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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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3)

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赋予被害人及家属在得不到犯罪分子赔偿的情况下,有向国家提出救助的权利,这一权利的缺失,不利于抚平被害人所遭受的犯罪创伤。由此可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非常必要且迫在眉睫。

自然灾害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一、自然灾害救助

(一)自然灾害救助的概念

自然灾害救助是指国家或社会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生产困难的灾区、灾民进行抢救与援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并使其脱离灾难和危险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

目前,我国自然灾害频发,例如,2007年,淮河流域发生了仅次于1954年的特大洪水,2008年,南方出现冰冻雨雪灾害,四川汶川地震,2010年舟曲发生泥石流,2011年南方持续大旱等,这些自然灾害已经给我国的经济造成巨大损失,自然灾害救助任务非常艰巨。

近年来,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制定相关的救助制度,努力推进灾害救助工作,并取得了较大成效。如1998年出台了《防洪法》和《防震减灾法》,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11月1日实施了《突发事件应对法》,2010年9月1日实施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这些法律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实施,为救灾的具体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二)自然灾害救助的原则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2条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该条文规定了自然灾害救助的五条基本原则,具体含义如下:

①以人为本是指灾害救助工作要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②政府主导是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做好各时段、各环节的灾害救助工作。

③分级管理是指根据自然灾害影响范围、造成危害程度的不同,灾害救助工作由不同层级的人民政府负责。

④社会互助是指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各级政府开展救助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通过救灾捐赠、对口支援等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⑤灾民自救是指充分发动群众,不等不靠,消除依赖,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自然灾害救助的内容

自然灾害救助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前准备、灾中应急和灾后救助。

1.灾前准备

灾前准备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物资储备、避难场所准备、救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救助准备工作。

①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事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应急队伍;应急资金、物资、设备;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

②物资储备主要是确定储备救助物资的种类、数量和地点。救助物资的种类、数量视各地的主要灾种及灾情大小决定。救助物资储备地点由灾区主要集中地区及储备地的交通状况决定,关系到灾害发生过程中救助物资的到达时间。我国现有10个国家级救灾物资储备基地,分别是天津、哈尔滨、沈阳、合肥、郑州、武汉、长沙、南宁、成都和西安。

③避难场所准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

④加强自然灾害救助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2.灾中应急

灾中应急主要是指在灾害发生和灾情形成过程中立即采取行动和对策。具体内容如下:

①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启动预警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向社会发布规避自然灾害风险的警告,宣传避险常识和技能,提示公众做好自救互救准备;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加强对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乡村、社区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

责成民政等部门做好基本生活救助的准备。

②灾害发生并达到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应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立即向社会发布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

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紧急调拨、运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和物资,及时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抚慰受灾人员,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事宜;

组织受灾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分析评估灾情趋势和灾区需求,采取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措施;

组织自然灾害救助捐赠活动。

3.灾后救助

灾后救助主要包括对受灾群众进行过渡性安置、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期间生活救助三项救助。

①过渡性安置。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定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③冬春期间生活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概念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指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保障制度。

2003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该法条规定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救助措施,主要是解决被救助对象暂时的生活困难,并使其返回家庭或所在单位。这一点不同于最低生活保障,因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期限规定得比较短,一般不超过10天。

(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条件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救助对象作了进一步规定,明确救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是无亲友投靠,三是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同时规定,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属于救助对象,这就排除了以流浪为生活方式、以乞讨为生财之道、好逸恶劳的人员。

(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内容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①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②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③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④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⑤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案例分析

北京千万富翁骗保案反映出我国居民最低保障制度存在以下缺陷:

1.家庭收入核实方面存在问题

准确认定家庭收入是判断申请者能否享受城市低保救助的关键。在制度运行过程中,人均收入核实缺乏统一标准,低保工作人员也缺乏相应的核查手段。一般只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而无法通过税收、公积金、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来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而且对于家庭的隐形收入也无法核实,因此,导致救助对象瞒报、少报或者不报个人及家庭收入的情况。

2.对骗保者惩罚力度较轻

目前,对于骗保者的处理多数停留于清理和停保。相当一部分骗保者只是停发低保,没有受到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处罚。较严厉的处理是,追缴之前发放的低保金及一年内不得再申请低保。这样的结果从客观上纵容了骗保行为的发生。

3.低保信息未公开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很多低保家庭的名单、领取金额、人数不公开,缺乏群众的有效监督。

针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于2012年9月1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其中,有三点颇引人关注:

一是经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部门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

二是各地要加大对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的查处力度,除追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无理取闹、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要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公安机关要给予批评教育甚至相关处罚。

三是规范公示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各地要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介绍了社会救助制度的概念、特征、原则和内容等基础理论知识。

社会救助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失去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援助,以维持其最低生存需要,维护其基本生存权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制度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救助对象的限定性;②救助目标的低层次性;③救助手段的多样性;④救助项目的扩张性。

社会救助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基本生活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补充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

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专项救助制度、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①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对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由国家和社会依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现金或实物的社会救助制度。由于中国特殊国情形成的“城乡二元制结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②专项救助制度是指在建立最低生产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为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而作出的一系列政策规定;③自然灾害救助是指国家或社会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生产困难的灾区、灾民进行抢救与援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并使其脱离灾难和危险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④临时救助是指政府部门针对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给予的短时间救助。主要体现为收容救助和其他类型的救助。

思考与练习

一、名词解释

1.社会救助

2.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廉租房救助

4.自然灾害救助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

2.简述我国社会救助的内容。

3.简述我国自然灾害救助制度的内容。

三、案例分析题

我国城市流浪儿童的生存情况极其恶劣,他们居无定所,一般都把车站、码头、桥洞、城市待拆废墟作为暂时的栖身场所;衣食无保障,很多初次流浪的儿童以乞讨或拾破烂为主,常常忍饥挨饿、食不果腹;生病无照料,遇头疼脑热时只能硬撑,受到家庭和社会的歧视。在多数人眼里,流浪儿童不是好孩子,他们不服管教,有家不归,甚至很多人很自然地将流浪儿童与违法犯罪联系在一起。有的曾经被好心人收养,但由于收养人存有防范心理,他们最终因得不到应有的理解和尊重而再次放弃家庭生活。他们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控制对象,从事卖淫、偷、扒、抢等违法行为,甚至为一些吸、贩毒人员输送毒品。

问题:

(1)请简要分析一下上述案例中城市流浪儿童面临的主要困境。

(2)作为一名社会救助专员,你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