代社会对现代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从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结果来看,学生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是动手和实践能力较差,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阻碍了自身和社会的发展。事实上,理论性课程也需要有实践性课程的内容作为理论的验证和巩固,以丰富课程的内容,增强课程的应用性;而实践性课程又必须有理论方面的相关内容给予指导,使之立足于理论高度,长久发展。基于此,我国高职教育课程结构优化改革必须遵循理论化与实践化相统一的原则。我国高职教育课程结构中理论化与实践化相统一不但指课程组织上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并行推进、有机结合,而且内在地包含了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处于同等地位,同时要求建立与理论课程相适应的形式多样的实践课程门类等内容。

四、高职课程结优化的策略

1.正确处理好教学时间和教学效率的矛盾,做到既能精减教学时数,又能提高教学效率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中的主阵地,它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时间的规定性。课堂教学时间是一种很重要的教学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因此,在教学时间上需要让有限的资源为学生带来显著的学习效益。真正高效率的课堂教学应是以尽可能少的时间投入,以师生尽可能少的精力消耗,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在课堂上收到尽可能多的实效,得到尽可能多的收益。但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讲得越多、越细,越有可能封闭学生的思想空间,并造成学生对教师的依赖,这种过犹不及的无效率的课堂教学既是对学校教学资源的浪费,也是对学生生命的一种浪费,对人才培养毫无意义。所以,在课堂教学中需要适当压缩课堂教学时数,特别是减少课堂教学讲授时数,把知识、技能的主体以及精华部分通过课堂教学简明扼要地传授给学生,给学生留出更多的自主学习和思考的时间。这样,教师在压缩下的课堂教学时间内高质量地输出了与以往课时相同的信息量,这就是增加了有效教学时间。

2.正确处理好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之间的关系,压缩必修课,增大选修课范围,鼓励学生个性发展

知识经济时代呼唤人的个性彰显,选修课程作为培养学生个性的有效载体,在当前理应得到足够重视。所以,在高职教育的课程结构设计中,应根据需要调整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间的比重。第一,适当降低必修课程所占的比重。第二,增加必修课程的选修空间,使部分必修课程自主化,以实现因材施教。第三,合理组织选修课程,增加任意选修课的比例,克服任选课程课源不足、设课随意、稳定性不够等缺点。第四,把限定选修课从实质上真正得到落实,增大限选课的自由度。不能把限选课程变成一种变相的必修课程,也要克服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的限选课门门都选的状况。为给学生提供较大的选择余地,必须开发课程资源,扩大限选课开课的门数,扩大选课的自由度。

3.增加实践教学课程的学时,加大实践课程的比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高职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享有很高的自主权,所以具有更强的灵活性,特别是在实践类课程的设置上。加强实践课程,不仅可以使理论知识得到更好理解,有利于各专业领域知识的整合,而且便于形成鼓励创新的氛围,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学生在实践课程中通过与他人合作,有利于协作意识的培养和团队精神的形成。在课程体系设计中,建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一体化的课程体系,这既是课程组织结构上二者的并行推进、有机结合,又内含了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时也要求建立与理论课程要求相适应的形式多样的实践课程体系。这就要求我们:一是提高认识,在教学思想上把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二是多单独开设与理论课程要求相适应的实践教学课程,并按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提高其在整体课程教学中的比重;三是处理好一门课程中的理论性内容与实践性内容的协调配合问题,尽量增加实践性课程教学内容的学时比重;四是提高实践教学的课程质量,多开设计性、操作性的实验课程,压缩基本实验、验证性实践课程,促使实验实践形式多样化、综合化、科研化;五是多创造条件,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实践活动。

4.正确认识专业教育课程与通识教育课程之间的比例关系,加强人文素质类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共同在高职教育中发挥着作用,不仅满足学生和社会的需要,而且也符合当前我国社会和教育的发展规律及发展趋势。高职教育的课程结构设置中,根据不同的设计理念以及各模块的课程设计内容、比例,专业教育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的比例相应地也有所不同。由于高职通识教育课程具备基础性、选择性、通识性等特征,使得通识教育课程在学校课程结构设计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已成为各高职院校课程结构设计的发展趋势。

在通识教育课程中,人文素质教育课程越来越被各高职院校所重视,这是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有力措施。但是,通识教育课程构成中还存在着比例失调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公共选修课少,公共必修课多。所以,通识课程的开设应该多把注意力投注到通识选修课的开设上,增加课程门数,优化教学内容,提高课程开设的质量,避免开设一些形式主义的课程和内容重复的课程。同时,在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教育课程的关系上,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合理配置两者的比例。一方面,要合理设定通识课程的数量和种类,保证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保证专业课程开设的数量和质量。保证专业课程数量,使其能充分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防止出现在选修课中以通识课程代替专业课程的现象。注重专业课程质量以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不能仅仅开设理论知识性课程,还需要多开设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有益的专业性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