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民族团结进步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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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为什么说民族区域自治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民族区域自治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比的优越性,其中最大的特点在于拥有自治权。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各族人民可以自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可以使用和发展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同时享有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少数民族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这样的改变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定,有利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

不仅仅是在政策法规中强调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和重要性,党和国家在实际生活中也不断引导和帮助各民族实现区域自治:优先安排民族自治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青藏铁路、南昆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重大工程,使城乡面貌焕然一新;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扶持民族自治地区扩大对外开放;举办自治区、自治县、自治州的周年庆祝活动等等。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真正实行着的,而非纸上谈兵的。正因为它切实满足了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国家的长远利益,因此必然得到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民族区域自治也要与时俱进,使之成为世界公认的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