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纳家户历史人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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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纳家户族姓调查(3)

(一)家族再生产与家族认同的“差序特性”

正如我们在开篇就提到的,纳家户不适用于汉族宗族的概念。用汉学家弗里德曼基于东南汉人的宗族范式来界定,纳家户并不具备宗族的任何一个要素,如祠堂、族谱与族田。因此,我们这里还是使用更符合纳姓族人民族特性的家族的概念。回族尤其是西北回族基于伊斯兰教信仰,在中国本土化过程中形成了回族家族的自身特性,其与汉族宗族或家族在认同的构建方式上迥然相异。家族是一个具有流动特性的动态变化的实体,随着家族生命周期的推移,家族发展的直接结果便是家族再生产的分家析产,促使多个“兄弟互动性”的核心家庭形成。新的经济独立的家庭形成是家庭这种初级社会群体发展的必然。这种树大分枝的动态性家庭分化削弱和重构着原有的家族认同,其削弱体现在随着家庭的扩大、代际的增多,原有的家族认同在动态演变中弱化,新的家族认同在近代内重新得以建构。回族的家庭结构与汉族有很大的差异,传统的汉族家庭以四世同堂的联合和扩大家庭为主,而回族社会中这种家庭类型却很少,分家而生成的核心家庭是回族社会中的主体。虽然受到汉族“五服”传统的影响,但在家族中执行“五服”传统时,回族人却有自己的特色。回族家族中真正执行的是“四服”,甚至是“三服”,也就是“三服”之内的核心家庭,实为“一门子人”。乡村回族的家族认同感的强弱与代际数成反比,也就是当代际数越大,家族认同感越弱,认同的边界只在5代以内,代数越小,越能体现出他们是直系血缘的“一门子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纳家户纳姓族人尽管都有“本是同根生”同祖共宗的群体意识,但是现实中其家族却以最小的单位来实现自我认同。这就使我们看到,虽同为纳姓,数代前都为一家子,历经五服之后,“一门子人”认同不但弱化,甚而彼此的家族认同感已经消失了。

(二)字辈:家族认同的内部表达机制

西北回族特征家族认同机制,可以从显性表达(起名中的字辈与辈分)和隐性表达(吃茶与尔曼里等)两种方式进行分析。这种特有的家族认同方式显示了西北回族在本土境遇中,既有对汉族家族认同表达方式既接受又拒斥的两难心态,又有基于自身的文化资源构建迥异于汉族家族认同的隐性表达方式,这种匠心独运彰显着西北回族及其家族认同的独特性。纳家户纳氏族人自迁至纳家户村庄起,毗邻设舍,聚族而居,形成单姓同族村落。随着以后他姓家庭进入村落,这种纳姓同宗的认同,在纳姓人中甚为明显。其家族认同是以四服为单位,五服之外,就有了相互通婚的情况。群分类别,家族多元。它所代表的西北回族家族认同有别于东南汉族社会中宗族认同,突出表现在他们家族认同的内部表达方式上,这种表达方式既有着外援性特征,也有异于“他者”族群的内部自我创设,使回族人家族认同的构建方式具有二元属性。

1.字辈与辈分:家族认同的显性表达

具有“双轨”特性的回族人起名包括了“起经名”与“起学名”。回族人的“经名”是穆斯林身份的一种内部表达。“学名”或“官名”却寄予着在汉文化语境中回族家族认同的本土化。回族人起官名时,也仿照汉人的起名规则,制定了一套字辈规则,通用于整个家族,其目的与汉族社会一样,“行第原为合族定名分而设,使子子孙孙,承承继继,不至于有干涉之嫌”。字辈的功能是明晰无疑的,使用同一字辈的人为同一辈,字辈作为一种显性符号,能够显示出个人在整个家族中的辈分,以及所处的位置。通过字辈,表明长幼尊卑的秩序。作为个体,遵循家族中的字辈,既是一种群体意识的归属,也是作为“一门子人”观念的显性表征。在字辈规则中,包含着一整套的家族权利和义务。作为涂尔干所说的外在于个人的“社会事实”,认同中有一种隐性的群体强制力。事实上,这种强制力来自于乡土社会礼治秩序下的家族伦理,它所塑造的家族认同在代际传承中已超越仪式的互动,但家族意识透过字辈则能清晰可见。以纳家户纳姓族人为例,其字辈的具体制定,由于时间久远,已无法详知。到现在为止,纳家户纳姓已有几十代,由于没有家谱记载,很难诉清纳家户纳姓族人的字辈。事实上,在长期的本土化中,纳姓族人也创设了族内字辈谱系,纳氏族人的名字都按辈分排序,透过字辈可以看出其辈分的高低。历史上这些字辈被纳氏族人所恪守。现今纳姓族人遵守的字辈有万、玉、长、殿、洪等几个,其他字辈都遗忘了。根据村民纳存福的说法,现在纳姓族人能记得起的最高字辈为“万”字辈,基本能追溯到清朝同治年间。

纳家户就我知道的,老一辈最早是“万”字辈,纳万啥,在我算来呢,就是太爷这一辈了。然后呢就是“玉”字辈,“玉”字辈下来是“长”字辈,原来是这么排的。“玉”字、“长”字,然后下来是“殿”字辈。纳殿啥,我们这一辈都属于“殿”字辈。

课题组2011年6月在纳家户调查时,村民在填写问卷中“请您写出您所知道的您家族的排行”的问题时,在“万”字辈以下依次有万、千、清、玉、长、佃、少、春、展“。至于”万“字辈之前是否属实排行为何,均不得而知。但”万“字辈及以后的字辈还是被遵从,以纳少清的自叙为例,其特高祖有兄弟五人,都是”万“字辈,如纳万镒、纳万元、纳万顾、纳万栋、纳万有;其高祖为清字辈,如纳清泰;曾祖为”玉“字辈,如纳玉寿;祖父辈为”长“字辈,如纳长生、纳长清、纳长新、纳长善、纳长忠;父辈为”佃“字辈,如纳佃忠、纳佃孝;纳少清他们这一辈都是少字辈,如纳少清、纳少华、纳少地、纳少红、纳少军、纳少明;他的下一代都为春字辈,如纳春茂、纳春盛、纳春辉。透过他们的名字,可清楚地分出的是爷辈、父辈、子辈、孙辈。这种字辈规则的设定,是回族姓氏在中国本土化的体现。

2.家族认同的隐性表达方式

一般而言,传统回族家族间的互动行为集中体现在婚丧嫁娶中,以独立的核心家庭为单位,通过一种互惠式的”礼物交换“,将家族观念展演并强化在几个家庭间的互动行为中,它在异于汉族人大型的祭祖仪式中,彰显出了回族家族认同构建方式”隐性化“的一面。如干尔曼里(搭救亡人的尔曼里)、婚嫁中的”吃茶“等民俗,纳家户不同族姓族人的家族认同的构建就体现在这些民俗生活中。

(1)婚礼中的家族互动行为。婚礼中家族内部的互动行为。在传统乡土社会,家族内部的互动行为多发生于婚丧嫁娶中,尤其在婚嫁中较为频繁,且已形成具有规制性的惯习,对于使平日松散早已单门立户的家族成员来说,婚礼提供了一种彼此相聚的契机,通过彼此具有互惠意义的礼物互动,以此来表征和强化他们的家族认同。根据我们的田野调查,纳家户村在婚礼中存在着家族间的彼此互动。在婚礼当天,新郎家的本家子都要来恭喜,只要没有什么个人恩怨和家庭矛盾,他们必须都要到婚礼现场”拿情“,这无须有人刻意动员,是家族内部遵循传统习惯的自觉行为,已形成传统,也成为衡量家族间各个家庭是否团结的主要标志。婚礼结束后,一般在一周内,新郎的本家,都会接二连三或一起来看新娘,他们不用带任何东西,只是来到新郎家通过言语表达对新人的祝贺,叮嘱新人和和睦睦,孝敬公婆,对于同一家族的本家来说,这是他们世代恪守的一个习惯,其”看“的行为中寄予着族人对家族新成员的一种期待。在看新娘后,新郎会带着新娘子到各本家去认家,按照大小,亲疏远近,从长辈后同辈,逐家转到,届时新郎会再次向新娘一一介绍,强化新娘对各本家的认识,以便再见时以亲属称谓相称不再陌生。这些传统的习俗在纳家户延续已久,作为家族内部的一种互动行为,其持续性的彼此间的相互展演,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惯制,其恪守与否,从中也可以看出一个家族族人关系的良性与否。从现实目的来看,以亲疏远近的”认家“与”不认家“的群体区分中,家族观念在差序中淡化或在家族间的彼此互动中家族认同得以强化,这种族人间的互动行为实为实现家族认同的一种隐性表达方式。

(2)搭救亡人的尔曼里。学者在论及宗族组织时,重视的是”祠堂、族谱及族田“三大要素。郑振满认为迄宋以来的宗族组织发展进程中,普遍起作用的关键因素不是以上这三大因素,而是各种形式的祭祖活动。正是不同形式的祭祀形成的一个”祭祀圈“,使宗族内部联系密切,成为凝聚力最强的亲属团体。西北回族社会中也有着祭祀直系父辈的行为,回族人称之为”搭救亡人的尔曼里“。这种以个体家庭为单位举行的”尔曼里“形式,是最为普及的家庭(族)内部的规模最小的”尔曼里“,从人亡故起,以后每年在亡人的忌日举行一次。它存在的主要目的在于搭救亡人,客观上它作为一种”集体表象“承担着一定的社会功能,是回族社会中家族血缘关系传承和实现其认同的一种符号标志。我们在纳家户不同姓氏族人的调查中发现,”尔曼里“一般都是在同一家族内部的几个核心家庭举行,搭救的对象是同一个爷爷,或同一个父亲,或同一个奶奶,或同一个母亲。这种行为贯穿于三代人之间,也就是儿女给去世的父母,父母给早逝的儿女,或者孙子给去世的爷爷奶奶干”尔曼里“,超过三代的较少,从中可以看出纳家户回族家族认同的特色。干”尔曼里“的各家为”本家人“,这种”尔曼里“的符号意义在于它是同一家族与其他家族之间的一条边界,只是这种认同随着家族再生产而使家族边界富有动态的流动性。但总是在遵循着三代以内血缘家庭为”尔曼里“主体的约定俗成。在年复一年的不同主体间的纪念亡人的”尔曼里“中,在动态中构建和强化回族人家族认同的集体记忆,成为乡村回族家族认同的一种特有方式。

3.家族认同的时代变迁

当今时代正处于一个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时期。在这样一个转型期,乡土中国在逐渐走出传统,随之而来的是传统社会秩序的瓦解,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和自由意志的彰显,使得传统家族秩序受到挑战,随之带来的是家族间世俗矛盾的加剧,家族观念的弱化。这一点,在纳家户纳氏族人中表现得较为明显。原本是”党家子“的家庭,现在彼此间的关系已大不如以前,过去往来较为密切,现在交往少了。随着家族内部矛盾的出现,家庭间长期处于互不往来的局面,家族内部的团结较差,使得”党家子“的观念更为弱化。同时在传统”长老时代“,家族内部辈分高、年纪大的老人,在家族中地位也是最高的,往往受到全部族人的尊重,他们是家族中的族长,甚至是村里的”庄主“,清真寺里的学董。现在的纳氏家族的”族老“,在村庄的权力再分配中,老人的传统权威趋于象征性,清真寺里的学董年轻化,作为家族利益的代表,本身却缺乏传统权威的权力表征和运作机制。

在家族认同的构建方式上,其显性表达方式也都发生了变化,如起名中的字辈。现在,纳氏族人在起名上辈分趋于混乱。根据纳家户村民纳少清提供的家族血统图可以看出,纳氏族人从清朝同治年间到20世纪80年代,字辈保持得相对较好。当前,在纳家户纳姓族人中,”长“字辈为最高辈,这一辈基本上都已是老人。”洪“字辈以下就已无字辈排序了,同一辈分中有的名字两个字,有的名字三个字,起名随意性更大,从名字上已难以分出辈分了。村民纳新辉说,我和纳少清就是平辈的,只是字辈乱了。事实上,”殿“字以后,许多人起名字已经不遵守纳氏族人的字辈规则了,今天村里纳氏家族的80后和90后一代,字辈的恪守已被完全打破。对全村纳姓平辈人起名现状的调查发现,遵守字辈规则者寥寥无几,大多数起名随心所欲,同一辈分人的字辈已经混乱。以村民纳殿有家为例,这家人共有四个儿子,老大名为纳福,老二名为纳禄,三儿子名为纳洪军;纳家户四队的纳文林有三个儿子,老大名为纳学强,老二名为纳洪军,老三名为纳洪宾。他们的孙子辈们在起名上则更不相同,字辈在一家人中已无法统一了。村里有人感叹:这辈人还能说清,到了下几代人,辈分就彻底乱了。正如村民纳存福老人在访谈中所说:

我们在”殿“字辈上比较乱,在”长“字上也比较乱。”玉“字上大概比较稳定。你像纳长啥还有纳生啥,这原来都是在那辈上的,那时候就都变了。”玉“字辈上好像没有什么改动,”万“字辈呢,当然更没改动了,我们小小的时候像我们渔户”万“字辈就留下两个人,我见过的就有两个,一个是纳长麒的爷爷。

这种现象尤其在新时期,随着传统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已不是纳家户纳姓族人独有而是整个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