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宁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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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民族区域自治与自治机关建设(2)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制定实施了多项扶贫开发专门规划,自治区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制定了相应的扶贫开发计划。2001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实施了“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对1026个重点贫困村每村投入100万元,实施了农田基本建设、村级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危房改造等项目,改善了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针对宁夏不同类型贫困片带的具体情况,自治区先后召开了“盐池会议”和“固原会议”,重点研究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的产业发展问题,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和封山禁牧政策的实施,因地制宜,不断加快宁夏西海固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先后实施了“十万贫困户养殖业工程”“百万亩种草工程”等草畜产业工程,初步建立起了具有区域特色的主导产业群和特色产业带。

3.实施村级互助金,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开发与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自我脱贫的能力,是新时期扶贫工作的突出特色。为了缓解贫困户发展生产所需资金短缺问题,政府从2006年开始实施了“千村互助金扶贫工程”,2009年“互助金”又被列为自治区党委、政府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的30件实事之一。目前,宁夏已在428个贫困村建立了“互助资金”,有4万贫困户加入了互助社,各级政府投入互助资金项目试点资金累计达到10594万元。全区有17万多贫困农民得到这项政策的惠泽。

4.强化产业建设,着力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自治区出台了《全面推进宁南山区草畜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点组织实施了“十万贫困户养殖工程”“百万人工种草工程”“宁南山区黄牛改良工程”“小额信贷财政担保工程”,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2008年,贫困地区的农民收入中有30%来自草畜产业和马铃薯产业。

5.加强技术培训,增强贫困劳动者脱贫能力。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实现稳定就业,是扶贫工作的主要措施。自治区政府每年筹措2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工作。“十五”以来,宁夏采用“农民点菜、服务团搭灶、专家掌勺”的订单培训方式,组织实施了“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培训农民200多万人次,达到了每户农民中有一个劳动力掌握1~2门种植、养殖实用技术或营销技能。以“阳光工程”“雨露工程”“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中长期培训就业工程”为依托,与市县签订“劳务输出责任书”,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一条龙服务的劳务产业格局。2008年,宁夏西海固地区劳务输出总量达60多万人,劳务输出对农民纯收入的贡献率达55%。

6.加快移民搬迁,改善贫困人口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宁夏全区分为北部川区和南部山区两大块,其中南部山区又细化为山区南部和中部干旱带两部分。北部是宁夏平原,引黄灌溉,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南部山区也称西海固地区,总面积3.0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60万,分别占全区的45.7%和42.6%,其中回族125万人。这里沟壑纵横,土地瘠薄,植被稀疏,干旱少雨,生态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繁,群众生活困难,经济与社会发展缓慢。历史上有“苦瘠甲天下”之称。1983年,国家对宁夏西海固地区实施“三西”扶贫计划,开创了我国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扶贫开发之先河。宁夏遵照国务院“有水走水路,无水走旱路,水旱路都不通另找出路”的“三西”建设方针,制订了“以川济山,山川共济”的政策,针对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在努力开发当地水土资源,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对土地承载过重,自然生态环境十分恶劣的地区,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地区,采取了移民搬迁的扶贫措施,将他们迁移到交通便利,有引扬黄水利灌溉条件的地区,进行开发性建设,创建新的家园。经过20多年的建设,宁夏共建成移民基地75处,共搬迁、安置群众80.95万人,约占贫困县(区)现有农业人口的1/3。按不同时期组织移民的不同方法和政策,宁夏的移民扶贫开发经历了移民吊庄、扶贫扬黄灌溉工程大型移民区、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和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工程四个阶段。多年扶贫开发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践证明,移民是从根本上解决山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

三、扶贫开发的主要经验

1.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总体要求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宁夏实际的配套性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政策和措施,不断把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截至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先后制定或批准了245个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等。2001年自治区颁布了《宁夏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宁夏各级人大代表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历届人大会议上,共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5000余件,内容涉及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尤其关注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宁夏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发展西部干旱地区节水农业的建议、关于在黄土高原类型区推广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关于支持宁夏中部干旱带高效节水补灌工程的建议、关于支持宁夏建设马铃薯种薯基地的建议等,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列为重点督办的建议,这些涉“水”的项目在国家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得到全面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宁夏的经济发展。

2.政府主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政府主导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扶贫开发的最大特色。1982年国务院成立了“三西地区”农业建设领导机构,形成了政府主导的工作格局。1986年国家成立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4年开始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2001年又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也把扶贫开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健全了工作机构。成立了政府主席担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主席任组长,有关部门任成员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要问题。二是加强政策引导。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县一级是处在扶贫开发的前沿,是落实工作的关键环节。县党政一把手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实现县级领导包乡、县直部门包村,党员干部包户的三级扶贫开发责任制,将工作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3.社会参与,形成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中央实行对口帮扶政策,福建省的发达市县对口帮扶宁夏的贫困市县,多个中央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定点帮扶宁夏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一些非公有制经济和民间力量也尽其所能,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扶贫帮困活动,营造了一种广泛而浓郁的扶贫济困的工作氛围。

4.措施到位,全面落实中央扶贫政策。为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自治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三农”工作采取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扶持政策。如通过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加大贫困地区的开发力度;允许贫困地区优先开发和使用本地资源;利用贴息贷款和其他扶贫资金,为贫困地区和扶贫龙头企业减免税费,降低龙头企业项目资金比例;加强对贫困群众的培训和劳务输出等政策措施。

5.完善机制,规范扶贫开发管理工作。结合全区贫困地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搞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通知》《双百扶贫攻坚计划》等一系列文件,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对贫困村移民搬迁、科技培训、劳务输出和社会扶贫等项工作提出了规范要求。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落实下乡扶贫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调动了扶贫人员的积极性。

6.明确目标,着力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按照市场引导、项目覆盖、龙头带动、贷款扶持的思路,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努力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抓农户促进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小额信贷等手段,依托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坚持一个村主抓一个项目,一个流域凸显一个经济特色,一个生活区形成一个产业带的模式,引导贫困群众发展“一主多元”和“一村一品”的增收项目,逐步形成区域优势明显的产业格局。二是抓龙头企业促产业开发。各级政府发挥税收等杠杆和信贷扶贫资金的导向作用,对贴息资金实行承贷金融机构竞争机制,对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扶持群众参与面大、资源支撑面广、市场前景看好、贫困人口受益比较大的项目,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出口为重点的龙头企业。三是抓市场促流通。围绕产业开发,扶持贫困地区建设了一批城镇中心市场、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培育发展了一批运销大户和信息中介组织,形成了一些营销网络,促进了贫困地区商品贸易发展。

第三节当前经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西部大开发以来,宁夏经济快速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宁夏经济结构的不合理、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仍然面临着投入结构、产出结构、城乡差异、区域差异以及社会经济不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高投入、高耗能发展模式

从经济增长方面看,长期以来,宁夏走的是“初级生产要素”高投入的粗放型道路,包括高资本投入、高自然资源投入和高人力资源投入。从1998~2005年,宁夏资本形成占地区GDP的比重不断上升,并逐步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而同期的GDP增长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这反映了在西部大开发中国家对宁夏投资力度的加大,也意味着同样的产出水平,宁夏的投入资本更多,走的是高资本投入的投资推动型发展道路。在能源消耗方面,宁夏走的是高消耗的发展之路。2010年,宁夏的能源消耗是3.786吨/万元,是西部地区最高的,而同期北京的能源消耗是0.662吨/万元,广东是0.715吨/万元。宁夏的能源消耗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先进地区水平,高耗能产业在工业中占了很大比重,资源利用率低。从产业分类看,宁夏第一产业的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以制造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所占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水平偏低,低于全国近4个百分点,说明宁夏的服务业水平较低。

二、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

从城乡区域发展方面看,宁夏走的是发展不平衡的路子。一方面,区内收入“极化效应”明显,城乡发展不平衡。在不平衡发展的战略条件下,首府城市往往是全自治区经济的增长极,造成省内收入“极化效应”。2008年宁夏区内极化指数是1.98,说明银川市与其他市县的收入差距很大,而2008年宁夏城乡居民收入之比是3.5∶1,高于全国3.3∶1的平均水平,说明宁夏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同样很大。另一方面,省际收入“极化效应”也很明显,区域发展不平衡。由于经济资源更多的向经济发达地区集中,造成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也造成了西部地区各省区发展的不平衡。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年来,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人均GDP还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于全国的85%,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就更低。

三、资源环境发展不可持续

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付出了资源和环境的代价,宁夏也不例外。宁夏仍然是全国生态问题最突出、生态系统最脆弱的省区之一。全区荒漠化土地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2/3,南部山区水土流失和中部干旱带沙化依然比较严重,森林覆盖率低,单位GDP能耗居高不下;资源储藏不够丰富、面临枯竭,水资源相对贫乏。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由于宁夏长期以来发展“三高一资”产业,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受到很大影响。

四、生产要素短缺,科技创新能力弱

宁夏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融资能力弱,建设资金不足。2004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于全国平均速度7.6个百分点,直接影响到宁夏的发展。同时,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严重缺乏,人才流失严重。科技投入不足,科技创新体系不健全,自主创新能力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