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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章 :盗圣3

大胡子叫普雷波,已经30岁出头了,也算老玩家,到现在还脱不了童真,而他那些朋友,也差不多,一个个都挺可爱的。

问起他刚才自称爵士,才知道因为他小时候太爱幻想,到处找宝藏,不小心把古代一位名人的宝贝找到了,然后捐给了国家博物馆,由于这件宝物价值非常高,所以被皇室特封为爵士。后来他再也没找到过其他宝藏,却迷上了网络游戏,从此就以游戏为生。

在游戏里,他也挣到个准爵,还当了村长,不过他太喜欢冒险刺激,就辞职转成强盗,并且把一群喜欢罗宾汉的家伙召集起来,组成了强盗团伙。

他们这些人从没抢劫过单身玩家,最多有时候打击一下那些霸矿抢怪的组织,其余时间主要在攻击镇子,抢劫大户。当然,以他们的实力来说,都是负多胜少,尤其是在镇上,每次都会被从传送阵赶来的王国援兵击败,所以,等级降了不少,装备也越来越差,人越来越穷……

一群有趣的家伙,不知怎么的,我忽然觉得做这种强盗也是蛮有趣的。不是吗?在游戏中做强盗,你完全不用掩饰自己的欲望,想要什么就去“争取”,只要不欺负弱小,似乎也并不怎么邪恶啊……

想想,现代社会多数人的生活方式都是在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且很多人在争取的同时,也实际上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比如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人,他们实际上就是在与客户争夺利润。虽然有些人夺取了利益之后,自称“我是为了让我家人过得更好”来安抚自己心里的罪恶感,但本质上与强盗也是一样的。

那么,除了对社会没有贡献之外,在游戏中做一个强盗,其实不比普通职业者低级吧。如果这个强盗还是劫富济贫的那种,那就更没问题了。哎,我越来越想当强盗了……

我看看普雷波的徽章,是强盗职业,他的准爵和本职业徽章都不在。我奇怪地道:“你转成强盗后,爵位也被收回了吗?那不是太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