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民族团结进步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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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是,我国究竟有多少个民族,各民族的名称是什么,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始终没有搞清楚。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制定和实施民族政策,帮助各民族实现平等权利,组织力量对民族成分和族称进行了辨别,这项工作就是民族识别。1953年,新中国开展了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各地自报登记下来的民族名称多达400余种。我国的民族识别,既坚持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理论指导,又没有生搬硬套这个定义,而是从我国民族的实际出发,对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共同体没有加以区分,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居住地域大小、社会发展阶段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高低,统统都称为民族,一律平等。除总原则的指导外,实际工作中主要依据两个具体原则:一是依据民族特征,二是尊重民族意愿。

我国的民族识别,规模之大、历时之久、识别民族之多、调查范围之广、识别依据之科学,都是史无前例的,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这项工作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开始,直到80年代末期正式确认中国有56个民族,前后历时30多年。民族识别工作,系统地梳理了错综复杂的民族源流和现状,科学地鉴别了我国现实的民族成分,基本上认定了党和国家实行民族平等、进行民族工作的确凿对象,为党和国家制定和贯彻民族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