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民族团结进步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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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宁夏的“少生快富”工程是怎么回事?

20世纪90年代,在宁夏南部山区很容易见到这样的画面:一位年轻的母亲,怀里抱着不到一岁的婴儿,衣服的左右角被两个年龄差距不到两岁的孩子牵扯着,在西斜的日影里,母亲背后还跟着一个单薄的小身影……

越穷越生,越生越穷。30岁左右的母亲也许要围绕4个或者更多的孩子操劳,这些年幼的生命拖住了一个又一个家庭奔富路的脚步,每一个孩子都得不到周到的照顾和良好的教育。

200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在南部山区试点,全面推行“少生快富”。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对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少生一个或两个孩子的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纯女户,落实节育措施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至5000元奖励。此后,又把多种项目和资金都捆绑用于“少生快富”工程,以此引导广大群众少生优生,脱贫致富。到2009年,宁夏全区有37643户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累计兑现奖金1.14亿元。

作为解决贫困地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一条新路子,“少生快富”工程被写入我国“十一五”规划,并在西部八省区推广。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总结推广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试点经验,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青海省和云南省。经国务院同意,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决定自2006年开始在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八省区全面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2008年宁夏“少生快富”工程荣获国家人口计生委绩效评估“创新奖”;2009年又荣获“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工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