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区域行政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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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绪论(4)

第四,区域角色主导的多层次性。与“旧区域主义”时期区域在国际舞台上被动的客体地位相比,“新区域主义”条件下,一些成熟的区域开始以一个“区域行为体”乃至“全球行为体”的角色在国际事务中日益发挥强有力的主体作用。正如赫特纳等人所认为,“新区域主义”世界新秩序的行为主体既不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的民族国家,也不是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的非国家行为体,它是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区域角色主导的多层次的治理。在他们看来,区域就是一个大的“想象的共同体”,包括各种类型的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在内的各种行为主体之间的互动推动一个有独立权利的区域角色的形成。随着区域化的进展和“区域性”层次的不断提升,这种区域行为主体越来越接近“区域国家”而不是民族国家。[Bjrn Hettneand Fredriks derbaum.Theorising the Rise of Regionness.]由欧盟所主导的“区域间主义”便是这种“角色性”在全球范围内的显著体现。东盟也被公认为诸如东亚“10+3”等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领导者”。这表明,区域主体已成为推动“新区域主义”纵深发展的主角。所以,“对我们来说,新区域主义意味着该区域努力成为国际关系中一个政治主体。”

(二)区域竞争的加剧

全球化视野下区域主义的重新崛起,一方面使国际分工不断深化,各个区域之间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程度不断加深,另一方面使得各个区域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区域竞争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上的竞争:

1.区域间的市场竞争

区域竞争从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一种空间竞争。国际权威竞争战略专家M.波特在《竞争论》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地点的悖论”。他认为,“经济地理在全球竞争时代里,涉及一个悖论:当一个经济体拥有快速的运输和通讯,很容易接近全球市场时,地点仍然是竞争的根本。可是,一般看法认定,技术和竞争的改变,会削弱地点的许多传统角色。……标准化的元件、信息和技术很容易通过全球化取得,但是更高层面的竞争仍然有其他地域限制。进入21世纪以后,地点只会更重要。”[[美]M.波特.竞争论.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上述文字说明了竞争主体一般带有地域性,因而竞争优势的获得源于区域优势及市场需要。而市场需要是有一定界限的,每一种产业或产品均以消费者的偏好及购买力等因素表现为一定的市场空间。这样,区域竞争往往以区域内企业竞争的形式出现,竞争的目标也主要表现为分割市场份额。竞争的优势也就表现为对市场份额的占有。具体表现为以各地区优势要素为基础的产业竞争和以各地区产品品质为依据的产品竞争。然而,任何区域都拥有以本身优势为基础所形成的产业或产品;同时,任何区域的某一产业或产品都不可能独占市场,因此,也就形成了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的经济现象,从而使任何一个区域的任何一产业或产品均存在竞争者。

2.区域政区间竞争

全球化加速了区域化和区域间的竞争,除了表现为资源禀赋等比较优势的竞争之外,近年来区域政区间的竞争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自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市场经济以来,政区间的竞争就开始形成。“当自由市场经济发轫之际,政区间的竞争就客观不可避免。在他看来,如果一个国家不能提供对产权的有效保护,那么,资本所有者就会迁移到其他国家,从而促进国家间政区竞争的形成。因为土地是不能移动的,而资本容易移动。土地所有者,必然是其地产所在国的公民。资本所有者则不然,他很可能是一个世界公民,他不一定要附于某个特定国家。一国如果为了要课以重税,而多方调查其财产,他就要舍此他适了。他并且会把资本移往其他任何国家,只要那里比较能随意经营事业,或者能安逸地享有财富。他移动资本,这资本在该国所经营的一切产业就会随之停止”。[[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除此之外,许多欧美的经济学者更为系统地运用经济学的思路论证经济市场化下的“竞争性政府”等问题,丰富和完善了区域竞争理论。

而区域间的政区竞争,集中体现为辖区间政府为了获得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资源以实现一定的目标,而围绕制度、政策和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竞争。[王乐夫.中国公共管理理论前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无论是区域间的市场竞争还是区域政区间竞争,面对新形势,提升综合竞争力才是现阶段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要正确选择提升的重点、着力点,考虑区域发展的特色和比较优势。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做具体的论述。

(三)区域公共问题的凸显

全球化使整个国际社会成为一个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网络。历史上相互独立的、自治的治理领域,正逐渐被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紧密联系在一起。与原来单一的公共事物相比,行政生态环境已经日趋复杂化,大量“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凸显,而且呈现叠加倍增的趋势。民族国家或地区诸多的传统“内部”社会公共问题与公共事务,变得越来越“外部化”和无界化,跨国或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公共问题”大量兴起,并有复杂化、多元化和规模化之态势。与一般的公共和一般的传统公共问题相比,“区域公共问题”更有着高度渗透性和不可分割性的特点。高渗透性是指区域公共管理的相互交融,比如环境问题、如何防治传染病的问题、跨境犯罪的问题,等等;而不可分割性是指区域公共问题的系统性,其影响的范围可广延至整个区域甚至边际区域。所以要求区域利益相关方采取合作的形式处理这些公共问题。对于当今世界的区域公共问题的日益突现,中西方的一些学者们对其中的深层次问题做了多角度的分析。总结起来,大致有如下观点:

1.全球化进程滋生了大量的公共问题

自二战以来,特别是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公共管理所面对的社会生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诸多的因素和复杂的背景交织在一起,诱发甚至引爆了大量“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和“中观区域性公共问题”。民族国家间的区域化已经由传统的“浅表一体化”向“深度一体化”[张可云.区域经济政策——理论基础与欧盟国家实践.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封闭的国家向开放性的区域模式转化。区域化进程的加快同时加剧了诸如国家安全、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国际恐怖主义治理等跨国间的宏观区域性公共问题和像“图们江流域”次区域(中国、朝鲜、俄罗斯三国毗邻区域)的经贸关系、公共安全、政治合作问题,“澜沧江—湄公河地区”(大湄公河流经的中、越、缅、老、柬、泰等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及文化领域合作,“一国两制”下粤、港、澳次区域的竞争力、经济合作、环境治理、公共卫生和危机管理及政府协调等中观区域性公共问题。

2.市场化进程中的区域政府之间竞争

自市场经济形成以来,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就不可避免的大量存在。这种区域间的政区竞争集中体现为辖区间的政府为了争夺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资源而围绕制度、政策和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竞争。从我国的政治经济逻辑来看,改革开放前,中国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政府管理社会公共问题的唯一机制是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缺少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因此,社会公共问题往往被禁锢于行政区划内部,通过内向型行政方式予以解决。但是,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政府与市场配置资源的比重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与企业在诸多权利方面进行了重新划分。这种经济性分权有利于调动地方行动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积极性。然而,由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进程的滞后,加之尚未顺利实施行政性分权的配套改革,在利益驱动机制下,各种生产要素打破传统凝固僵化的局面,开始按照收益最大化原则,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流动与转移,进行重新组合与配置等。最后有可能导致大量跨地区性公共问题的出现。比如地方政府的GDP崇拜和政绩主义、地方政府之间的恶性竞争、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发展的马太效应等。因此,如何趋利避害,规范作为区域公共管理核心主体的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行为,以及促进区域间的良性协调发展,是区域公共管理需要做规范和实证研究的话题。

3.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产生了棘手的区域公共问题

近20多年来,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城市化速度在迅速提升,但是,与西方先发工业化和城市化国家相比,我国的农村城市化过程并非是市场自发原生型的而是政府主导型的,因为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总体上看并不是诱导性制度变迁过程,而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强制性变迁过程。所以,在转型期企业和地方政府“合作”承担着行政区经济运行主体的职能。各级地方政府经济职能和经济行为异常突出,形成了一种行政区与经济区的特殊耦合体——“行政经济区”。[周克瑜.论行政区与经济区的关系及其协调.经济地理,1994(1).]行政区经济最大特征在于行政区划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而行政区划的本质是政治和行政权力空间的配置。在中央放权、行政主导、经济是发展的第一要务这一体制背景和特征下,地方政府占有的行政资源(主要是行政等级和地域空间)越多,其发展经济的有利条件就越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就越处于有利的地位。[刘君德.中国转型期凸现的行政区经济现象分析.理论前沿,2004(10).]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区划变革已经成为政治权力和治理权限在区域空间上的较量和政府体系内部的再分配过程,其中隐藏着多维的利益博弈关系,牵涉到公共管理的深层次症结。由此带来的负效应主要有: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凡事从地区利益出发,不顾全局,势必导致整个经济区因行政区分割而处于低水平的同构状态,阻碍经济取得合理产业扩散,不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从自然区域的角度看,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流域治理问题。流域是一种整体性极强的区域,流域内各自然要素的相互关联极为密切,特别是上下游之间的相互关系密不可分。但是,它往往被不同的行政区域所分割。特别是在市场化和工业化的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俨然成为流域内利益独立的博弈主体。因此,流域治理的公益要求(如环境保护、产业协调、城市规划等)与地方政府的功利动机(主要是经济发展、财税指标、后发困境等)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冲突。总之,流域治理引发的区域公共问题甚为棘手但又亟待解决。

二、国内外的区域行政研究历史及现状

区域行政研究属于交叉研究领域,发端于欧美,始于20世纪后期。目前,欧美学者对区域行政的研究已确立了比较成熟的研究方法和多角度的研究视角。

(一)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

1.区域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对区域发展的探索

这方面的知名学者有区域经济学鼻祖的经济学家E.胡佛在《区域经济学导论》一书中,较早专门探讨过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而后一般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理论与模式区分为“平衡发展理论”与“不平衡发展理论。”美国的赫希曼、弗农的“梯度推进”理论以及法国帕鲁的“增长极核”理论属于不平衡发展模式的主要代表。著名发展经济学家M.托达罗和A.刘易斯,则对第三世界的经济发展提出了诸多质疑,并开出一些有效疗治药方。如前者在《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Third World》一书中对第三世界的区域贫富差距以及区域发展问题有经典的论述;[Todaro,Michael.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Third World.Longman,1985.]后者在《经济增长理论》一书中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提出著名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论断,较好地分析了政府的角色与作用问题。[W.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中译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