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棠心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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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新闻出版事业繁荣(2)

2003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重要意义。新闻出版部门与其他国家机关、部门一样,都有保证《行政许可法》全面实施的职责,今后,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行政许可项目,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这对我们行政机关原有的管理模式和行政行为是一个新的考验,我们要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人员要进行培训,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以适应管理方式的转变和管理效率提高的新要求。要切实掌握好、运用好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学习、研究新闻出版行业行政许可项目、设立依据和工作程序,主动修改、完善有关办事制度,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新闻出版市场的社会监管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精神产品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要切实转变职能,正确处理好本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市场、政府三者的关系,要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强监管,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管理的重点是行政执法,加强基层的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繁荣的重点是把握好正确的导向,搞好宏观调控。

目前,我们的新闻出版行业的管理模式,虽经改革发展,但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的模式。作为一个欠发达省份,由于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原因,我们新闻出版系统的一些企事业单位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不能主动面向市场找资源、找资金、找出路,习惯于有困难找政府。还有一些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重管理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重微观决策轻宏观调控。在新的一年,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努力实现由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新闻出版市场的依法有效监管上。

(一)要全面履行政府的管理职能

全面履行政府的管理职能,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重视和加强宏观调控工作,全面指导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切实做好新闻出版发展规划的制定,在制订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重视行业的基本情况的总体把握,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加强对新闻出版行业发展导向、总量、布局、结构、质量和效益的调控,组织有关人员和行业学会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是依法加强对新闻出版活动的监管,把好行业准入关,当然行业准入有个标准问题,政治导向上不容商量,其他的技术指标、标准不能脱离甘肃实际,要找准国家政策与甘肃省实际的有效结合点;严格质量管理和监控,从出版、印刷、发行各个环节上保证将质量上乘的优秀出版物奉献给读者。三是管理好出版物市场,营造良好的出版物市场环境,在保护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的同时,下大力气打击非法出版行为和侵权盗版活动,依法查处编、印、发各环节上的违法行为,严防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法轮功”等非法出版物、非法教材教辅流入市场、危害社会。四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服务,在产业发展、版权保护、法律服务、提供信息、政策指导等方面开展有效的工作,充分发挥全行业各种学会的作用,开展各种宣传、普法、教育、大众咨询等服务。五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全省报刊治理特别是党政部门报刊治理的成果,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的负担,同时加强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记者站的管理,开展一些专项治理;要继续开展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印刷企业限期整改的工作,进一步整顿规范印刷市场秩序。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我们要重视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工作、行业的统计等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二)要进一步理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与新闻出版单位之间的关系

石宗源署长在2004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指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与新闻出版单位是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甘肃省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都要有明确的认识,并且体现在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和出版单位的出版活动中。新闻出版部门的职责是依法对新闻出版单位(包括集团及集团内的具有法人地位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新闻出版单位)进行管理、提供服务,管理部门不能缺位、错位,也不能越位,切实转变职能,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不干预新闻出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包办代替;出版单位要主动接受管理部门的领导指导,不能等出了问题找政府,有了困难找政府,而对管理部门的政策,只执行对自己单位有利的部分,组织观念不强,全局意识淡薄,对公众利益漠不关心,要服从全省全行业工作的大局,切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对新闻出版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和要求。

(三)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信息技术和现代传媒的发展,“制黄贩黄”活动越来越猖獗,手段更加现代化,速度更快、活动更严密,西方敌对势力通过出版渠道向我渗透“西化”、“分化”政治意图的行为越来越多,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暴利也会铤而走险,“扫黄”“打非”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2004年全省“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清查市场,查办大案,坚决整治和取缔经营混乱的各种出版物市场,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取缔淫秽色情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印制活动。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会同工商部门开展广告印刷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中小学教材、教辅读物编校质量的专项检查,打击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加强出版物价格监管,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高定价、低折扣”的治理和出版物市场价格秩序的整顿工作。开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专项治理,查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行为。同时,要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预报引导、责任落实机制。探索长期管理的办法措施,努力在治本上下工夫。

(四)要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文化市场就难以繁荣,高质量的精神产品就难以创造出来。打击侵权盗版活动,要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手段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特别是对教材和辞书的印刷、出版、发行,更要严格管理。

要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著作权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版权贸易和服务机构,开展版权管理方面的社会服务。要加强内部建设和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努力使著作权保护工作起到“保一方市场秩序、促一方产业发展、兴一方经济繁荣”的良好效果。

(在甘肃省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