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强迫人们不信仰宗教,也不能强迫人们去信教,这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所包的两个方面。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的自由选择,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既不推行某种宗教,也不禁止某种宗教。同时,也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或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大家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这是党和政府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甘肃省和全国一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几十年中曾经经历了一段曲折的道路,有过沉重的历史教训,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甘肃省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全面、客观、真实地把握甘肃省宗教工作的总体状况,准确分析和掌握甘肃省宗教工作的特点,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甘肃省宗教工作的关键。
总体而言,甘肃省各宗教不仅具有宗教“五性”特点,还因为特定地域、特定历史背景不同,甘肃省宗教又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甘肃省各宗教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全国宗教状况。
甘肃省伊斯兰教教派、门宦林立,全国其他省区的伊斯兰教派、门宦,基本上都发源于甘肃省,受甘肃省影响和左右;甘肃省甘南有全国著名的藏传佛教六大寺院之一的拉卜楞寺,过去曾长期是安多藏区藏传佛教和政治、经济、文化首府,现仍为这一地区藏传佛教(黄教)的首府,在安多藏区有着很大的影响。甘肃省敦煌莫高窟、天水麦积山石窟等是汉传佛教著名的石窟,具有世界影响,标志着汉传佛教文化在甘肃具有深厚的底蕴。道教传说中三皇之一的伏羲氏生于陇西成纪(今秦安),天水有伏羲庙,还有道教名山崆峒山等,都在全国有很大影响。
2.在甘肃省各宗教中,少数民族宗教占有重要地位。
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联系,使宗教问题更具复杂性。少数民族宗教敏感性强,处理宗教问题的任何不慎,不但可能刺激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也有可能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引起民族纠纷,甚至诱发社会问题。
3.在甘肃省民族地区,宗教问题与各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密切关联。
有一些突发事件的产生,其根源并不仅仅是宗教原因,还有政治的、经济的诱发因素。
对这些问题的重视和研究,对促进甘肃省民族地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甘肃省宗教的特点,正确分析和估量甘肃省宗教工作的现状,是进一步做好甘肃省宗教工作的前提。甘肃省宗教工作量大面宽,宗教工作又关系到全省稳定、发展的大局。从宗教工作以及宗教研究的角度出发,系统整理、客观记述甘肃省各宗教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深奥而又充满哲理的教义教理、珍贵而又独特的宗教遗迹、寺院、著名宗教人物、宗教节日、宗教礼仪、宗教大事等等,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工作,这无疑会促进甘肃省宗教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由甘肃省宗教局组织编纂的甘肃省有史以来第一部《甘肃省志·宗教志》,历时十余年,终于完成出版,这的确是值得欣慰和庆贺的事。
《甘肃省志·宗教志》是甘肃省一项重大的文化建设工程。全志约60万字,由概述、道教篇、佛教篇、伊斯兰教篇、天主教篇、基督教篇、宗教人物篇等组成。概述高度概括、总揽全志,各分篇分别记述了各宗教在甘肃的传播与发展、教派与组织管理、教义教理、著名寺院道观及遗迹、宗教领袖与著名人物、宗教节日与礼仪、宗教文化与宗教生活等,并附有大事记、附录等。全志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结构科学合理、记述客观真实,是一部资料丰富、学术价值高、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新志书。
编纂《甘肃省志·宗教志》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关键。该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宗教观为基础,以服务于宗教工作的大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目的,坚持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甘肃省各宗教的发展情况,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制定并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情况,用具体的事实和实践说明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正确的。
《甘肃省志·宗教志》贯彻求实存真的方针,坚持思想性和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立足甘肃宗教的实际情况,体现了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宗教专志,肩负着记录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重任,因此,充分体现时代脉搏,反映时代风貌,突出地方特色。
权威性是志书的基本特征之一。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从志书的编纂人员组成、编纂组织领导以及编纂工作方面花大力气。《甘肃省志·宗教志》从下达任务到成书历时十余年,省宗教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自始至终组织、领导、协调这一工作,以各宗教协会为具体承办单位,组织专门的编纂小组,承担这一工作。各宗教协会在编纂人员的组成上,聘请省内专家、学者撰稿、审阅把关,保证了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志书的质量。在编纂过程中,克服无旧志可考、无经验可依的困难,多方搜集资料,反复论证修改,终于完成这项工作,其权威性不言而喻,将会有目共睹。
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历史已跨入了21世纪,盛世修志又是这一传统的特点之一。今天,我们身处于改革开放的时代,我们的国家日新月异,我们的事业蒸蒸日上。我们希望《甘肃省志·宗教志》的编纂完成,能够有力地推动全省的宗教工作。李铁映同志指出:“修志的目的在于用,不仅当代用,也为后代人用。”志书有长远效益,这已为历史所证明,《甘肃省志·宗教志》也必将如此。
江泽民同志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这明确指出了新编方志的重要意义。对宗教工作者而言,通过《甘肃省志·宗教志》可全面掌握甘肃各宗教的现状和特点。对研究工作者而言,通过《甘肃省志·宗教志》可获取直接的资料和信息。对广大读者而言,《甘肃省志·宗教志》成为了解甘肃的一个窗口。通过《甘肃省志·宗教志》,使全省更多的人关心本省的宗教情况,参与本省的宗教工作,这对甘肃省的宗教工作是大有好处的,也对全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有好处。让我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泛团结信教群众和全省各族人民,从维护全省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全省的宗教工作搞得更好。
(为《甘肃省志·宗教志》所作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