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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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工程项目招标(2)

3.标前会议

标前会议也称为投标预备会或招标文件交底会,是招标人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标前会议上,招标人除了介绍工程概况以外,还可以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加以修改或补充说明,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和会议上即席提出的问题给以解答。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应将会议纪要用书面通知的形式发给每一个投标人,以保证招标的公平和公正。这些文件都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文件为准。

为了使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前会议上确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由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以及招标单位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其内容包括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开标时间及地点、评标方法、拟签合同主要条款等。实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文件应当售发给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投标单位;实行资格后审的,售发给报名投标单位;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招标文件售发给收到投标邀请书并报名投标的单位。

5.投标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相应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6.开标、评标和中标

①开标。开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由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②评标。在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按相关规定成立的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原则、评标方法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保证公正合理、择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单位。评标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等过程。评标方法可以采用评议法、综合评分法或评标价法等,可根据不同招标内容选择相应的方法。评标结束应该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③中标。中标单位由招标管理机构核准,获准后由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编制

2.2.1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概述

建设工程招标的标底编制是指由业主对招标工程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预期价格。标底一般是指清单编制人或另行委托的标底编制人计算的工程造价。

招标人在招标前都会估计预计需要的资金,这样可以确定筹集资金的数量,因此标底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预期价格。在国外,标底一般被称为“估算成本”、“合同估价”或“投标估值”,在中国台湾被称为“底价”。当然,招标人根据项目的招标特点,可以在招标前预设标底,也可以不设标底。虽然《招标投标法》没有强制编制标底的规定,但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都编制标底,而其他领域的招标对标底的编制则不是十分重视。对设有工程标底的招标项目,所编制的标底在评标时应当给予参考。编制标底时,首先要保证其准确,应当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的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要求编制。其次要做好保密工作,对于泄露标底的有关人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为了防止泄露标底,有些地区规定在投标截止后编制标底。一个招标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1.标底编制的原则

(1)标底的编制应具有规范性和统一性

标底的编制应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制订的基础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市场价格。标底的计价内容和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2)标底的编制应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依据

标底一般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和其他相关条款,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现行的工程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的文件规定,招标时编制者或权威机构对市场价格预测的资料及建筑安装材料与设备的市场价格,业主对工期、质量的要求等。

(3)标底的计价应该与实际变化相吻合

标底价格作为招标人的预期控制价格,应尽量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开展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让承包商有利可图。如果要求工程质量优良,还应增加相应的费用。标底中的市场价格可参考有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服务机构和社会发布的价格行情。

2.标底的编制内容

①封面:包括标底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标底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员执业资格证章;

②标底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中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③标底价格计价书:包括全部的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直接费计算表、材料价差调整表、费用计算表、主要措施费用计算以及主要材料用量表等;

④标底附件:如标前答疑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来源说明,现场的水文、地质资料,施工方案等。

3.编制标底需考虑的有关因素

当前,招标工作的标底大多数是在施工图预算基础上确定的,但它不完全等同于施工图预算。要编制一个合理的标底,必须在此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

①标底必须符合目标工期的要求,对提前工期所采取的措施应按提前工期的天数给出必要的赶工费;

②标底必须保证满足招标方的质量要求,对高于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因素应有所反映;

③标底要适应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因素,可列出清单,随同招标文件供投标时参考,并在编制标底时考虑材料价差方面的因素;

④标底应合理考虑招标工程的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将由于自然条件导致的施工不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计入标底价格内。

4.标底的审核

标底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标底计价内容。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款;

②工程量清单单价组成分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以及主要材料数量等;

③计日工单价等。

5.标底的保密

标底的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的编制审查人员应在标底编制审查完成之后及时封存标底,直至开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

2.2.2标底编制依据和方法

1.标底的编制依据

①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②工程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工程量计算规则;

③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等资料;

④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⑤现行的预算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及有关调整计价的文件等;

⑥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

工程项目招标标底是工程招投标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从竞争的角度考虑,价格的竞争是投标竞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在其他各项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应当选择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目前我国各建设工程企业由于具有专利技术和特殊技术的单位较少,因此同一资质等级的企业在项目实施能力方面差异不大,为了防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一般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中大多都设置标底。

2.标底编制的方法

工程招标标底价格一般应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其编制的方法多种多样,可采用以下3种方式进行编制。

(1)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

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标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综合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来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施工管理费、其他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再加上材料差调整以及一定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构成公司的工程预算,形成标底的主要部分。这是目前国内采用最广泛的方法。从承包方式的角度来说,标底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除政策性调价、材料及设备价差、重大洽商变更部分可以调整以外,其他一律包死的承包方式的标底;另一种是一次包死的承包方式的标底。其中第一种标底最为普遍。

(2)以扩初概算为基础

以扩初概算为基础的标底的前提是要有能满足招标需要的类似技术设计深度的招标图,以其作为定量、定质和作价的依据。这种方法没有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标底精确,在国内工程中采用不多。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与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出入较大,这样势必导致造价悬殊,使投资难以控制。但其也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主要是减少工作量,节省时间,争取时间提前开工,同时施工与施工图设计可以交叉作业,一般是先出基础图就可开工,以后主体结构、建筑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等设计陆续跟上,使施工仍能顺利进行,提前竣工投产,以达到早盈利的目的。

(3)以最终产品单位造价包干为基础

以最终产品单位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通常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造价包干,根据不同建筑体系的结构特点、层数、层高、装修和设备标准等条件和地基土质、地耐力及基础、地下室的不同做法,分别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设计标高±0.00以上、以下部分的造价包干标准。在具体工程招标时,再根据装修、设备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标底单价。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大量兴建的工程,如通用住宅、中小学校舍等。

标底对评标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我国过去过分地强调了标底的作用。在实际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往往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报价的唯一基准,过分高于或者低于标底的报价就被拒绝。这样做一方面限制了竞争,使投标人不顾成本,尽可能地压低投标报价;另一方面也促使投标人为了争取中标,千方百计地打听标底。因此,国际招标时往往不设标底,而以最低价作为中标的重要标准。

2.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与组成

2.3.1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评标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此外,招标文件是签订合同所遵循的依据,招标文件的大部分内容要列入合同之中。因此,准备招标文件是非常关键的环节,直接影响采购的质量和进度。

1.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通告

指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

(2)投标须知

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资金来源;

②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③货物原产地要求;

④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⑤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⑥投标语言: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

⑦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

⑧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

⑨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⑩评标的标准和程序;

国内优惠的规定;

投标程序;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

开标的时间、地点等。

2.对招标文件主要内容的解释

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很多,但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书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是其中较重要的部分,下面对这几项内容予以简要解释。

(1)投标邀请书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将收到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并以此作为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文件。投标人收到的投标邀请书也将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①合同编号;

②业主单位、招标性质。若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则应说明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承包商范围;

③资金来源。

④工程简介、分标情况、主要工程量、工期要求;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务》依据国家最新颁布的相关规范进行修改,并结合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设置相关习题,主要内容包括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基本知识,招标投标法规及其案例分析,国际工程招投标及贷款采购指南,合同法规及其案例分析,FIDIC合同条件与国际惯例,工程招标管理与应用,工程投标管理与应用,投标报价与合同谈判,施工合同管理,FIDIC合同管理,分包合同管理,委托监理勘察设计与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索赔起因与依据等。

⑤承包商(或供应商)为完成本工程(或提供货物)所需提供的服务内容;

⑥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售价;

⑦递交投标书的地点、份数和截止时间;

⑧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额度和时间;

⑨公开开标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并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

⑩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