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之世,限制特权,已成转变党风、安定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关于党政机关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下乡只准吃一菜一汤的规定,就是这种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此规定一出,新闻界为之呼号,老百姓为之鼓掌,被限制者有的喜,有的怒,有的喜忧参半。为之呼号者,以为此举开风气之先,不同凡响;为之鼓掌者,以为特权将受到限制,转变党风有望;为之喜、为之怒、喜怒参半者,其心境不同,觉悟不同,感受自不相同。
到底应当如何评价这“一菜一汤”的规定?平心而论,这“一菜一汤”,较之任意吃喝,前进了一大步,有限制比没限制好,这是毋庸置疑的。为之呼号,为之鼓掌,也在情理之中。但我以为,不论制定这一规定者,还是呼号鼓掌者,都没有摆脱长期以来形成的思维定势,都认为领导干部白吃白喝是既合法又合理的,分歧只在于量的多少。如果抛开谁出钱这个前提,“一菜一汤”和无数个菜、无数个汤就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关系,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领导干部工作有工资,下乡有补贴,凭什么要让下面侍候汤菜!吃饭人人自掏腰包,这在封建社会不可能,对王公大臣不适用,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应当是题中应有之义,对共产党的干部应当是适用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以为不必规定几菜几汤,只需规定不准领导干部白吃白喝即可。如果手头拮据,只吃菜不喝汤或者只喝汤不吃菜,一律自便;而手中宽裕者,或者为宴请部下故旧,摆个满汉全席,别人又何必去说短道长,上级又何必去干预限制呢。
治理经济环境,转变党风,必须治本。如果只触及皮毛,或者为某些表象所陶醉,是万不可取的。群众为“一菜一汤”的规定叫好,并不是说我们的措施就完满无缺了。群众以为,能对领导干部有所限制,已属难能可贵,只要下乡的各级头头不海吃海喝,仅仅白吃一菜一汤,就相当不容易了,不能再有更高的要求。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群众对我们的不信任和无可奈何情绪。对此,我以为,我们非但不能喜上眉梢,反而应当反躬自省,完善政策,取信于民。正确的答案不是一菜一汤,而是无菜无汤——不许白吃白喝。倘能兴此举,且确实贯彻,不是装饰,定可赢得民心。
(载《共产党人》1989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