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沿黄城市带发展的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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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沿黄城市带发展战略概述(4)

巴黎大都市圈的独特优势在于:集中了众多的国际企业和高级研究机构,国际商业活动频繁,有着众多历史文化遗产、众多旅游胜地以及丰富多彩的都市文化生活。产业部门齐全,奢侈品生产是工业的一大特色,在工业生产中居第二位。金融、保险、商业、会议博览和旅游业都很发达,水、陆、空交通发达,地铁与公交网覆盖全部市区,高速铁路系统可以通达整个欧洲,使巴黎成为欧洲的交通枢纽,由巴黎至伦敦、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科隆及德国西部等地的航程均在1小时之内。巴黎聚集了法国2/3的高级政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仅是法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也是欧洲地区重要的大城市经济圈。

从规划与构建的视角看,巴黎大都市圈的突出特点是:(1)强调均衡发展原则,在肯定城市之间合理竞争的同时,特别强调大区内各中心城市之间、各大区之间的保持协调发展;(2)将大区内部划分为建设空间、农业空间和自然空间,三者兼顾,相互协调,均衡发展;(3)明确了政府不干预规划的具体内容,但是要对重大项目的决策负责,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产业政策、城市开发组织、环境保护与巴黎盆地地区的协调等。这样通过一系列的规划和调整就把一个城市所具有的多种职能分散到大、中、小城市,形成了一个大中小城市体系健全、城市间实现有机的功能分工和协作的大都市圈。

(四)国际其他城市群的发展

除了上述世界着名的城市群外,国际公认的世界级城市群还有英国伦敦城市群、德国莱茵-鲁尔城市群、荷兰兰斯塔德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以及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等。当然,我国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也是国际公认的世界级城市群之一。

英国伦敦城市群包含了伦敦、伯明翰、利物浦、曼彻斯特四个大城市和十几个中小城市,是英国的产业密集带和经济核心区。该城市群中,又有伦敦大城市圈、伯明翰城市经济圈、利物浦城市经济圈、曼彻斯特城市经济圈、利兹城市经济圈等五大城市圈。该城市群占英国面积的18.4%,以近1/5的国土面积承载了64.2%的人口,集中了英国80%的经济总量,成为英国的经济基石。

德国莱茵-鲁尔城市群延伸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五个行政区内,面积约7772平方公里,包含波恩、科隆、杜塞尔多夫、埃森等20多个城市,其中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5个,是典型的多城市多中心城市集聚区。

荷兰的兰斯塔德城市群位于阿姆斯特丹、鹿特丹一带,包括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3个大城市,乌德勒支、哈勒姆、莱登3个中等城市以及若干小城市,各城市间的距离为10~20公里。该城市群由一个多中心马蹄形环状构成,将一个城市所具有的多种职能分散到多个大、中、小城市,形成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空间组织形式,从而保持了整体的统一性和有序性。

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亦称东海道城市群,该城市群沿太平洋沿岸的带状地域,从东京湾的鹿儿岛、千叶、东京、横滨、静冈、名古屋、岐阜到京都、大阪、神户,包括14个都府县,310个大、中、小城市。全日本11个特大城市中,有10个分布在这一城市群中。该城市群的面积约占日本国土面积的26.45%,人口占日本总人口的63.3%,集聚了日本67%的工业企业和工业就业人数,经济总量占全日本的80%,分布着日本80%以上的金融、教育、出版、信息和研究开发机构,是日本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中枢地带。尤其是城市群内的东京、京阪神(京都、大阪、神户)、名古屋三大都市圈,更是日本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核心地带。

北美五大湖城市群分布于五大湖沿岸,从芝加哥向东到底特律、匹兹堡,一直延伸到加拿大的多伦多、蒙特利尔。该城市群由7座大城市和28个中小城市构成。这里集中了美国30%以上的制造业,美国着名的“钢铁城”、“汽车城”均集聚于此。该城市群与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海城市群共同构成了北美制造业带,是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

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群亦称波士顿-华盛顿城市群,地处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平原,北起缅因州,南至弗吉尼亚,包括波士顿、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华盛顿5个大都市和40多个中心小城市,是目前世界上实力最强的城市群。该城市群以不到美国1.5%的国土面积,集聚了美国20%的人口,制造业产值占美国制造业总产值的30%,既是美国最大的生产基地、最大的商贸中心,又是世界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该城市群的特点在于:每个主要城市都有自己的特殊功能和优势产业,若孤立地看,每个城市大都功能单一,但其整体性功能则远远大于单个城市功能的叠加。

(五)国际城市群发展的启示

其一,抓住历史机遇,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确立科学的发展战略,是城市群构建与发展的理念前提。第一,世界城市群的发展历程证明,各城市群的崛起,均是有效地抓住了经济重心转移的大好机遇,乘势而上,最终实现发展目标。18世纪的英国大伦敦城市群、19世纪的欧洲西北部城市群、20世纪的北美大西洋沿岸及五大湖城市群、20世纪中后期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以及中国的长三角城市群等,均是抓机遇、顺潮流、促发展的结果。第二,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区域经济的核心在于联合与互动。正是通过联合与互动,崛起了一个个具有全球影响的都市圈、都市带。如美国的波士顿-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华盛顿、洛杉矶-旧金山,日本的东京-横滨、名古屋-大阪-神户,英国的伦敦-伯明翰-利物浦-曼彻斯特,欧洲西北部的阿姆斯特丹、鹿特丹、鲁尔、巴黎,等等。这些都市带或都市圈以一个或几个超级城市为核心,组成人口规模逾千万、政治经济影响力举足轻重的地理空间相互毗连、社会经济结构融为一体的地域经济综合体,成为由若干个功能性质互补、经济上相互依存、社会发展趋同,并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和依托所组成的城市网络群体。随着区域经济整合趋势的加强,区内经济互动特征日益明显,寻求联合发展已成为一种客观内在的要求。第三,世界城市群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一个国际中心城市的崛起不能脱离一个城市群的发展。面对新的国际经济和技术环境,不同等级规模的城市之间的协调联动将日益成为发挥都市圈整体优势的关键所在。都市圈内部思想接轨、产业结构调整接轨、城市化进程接轨、城市区域规划建设接轨、基础设施建设接轨、可持续发展战略接轨等已是大势所趋。

其二,政府支持、认真规划、持之以恒,是城市群构建与发展的先决条件。纽约、东京、巴黎三大都市圈发展之所以能够实现经济整合功能,与大都市圈发展的三大经济整合机制的作用密不可分。虽然这三大都市圈发展的经济整合机制不尽相同,但是都有对三大都市圈发展制定缜密的城市规划的相应机构,这些规划机构虽不相同,但都是保证三大都市圈实现经济整合的权威机构。“纽约区域规划协会(RPA)”属于民间机构,巴黎和东京大都市圈则直接由政府负责编制大都市圈规划。由此看出,对于大都市圈经济整合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无论是依靠民间机构,还是专门机构或政府机构,这些机构都具有组织权威性和思路不变性特征。这些机构通过不同的形式和作用引导大都市圈经济整合的顺利实施。在政府的主导下,编制科学可行的城市群构建与发展规划,对区域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策略、空间发展模式、区域内各城市主体功能的定位、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内容,形成统一规范的城市群发展规划,并持之以恒地执行这一规划,是城市群构建与发展的先决条件。

其三,利用区位优势,建成立体基础网络设施,是实现大都市圈经济整合的基本条件。大都市圈发展的基础是优越的地理条件,纽约、巴黎、东京三大都市圈在发展过程中,依托平原,利用港口,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公路、铁路、航空、通讯形成了一套立体交叉的基础设施网络系统。这一系统的完成,为三大都市圈的经济整合奠定良好的基础条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实体网络和无形网络是城市群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载体。城市群的实体网络主要有:基础设施网络、产业网络、市场网络、职能组织网络等。城市群的无形网络则包括各个城市政府的各种制度以及社会文化构成的网络,也是各城市间经济联系的载体和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政府间同质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产业融合、物质流通和人员交流,差异化制度则妨碍都市圈的整合和一体化。各个城市组成的城市群也是不同城市之间社会文化组成的一个文化网络,可以有效减少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心理障碍。

其四,以市场机制为前提,以区域一体化为目标,实现产业结构优化配置和产业链的互补承接,是构建和发展城市群的必要条件。城市群是一种超越行政区经济的经济模式,因而,市场机制在城市群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可以说,市场机制是城市群构建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它对于城市群的推动是通过效益机制实现的。因此,城市群的构建和发展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前提。同时,国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验表明:区域协调越来越体现民主和平等的精神,尊重区域内各方利益,力求共同发展。城市群内部的各利益主体,需通过平等的对话和协商来解决区域内部矛盾,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要突破行政界限,以互为开放、共同开发、优势互补为前提,结成利益共同体,自觉地消除和避免产业同构、资源浪费、市场壁垒和不正当、不公平的竞争,以及由此带来的市场内耗,做到同心协力,连为一体,实现共同发展。最后,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看,城市是工业的载体,现代工业都是依托城市而展开的,产业链是城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生命线,解决城市扩张、人口膨胀、就业困难等问题,离不开产业结构的优化配置和产业链的形成。从纽约、东京、伦敦、巴黎的规划过程可以看出,准确的产业定位和产业链的建立,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不断进行产业结构优化配置和建立有效产业链是形成都市圈的必要条件。

其五,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适度的权力机构和有效的政府协调机制,是构建和发展城市群的必要保障。国外的区域协调手段主要集中在立法、财政、规划、行政监督与协商几个方面。在这些协调手段中,规范化是它们共同的特征,除立法、财政、规划这些本身制度性比较强的手段外,行政监督和协商等手段也越来越趋向于规范化和制度化。值得一提的是,国外的城市群发展战略规划都是以一定的法律为基础,保证了区域规划在区域发展和协调过程中指导作用的发挥。同时,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区域合作中的各种行政性障碍和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障碍,以保证区域合作的有序化。世界城市群发展的历程表明:中央政府对于城市群经济协调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但并非万能;地方政府具有很大的经济决策权,是协调机制中最重要的主体;各类中介组织可以很好地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跨地区企业则是城市群内经济合作的“润滑剂”。

二、我国主要城市群进展情况及经验

(一)长江三角洲大都市圈的发展

长三角城市群面积10.02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中的区域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范围正式扩大为16个地级以上城市,主要包括上海,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镇江、南通、泰州8个城市和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舟山、绍兴、台州7个城市,人口超过7799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6%,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近1/4,2008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GDP达到5.4万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17.9%。

长三角城市群最初是由政府推动的,市场逐渐在长三角城市群整合中发挥关键作用,经历了政府驱动→政府主导和市场驱动→市场驱动→市场主导和制度驱动这样一个过程,并且有制度化的趋势。

在协调机制方面。1983年3月22日,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正式成立,当时上海经济区的范围包括上海、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10个城市。1997年,由原上海经济区城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牵头,成立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从2001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副省(市)长级别的“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该座谈会是长三角各城市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会,建立了包括交通、科技、旅游、金融等30多个专业部门的对口联系协调机制。2004年召开了长三角对外宣传联席会议。2007年召开了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2008年召开了长三角信息合作联席会议和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论坛。2009年,长三角经济与产业格局发展趋势论坛、长三角职工科技创新工作论坛、长三角花卉产业发展论坛、长三角通信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等各种专业论坛相继召开。