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金融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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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商业银行(1)

商业银行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银行,它是货币信用关系推进和发展的必然产物,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我国商业银行在改革和发展中正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迈进,并逐步缩短与国外发展比较健全的商业银行之间的距离。本章将重点阐述商业银行的起源和发展、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以及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

商业银行溯源

一、商业银行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回顾

“商业银行”这一名称发源于英国,原是指专门融通短期性(一般在1年以内)工商业资金的金融机构,主要资产业务是发放以票据和储备资产为抵押的贷款,具有自偿性、短期性。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银行业的竞争使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远远突破最初的界限,不仅发放短期贷款,也发放长期投资贷款、消费贷款等,而且向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业务领域渗透。早期商业银行的内涵已大大扩展,我们至今仍将能创造存款货币的金融机构称为商业银行。

(一)货币经营业是近代商业银行的先驱

商业银行的原始形态可以在古希腊、古罗马史中找到记载,但人们公认的近代商业银行起源于意大利的威尼斯。中世纪的威尼斯是当时著名的世界贸易中心,各国商人带着本国的铸币来此交换商品,这些铸币的成色、重量甚至币材各不相同,给商品交易带来诸多不便,于是货币兑换商应运而生。他们在市集中心摆上桌椅,专门从事铸币鉴定和兑换,并从中收取手续费,这些货币兑换商即钱商(Money Merchant。),是银行家的雏形,他们从事的行业即货币兑换业,是货币经营业(钱银业)的最初形态。相应的,他们经营的场所即汇兑银行,但这里的汇兑并不包括款项的异地划拨,而仅指兑换各种货币,“汇兑银行所以得名……不是因为它发行汇票,开办信汇,而是因为它兑换各种货币”。

精明的钱商们不仅兑换货币,还代人保管货币,免去商人们保存货币的风险,他们从中收取保管费用。这与现代商业银行的存款有质的不同,前者仅仅是单纯的服务项目,不存在资金占用,而后者则是商业银行为扩大资金来源而开展的负债业务,必须支付给客户一定数额的利息,作为客户让渡其资金使用权的报酬。

随着异地大宗交易的发展,商人携带金属货币长途奔波,既不方便也不安全,一些业务发达的货币兑换商不失时机地开办汇兑业务,商人们在某地将货币交存给货币兑换商,凭其开具的收据可以在异地支取相同数量的款项。同时,商人们委托钱商办理结算、代为收付现金,担负出纳业务。这样,在货币兑换业的基础上,出现了一种既从事货币兑换,又为整个货币周转服务的特殊行业——货币经营业,专门从事货币兑换、存储、保管、收付、结算、汇兑以及货币差额的平衡和往来款项登记的业务,相应的,汇兑银行发展成汇划银行。

货币经营业虽然已具备银行业的初始职能:货币兑换与款项划拨。即支付中介职能,但仍不具备银行业的本质特征——提供信用服务业务。即不具备信用中介职能,因而货币经营业并不是真正的银行业。随着商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货币经营业者聚集的货币资财日益增多,他们注意到货币存款总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余额,不必将所有的资财都用来备付提款的需要,就形成货币经营者开展放款业务的基础。他们将一部分存款货币贷放给社会上急需资金的人,到期收回并加收一定利息。当存放款业务逐渐成为货币经营业者的主要业务时,货币经营业就转化成了办理存款、放款、结算、汇兑等业务的银行业了。据金融史考证,近代商业银行的先驱是公元1171年在意大利威尼斯成立的威尼斯银行。12世纪末,银行业传播到欧洲,主营存款、放款和汇款三大业务。

(二)股份制银行是现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

17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商业银行已经生成,它们虽已具备了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职能,但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主要原因有:第一,商业银行在产生之初,大都具有高利贷性质。例如,17世纪英国的贷款利率在年率20%~30%之间,高利贷吞蚀了资本主义企业的大部分利润,不利于社会再生产,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和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第二,贷款的对象主要是政府和封建贵族,而不是工商业者。第三,银行业的生存基础还不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生产方式。这种封建落后的信用关系导致了两个后果:一是新兴的资产阶级反高利贷斗争兴起:二是产业资本家对贷款的需求量萎缩。旧式商业银行的利润受到影响。与之相对应,现代商业银行通过以下两条途径建立起来:一条途径是资产阶级按股份制原则组织自己的银行。1964年在英皇三世的支持下,由英国商人集股建立起来的英格兰银行是公认的第一家现代商业银行,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产物。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资本雄厚(英格兰银行募集的股份高达120万英镑,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典范)、规模大、利率低,能极大地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逐渐成为现代资本主义商业银行的主要形式;另一条途径是高利贷性质的旧银行逐步改变自己的经营方针和组织形式,以便与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展开竞争。

(三)金融寡头是现代商业银行一度成为万能垄断者的表现形式

现代商业银行成立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当时的生产设备简单,工业自身对贷款的需求小,这使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限于对国内外贸易融通短期资金,如对商人开出的承兑汇票贴现等,很少对工业融资。

在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后,商业银行的作用发生了本质变化,即列宁表述的由中介人变成为万能的垄断者。这种本质的变化基于生产的集中,出现了垄断性质的大企业,它们有两个特点:一是生产规模大,对贷款的需要量大、期限长,客观上需要大银行的资金支持;二是由于生产的周期性,大企业内部资金大量沉淀,形成银行的存款来源,为大银行的出现提供了客观条件。生产的集中必然导致银行集中——资本雄厚、拥有广泛分支机构和先进技术的大银行不断地吞并中小银行,或使其破产,从而使自己壮大起来。银行集中到一定程度引起垄断,形成银行托拉斯。当银行垄断资本与工业垄断资本相互渗透时,形成了金融资本:银行垄断资本或购买工业企业的股票,或派出人员担任企业高级领导职务从而间接或直接地控制工业企业;同时,工业垄断资本也或向大银行参股,或直接设立自己的金融子公司,向银行业渗透。这样,一小撮掌握了关键工业企业和大银行资本的金融寡头诞生了,他们控制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命脉,操纵着国家机器,获取了政治上至高无上的权力,“银行就由中介人的普通角色发展成为势力极大的垄断者”,写下了其发展历史上最光辉的一页。

商业银行自诞生起发展到今天,经营环境几经变化,金融寡头已成为历史,但大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仍举足轻重。

二、商业银行的基本性质和职能

从商业银行起源和发展的历史看,商业银行是以追求利润为目标,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经营对象,能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多功能服务的金融企业。

(一)商业银行的性质

1.商业银行是一种企业。商业银行拥有企业所具备的一切特征。

(1)商业银行具有业务经营所必需的自有资本,而且西方商业银行的大部分资本来自于股票发行,是股份制企业。

(2)商业银行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地承担民事经济责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盈利是商业银行产生和经营的基本前提,也是其发展的内在动力。

2.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金融企业,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经营的对象,后者创造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商业银行创造的是能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存款货币;后者活动于一般的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商业银行活动于货币信用领域。

3.商业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也有其特殊性:其一,与中央银行相比,商业银行面向工商企业、公众及政府机构,办理具体的存放款业务。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的核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办理具体信用业务,其身份是超然的监管者、领导者与政策制行者。其二,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不囿于其他专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特定的经营界限,并且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现代商业银行已经发展为金融百货公司、万能银行,业务触角伸至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其三,信用创造是商业银行特有的职能。

(二)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

由商业银行的性质所决定,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企业,具有如下职能:

1.信用中介职能

这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负债业务,把社会上一切闲置货币动员、集中起来,再通过资产业务,贷放或投资到各个经济部门,“使资金从没有投资机会的人那里流向有这种机会的人那里”,充当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中介人。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职能克服了直接信用在授信规模、方向、时间上的局限性,有助于充分利用现有货币资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发展。

2.支付中介职能

这是商业银行作为货币经营业的传统职能。商业银行以活期存款账户为基础,接受客户的委托办理货币收付、结算、转移存款等业务,充当存户或委托人的“账房”和“出纳员”。商业银行为客户进行非现金结算,减少了现金使用,节约了流通费用,促进了再生产规模的扩大。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账户的金融机构。近些年来,随着放松管制以及金融创新,其他金融机构开办了类似于支票账户的其他账户,发挥支付中介职能,但仍比不上拥有悠久支付中介传统的商业银行,后者利用其电子网络、通信技术方面的优势,发展成当今社会最精巧的管理机构。

3.信用创造职能

这是由商业银行信用中介职能派生出来的主要职能之一,其实质是商业银行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基础上,通过将发放的贷款转化为存款货币,创造出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而活期存款又是构成货币供给量的主要部分,这使整个经济的货币供给扩张,信用膨胀。相反,商业银行通过收缩活期存款,可以起到消灭货币的作用。关于商业银行究竟如何创造存款货币,本章第二节将予以介绍。

4.调节经济职能

基于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力量。通过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理解与传递,商业银行成倍地创造或消灭存款货币,达到扩张或收缩社会信用量,从而刺激或控制经济增长速度。此外,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主体,可以通过放款或投资引导资金流向,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可以通过办理消费信贷来引导和调节消费。

5.金融服务职能

这一职能是商业银行综合性多功能性质的体现,实质是商业银行凭借其联系面广、信息灵通,尤其是电子计算机的广泛运用等独特优势,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如对企业的经营决策进行咨询服务,代理货币收付、工资发放等;对个人提供信托、财产保管等服务。金融服务职能大大拓宽了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增加了业务收入,密切了与客户的联系,这在金融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是相当重要的职能。

三、商业银行发展前瞻

(一)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

商业银行在英国称为清算银行(Clearing Bank),德国称为信贷银行(Credit Bank),日本称为普通银行(General Bank),澳大利亚称为交易银行(Trading Bank),称谓虽各不相同,但其发展基本上遵循两种模式:

1.融通短期资金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商业银行专门经营短期工商业信贷业务。这一模式形成于英国,有其历史原因:英国是最早建立资本主义制度和股份制的国家,资本市场发达,企业所需的长期资金主要由资本市场募集。19世纪中叶,英国通过对其海外殖民地的掠夺,积累了大量产业资本,企业自身的生产资本相当充足,仅当发生季节性、临时性资金周转不灵时,才向银行申请短期资金。早期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活期存款,在金属货币制度下信用创造能力有限,出于安全的考虑,商业银行也不愿提供长期贷款。

这一模式在美国则以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为分水岭,这以前商业银行业务综合性很强,政府很少限制。但大危机中约有40%的银行倒闭,给经济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许多西方经济学家将原因归结为: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投向房地产的长期贷款助长了经济泡沫,导致了货币信用危机。于是,美国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证券交易法》和《信托契约法》,将商业银行类型与投资银行类型的业务范围严格区分开来:只有商业银行才能吸收使用支票的活期存款;商业银行以发放1年以下的短期贷款为其主要业务。

以英、美、日为代表的这种金融机构职能明确划分的金融体制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到严重的挑战,另一种模式日益受到各国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