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宁夏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路基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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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特殊路基处理(3)

5.路基边坡与路肩的处理

边坡及路肩加固。对于强盐渍土,无论其路基结构如何,边坡及路肩都必须进行加固。为保证路基有效宽度,当路基容易遭受雨水冲刷、淋刷和松胀时,对强盐渍土及过盐渍土的路基宽度,应较标准路基宽度增加0.5~1m。对硫酸盐渍土路基的边坡,根据需要与可能,宜采用卵石砾石、黏土平铺在路堤边坡上,用以防止边坡疏松、风蚀等破坏。对长期浸水地段,还需在高水位以上0.5m设护坡道,并予以防护。

5.5.3质量控制

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的要求。

5.6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5.6.1一般要求

1.制订应对滑坡治理安全预案,建立滑坡地段的动态监测网。

2.滑坡的性质和原因及地质情况已查明。

3.完善滑坡地段的地表排水系统,无场地积水和漫流等情况。

5.6.2施工要点

1.滑坡处理前,禁止在滑坡体上增加荷载,严禁在滑坡体前缘减载。

2.结合滑坡地段的自然排水沟及永久性排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滑坡体内的水疏通到自然沟与桥涵处排出,不使地表水下渗进入滑体,加剧了滑坡的发展。

3.根据滑坡处治设计图,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处治。滑坡处治应遵守以下原则(1)先应急工程,后永久工程。

(2)尽量选择在旱季施工。

(3)场地堆料和弃土及排水不应影响滑坡的稳定性。

(4)支挡工程的施工应从滑坡两侧向主轴靠近,并应跳槽开挖,随挖随支挡,使工程尽快发挥作用。

(5)滑坡体的卸载应在滑坡体的后缘,严禁在滑坡前缘大拉槽、大放坡,加剧滑坡的滑动。

(6)施工中出现异常地质情况时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7)施工时应采取措施截断流向滑坡体的地表水、地下水及临对用水。

(8)加强施工过程中滑坡的动态监测,保证施工安全。

(9)抗滑支挡工程施工应有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在上一道工序未达到设计要求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10)避免临时机械设施大量布置在滑坡体上。

(11)抗滑桩、锚索框架梁、锚杆等,其施工技术应满足相应规范规定。

4.滑坡地段进行高路堑边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每开挖一级就应对边坡进行工程地质、边坡的稳定性分析;需要对边坡采取加固时,应停止开挖下级边坡,待加固工程起到稳定边坡作用后,方可进行下级边坡开挖,使后续施工对滑坡稳定性可能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

5.路堑边坡采用信息化动态设计管理技术,施工单位需及时上报边坡开挖、建设情况等信息,以便于设计单位加强动态设计管理。

6.滑坡整治完成后应及时恢复植被。

5.6.3质量控制

1.抗滑桩、预应力锚索、锚杆、挡土墙等防护工程措施,施工质量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2.封闭外界水源侵入坡体,完善地表排水系统。滑坡体排水工程措施需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完善排水工程,排水系统施工质量应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3.必须建立滑坡体变形监测系统,制订变形监测方案并确定监测方法、频率等详细实施措施。监测工作必须由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坡体变形监测成果必须按时报建设、监理、施工及相关管理单位。

4.实测项目质量应满足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的要求。

5.7河、塘、湖、库地区路基施工

5.7.1一般要求

1.山坡地质、路基基底、水文条件、洪水影响等情况应已查清,并制订了相应措施。

2.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应已得到批复,施工现场人员、施工机具可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5.7.2沿河、湖地区路基施工要点

1.在砌筑路堤前应将基底的杂草、树根污泥挖除,使其纵坡接近于河沟的自然坡度。一般情况下,基底的清理应少挖方,当沟底纵坡较缓时,可将基底挖成台阶或折线形,若基底有局部凹陷,应先用碎石填平。堤身纵断面可根据河床自然形状设成梯形、三角形或抛物线形。

2.严格按设计要求,并根据水流对路基破坏作用的性质、程度进行防护和加固施工。当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与设计防护形式不符时,应按规定变更设计。防护方式一般可采用植物防护、石砌防护、混凝土板防护、石笼、抛石、挡土墙等措施或综合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措施。

3.山区沿河路基,应针对水流冲刷情况进行加固和防护,防洪工程宜在洪水期前完成,施工期间应注意防洪,穿越地质不良陡峻沟谷时,应查清有无泥石流影响,并采取相应排导、拦截措施。

4.取土及填土的压实。取土应严格遵守规定,任意取土则可能导致河床变迁而引起水毁。取土时应考虑河流性质,并正确选择取土地点;一般禁止在路堤两侧河床或河滩上取土。路堤填土应严格控制其压实度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对黏性土应在最佳含水量条件夯实或碾压,对亲水性土应拍实或振动压实,对边坡部分的碾压或夯实也应予以特别注意。

5.路堤填筑施工应在枯水期进行,防护工程亦应同时进行,最好在汛期以前完成、如果工程过大,汛期以前不能完成,则应采取临时防洪措施,以保证施工安全。

5.7.3水库地区路基施工要点

1.跨越既有水库的路堤,首先应查明库堤稳定程度和是否符合路堤使用要求。经当地水利部门同意后,应尽且利用原有库堤。若原来库堤宽度不足时,应在水库外侧加宽,以筑路后不影响原有库堤使用为原则,如属新建水库,应采取路堤在水库蓄水前施工。

2.路堤基底,在施工前已有淤积,或在施工时已被库水浸泡,以及蓄水引起地下水位升高,而造成的基底松软者,填筑前应先对基底进行清淤处理、也可用抛石挤淤的方式进行填筑,若上述方法不能奏效,则应采用粉体旋喷桩等软土地基处理技术进行处理后方能回填。

3.水库路堤,由于水位及地下水位的变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松软、沉陷等病害,因此必须进行防护加固;在最低水位以下根据水库淤积情况及填料情况,库岸和路堤的防护加固措施,应根据水位、波浪和流速决定,采取足以抵抗波浪冲击的防护措施。一般根据水库的特点,应注意下列几点:

(1)深水浸泡或急浪冲击的高路堤宜在防护物顶面设置宽度不小于2m的护道。

(2)路堤长期浸水部分宜采用渗水性良好的土填筑,最好使用填石路堤,如有困难必须用一般黏土填筑时,边坡需进行稳定性验算,填筑高度低于20m 者,一般可采用1颐2~1颐3的坡度。最好使用掺有水泥或土壤离子稳定剂的土料进行填筑。

5.7.4质量控制

1.必须确保路基稳定,路基施工应充分考虑地质、水文、洪水等对路基的破坏。

2.路基施工的各项实测项目需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的要求。

5.8风沙路基施工

5.8.1一般要求

1.施工前,通过对气温、降水、蒸发、湿度、风的状况(包括当地盛行风向、风速及其季节变化,起沙风的强度和频率出现季节,可用动力风向图、起沙风矢量图)等内容的调查,了解沙源、地貌成因、沙丘移动规律,以便针对气候条件合理组织和安排施工。

2.施工前,要将具有代表性的风沙取样进行试验,确定出风积沙在干振、饱水状态下的最大密度值。施工中如发现沙颗粒粒径、级配有变化时,要及时补做风积沙全部试验项目。

3.风沙路基施工应遵循边施工边防护的原则,土方施工、防护施工、防沙工程应配套完成。

4.流动性沙漠地区,应采用高效并且具有一定防风沙性能的施工机械。

5.8.2施工要点

1.沙漠地区公路,最适宜的施工季节是夏、秋两季,要尽量避免在多风季节进行施工。

2.路堤填筑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方式,按照横断面全宽填筑。挖方深度大于2m的路基两侧及半填半挖路段两侧路基宜加宽1~2m。施工时要注意保护路侧原有植被,不得随意破坏,当必须破坏时,要及时加以防护,以免沙害漫延。

3.在有风及干燥季节,对填筑路堤当日不能完工的地段,坡面及坡肩应加以覆盖;对路堑开挖,应从一开始就随挖随用稻草将坡肩护好,以免风蚀和沙埋。

4.沙漠地区路基施工,应根据设计,结合当地施工经验,做到输导、固沙、阻沙相结合,人工、机械治理与植物治理相结合,临时防治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5.沙漠地区,应尽量利用挖方弃土填筑路堤,如需挖取土坑时,取土坑应设在下风一侧距路堤坡脚外至少5m;当必须两侧取土时,上风一侧的取土坑应于封闭或摊平。

路堑挖方地段,弃土堆应设置在下风一侧,距路堑坡顶不得小于10m,并应摊平,不得随意堆放。

6.风沙地区用细砂或粉砂填筑路堤时,仍应分层压实,根据现场自然条件、沙的特性及水源分布等情况确定压实机械和压实方法。一般采取以机械振动压实为主,水坠沉实方法为辅,快成型、快防护的施工方法。压实效果以振动压路机和履带式拖拉机较好。

7.在沙漠地区筑路时,路线主要控制桩及护桩、水准基点桩、路基边桩等均应设有明显的较高的标志,并妥善保护,以防被沙掩埋。

5.8.3质量控制

1.路基表面应平整,边线应直顺,曲线应圆滑,“五度”即填筑宽度、厚度、平整度、压实度及横坡度要求合格。

2.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的位置应适当,外形应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

3.实测项目质量要求须满足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的要求。

5.9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和上岗证,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安全监察人员应佩戴袖标(牌)。

2.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监理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机械维修检查记录。

3.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4.机械施工现场范围有高压电线的,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5.灰土挤密桩、强夯施工机械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桩机移动时,必须将桩锤落至最低位置;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桩锤安全距离外监视。

6.施工场地狭小或作业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员。

7.施工机械必须安装安全警示、提示装备,如蜂鸣器、倒车雷达等。

8.软土、滑坡等高风险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经监理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