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回族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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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从西北地区的清真寺和道堂经济看伊斯兰教教派与门宦的组织模式(1)

杨桂萍

引言

一、清真寺经济与教派的两种组织模式

甘、青、新以及宁夏南部的西吉、海原、固原、同心等地多个教派、门宦集中分布这一显著特征,表明地方环境对形塑宗教组织模式及其仪式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教派和门宦与西北特定地理环境下的生态、文化、经济因素密切交织在一起,形成两种不同的组织模式:单一教坊制以家庭和社区为基础[1],形成穆斯林—清真寺—社区(教坊)之间的互惠关系;门宦和海乙制以家庭和社区为基础但又超越家庭和社区,形成穆斯林—清真寺—拱北和道堂—门宦,或穆斯林—稍麻寺—教坊—海乙寺之间的多重互动关系。门宦和海乙制比单一教坊制有更广阔的社会、经济关系网络和更强的资源整合机制。

历史上,在民族、宗教上层(包括政治、经济、宗教、知识各界精英)的大力支持下,西北地区的各大清真寺和道堂主要通过包括土地、房屋在内的“瓦克夫”以维持各项开支并开展相应的社会公益事业。如青海西宁东关大寺在明代由回族上层人士冶正国、冶正明兄弟二人支持而扩建。民国初年,时任西宁镇总兵的马麒先后捐献白银数千两,西宁回族绅士、工商实业家马辅臣、马肇业等数百人捐资白银万两重建大寺,回族绅商的捐款全部用来购置房产作为大寺的寺产。民国35年,当时青海省主席马步芳出资18万银圆扩建大寺,又捐5万银圆作为大寺经营“振清”商号的资金以寺养寺[2]。

1949年以后,由于国家政治制度的改造及社会领域的科层化发展,西北地区的各大清真寺和道堂举办宗教活动和建筑维修等各项开支,主要依靠穆斯林企业家的支持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自愿奉献。土地改革和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后,清真寺、道堂、拱北的土地、房产、牲畜、草场几乎全部收归集体所有。“文化大革命”中大多数清真寺被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占用或拆除[3]。1978年,落实宗教政策后归还被占用的宗教活动场所,已拆除或无法归还的由政府折合现金进行补偿。20世纪80年代初,一批清真寺利用政府退还所占用的清真寺房产、地产以及现金补偿,加上穆斯林民间社会的捐赠得以修建或重建。30年来,随着西部社会发展和穆斯林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地区的一些清真寺已由80年代简陋的三五间平房发展到拥有数千平方米建筑面积、条件设施日益改善的现代化建筑,城镇和农村地区的清真寺总体条件也得到很大改善。当代西部回族聚居区清真寺的建立大多依赖社区内全体穆斯林的支持[4],其重修、扩建一般是在社区精英的带动下主要靠社区内集体捐资完成的[5],清真寺的房产、人口规模,信教群众的收入水平、管理者的文化程度和组织能力,是影响清真寺收入、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因素。我对西北地区十余座清真寺经济的实地调查后发现:第一,清真寺的经济收入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地区,清真寺收入相对较高;城镇地区次之;农村地区清真寺收入普遍偏低。第二,在同一地区清真寺的收入与信教人数正相关,教民数量多,则清真寺的规模大、收入高、社会影响力大;教民数量少,则清真寺规模小、经济收入低、社会影响力小。第三,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崛起的穆斯林企业家对城市和城镇清真寺经济日渐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有些清真寺收入的60%以上来自穆斯林企业家的捐赠。第四,清真寺管理者的经济能力、组织能力对清真寺经济亦有直接的影响。

某市一个行政区有15.5万穆斯林、283座清真寺。市区清真寺的主要经济来源包括:出租房屋,穆斯林缴纳的天课,开斋节“费特尔”,古尔邦节捐赠的牛皮、羊皮,穆斯林平时捐赠的随心包帖“所德格”等。市内几座清真寺年收入大多在10万元以上,房产较多的两座清真寺,每年有固定的房租收人,不再依赖周围穆斯林的供养。位于市中心的A清真寺始建于民国,曾得到国民政府重要官员及地方回族绅士的大力支持,由著名宗教人士主持设立高级师范学校,培养了一大批民族宗教精英。“文化大革命”期间A清真寺被工厂占用,1987年在本坊热心宗教人士倡议下,依靠政府补偿金和穆斯林捐款重建。1995~2006年A清真寺通过集资、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440万,建成4300平方米的教学楼和1500平方米的水房、讲经堂[6]。

该市城市化程度不高,部分穆斯林尚未摆脱农民身份,多数清真寺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民人均收入2825元。这些清真寺以家庭、家族为基础,主要经济来源包括:清真寺在夏秋两季向各家收取的学粮;天课;随心乜帖;开斋节“费特尔”;古尔邦节捐赠的牛皮、羊皮等。农村清真寺收入以穆斯林的捐赠为主,自养能力有限。离市区3公里左右的B清真寺年收入12万元左右,是收入较高的农村清真寺,主要靠出租清真寺购买的二手丧葬车和旅游车,以及清真寺开办清真餐厅以方便本坊穆斯林办婚礼待客,每年收入几万元。加上信教群众捐赠的乜帖,每年稍有盈余。离市区七八公里的C清真寺每年收入四五万,支付阿洪工资9000元、煤炭费1万元、电费2000元、满拉生活费及清真寺之间往来费用几千元外,几无所剩。

某县回族人口30.4万,占该县总人口81.64%,该县共有600余座清真寺,其中县城有19座。D清真寺是唯一作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的清真寺,也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D清真寺占地面积45277平方米,大殿642.72平方米,其他房屋789.28平方米。政府登记D清真寺有信教人口1930人,实际上由于D清真寺离县城10多公里,周围居民有百余户人家数百人,平时礼拜者有40~50人,主麻有200多人参加聚礼,斋月礼塔拉威哈的穆斯林有200人左右,每年开斋节、古尔邦节有2000人参加会礼。D清真寺基本没有自养能力,维修依靠国家拨款。2003~2004年4月,D清真寺收入共计2.6万元,2004年全年收入2.4万元,包括学粮、穆斯林生活费、水房收入、来自各地的穆斯林客人捐赠的乜帖、银行利息收入、政府捐款、慰问金及少量的实物捐赠,几乎难以负担阿洪的学粮(每年1万元)和清真寺水、电、电话、取暖等费用。

位于县城的E清真寺,有信教群众2820人,以周姓和黑姓两大家族为主,该寺在1981年修建时大殿仅能容纳二三十人礼拜。1998年翻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大殿960平方米。平时有100~200人礼拜,主麻日有700~800人礼拜。2005年12月28日E清真寺公布的账目如下:上年转入1.3万元,2005年各项收入6.5万元,因大殿装修集资12.9万元;支付装修款16.8万元,其他开支计6.9万元。E清真寺大殿装修所需经费大多来自本坊穆斯林捐赠,人均捐资45.88元。E清真寺每年的乜帖、天课收入6万多元,清真寺支出经费多出的部分可用往年积累的经费支付。经济上有了保障,E清真寺不仅开办传统的经堂教育,培养10多位满拉,还从1986年起一直开办女学,招收几十名初中、高中落榜的女生学习阿拉伯语和教门知识,为社会培训劳动力。

某镇有回族2万余人,多数为农业人口,2005年该镇农民人均收入1890元。该镇有38座清真寺。清真寺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斋月乜帖;开斋节的费图尔;古尔邦节羊皮或牛皮收入;天课;穆斯林企业家的捐助;个别清真寺有温棚、房屋出租等自养收入。清真寺的支出包括:清真寺建设与维修;水、电、电话费和冬天取暖燃料费;阿洪、教师、寺师傅的工资及满拉的生活费;宗教交往费用;清真寺举办各种活动的花销。经过改革开放20余年的发展,该镇各清真寺已基本改变了向教民索要或外出募捐的形式,主要以信教群众捐助的乜帖和天课维持开支,个别地理位置好的清真寺通过出租房屋增加收入。由于没有旅游优势,该镇30多座清真寺均无门票收入,有自养事业的清真寺很少,民穷寺穷,民富寺富。该镇社会经济发展缓慢,民众收入低,清真寺收入也很低。该镇各清真寺规模大小不等,招收满拉数量不一,在没有大的修缮或花费时,规模较大的清真寺一年开销1~2万元,小寺开销不足万元。清真寺遇有维修、冬季取暖等大的开支时,需仰赖当地开办煤矿等企业主及在广州、义乌打工或开公司的本坊人的支持。该镇F清真寺有教民近300户、1692人,人口仅次于海乙寺(中心寺),是当地第二大清真寺,收入在当地最高。2004年F清真寺大殿需要装修,所需资金包括三部分:本坊教民捐赠;向农村信用社贷款1万元;向个人借款4.56万元。F清真寺2004年斋月收入9.4万元,有这样收入的清真寺在农村很少见。相当一部分农村清真寺处于贫困状况,清真寺收入勉强维持一位阿洪的生活费用,无力供养满拉,因此农村一些已经有资格主持教务的阿洪宁愿到城镇、城市清真寺当满拉,不愿留在农村当阿洪。

清真寺为回族穆斯林所建,有很强的民族性,一般不与非穆斯林产生经济联系。其组织形式主要有以社区为基础的单一教坊制度和大寺统辖小寺的海乙制两种形式。实行单一教坊制的各清真寺互不隶属,在教务、事务、经济上完全自主。实行海乙制的清真寺在教务方面听从大寺安排,在事务和财务方面享有自主性。就教民的宗教奉献而言,在单一教坊制的回族社区,穆斯林一般只负担清真寺的开支,自愿向清真寺和阿洪捐赠乜帖。海乙制被称做“复合教坊制”[12],穆斯林除了所属清真寺和阿洪的开支外,也要给稍麻寺(或海乙寺)一定的经济支持。

无论是穆斯林—清真寺—教坊之间的单向互惠关系,还是穆斯林—稍麻寺—海乙寺之间的多向互惠关系,均体现了回族聚居区教民—清真寺—教坊之间的互动关系。教民捐资修建清真寺,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捐献以维持清真寺的正常运行,直接参与清真寺举办的礼拜等各种宗教活动。清真寺作为文化的象征,其宗教中心、文化中心、教育中心、服务中心、交际中心的功能以社区为基础:为教民参与宗教活动提供方便,满足教民的信仰需求,为贫困者提供有限的帮助。清真寺的管理也以社区为单位,由民众推选本社区的民间精英担任学董或寺管会主任,主要负责清真寺的事务,如聘请阿洪、开办经堂教育和女学、修建清真寺、代表本坊教民参与其他教坊的活动等;清真寺聘请的阿洪主要负责宗教事务。寺管会成员中由会计和出纳共同负责清真寺的财务,各清真寺定期公开账目,将收支情况分类汇总,向教民公布。无论单一教坊还是复合教坊,都通过共同的伊斯兰教信仰,把穆斯林凝聚在一起,使其“婚丧不振,互相资助;贸易短资,合力扶持;子弟不能念经者,代为供膳,恩不求报,德不沽名”[13],体现了穆斯林之间团结互助的精神。

二、道堂经济与门宦的组织模式

门宦[14]以相对频繁的宗教活动和独特的宗教仪式将分散的穆斯林凝聚起来,著名的道堂、拱北作为门宦的重要宗教活动中心,其建立、发展以及开展规模宏大的宗教活动都需要大量经费。历史上修建道堂、拱北的资金主要依靠门宦负责人、富豪大族及信教群众的捐赠。道堂、拱北建立之后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瓦克夫”和广大教民的奉献。例如马震武主持哲赫忍耶教务时期,在宁夏某道堂有600多亩水地、9000多只羊、400多头牛、100多匹马、120多峰骆驼以及一处草山[15],加上每年举办大型“尔麦里”,来自全国各地穆斯林的宗教奉献,使其富甲一方。宗教制度民主改革之后,西北地区大多数道堂、拱北的“瓦克夫”如土地、草场、牲畜等都被作为集体财产充公,当前各个门宦的教产情况差异颇大。近年,随着穆斯林经济生活的改善,加之邻近的道堂、拱北和清真寺陆续重修,西北某回族聚居区的G道堂进行较大规模的重修,所需资金约300万。G道堂内有数代宗教导师和其他贤人达贵的拱北,不愿外来人员打扰亡者鲁哈(灵魂)[16]。因此道堂不对外开放,没有任何门票收入。新时期门宦如何解决建设经费?怎样募集资金?拱北(道堂)—清真寺—教民之间存在何种互动关系?笔者根据G道堂公布的捐款、捐物名单,初步分析如下:

G道堂捐款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以本门宦教务负责人及其家族成员的捐资和信教群众的乜帖为主,没有来自政府方面的任何捐资,也没有政府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化保护专款、民族宗教统战部门的政策性拨款等名目的经费支持。根据宗教部门统计的数字,该门宦在当地有4.2万教民,当地人均年收入4000多元,如果人均捐款70多元,则G道堂的建设经费即可全部解决。实际上当地教民捐款数额仅有几十万,其中本坊教民的捐赠有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