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问题新闻的媒介传播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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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电视问题新闻报道分论(1)

目前,"党和政府正倡导建立"和谐社会"的主张,然而,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较,当前社会中还存在一些严重的不和谐现象和问题,对这些现象和问题进行报道是我国媒体不可回避的责任,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大量的这类"问题新闻"对社会进行监督,促使其加以改进。然而,由于"问题新闻"的报道往往比较敏感,在报道中"度"的把握显得尤其重要。"

因此,本章将就突发事件、敏感题材、工作研究、批评揭露、连续报道五个方面,对电视问题新闻予以分类梳理,并浅探其操作原则及报道规律。

第一节电视新闻突发事件的报道

就电视新闻对突发事件的报道而言,中广学会专家组成员章壮沂认为:"比文字报道更感人、更生动。这主要是因为记者亲临现场,抓拍到了正在发生或刚刚发生的突发事件真情实景,采访了当事人或目击者。有强烈的现场感、真实感、冲击力和震撼力,满足了观众"百闻不如一见"的心理需求。

作为具有现代化报道手段的电视媒体,理应在报道突发事件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这就要求电视记者具有高度的新闻敏感和历史责任感,要有勇于冒险、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要善于冲破重重阻力,在条件困难和不利的情况下抢拍到突发事件的主要过程、主要人物、现场气氛等。新闻中心还要有多种信息来源,要建立一整套适应报道突发事件的制度和措施。"

作为原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重大题材领导小组成员,章壮沂先生的论述堪称权威,寥寥数语,便将电视报道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其对媒体提出的要求悉数阐明。可以说,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已经成为权衡电视台采编播能力的颇有份量的砝码之一。为了对进一步搞好突发事件的报道工作提供些许借鉴,本节将就有关问题予以尝试性的"碎片化解读"。

一、报道突发事件的法律环境

所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006年6月24日,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第45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第57条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包括新闻界在内的社会各界对上述规定存在某种程度的误解,7月3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汪永清面对中外媒体表示:"本意是为了防止因个别新闻媒体编发没有根据的信息或者传言或者报道虚假情况,误导社会公众,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这个规定不仅不会影响新闻媒体正常报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而且有利于提高有关信息报道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使新闻媒体都能够成为负责任的媒体。"

其实,我国现行一些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某一些种类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报道已经作了规定。比如,《防震减灾法》第16条规定,地震的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任何单位包括新闻媒体,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关于短期地震预报或者临震预报的意见,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又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20条规定,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再如,《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32条规定,新闻单位应当根据抗震减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为此,汪永清表示:"我们说"违反规定",是指违反国家的规定。新闻媒体不得违反诸如上面所说的一些规定,擅自去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

9月21日,在"第七届北京CBD国际商务节2006年城市安全与管理国际论坛"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副局长闪淳昌表示,"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我国的现状是:高风险的城市,不设防的农村。国内外的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2003年那场惊心动魄的抗击非典斗争,使政府部门认识到,一定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如无意外,明年该法将出台。"

由此可见,在我国,电视媒体报道突发事件的法律环境仍然是较为宽松的。

二、电视报道突发事件的优势

内江电视台文新国、姚伟民两位同志撰写的《电视传媒在重大新闻及公共突发事件报道中的三大优势》一文认为,"伊拉克战争、美国9·11事件、莫斯科劫持人质事件、SARS、禽流感、人感染猪链球菌等重大新闻事件和公共突发事件的报道实践证明,电视媒体在重大新闻事件、公共突发事件报道中较其他媒体具有以下三大优势。

1.独门绝技的直播优势

实践给媒体上了这样的课:最先运用直播新闻方式的,不但在媒体大战中完胜对手,并且掘得第一桶金。第一时间的"眼球"争夺成败,往往标志着媒体生存发展的命运拐点。美国CNN在2001年海湾战争爆发时率先推出24小时直播新闻,从而奠定了其在全球电视媒体的霸主地位。借助直播伊拉克战争,卡塔尔半岛卫视、阿联酉阿布扎比电视台这两个弹丸之国的电视媒体形成了"小国家大媒体"格局,它们的相互竞争提高了阿拉伯电视媒体的整体水平,成为对抗西方媒体的重要力量。据资料载,半岛卫视在伊拉克战争前拥有4000万固定用户,开战仅一个星期,半岛卫视就新增用户400多万户。

再谈国内媒体。中央电视台破天荒地在一、四、九套节目对伊拉克战争作了各种形式的直播。这引人注目的巨大变化,给国内业界带来的冲击波远远胜过了战争本身。有学者这样评价:中央电视台直播战争,让国内各大媒体在逊色中不得不敬佩,这是"中国新闻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换句话说,对重大新闻事件和公共突发事件进行直播,在中国新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中解读出这样的背景:党和政府开始关注、支持电视新闻改革,重大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开始步向公开和畅通。同时,也为重大新闻事件和公共突发事件直播奠定了政治基础。

据央视——索福瑞的调查数据显示,2003年3月20日至3月23日,央视参与直播的三套节目收视份额较平时提升4倍。战争开始的前四天,央视国际频道广告收入就超过了1000万元。

2.无与争锋的全覆盖立体式传输优势

利用前沿科技和精良装备武装起来的电视媒体,在重大新闻和公共突发事件的报道中,往往施出立体传输和全覆盖的独门绝技,让平面媒体无与争锋,使自身领跑者的地位进一步增强。

当伊拉克战争刚刚爆发,央视4套和1套分别推出了《关注伊拉克战事》、《伊拉克战争直播报道》。两套节目采用电话、双视窗、背景、专家连线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不间断的报道。借助美联社、路透社、CNN、半岛电视台的新闻信息,一旦看到火光,听到炮声,马上字幕、图像、主持人三管齐下。小小电视屏幕此刻成为信息涌动的聚宝盆:口播、游运字幕、英美联军和伊拉克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同声传译的翻译图像,央视记者的战地报道、中国战评家的同步分析,背景资料的穿插使用。这一切营造起强大的收视磁场,牵动着所有惯于和平生活的人们。电视媒体烘托出的报道氛围,使平面文字和静态图片报道一度显得黯然失色。

而在SARS这一公共突发事件的报道中,央视一马当先,全方位介入,将摄像机直接架在了卫生部。并充分运用直播、访谈、连线、游动字幕等方式,疫情每天公开,报道点面结合。各省、市级电视媒体也主动跟进,调动各种手段进行现场报道,发挥监督功能。从乡村到城市,从医院到隔离区,从群体到个体,从官员到平民,全国上下全面开花,全程跟进,全国覆盖。在这场抗击SARS的人民战争中,电视媒体和电视人既是忠实的记录者,又是勇敢的参与者。

3.无与伦比的细节刻画优势

细节,在新闻报道中最具价值,在突发事件报道中最具吸引力和震撼力,这是业界比较趋同的观点。成功的细节刻画,不但可以起到以小喻大、事半功倍的作用。而且能够营造气氛,感染受众,酝酿情感张力,提升新闻价值,增强报道效果。重大新闻事件和公共突发事件,往往与战争、瘟疫、灾难相关联。而最能反映战争场面、疫情状况、灾难现场特点的,不是宏观报道,而是细节刻画。电视区别于其他媒体的主要特征是画面。而动感画面、特写镜头、蒙太奇手法,使电视媒体具有了其他媒体无与伦比的表达优势。

受众也许还没忘记,伊拉克战争爆发数日后,央视4套推出过这样一个片头:哭喊的小孩;愤怒的父亲;擦泪的母亲;忧郁的士兵;以及战争、炮火、爆炸、废墟等战争场景,这些场景叠现出的蒙太奇效果是:对人类战争的忧虑,对平民命运的同情,对人道主义灾难的关注。片头画面以特写为主,通过对战争场面细节的组接,于无声处表达了对于此次战争的态度立场,并获得了一个相对客观、公正、理性的新闻效果及较高的公信度。"

三、国内外报道突发事件实务

1.我国电视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操作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会长李丹同志曾指出:"许多突发事件由于带着民生,会使人不由自主地卷入其中,如果报道不及时,引导不利,就可能诱发街谈巷议的"耳语运动",引起社会恐慌和骚动。在这种情势下,媒体快速介入,以人文意识加入关照,不但是履行媒体责任,也是对公众需求的一种心理满足。""一个负责任的媒体,面对突发事件应当具备正确的鉴别和判断能力,用积极的、健康的、人本的信息形成亲和力,才能强化受众头脑中的进步观念,驱除错误、落后、含混的认识。"

对于报道突发事件应体现人文关怀这一要求,我国媒体的操作普遍到位。

比如,"在"非典"肆虐时期,北京血库和蔬菜供应曾一度告急。关键时刻,山东等地人民发挥战争年代奋勇支前的精神,给予北京人民慷慨和无私帮助。山东电台采制的《北京,请下达命令》和山东电视台制作的《一切为了前线——山东人民支援北京等疫情较重地区抗击非典纪实》,真实反映了山东人民顾全大局、不怕危险、全力以赴支援疫区的感人事迹。从动员群众义务献血,调集新鲜蔬菜赶运北京,到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北京抗非救治工作,为小汤山医护人员送去可口饭菜……,一幕幕场景,在今天看来可能算不上惊天地、泣鬼神,但是在那个抗击非典的特定时刻和特殊环境下,山东人民所做的这一切是雪中送炭,是先人后己的无私奉献,这对北京市民来说是感人至深的恩情,意义非同寻常!那时候,哪怕是开车往北京城跑一趟,都是对人的意志品质的一种考验。迅速蔓延的非典疫情,投射在人们心头的不只是浓重的阴影,更是一种莫名的恐惧。那时非典病源尚未找到,疫情机理也不清楚,传播途径更是众说纷纭。广东、山东、河北,尤其是北京的病人迅速增加,而医院还没有找到特效药物,一切都显得措手不及,人们难免谈"非"色变。这两个节目所报道的几件事情虽然内容和情节较为简单,事件本身容量不大,但是从中折射出的思想光芒和蕴含的道德内涵却给人很大的思索和联想空间。"

当然,面对突发事件,媒体的快速反应能力也至关重要。

比如,"2001年12月30日,四川省内江市发生持枪挟持人质案,当交警拦下逃逸车辆时,人质双手被铐,头部流血,歹徒枪口顶住人质头部。接到报案后,内江电视台政法记者随同公安干警5分钟内赶到现场,在与歹徒的40分钟周旋中,记者与身为交警的通讯员临危不惧,双机拍摄,把成功解救人质、捕获歹徒的场面拍得淋漓尽致。1分30秒的短消息《内江警方围捕蒙面持枪歹徒》在当天《警视传真》播出后,次日在四川卫视新闻中播出,后又被凤凰卫视转发,有力地配合了打黑除恶行动。"

可见,"这个节目的成功是在一场突发事件面前,新闻工作者与警方常备不懈、密切配合,迅速及时采访,表现了过硬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生动形象地记录和展现了这场正义战胜邪恶、公安干警保护人民和地方安全、打击犯罪的惊心动魄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