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弱势群体问题新闻的采访与写作
弱势群体的社会问题有失业、贫困、家庭、残疾、老年、孤儿、不良青少年、民工、游民等问题。对这些社会问题媒体运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反映问题,又要解决问题。
对有关弱势群体的社会问题,视而不见、不予报道是错误的,但报道不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思考问题,报道了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或者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去夸大、渲染社会问题,这都会造成弱势群体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甚至加剧他们的不满情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为此,我们报道弱势群体的社会问题,一定要有建设性的和善意的态度。比如报道民工潮现象,它本身是一种中性、客观的现象,如果报道出来,既反映了问题,又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建议、分析客观、全面,建议中恳,且看到了民工潮背后的积极的、有助于社会结构重新整合、有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因素,就会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最终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开展和经济的发展。
《经济日报》记者吕立勤采写的《尊重民工就是尊重自己》就属于这样的报道。这篇报道充满着人文关怀,报道首先告诉读者,最高决策层强调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指出:"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大量的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甚至是歧视民工人格的丑恶现象。"该报引用来自广东省的一份调查资料显示:有65.5%的外来民工从事着苦、脏、累、险的工作,劳动保护条件和工作环境极差,经常加班加点,超时疲劳工作现象十分严重;有80.5%的民工每天工作长达10~14小时,47.2%的人没有休息日;少数人能领到每小时不足3元的低微加班费,大部分人没有加班费,超过50%的民工每月只有400~800元的微薄收入,而且很不稳定。与此同时,64.4%的民工所在单位存在拖欠工资、克扣或拒发工资的现象,有的人辛苦一年,血汗钱却被无限期拖欠;31.5%的雇主对民工有打骂现象,严重侵犯民工人身权利,工伤事故大量发生,大多数伤残事故受害民工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赔偿。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南部发达省份,是全国吸纳外来民工最多的地区之一,约占全国外来民工总数的1/4,对广东省的调查仅仅是广大民工在全国范围生存现状的一个缩影。报道没有回避问题,其中指出,民工权益普遍受到侵害,甚至被迫以死相逼追讨工资的极端事件频频发生,决不是偶然现象。记者分析了造成这些现象深层次的原因,即我们的城市管理和城市人群群体意识都出现了较大的偏差。比如一些人认为,汹涌的民工潮冲击了城市的社会秩序,"抢"走了部分城市人的饭碗,造成城乡之间的矛盾,加重了城市负担,强化了民工对社会的抵触心理,等等。受此影响,有些城市的政府甚至干脆作出禁止一些行业招收外地民工规定,坚持用二元结构的人口管理办法去维系旧有的社会秩序。很显然,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与行政管理手段,不仅使我们的城市管理根本无法适应社会变革的现实需要,而且无形中助长了城市人群蔑视民工合法权益的不良意识。报道中发出这样的感慨:"城市人群群体意识上的偏差甚至比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更可怕。"记者分析认为,对于雇用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法行为,国家还可以依法予以追究,而对于植根于人们头脑中的城乡人群"贵贱有别"的陈腐意识,法律是无能为力的。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不断加强社会舆论的健康引导,让那些自以为"高贵"的城里人都能明白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人人生来平等,尊重民工实质上就是尊重自己。
对弱势群体的社会问题进行报道,如果机械、生硬、冷漠,非但打动不了受众,往往还会增加弱势群体的消极和伤感情绪,扩大负面的作用。如,在个别关于下岗问题的报道中,有的把下岗工人说成是怕苦、怕累、小事不想干、大事干不了,搬出一些"优胜劣汰"、"留勤淘懒"之类的言论。这种言论从竞争角度来看似乎有点道理,但缺乏一种理解和关爱,让人觉得不是滋味。造成下岗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加上国有企业统包统配就业制度下,承担了过多的安置就业任务,另外还有重复建设、企业管理不善等多种因素,不能把账都往工人身上推。工人下岗了,本身就会感到委屈和失落,媒体不是去关心他们的困难、忧虑和痛苦,反而将懒劣之名罗列到他们身上,这是失却公允且偏狭的,如此只会刺伤下岗职工的心,给他们造成更大的精神压力,不利于他们重振自信再就业。
2.对弱势群体的心理和行为要有所研究,有针对性地进行采访
弱势群体有共同的弱势心理,又有特殊的心理。比如采访失业贫困人群、残疾人与采访游民、老人就应有所区别。失业贫困人群有低人一等、无奈、自卑和焦躁的心理,采访他们时要给以关心、尊重、理解和鼓励。残疾人则有一种害怕被人看不起,要强好胜,希望得到平等对待的心理,他们观察问题细腻,情感复杂丰富。而游民则浪迹四方,性格随和放任,说话随意,可信度差。老年人由于有着丰富的阅历,对许多问题形成固定看法,老来孤独,性格变化很大,采访时应加以尊重,多用讨教、商量的口吻去了解情况、询问他们对问题的看法。
3.报道要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
在报道问题新闻时应该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是由党的根本宗旨、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和党的新闻宣传工作方针决定的。新闻报道应该体现人文关怀,对于弱势群体社会问题的报道更应强化这一精神。新闻媒体要尽最大可能在反映弱势群体的社会问题时,注入人文关怀,这方面有许多经验教训。
提倡人文关怀,同时要注意的不合谐问题有三点:一是把自己对弱势人群的高高在上、装腔作势的同情当做人文关怀,甚至为了体现"人文关怀",不惜造假。二是肤浅的感情取代了理性的思考。三是顾及了人文关怀,却侵犯了他人隐私。2002年初,在贵州省警方的一次解救被拐妇女行动中,一些曾被强迫卖淫的妇女在回贵州的火车上向护送的警察表示,如果下火车被人拍照录像,她们就自杀。但是火车刚到贵阳,一群记者立即冲上来,闪光灯、话筒、笔记本、采访机等,瞬间就包围了她们。为了躲避记者们的袭击,她们都蹲在地上,把头埋在两腿之间,在这个时候,有人开始啜泣了。一个被拐妇女后来说:"我们都到了这种地步了,怎么还有脸上报纸、上电视,他们(记者)就不可怜我们?"……《南方周末》的随行记者说,一路上,干警们苦口婆心才使她们恢复的一些尊严,却"被闪光灯融化了"。但是,在当地媒体的报道中,被拐妇女们的这种惶恐而无助的啜泣,却被形容成因得到解救而"感动的眼泪"。
4.报道要引人思考,催人向上
对弱势群体社会问题进行报道,一定要有理性分析,要引人思考,引导弱势群体振作精神,增强自立、自强的信心,避免出现弱势群体问题经过记者报道,让人心灰意冷,看不到希望和前进,丧失自力更生、发愤图强、顽强生活的斗志。所以,我们要注意选择成功的、积极的典型人物进行报道。2002年9月间,从中央到地方有关再就业工程成就的报道以及有关经过奋斗成为成功人士的报道,可以说起到了鼓劲的作用。
三、越轨群体社会问题的采访与写作
严重的越轨群体社会问题已触犯法律,属于司法报道范畴,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这里着重论述一般性越轨群体社会问题,即卖淫、嫖娼、赌博、吸毒、拐卖人口、封建迷信等的媒体运作应该注意的问题。
1.不宜过多过滥。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负面社会问题新闻报道过多过滥,尤其是报道失当,很容易腐化、毒害社会风气,加剧这些问题的滋生和蔓延,而且会使群众感到这种现象已到了不可救治的程度。因此笔者认为,这类报道应有所节制。尤其是那些典型的、严重的、恶劣的越轨群体的社会问题,可以通过内部渠道加以反映。
2.多从打击和治理的角度进行报道。采取这样的方式报道负向性很大的越轨群体的社会问题新闻,可以起到鞭挞丑恶、弘扬正气、净化社会风气的积极作用。如《河北日报》对秦皇岛市一发廊卖淫案的报道。1996年9月,《河北日报》获悉,秦皇岛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容留、唆使妇女卖淫案件,案发地是该市有名的"洗头一条街"。于是,该报记者深入采访,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回报社后,他们充分运用采访中掌握的大量素材,辩证地去思考、分析,认识问题的成因,以《闹市里的"空白区"》为题,在《河北日报》9月25日一版推出3000余字的长篇通讯。在披露了"洗头一条街"存在严重藏污纳垢事实的同时,指出了该区域在出租房屋登记、工商、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衔接上的漏洞,揭露了背后一些"特殊"人物在丑恶现象滋生蔓延中所起的作用。这一颇具深度且有理、有据、以理服人的报道发表后,马上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就此专门召开会议,责成市有关部门对该区域进行严格治理。省领导批示并协调省有关部门重新明确了行业管理范围,解决全省类似的行业管理衔接部位的"空白区"问题。
3.对吸毒问题的报道尤其要慎重。要多反映吸毒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警示人们远离毒品。不要报道某一种戒毒方法。《南国早报》2002年10月23日刊发的《一名吸毒者的忏悔:备受毒魔折磨六年痛不欲生》,通过一个吸毒者吸毒——戒毒——吸毒——再戒毒这一备受毒魔折磨、痛不欲生的艰难历程,反映这位吸毒者发自内心的忏悔和良心发现,告诫人们珍爱生活、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样的报道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4.对于封建迷信问题的报道,应着眼于揭露和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宣传科学文明、积极地解惑释疑;而不应该采取资产阶级黄色新闻的报道方式,用荒诞离奇的情节、耸人听闻的故事去吸引读者、哗众取宠,不顾及新闻报道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媒体、记者对社会、读者应负的责任。
5.注意保护越轨受害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这也是人文关怀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对越轨群体尤其是越轨受害人的报道,一定要尊重他们的人格,避免侵犯他们的尊严和隐私。文字报道不要点名,不要暴露他们的家庭住址、所在单位,图像报道要注意不要正面拍摄。越轨群体也有他们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新闻报道同样应对此予以保护,不得侵犯。对被拐妇女、未成年人不要进行图片、图像报道,以避免报道因一时之快而造成越轨群体及其受害人长久的、终身的不安,造成他们难以立足的负面影响。
6.写作时注意不要展现细节。图像报道不要展现丑陋的东西。
一是善于取舍,详略得当。对负面、消极的社会新闻进行报道,选材很重要。在选材上应服从主题需要,要考虑舆论导向和社会效果,不能一味地迎合少数受众的低级趣味,不加选择地和盘托出。色情、血腥、恐怖、怪诞的情节和细节要坚决割舍。不能有闻必录,有闻必报。社会上确有凶杀、奸情、乱伦、盗窃、诈骗、赌博、腐败等丑恶现象,但我们不能听风就是雨,原封不动地搬给读者。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要严格选择和取舍。有的压根儿就不值得报道;有的只需少数人知道,不宜公开报道,可写内参上报;就是公开报道的,也不能自然主义、纯客观地报道。如犯罪过程、作案现场、作案手段和工具等不宜写得过细和过实,防止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学习"机会,使有的未成年人盲目模仿。
二是在具体写作中,还要讲究详略、虚实的表达艺术。该详该实的则详写实写;该略写、没有必要写的,就简笔带过;该虚写的,就概而言之。比如对作案动机的交待、对社会危害、家庭、个人影响的分析等,可以详写;对色情行为、血腥的场面、作案的过程、破案的手段等则要略写,甚至不写;而像受害妇女、未成年人的住址、单位、姓名以及夫妻间的个人隐私等则不能写。有家报纸在刊登一条"扫黄"消息时,连嫖客如何"嫖",付多少嫖资,公安人员如何侦查,采用何种手段捉拿等都津津乐道地一并见报,其负面影响不言而喻。
三是处理好叙述与描写的关系。叙述是对事物的概况、性质、场面的抽象交待,具有间接性,不会引起感官的直接刺激;而描写是事物情景、细节的再现,具体、形象、生动,会引起直接的感官刺激。积极、健康的新闻,适合运用描写手法交待情景和细节;负面、消极的新闻,不适宜用描写的手法来交待事件的过程、情景和细节。负面、消极的新闻,在写作中,一旦遇到不得不交待的情景和细节时,宜采取叙述概括的方法,来交待情景和细节,这样也可以避免对负面情景的渲染,避免对免疫能力不强的青少年产生腐蚀侵害作用。负面新闻中细节的披露,必须有利于新闻主题的表现,不能有损社会新闻的客观效果,不能不顾及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如果为了刺激受众,过多地、过细地披露黄、赌、毒、打、杀、抢案件中的刺激性细节,必然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们在写作中应增强社会责任感,避免资产阶级记者那种煽情的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